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说起美洲大陆,好像撒了欢折腾的都是西班牙人,你可能会问了:这个美利坚帝国不是建立在英国的殖民地基础之上的吗?如今美洲大陆都如此热闹了,那英国人跑哪儿去了?
没错,英国人虽然一向很准时,但是在来美洲大陆这事儿上,迟到了。一直到了1607年,英国人才在北美洲有了一小块殖民地,那时候距离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已经过去100多年了。
在16世纪上半叶,确切地说,一直到1580年之前,英国人干过和美洲有关的事情只有三件。
第一件是1497年的时候,英格兰的国王亨利七世出钱出力,派了一个叫约翰·卡波特的人,去北美洲晃荡了两圈,据说是到达了现在加拿大的纽芬兰省。但他既没找到金子,也没带回来几个奴隶,亨利七世拨弄着算盘子一算账,觉得不划算,就没下文了。
第二件事就是和法国、荷兰联手,一起在海上抢西班牙人的珍宝船,前面说过,这些人统称“加勒比海盗”,具体抢了多少,没人能统计清楚。
最后一件事就是在霍金斯将军的带领下,毫无愧疚地做着贩卖人口的生意,在所谓的“三角航线”上贩卖黑奴,这个前文我们也介绍过了。
说心里话,后面的两件事,都不那么厚道,尤其是最后一件,可以说是招来千古骂名。
弗吉尼亚殖民地当时著名的英国海盗里面,有一个爵士,名叫沃尔特·雷利,是当时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的宠臣,此人长相英俊,还涉猎文学、艺术、科学、政治等各种学科。
据史料记载,他在觐见伊丽莎白的时候,很明确地提出了一个理论,那就是:“谁控制了海洋,谁就控制了贸易;谁控制了世界贸易,谁就控制了世界财富,最后也就控制了世界本身。”这是一句相当厉害的话。
很多现代学者认为,雷利爵士的这番话就是现代海权论的雏形,有着雄才大略的伊丽莎白一世对他这句话也是深以为然,这才开始加强英国的海军建设,最终为大英帝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日不落帝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584年,雷利爵士来到了北美洲东岸的一个地方,他觉得这地方还不错,四处打探了一下,周围既没有西班牙人,也没有荷兰人,就上去插了一面英国的旗帜,声称这地方从此就是大英帝国的领土了。为什么要先看看有没有西班牙人和荷兰人呢?因为英国那时候还没有资格和这两个国家面对面死磕。
雷利给这块新地方取了一个名字,弗吉尼亚,这就是今天美国的弗吉尼亚州。这个名字取得很有学问,首先它的发音和印第安人对当地的称呼基本一致。其次,这个英文词翻译过来是“处女地”,暗示着还没开发,就等着英国人来开发。
除此之外,这个名字还有第三个隐含的意义,当时的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是个单身的“白富美”,据说她发誓一生不嫁人,保持童贞之身,所以,你也可以认为弗吉尼亚这个名字是向童贞女王伊丽莎白一世致敬。
1587年,雷利在弗吉尼亚的罗阿诺克岛上建立了一个小小的殖民地,把117名希望到美洲生活的英国人送上了岛。
在雷利去世之后,英国人开始有组织、有规模地对美洲进行开发。第一个专门为了赚取美洲财富的公司很快成立了,这就是1606年成立的弗吉尼亚公司。
不过,因为利益的关系,这个弗吉尼亚公司很快就分成了两部分,一个叫弗吉尼亚伦敦公司,还有一个叫弗吉尼亚普利茅斯公司。
英国第一个成功的殖民地是伦敦公司建立的,这指的就是弗吉尼亚伦敦公司。新成立的公司马上就从国王詹姆斯的手里拿到了土地开发许可证。这一点,你不得不佩服英国人,他们干什么都是那么有板有眼,即使是去一片连国王都不知道在哪儿的土地上搞开发,也要搞一个他们认为符合法律程序的证件。
但是,你要是问这些绅士们,那片土地原来有没有人住,人家同不同意,他们虽然也会脸红,但根本就不会多做考虑。这里面的潜台词就是:我要是能打到你搬家,那国王的许可证就是金牌圣旨,要是我打不过你,那我再找一块土地好了。
新公司的目标也很明确,一共有三个,第一就是继续寻找跨过美洲通往亚洲的道路,这是那时候欧洲人100多年来很执着的目标,可以说是深入骨髓;第二个是找金矿,这个不用多说,地球人都知道金子的价值;第三,在北美洲建立一个殖民地,毕竟中美洲、南美洲已经被西班牙、葡萄牙占领了,北边的加拿大是法国和荷兰的地盘,北美洲虽然看起来既不能种地,也不能找到兽皮,但如果再不去,那可就什么也没有了。
顺便说一下,就在英国的美洲冒险者忙活着搞土地开发证和购买武器弹药的同时,遥远的亚洲印度大陆上,英国的东印度公司也成立了。而且这个公司把一种产自中国的饮料带回了欧洲,这种饮料很特别,看起来和晒干之后的枯树叶子没啥区别,不过用热水浸泡之后喝起来却是相当地令人舒服。
很快,这玩意儿就成为欧洲人的日常饮料,被称为“神奇的东方树叶”。
你当然知道,这东西在中国叫“茶叶”。早期出口到欧洲的茶叶主要以乌龙茶和红茶为主,尤其是红茶,最受英国老爷贵妇们喜欢。
一直到今天,正宗的英国贵族下午茶还是以红茶为主。不过,这东西最后却成了美国独立战争的导火索,那是当时的东印度公司死活都想不到的事情了,这事儿我们后面再说。
就这样,1607年5月13日,在弗吉尼亚伦敦公司的鼓动之下,100多名从英国来的新移民在北美弗吉尼亚的一块地方正式定居下来。这也是英国在北美大陆上的第一块真正意义上的殖民地,他们把附近的一条河命名为“詹姆斯河”,住的地方称作“詹姆斯镇”。
这样命名的意义,自然是向他们最伟大的国王詹姆斯致敬。当时的每个人,可以说都满怀希望地憧憬着新生活。
可惜的是,6个月后,这100多个移民死了一半,剩下的都在琢磨着如何逃走。
说好的金矿被发现只是黄铁矿,原以为的良田结果是沼泽,疟疾等疾病迅猛蔓延,而一望无际的森林看起来也不像是通往印度的道路。
如果这地方的人就这样散伙了,那么我们今天的故事根本就不会提到这里,在那个年代,像这样无声无息被大自然、疾病或者野生动物毁灭的小小殖民地,实在是太多了。
一般来说,历史老爷爷对失败者是不屑一顾的,它只喜欢那些胜利者,詹姆斯镇之所以最后没有垮掉,成为了一个胜利者,是因为两个名字都叫“约翰”的人物按时出场。
先说第一个,约翰·史密斯,他是最初詹姆斯镇的100多个移民中的一员。在殖民地最危难的时候,他采用了和当地印第安人和睦相处的策略。换句话说,他决定把这些其他欧洲人眼里野蛮的土著当作平等的人来看——他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从印第安人那里弄来了食物。
当然,开始的时候不那么顺利,他还被印第安人抓了起来,不过运气很好,被美丽的印第安公主波卡洪塔斯救了出来。
很自然地,约翰·史密斯成了詹姆斯镇的领导人。据说此人脾气暴躁,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独裁者,但天大地大,吃饱肚子最重要,这时候独裁还是民主只是小事一桩。
这位约翰还记录了很多关于詹姆斯镇的情况,我们现在很多关于早期移民的信息就是从他的亲历日记中获得的,当然,现在美国的中学教材里,这些早期移民都是所谓勇敢和正义的化身。没有人注意到约翰·史密斯笔下那些悲惨的故事,比如说,因为缺粮,詹姆斯镇上的居民曾经吃过同胞甚至亲人。
另一个约翰叫作约翰·罗尔夫,如果说史密斯是让殖民地延续下来的功臣,那么罗尔夫就是让殖民地得以大发展的经济学家。
他的身份很特殊,是弗吉尼亚伦敦公司的发起人之一,所以是一个有钱人,只不过此人有着很多有钱人都有的毛病,那就是天生喜欢冒险。他于1610年来到詹姆斯镇。
那时候,殖民地只能算苦苦维持,弗吉尼亚伦敦公司为了维持殖民地的人数,不惜在英国伦敦街头抓捕孤儿,拐骗小孩,然后把他们统统送往詹姆斯镇。但这也不是个办法,一个人口增长完全依赖外来移民的殖民地,那肯定不能长久,必须要自己生,而生孩子这事儿吧,首先需要吃饱肚子,住上暖和的房子。
为了过上富裕的日子,约翰·罗尔夫的想法是在詹姆斯镇种植当时已经风行欧洲的烟草。在21世纪的今天,香烟已经遍布世界各地,但很多人不知道这玩意儿其实和土豆一样,完全是印第安人的土特产。
哥伦布第一次远航之后回到欧洲,就向大家描绘了印第安人是如何围坐在一起,用一根叫“多巴哥”的东西去吸一堆树叶子燃烧时冒出来的青烟,然后一个个如痴如醉、手舞足蹈的。
欧洲人听得目瞪口呆,这些贵族老爷们难免试上一试,结果就上瘾了,后来几乎到了人手一根多巴哥的地步,“多巴哥”这个印第安语从此在很多语言里,都是“烟草”的意思。
当时的欧洲盛产庸医,这些不学无术的医生说,多巴哥可以包治百病,无论什么病,只要把烟草叶子在开水里煮那么几个小时,喝下去马上就好。所以,在当时欧洲医生的词典里,多巴哥也叫“印第安神草”,和今天的印度神油有得一拼。凭良心说,烟草对疟疾有一定的预防作用和疗效,但其他疗效,就是欧洲这群庸医在瞎说。
约翰·罗尔夫最终获得了成功,他带领詹姆斯镇烟草行业培育出了味道纯正、价廉物美的烟草,很快就打败了来自拉丁美洲的西班牙烟草。
大量的钞票开始像詹姆斯河的流水一样源源不断淌入詹姆斯镇,房地产业随后开始兴盛,带动了无数服务业也跟着发达起来。对劳力的需求也大大增加了,一船船非洲的黑奴、英国的契约奴、移民和冒险家来到了弗吉尼亚。英国人终于成功在北美洲经营了一个殖民地,这一年是1614年。
图1-2 从事烟草生产的黑人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