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一个成功的男人,后边有一个伟大的女人”,但现实生活的情况是,一个伟大的女人,最终换来的可能不是一个有良心的男人。比如,现在很多女性在家里是相夫教子,为了协助老公放弃了自己的工作,老公在事业上是蒸蒸日上了,但不愿回到上家里的炕了,感觉自己身边的女人更亮了,忍不住自己的欲望释放了。最后,事业成功的男人有了新欢,相夫教子的女人有了心寒。
这种情况怎么办?法律对这种付出了较多的劳务、相夫教子、受到伤害的女人有没有补偿呢?还真有,《民法典》第1088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就是离婚时一方的法定补偿义务,这里边有两个前提,第一个,必须是以离婚为前提,如果不离婚,说我照顾孩子比较多,你需要补偿给我钱,这个不行。必须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为前提;第二个,请求权人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其实可以分解为三种情形了,第一,家里得有孩子照顾,如果没有孩子这一个选项就没了,第二,照顾老年人,如果老年人也没有照顾,那么失去了个2/3,最后就是协助另一方工作。
这一条最关键的还是在举证方面。家里有孩子很好证明,每天都要送孩子上下学、照顾等等。照顾老年人,这就需要证明了,比如说老年人瘫痪在床,那么很好证明,如果老年人生活条件比较好,什么都不用你,人家自己有保姆,你没事去串个门,你就说照顾老年人了,这个说不过去,所以看家庭情况协助。协助另一方工作就更难证明了。所以相夫教子,别闷着头干,得学聪明一点,比如照顾老年人,就不时的出去走一走遛一遛玩一玩拍点照片,然后孩子各种的食品的购买记录,即便说给孩子买了,然后最后你吃了,也可以算孩子身上,协助另一方工作,没事就发朋友圈:“帮老公写稿,已经深夜了,但是我很幸福”等等,对所有人可见,每天发,积累起来,这就是一个证据,你看,天天熬夜帮老公,还有老公一块的合影,在台灯之下,你拿着书他拿着笔,然后你来说词儿他来写等等,每个家庭的情况不一样,你得自己想办法证明协助了老公工作。
有的家庭是女强人在外面闯荡打拼,男人在家里相妻教子,照顾老年人,协助老婆工作,那离婚时,这个男人可不可以请求法定补偿呢?也是可以的,同样的也需要做一些工作,表面上是向别人展示幸福的生活状态,实际上是把证据锁定下来,所有的点点滴滴积累起来,形成一个充实的证据。当你的女人有一天为了事业不要你的时候,你就可以说:“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女人,我为家里付出了这么多,你居然不要我,跟我离婚可以,但我要家庭的劳务补偿。”这个诉求基本上是可以实现的,因为你已经学习了我的分享。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付出较多,可以要补偿。记住《民法典》第1088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