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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单是不存在争议的财产分配

《保险法》第39条: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保险法》第40条: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

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ORaJ3e4DPLtUoemvr97HQVhWlQJB7vWOyVpenh5ouNH1ucZw0Imxhj1XwyifL6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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