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杀戮不是终极目的,它只是欧洲人让印第安人老老实实干活的手段。欧洲人的目的是让他们在肥沃的土地上种植,下到矿井里面去挖矿,获得金银。很不幸的是,印第安人很快就被证明不适合干这种活,在一段时间超过极限的劳作之后,他们往往成群地死亡,他们最适合的劳动是在亚马逊森林里猎取野生动物,但这事儿,白人老爷们自然不会让他们干。
这种情形让欧洲的老爷们心急如焚:我们有要多少有多少的金银矿井,我们还有大量肥沃的土地,但是,如果印第安人都死了,谁来给我们干活?
这时候,一个叫巴托洛梅的欧洲人提出了建议。他对占领了美洲的欧洲人说,我们不要再使用印第安人了,干这些活儿,那些在热带把身体锻炼得像野牛一样的非洲黑人应该是最好的选择。
这位巴托洛梅的父亲曾经和哥伦布一起登上新大陆,所以他也算是从小就见多识广之人,而且我相信他这个建议可能也不带有任何主观上的恶意。但他不知道的是,他这句建议,在后来几百年里,带给非洲人无穷无尽的灾难,因为随着这个建议诞生的,就是人类历史上最臭名昭著的航线——持续了将近400年的“三角航线”。
为了说明这条航线,我们来模拟一下,假如我是16世纪的一个英国商人,我准备去新发现的美洲做一趟生意,要怎么做呢?
我要先在船上装满朗姆酒、枪支和布匹,然后,我不会向西航行直接去美洲,我会向南,一直到达非洲的几内亚湾附近,随便找一个海岸,用我船上的这些货物找当地人换东西。
不过我要换的这样东西是活的,是一个个用绳子串好的、体格健壮的黑奴,能换多少就换多少,也许我的船只能装400个这样的黑奴。但是装1000个我也无所谓,要是路上因为缺氧或者疾病死了几个,那就扔到海里好了,因为只要活下来100个,我就稳赚不赔。
随后我带着这船黑奴从非洲一路向西,到达美洲某个海岸,比如说海地,用这船奴隶,换回金子、银子等贵金属,还有蔗糖、烟草、玉米等这些美洲特有的原材料。而这些东西,是我要运回英国的,大英帝国蓬勃的工业发展对于这些东西的需求是无穷无尽的。
之所以把上面这一条商业航线称作“三角航线”,就是因为船队从欧洲出发,先向南,再向西,最后再回到欧洲本土,恰好是一个三角形。
1972年,历史学家艾弗瑞·克罗斯比出版了一本书,名字叫《哥伦布交换》。在这本书里,他描述了哥伦布发现美洲之后,地球上各大洲之间的频繁商品交换,导致了生态的巨大转变,比如说土豆、玉米、番茄、木薯,这四样现在世界产量很大的农作物,就是印第安人培育出来,通过所谓的“哥伦布交换”从美洲流入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各国的。
虽然在这本书里,他没有提及黑奴,但我觉得要是从利润上来看,非洲黑人,这种不是商品的“商品”,可能比“哥伦布交换”中所有商品的利润都要高,对于欧洲人来说,他们才是这种交换当中最关键、最有价值的一个品类。
我这样说是有根据的,因为第一个想出了这个“天才商业点子”的人所赚取的利润,甚至连英国女王都为之心动。
“三角航线”公认的创始者名叫约翰·霍金斯,他是一位将军。实际上,此人有一连串的头衔,分别是“大英帝国海军的将军”“欧洲航海家”“海盗大头目”和“奴隶贩子”。
令人惊异的是,每一个头衔他都当之无愧,并在那个领域有“超出常人”的表现。作为大英帝国的海军军官,他是英国打败西班牙无敌舰队的重要人物;作为航海家,他亲自领航,探索出了这个存在达400年之久的三角航线;作为海盗,更是驾轻就熟,他是威风凛凛的加勒比海盗的大头目,带着英国船队多次抢劫西班牙的珍宝船;作为奴隶贩子,那就不用多说了,他是发起人。
这家伙在1562年10月率领一支船队从英国出海,开始了他的第一次奴隶贸易航行。船队由三艘船组成,其中最大的“萨洛蒙”号为120吨。
为了便于在新海域航行,霍金斯在加那利群岛带上了一名西班牙人担任领航员,然后驶向几内亚海岸,在那里,他很容易地捕获了300名黑人。带着这些“活货物”,他们穿过大西洋,前往美洲大陆的西印度群岛,在小西班牙岛他们将奴隶卖给美洲的西班牙殖民者,换取了大量当地的兽皮、生姜、糖和金银珠宝。
一年之后,1563年9月,他们满载而归。书上说,他一举成为当地最富有的人,于是耀武扬威,于是趾高气扬,于是花天酒地,于是,就被英国女王知道了。
当时的英国女王是伊丽莎白一世,她把霍金斯叫到了皇宫里,相当严厉地教训他,认为他这样做是不道德的,一个出身贵族的大英帝国将军,怎么能够做贩卖人口这种丧尽天良的事?这是对贵族头衔的侮辱,也是对英国的侮辱,更是对神灵和生命的亵渎!……她如此这般教训了霍金斯一顿。
霍金斯也不慌,只是镇静地听女王训话,等她讲完了,他就慢慢悠悠地讲了一个数字——这次航行的利润,然后女王就闭嘴了。一年后,女王把自己的一艘船交给他,算作她私人入股。
道德,在有些时候,对有些人来说,不过是一件有价格的商品。
在霍金斯之后,从16世纪到19世纪末期,像这样的贸易船队几乎每一天都在大西洋上航行着。
为此,非洲付出了将近1亿人口的精壮劳动力,而最后运到美洲的奴隶大概只有不到2000万人,其余的,都在内部抓捕和海洋运输中死亡。
今天美国国土上大概13%的人口是黑人,这几千万人口当中的大多数都是这些奴隶的后裔,为了“平等”两个字,这些人奋斗了将近400年,才算是获得了法律意义上的平等。但要说种族之间的融合,那真的是遥遥无期,“三角航线”所带来的创伤和撕裂,远远不是几百年能够愈合的。
所以,当我们今天讴歌欧洲工业革命的伟大时,当我们赞美欧洲美轮美奂的建筑时,当我们羡慕欧洲人悠闲地喝着下午茶时,我们应该想一想那些悲惨的印第安人,还有那些死在种植园或者沉入大西洋底的非洲黑奴。
当年轰轰烈烈的英国工业革命中的每一颗螺丝,都融着他们的血和泪——我们要知道,当托马斯·杰斐逊慷慨激昂地在《独立宣言》上写下“人人生而平等”的时候,他的“人人”可不包括自己家里的黑奴和庄园里的印第安人。
除了人之外,还有财富。现在已经无法统计究竟有多少美洲财富被欧洲人带走了,保守估计,仅仅西班牙一个国家,在对拉丁美洲300年的殖民期间,就劫掠了250万公斤的黄金和1亿公斤的白银,而从烟草和蔗糖等种植园中牟得的利益,更是达到掠夺的黄金、白银的10倍以上。
你要是问,这些金银都去了哪里?那当然是堆起了欧洲皇室穷奢极欲的生活,也就是今天有些人异常羡慕的贵族生活,它也直接促成了欧洲的价格革命,导致欧洲商品价格飞涨。
更有意思的是,这些财富中的很大一部分还流入了中国。据研究,欧洲将十几万吨南美洲白银转手给中国,主要是为了购买中国的茶叶、丝绸和瓷器。本来吧,银子在中国一直不是主要货币,因为来自南美洲的白银太多了,大明王朝居然把白银作为了主要货币。
这样看来,所谓的“全球化”其实在那时候已经有了雏形。
有人曾经问过我这样一个问题,对比15世纪初中国郑和下西洋的和平出使与16世纪欧洲殖民者对美洲、非洲甚至亚洲造成的各种罪恶,是不是说明中国人比欧洲人更爱好和平?
如果单单从行为和结果来看,似乎的确是这样的,不过历史有其复杂的一面,群体所处的历史阶段和生存环境不一样,做出的决定和由这种决定催生的行动肯定不一样。
比如说今天的美国,你要是说它对别人的土地有觊觎之心,时刻想着把其他地区并入自己的版图,那肯定是错的,甚至你给它土地和人,它都不要,为啥?因为来一个人就需要给一份福利和一张选票,这对现在的美国来说是亏本买卖。但是回到19世纪初,那就不一样了,那时候的它曾经费了大把力气从墨西哥手里抢夺大量土地。
所以,关于郑和时代的中国人是不是比欧洲殖民者更爱好和平这个问题,我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比较。
第一,两者使命不同。郑和的使命就是接受了皇帝的命令,去大洋里面转转,宣示皇恩浩荡,如果可能,顺便把朱允炆带回来,至于说朱允炆是谁,为啥要带他回来,我这里就不展开叙述了。
关于财富和土地,朱棣对郑和是没有任何要求的,而欧洲的所有航海家,开始基本都是受雇于王室,命令只有一个,带回金子和香料。
第二,人员不同。前面说过,欧洲早期航海的人,除了少量像恩里克王子这样的,其他的基本都是海盗出身,或者常年在海上漂泊,仁义礼智信什么的,听都没听过,对于他们,碰上能抢一把的机会,自然不会放过。
而郑和本身算是朝廷大臣,他的舰队那是以天朝上国“文明人”的身份自居的。从精神自律上来说,郑和完胜欧洲早期航海家。
第三,国情不同。明朝那时候国富民强。朱棣虽然和朱允炆打了很多年,但基本上都是军队在打来打去,老百姓农闲的时候看看热闹,尤其是江南,基本没什么战火。国家很富,人民也富,对于东南亚那些没怎么开化的小国,除了香料和一些动物,其他还真看不上眼。
反观欧洲当时,也可以用四个字形容,脏、乱、差、穷,要什么没什么,所以,出去的首要目标是抢劫,那是一点都不奇怪的。
那么,为什么16世纪开始的这场欧洲的全球殖民运动,没有波及中国呢?中国那时候不是已经到了明朝末期,朝政腐败,民不聊生了吗?
首先,“没有波及中国”这一说法是不准确的。对于欧洲这些看见金子两眼都能放光的强盗们,有了航路和海船之后,不会不想去中国抢一把。
这些家伙,那是有条件要抢,没有条件也要创造条件抢,能欺负你就绝对不会和你和平相处。之所以中国看起来太平无事,借用一句中国古话,那是因为“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就算那时候大明王朝日落西山,已经奄奄一息了,当时的欧洲也还是没有欺负中国人的本事。我下面列举一些16世纪和17世纪的海战,从中你就可以得出判断:
1521年8月底,明朝和葡萄牙海军打响屯门海战,明朝完胜。
1522年,明朝和葡萄牙海军打响西草湾之战,明朝胜。
1598年,明朝和朝鲜联合水军打响露梁海战,对手是日本,日本海军被全歼,从此日本老实了200年,朝鲜也平静了200年。
1624年,明朝和荷兰爆发澎湖海战,荷兰败走,明朝收复澎湖。
1633年,荷兰卷土重来,要求明朝只能和荷兰交易,不能再和葡萄牙、西班牙交易,已经摇摇欲坠的大明王朝断然拒绝。料罗湾海战爆发,荷兰完败,从此荷兰人每年必须向郑芝龙(郑成功之父)缴纳12万法郎,才可以保证自己在亚洲远东水域的安全航行。
1661年,清朝入关之后,忠于大明的郑成功率领船队攻打被荷兰人占领的台湾岛,最后完胜荷兰人。
这些海战里,如果任何一个关键战役失败了,那中国东南沿海面对的就是无穷无尽的欧洲战船带来的一批批冒险家。
一个同时代的广州农民可能是不知道这些战争的,他只知道,明天早上起来,还要下地去干活,但如果没有这些战争,没有这些胜利,这个农民也许明天就会被装上船,然后被运到东南亚某个甘蔗地里,开始最长只有7年寿命的、没日没夜的奴隶生活。
这绝不是我夸大其词,因为一开始荷兰人就是这么干的,明朝和荷兰的第一次冲突就是因为他们上岸掠夺人口。想想西班牙和英国人是如何从非洲把黑奴运送到美洲的,我们就不难想象,如果明朝当时不是余威尚存,等待中国人的,至少是沿海居民的命运会大有不同。
在结束拉丁美洲早期历史的探讨,把目光转向英国殖民地北美洲之前,我还想简略地介绍一下“印第安人”这个名称。
它的本意前面说过了,就是西班牙语“印度人”的意思,是哥伦布犯的一个错误,可是名字一旦流行开来,那就很难改了。
欧洲人后来也觉得,只叫一个名字,很不好区分真正的亚洲印度人和新大陆上的红头发土著,他们最后的方案是,美洲土地上的叫“西印度人”,东方正宗的印度人叫“东印度人”。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你看历史书的时候,会发现有那么多“东印度公司”和“西印度公司”,它们的区别就在于总部所在地不一样,在亚洲印度的,就叫“东印度公司”;在美洲大陆的,就叫“西印度公司”。
而汉语中直接把新大陆上的人译为“印第安人”。
近年来,加拿大和美国觉得“西印度人”这个名称在历史上代表了歧视和血腥,于是就改了称呼,加拿大把原来的土著叫作“第一民族”,英文是“First Nation”;而美国人对印第安人的新叫法是“美洲原住民”,对黑人的新称呼是“非裔美国人”。
但无论怎么改,历史就是历史,人也是那拨人,活着的人也许会渐渐忘记,但持续了几百年的罪恶,罄竹难书。那些冤死的印第安人的斑斑血泪,和那些大西洋底非洲黑奴的残骸灵魂,将永远在这块所谓“新大陆”的天空上悲鸣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