“用你名字买的房不一定是你的”。这是一则热搜新闻。涉及到房子的问题,总是能引起格外的关注,总是能让有些人搞男女对立,总是能暴露出很多人对法律有误解。
先说一下这个热搜的内容吧。好像是有个知乎提问,说“男方家想用我首套房名额,全款买房写我名,我该注意什么吗?该同意吗?”大概的意思是,一个女孩,坐标福州,和对象没领证呢,见男方父母了。男方父亲名下有房,说二套房税费太高了,男朋友没交社保没有购房资格,所以男方父亲想全款买房,写女孩的名字。但女孩怕承受不起,拒绝了。拒绝的原因除此之外,还有两个,一是她说男朋友占用她的首套房资格购买,写她的名字,买完之后她男朋友想最大额度抵押贷款,贷款金额大概400万左右,贷出来后买第二套,没说写谁名,第一套用来自住,第二套用来出租。二是买完房装修资金不够,说可能用她的名字进行装修贷装修,加起来应该也要小几十万吧。基于以上三点,这个女孩有害怕、有顾虑,向网友求助如果接受了男方的安排该注意什么,如果拒绝了又该注意什么。
然后有个人给予了回答,文字乱七八糟的我也没看太懂,总结起来就是一个结论:男方太鸡贼了,用你的名字买的房,不一定是你的房。但用你的名字借的款,一定是你的贷款。
这一涉及到房子,网友的讨论就炸了锅了。去掉那些无脑的言论,还有那些抖机灵的,还有那些搞男女对立的,剩下的关于法律的评论,还是让人挺无奈的。
这件事,在我看来,这是三件事。
第一件事,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写女孩的名字。
对于这件事,我不知道这个女孩有啥可害怕的,这是个好事啊,像这种婚前男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房产登记在另一方的情况,大概率上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一套房子几百万,姑娘基本上就有一半了啊,害怕啥呢?害怕突然有钱了生活会傲娇吗?
第二件事,男方想把房子抵押贷款,再买第二套房。
这件事其实跟房子没有本质的关系,就是贷款,其实也好解决,要么女孩拒绝贷款,要么贷出的款买第二套房写两个人的名字,两个人一起还贷就行了。当然了,如果不想背负债务负担,那就直接拒绝好了。
第三件事,用女孩的名字贷款装修。如果是婚后装修,那么即便是女孩的名义贷的款,根据我们学过的知识,这笔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因为这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负得债。所以啊,女孩完全不用焦虑,房子加完名后,先结婚再装修,两个人不就绑在一起了嘛。
至于房子的问题,如果女孩很担心,怕承受不起,或者怕男方有啥“猫腻”,那有两个解决方案:
第一个方案,结婚之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父母写个协议,写明这房子虽然登记在女方名下,但其实是赠与给男方和女方两个人的。
这样一来有什么好处呢?一是能够彰显女方懂事理,不想独占房子;二是能够把购房款锁定,避免男方的父母事后后悔,说当初出的购房款是借款,而不是赠与,只要有了赠与证明,那么就不能按照借款处理了,就减少了后续的风险。这点非常重要。
第二个方案,结婚后再买房,这样男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就可能可以登记在男女双方两个人的名下了。如果还是不能,那么登记在女方一个人的名下,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还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当然了,能让男方父母出具个赠与两人的文书,那是更好的了。
总而言之,这个女孩没有什么好担心的。说的直白点,买房这事,你一分钱不出,你有什么好担心的呢?而且还很有可能获得一半的房产。我不知道男方的父母是怎么想的,但其实从法律的角度,男方的风险明显大很多啊。
对于买房这事,很多人算不明白这个账,总觉得自己吃亏,其实不然。
比如,男方婚前出首付按揭买房,婚后男方用自己的收入还贷,这时女方就觉得吃亏了,因为女方认为男方的收入也是共同财产,男方还贷也有自己的一部分,但是自己在房子上并没有名字,而且还影响了生活质量。
像这种情况,就是我们已经讲过的婚前一方首付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如何归属的情况,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房子基本上是判归男方的,女方可以得到还贷的一半和对应的增值部分,假如男方用自己的工资还贷了20万,那么女方分走10万,如果房子增值了,那么还可以分走房子的部分增值。那你觉得女方吃亏了吗?
如果这不是婚姻关系,而是合伙创业的关系,那么天底下你能找到这么合法、靠谱、有收益的生意,那真是你的幸运。
可一旦是婚姻关系,有的人立马就觉得吃亏了,其实不是真的吃亏了,而是心理上感觉吃亏了,没有达到心理的预期,拥有房子的份额,才会有安全感。
经济角度,结婚之后两人共同还贷,收入少的那一方,是不吃亏的。婚姻角度,很多道理是说不通的。
说句题外话,经历过很多女性的咨询之后,我觉得能给女性真正安全感的,只能是女性的经济独立、思想独立、专业技能和社会阅历,自己强大起来才是真的,其他的都靠不住,都不能给你真正的安全感。其实这句话对男性也是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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