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英国人在北美就开发了多个比较大的殖民地。这些殖民地大多数有一个英国国王指派的总督,殖民地人民手里也攥着一张英国签发的土地开发许可证书,大家没事喝酒的时候,也要祝伟大的英国国王万寿无疆,彼此相处相当融洽。但我们都知道,后来殖民地的人揭竿而起,造了反。
这事还得从当时的欧洲说起。
如果说20世纪之前,这世界上有两个国家可以称为宿敌的话,那非英国和法国莫属。
这对冤家从诞生之日起,从来没有消停过,打架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层出不穷,无论多大事儿,基本都能打起来。
最离谱的就是从1337年开始打的那场,一口气打到1453年,号称“百年战争”,实际上打了116年。整整五代人,打到最后,早就忘了当初为什么开打的了,反正世代的血仇只能死磕。
百年战争结束之后,英法也没消停,断断续续打打和和,到了1754年的时候,因为各种各样复杂的原因,两国又准备开掐。
战争开始的时候,和往常一样,还仅仅局限在欧洲,北美殖民地居民最多喊两嗓子,为各自的宗主国加加油,完了回家继续喝茶聊天睡觉。
可是随着战事的发展,情况变了。大英帝国觉得不过瘾,自从在海上赢了西班牙的无敌舰队,并通过四次英荷战争最终打败了荷兰之后,他们的海军力量变得空前强大,自信心也开始爆棚,不再把以前势均力敌的敌人法兰西放在眼里。于是他们决定把战争扩大到世界的其他舞台,包括印度、大西洋和北美洲。
大英帝国率先在北美洲动手。
1758年,英国人进攻法国在北美洲的领土——加拿大。当时英国在北美殖民地上的人出于各种原因和理由,大多数都选择支持英国,还有很多人加入了英国军队,其中有一个人叫乔治·华盛顿,他参加这场战争的目的就是想在英国军队里混一个军官的职务,可惜没有达到目的,不过后来阴差阳错,他居然成了美国的国父、第一任总统,这是后话。
英法北美战争的发展也正像英国人事先预料的那样,法国人虽然有当地土著印第安人的支持,但最后还是打不过英国。1763年,加拿大的法国总督投降,英国最终不仅占领了加拿大,还占领了现在属于美国的路易斯安那以及佛罗里达。
历史上把这场战争“法国-印第安人战争”,属于“七年战争”的一部分,这场战争涉及面很广,亚洲、欧洲、美洲和非洲全都被卷入战争,死亡100多万人,法国让出了很多海外殖民地给英国,其中就包括印度和加拿大。
这意味着法国在世界上的霸权开始衰落。也正是在这次战争之后,继葡萄牙、西班牙、荷兰和法国,大英帝国正式崛起,走向“日不落帝国”的地位,最终在19世纪通过鸦片战争征服大清帝国之后,成为了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帝国。
不过,英国人虽然赢得了七年战争的胜利,却在战争结束之后,发现了一件很严重的事情,那就是没钱了。这也很正常,中国有一个成语叫“穷兵黩武”,家业再大也禁不起连年战争的折腾。
问题是,本来就没钱了,偏偏花钱的地方还多,战争之后,英国为了稳定局面,还得派一支1万人的军队常驻北美,这些都需要钱。
乔治三世觉得,所有的军费都让英国本土出有点不公平:“如果没有我,你们这些可怜的殖民地的虫子们早就被法国军队和印第安人赶下了大西洋。”抱着这样的想法,他觉得是时候向北美殖民地使用他作为一个国王应有的权力了,换句话说,他想从殖民地捞点儿钱。
为了这个目的,乔治三世做了下面三件事。
第一,加强《航海条例》的执行。前面介绍过,这个《航海条例》是打击走私的,它不允许殖民地随便和荷兰、法国等国家进行交易。
不过,你要是花点功夫去研究这个《航海条例》,就会发现它不仅仅是打击走私这么简单,间接地,它也限制了殖民地的发展。比如它规定,政府指定某些殖民地产品只准许贩运到英国本土,包括烟草、棉花、毛皮等;其他国家的产品,不能直接运到殖民地,必须经由英国本土的商人转卖一次;殖民地也不能大规模生产和英国本土竞争的产品,如纺织品。
这样一研究,你就会明白,大英帝国的《航海条例》对外打击走私,对内、对殖民地实行的是统购统销。殖民地对外做生意这事儿,实际上由乔治国王包办了,殖民地的人甚至不能私自去市场上卖一个鸡蛋。很自然地,这件事伤害了殖民地商人的利益。
乔治三世做的第二件事就是,规定从今以后,没经过他的同意,所有移民不能进入印第安人的地盘,尤其是不能翻过阿巴拉契亚山脉。这条山脉以东是13个北美殖民地,大概只占现在美国的五分之一的面积,山脉以西当时住着大量的印第安人。
换句话说,以前殖民地居民抢一块印第安人的地盘,搞点开发,改善一下老婆孩子的居住条件,那都是默许的,可现在的英国,突然就有了“大局观”“世界观”,觉得整个北美都是自己的子民,而且印第安人是最大的部落民族,也表示了和平和臣服的愿望,那么就要两不偏袒,和平相处。
可是,这一条等于绑住了殖民地人的手脚,殖民地的人越来越多,如果不能抢印第安人了,那么肥沃的土地从哪里来呢?所以当时殖民地的人对这一条规定是很愤恨的,不过不太好意思明说。
乔治三世做的第三件事,就是对殖民地收税。你要是问,以前英国不从殖民地收税吗?那你说对了,以前是英国本土的公民必须缴税,可是殖民地的居民基本上是不向英国缴税的,因为他们都是高度自治的——而高度自治和没人管理差不多。
现在英国国王说了:“你们殖民地名义上都是属于英国的,而且你们到处拿着我给你们发的‘土地证书’从印第安人那里要地盘,出了事儿还得我派兵去平叛,每年我还要补贴你们大量的行政管理和驻军的费用,为什么不能收税?”
从某种意义上说,乔治说得没错,这也是为什么当他颁布《食糖法》和《印花税法》,开始从殖民地收税的时候,获得了英国议会和英国本土几乎所有公民的一致赞同。
所谓的《食糖法》就是对甜酒、进口糖类和所有奢侈品征税,而大名鼎鼎的《印花税法》更是厉害,所有报纸等出版物、文件、契约、合同甚至结婚证书都要带有浮雕印花,而这个印花是要从英国政府手里花钱买的。
英国国王乔治三世一声令下,殖民地居民从此不允许抢印第安人的地盘了,也不能大张旗鼓地和其他国家走私货物了,更“令人发指”的是要开始缴税了,北美殖民地里立刻跳出无数个不服者,其中以两个人最出名。从现在开始,美利坚合众国建国的十大英雄,也是十位最重要的国父将相继出场。
第一个出场的国父是约翰·汉考克,生于1737年,美国《独立宣言》第一位签署者。出场年龄28岁,职业是商人,外号“走私王”,马萨诸塞的首富。美国建国后担任马萨诸塞州第一任州长。
第二个出场的国父是塞缪尔·亚当斯,生于1722年,美国《独立宣言》签署者。出场年龄43岁,是一个失败的商人。
这两个人是美国独立战争之前的重量级选手,革命的先驱者。
约翰·汉考克要造反那是一点儿都不稀奇,他们家族本身就是走私商人,如果乖乖地按照乔治的新条例去执行,那么他家每年要缴出去将近4万英镑。18世纪中后期的4万英镑是一个什么概念?那时候英国一个工人一年的收入也就是15镑左右——也就是说,汉考克每年逃税的收入就可以养活2500个工人。
而塞缪尔·亚当斯自从生意失败之后,就是一个专业的革命家了,天生不安分,负责造反的宣传和组织,此人也是北美反抗英国的秘密社团“自由之子”的创立者。
这两人一明一暗,有组织地带领着群众团体开始捣毁税局,焚烧印花税票,在收税的英国官吏身上涂满柏油,粘上羽毛,游街示众。闹到最后,北美殖民地的所有英国税务官员都纷纷递交辞职书。
古今中外的抗议或者说造反行动,那是一定要有口号的,比如中国的陈胜、吴广起义,就喊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大家一听就热血沸腾。汉考克和亚当斯也弄出了很多口号,其中最著名的一句就是:“无代表,不纳税。”这句口号很厉害,潜台词就是:不是我们不想缴税,实在是你们这群英国大爷太欺负人,在英国国会里,居然没有我们北美殖民地的代表,那我们为什么要缴税?有了这句口号,殖民地的人民好像突然之间就有了底气。
这句口号一直到今天,还是被很多人顶礼膜拜,但是我不得不说,这6个字在当时完完全全就是一个借口,煽动一下老百姓,摆到台面上并不是很有道理。
为什么呢?因为当时英国国会是虚拟代表制,有点像罗马的元老院,本来就不是每个地区都有代表,它的原则是每一个议员都代表了所有英格兰臣民。所以,北美没有代表不是英国国会的歧视,而是本来英国的法律就是如此,英国本土也有很多地区没有代表,按照制度,照样纳税。
可这个事实殖民地的人自然是不想分辨清楚的,不缴税的日子都过了100多年了,现在凭什么突然让缴税?
所以,无论当时英国国会如何解释,都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因为塞缪尔·亚当斯、约翰·汉考克和殖民地的居民就想找理由让国会彻底收回《印花税法案》。
就这样,1765年10月,北美9个殖民地的29名代表在纽约举行了反印花税会议,通过了一个《权利和不平宣言》,声明:“英国国王在美洲的臣民享有天赋的权利和自由,未经他们本人或代表的同意不得向他们征税。”
这一句话的意思相当明显,北美殖民地的人以天赋权利和自由的名义,说出了真实的目的:“只要我或者我选出来的代表不同意,我就不缴税。”当然,是绝对不会选出一个同意缴税的代表的。
不仅如此,这次大会还号召所有北美殖民地展开抵制英货运动,从而导致了英国对殖民地的出口额大幅度下降,这样一来,英国本土的商人也不干了。
结果,乔治国王还没收上来北美洲的税呢,自己家的后院先失了火,英国本土30多个城市的商人联合起来向议会上书,请求废除北美殖民地的印花税法。
内外交困之下,英国议会于1766年3月18日,经过一场激烈的辩论之后,通过了废除印花税条例的决议。
这个消息传到北美殖民地后,当地居民欣喜若狂,欢声雷动,燃放焰火,鸣钟庆祝。在纽约城,当地居民特意烤了两头全牛,并向兴高采烈的群众免费供应啤酒和掺了水的烈酒以示庆贺。
这件事之后,乔治国王和北美殖民地表面上平静了一段时间,其间,乔治三世一直在琢磨,为什么会失败?下次怎么干?
北美殖民地的人也没闲着,正在搞大革命运动,越来越多的人被塞缪尔·亚当斯这样的专业革命家游说到了革命队伍里,时刻准备着和国王作对。
后来,乔治三世一拍脑袋,大吼一声:“我想明白了!原来毛病出在‘印花税’三个字上,北美那群人对这三个字过敏,换个名词就行了。”英国国会的老爷们也推波助澜,说:“陛下您真是太聪明了,只要换一个词,保证北美那些家伙乖乖地送钱过来。”
于是,到了1767年,英国人好了伤疤忘了疼,又蠢蠢欲动,由财政大臣查尔斯·汤森提出了《汤森法案》,国会一致通过。内容很简单,基本就是把“印花税”三个字去掉之后的要钱法案。
殖民地人们的回答非常简洁,两个字:“不行!”
就这样,各种各样的抗税斗争此起彼伏,英国当局和殖民地老百姓的摩擦连绵不断。时间长了,缴不缴税这个摩擦慢慢加热,最后就点燃了一场大火。
1770年3月5日,在北美的波士顿,一名叫怀特的英国士兵,和当地一个假发店的店员发生了争执,怀特把小店员打得头破血流,本来就对英国心怀怨恨的波士顿居民马上就聚拢了上百人,抓住了怀特。
当地的英国驻军上尉普雷斯顿听说之后,带领7名下属前来,试图为自己人解围,可是愤怒的居民拿起雪球、棍棒和碎石子等各种东西向英国军人砸了过去,同时还大声挑衅。
虽然英军上尉明确下令不准开枪,但惊慌失措的大兵们最后还是开了枪,结果造成5人死亡6人受伤。
这件事在美国历史上非常出名,被定义为“波士顿大屠杀”。不过我们今天客观地看,这仅仅是一场没有任何预谋的冲突。至于为什么今天的美国中学课本把它上升到“大屠杀”的高度,当然是因为政治需要。
在美国建国之后,有许多激烈得多的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冲突,死的人远远超过这个数目,但也只被定义为“暴动”或者“事件”,比如说“威士忌暴动”或者“1863年征兵暴动”等等。人类从发明语言的第一天起就知道,对同一事件,使用不同词语,达到的效果完全不同,这应当说是一种统治的艺术,古今中外,莫不如此。
言归正传,“波士顿大屠杀”随后就招致了当地1万多居民的大游行。当时的州长是英国委派的,他认为应该有一个相对公平的审判,但麻烦的是,一开始根本就没有一个律师敢站出来为英国士兵辩护。
拖到最后,终于有一个人挺身而出,自愿为英军士兵做无罪辩护,此人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塞缪尔·亚当斯的堂弟。
约翰·亚当斯,生于1735年,《独立宣言》起草委员会委员、签署者,第三位出场的美国国父。出场年龄35岁,职业是律师,建国后担任第二任美国总统。
他答应为英军做辩护律师之后,说了这样一句名言:“事实终归是事实,无关我们的愿望、倾向或激情,这些都无法改变事实和证据。”
最后的结果也不错,英军上尉普雷斯顿及其他6名英军士兵都被无罪释放,两名直接开枪的士兵则被判误杀,并以手指上烫烙印代替坐牢。
此后,在另外一场审判中,4名被捕的平民也被判无罪释放,双方都相当于无罪。约翰·亚当斯在这场官司里表现出来的理性和法律精神,让他在英国和北美殖民地两方面都赢得了声誉。
不过,在这场“波士顿大屠杀”当中,北美殖民地表现出来的抱团精神和随后又发生的此起彼伏的抗议活动,让英国国王乔治觉得可怕。他最后一琢磨,这税呢,好像是收不上来了,那就不要再闹得鸡飞狗跳了,所以就在同一年,他和英国议会以顺应民意的理由,废除了《汤森法案》里大部分税收,只保留了茶叶税一项。
说到这里,我要先聊两句茶叶。茶叶这个东西,在欧洲人解决了胡椒炖肉的问题之后,立即就取代了香料,成了欧洲贵族和老百姓统一的新的奢侈品。
前面说过,最初它是1607年英国的东印度公司从中国福建带到欧洲的,几乎是一到英国和北美,就受到热烈欢迎,大家很快就发现,中午吃点儿胡椒炖肉,下午再喝点儿中国茶,那绝对是一种享受。
很自然地,接下来就是大量的茶叶贸易。据统计,为了买茶叶,欧洲和北美人前前后后大概给中国送去了十几万吨的白银,在美洲连抢带骗弄回来的那点白银几乎有一半花在了茶叶上。
所以,1770年的英国对北美坚持保留茶叶税,除了表明大英帝国还是有资格向北美收税的脸面问题,利润也是一个很大的原因,因为茶叶几乎是一种人人都需要的商品,量大,税收自然也很可观。
可是这样一来,北美的茶叶价格一下子就升了上去。富人还好,普通人就开始喝不起茶了。
一开始的时候,北美殖民地的人还打算从此不喝茶了,不过俗话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他们很快就发现,没有茶叶的日子和没有香料的日子一样,实在是很痛苦。
据说本杰明·富兰克林用核桃叶子做过茶叶的替代品,摘下来晾干,再泡水喝,但很快他就放弃了,因为忒难喝了,他不知道的是,植物叶子只是原材料,中国的茶叶是需要用铁锅、文火和巧手细细炒出来的。
在这种情况下,北美人民干起了老本行,不买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茶叶,走私茶叶去!于是,大批的北美商人开始出海,直接去找荷兰的东印度公司,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拉回来的茶叶又好又便宜。
如此一来,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茶叶自然就卖不出去了,只好去找乔治国王想办法。乔治一看到和北美殖民地有关的事情就头疼,但是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东印度公司破产。
他和议会商量了一下之后,决定牺牲点自己的利益,具体办法是,英国政府免收东印度公司的茶叶税,等于是间接免掉了北美人民的买茶税,然后让东印度公司大幅度降价让利在北美销售,价格降到什么程度呢?比北美人自己走私的茶叶还要便宜50%,这就是1773年英国政府出台的《救济东印度公司条例》。
乔治国王自认为办了一件大好事,救了东印度公司,还让北美人民喝上了又好又便宜的茶叶,唯一损害的是大英帝国的税收。
然而他得到的回答是一个简洁有力的英文单词:“NO!”
原因非常简单,在乔治的如意算盘上,遗落了一颗珠子,那就是北美走私茶叶的商人们。他这么一搞大降价,几乎是断了所有北美茶叶走私贩子的财路,这其中就有前面提到的约翰·汉考克。
前面说过,约翰·汉考克是当地首富,但是他还有一个称呼,叫“走私王”。他知道这个消息之后,马上和他的老搭档塞缪尔·亚当斯一起组织其他的私茶贩子和群众走上街头抗议。
后来有人说,他们成立了一个“茶叶党”,简称“茶党”——这其实是不准确的,他们当时没有成立政党,“茶党”是后来者给他们扣的一顶帽子。今天的美国文化里,“茶党运动”这个词一般都是指激进的民粹活动。
我们当然理解为什么汉考克这类人会走上街头抗议,但是1773年的北美群众为什么也跟着抗议呢?难道少花点钱喝到好的茶不是一件好事吗?
想解释这件事,就要先明白当时北美民众的心理活动。18世纪末,大多数北美人其实有一种矛盾心理,他们非常想保留名义上的英国身份,一是因为传统,自己的祖先父辈都是英国人,二是觉得英国可以保护自己;但同时,他们又出生在北美大陆,和英国的感情很淡,他们绝对不愿意英国对他们有一点点的指手画脚。
对这个问题,美国学者亨德里克·房龙看得相当透彻,他说这些北美人“每次喝到一口可口的茶水,就会想到这是在包容一条毫无道理的法律”。是的,当时的北美民众,和今天叛逆期的孩子拥有一样的心理,在他们看来,你不让我去荷兰人那里买茶叶就是打压我们,是毫无道理的,无论你用什么方法,无论你给我多大的实惠,你都是在欺负我们。
北美群众起来抗议的另一个现实原因就是,他们非常担心英国政府的这种垄断行为也可能扩展到其他的商品交易上,今天要是不管那些茶叶走私贩子的死活,明天要是英国政府操控蔗糖价格,打击蔗糖走私怎么办?
你要知道,根据英国的《航海条例》,当时北美商人在各行各业几乎都是走私贩子,可以说是全民走私。所以,塞缪尔·亚当斯的一句名言在当时广为流传:“如果他们能对我们的茶叶征税,那为什么就不能对我们的土地,或者我们所有的其他贸易征税?”
1773年12月16日,殖民地的抗议者们在波士顿举行了8000多人的集会抗议,核心内容就是坚决反对英国东印度公司来北美卖茶叶。当天晚上,在塞缪尔·亚当斯和约翰·汉考克的领导下,60名“自由之子”成员化装成印第安人上了茶船,将英国东印度公司3条船上的342箱茶叶全都倾倒在大海里,岸上无数民众兴高采烈地观看了这一海水泡茶的盛举——这就是被称为美国独立战争导火索的“波士顿倾茶事件”。
图2-1 波士顿倾茶事件,版画
这一次,乔治国王彻底愤怒了。英国政府随即在1774年3月,颁布了五条法令,称作《强制法案》。
我们来一条条分析一下。
一是封锁波士顿海港,一直到赔东印度公司茶叶钱为止。这条很合理,毕竟人家是一个卖茶叶的,你一言不合就把人家茶叶倒到海里去了,这不合法也不合理,所以要赔。
二是往大海里倒茶叶的那几个人要引渡到英国受审。这个且不说合不合理,关键是殖民地的人肯定不干,他们认为,即便是罪犯,也要在北美受审,这事儿和英国没关系。
三是取消马萨诸塞的自治权利,改由英国政府管理。关于这一条,如果英国政府或者乔治知道北美这么折腾的根本原因就是为了不让他们管,他们就不会也不应该在这时候提出来,因为这明摆着会让对方反感,也肯定不会被接受。
四是征用居民的私人住宅供英国军队住宿。这一条,北美殖民地的任何一个普通居民都会极力反抗。
五是规定天主教为加拿大魁北克省的官方宗教。这一条,看似和北美其他殖民地没啥关系,但实际上,是个很危险的信号。前面说过,天主教是新教和清教徒心中惨痛的回忆,当年之所以背井离乡跑到美洲正是为了躲避天主教,现在英国本土的国教都不是天主教了,却把它指定为北美一个殖民地的官方宗教,乔治的这点小心眼,可谓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他其实就是想警告其他殖民地人民:不老实的话,我就把你们扔回到以前那种整天担惊受怕,和天主教争斗不休的日子里去。
很明显,解读了上面这个《强制法案》,我们就知道,这时候的英国政府和乔治,对北美殖民地的判断是错误的,实际上,他们把斗争扩大化了,把矛头对准了几乎所有北美居民,这就把原来还保持沉默的、犹豫的、对英国忠诚的北美殖民地居民直接推到了激进派的怀里。所以,北美老百姓的反应很激烈,他们把这些条例统称为“不可容忍法案”。
约翰·亚当斯本人是一个律师,有着无比清醒的大脑和比较审慎的思维,他本能地感觉到,双方已经到了水火不容的境地,如果真的走到武力对抗,靠波士顿或者马萨诸塞一个殖民地,可能是扛不下来了,一定要把其他殖民地的人也一起拉下水,天塌下来大家一起扛。
于是,在亚当斯的号召之下,1774年9月5日到10月26日,12个殖民地的代表在宾夕法尼亚的费城召开会议,史称“第一次大陆会议”。
你要是问,美国革命不是有13个州么?为什么有一个没有来呢?原因也很简单,佐治亚殖民地因为成立得很晚,其中有很多是第一代移民,他们不想参与到反对英国政府的斗争中——当然,这个“不想”是暂时的,等到第二次大陆会议,他们也就扭扭捏捏地加入进来了。
当时参加第一次大陆会议的代表自称为“辉格派”,不过为了叙述方便,我们使用他们的另一个称呼“革命派”,与他们相对的“托利派”,我们管它叫“保皇派”。
第一次革命派全体大会主要做了五件事。
一是通过了《权利宣言》,基本上就是诉诉苦,说说自己为什么要和英国政府对着干,还提出了一些要求,比如可以和其他国家交易等等。
二是向乔治国王发请愿书,表忠心,并且要求撤回《强制法案》。
三是决定在第二年的5月,召开第二届大陆会议,以跟进英国国会的反应。
四是如果英国不答应他们的要求,那就从12月开始,不买任何英国货,又一次用起了老招数“抵制英货”。
这次会议的最后一件事,当时只是小事一桩,就是各州成立“通信委员会”,这个“通信委员会”其实就是联防队,号召各村各户严防死守,密切注视英国人,稍有风吹草动,马上放倒消息树,点起狼烟。
这个联防队体系,在成立的第二年,就发挥了神奇的作用,直接点燃了北美大陆上的独立烽火,老百姓们真的揭竿而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