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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货币的资本化

第一节 资本的总公式

为何会产生资本

以下我们进入《资本论》一书中最核心的资本问题。所有的谜都隐藏在资本的价值增殖过程中。使用第一篇中所分析过的与资本相关的概念,就能彻底让这些谜浮出水面。

首先,马克思是这样叙述的:

当作货币的货币,与当作资本的货币,最先是只由流通形态的不同去区别的。

是的,无论是作为资本的货币还是作为货币的货币,它们的本质都是相同的,不同的只是流通的形式。所谓流通形式,除了在前文出现过的W—G—W的形式,还有G—W—G的形式。

后者的形式虽然从理论上来讲是成立的,现实中却难以成立。这是因为购买某种商品然后将其出售,结果获得与购买金额相等的货币,现实社会中这是不可能出现的现象。

然而,作为资本的货币正是在进行这样的流通。前者的W—G—W流通过程中购买的商品与售出的商品不同,所以流通前后两端的商品使用价值是不同的。而在G—W—G流通过程中,即使到手的货币并不是原有的货币返还,但如果数量相同,那么这个交易就是没有意义的。只有货币在数量上产生差异,流通才有意义。G—W—G这种流通方式,其目的也就仅仅在于体现两端货币在数量上的差别。

价值增殖

按照这种逻辑,这个公式就不是G—W—G,而是G—W—G'了。G'的意思是与G相比增加了∆G。马克思把∆G称之为“剩余价值”,所谓的剩余价值就是最初投入的资本获得增殖的部分。

原来垫支的价值,不仅没有在流通中受到一点损害,并且还曾经在流通中,变更了它的价值量,加进了一个剩余价值,增殖了。但使这个价值变为资本的,就是这个运动。

这部分内容展现出更多的现实,即从货币开始循环的资本一般都是以价值增殖为目的。

反之,当作资本的货币流通,则以自身为目的。价值的增殖,发生在这种不绝更新的运动内。所以,资本的运动,是无限界的。

追求货币价值增殖的资本家

文章这部分内容进展有些快,因为在G—W—G'这个公式中已经明确了作为资本的货币具有无限的价值增殖力。而且,这个公式中展开资本运作的资本家所发挥的作用,就是人为地促进资本进行价值增殖。

马克思将这种永不停息、永不满足的利益增殖的欲望与货币贮藏者进行了比较。马克思指出,假如只会死守着货币的货币贮藏者是头脑发昏的资本家,那么追求利益增殖的资本家则是理智的货币贮藏者。货币贮藏者竭力想把货币从流通中抽取出来,精明的资本家却试图不断地把货币重新投入到流通之中。对于这些在利益增殖面前永远都不知道满足的资本家,马克思进行了如下描述:

资本家知道,无论商品是怎样的不好看、不好闻,它总归在信仰上、在事实上,是货币,是已行割礼的犹太人,是从货币造出更多货币的古怪的手段。

法语版中将犹太人割礼这部分内容删除了,文章中出现的其他关于犹太人的内容仍然保留着。大概是因为这句话确实过于激烈。

这是很微妙的表达方式。“关于犹太人问题”,马克思最初的解释是,现代社会就是一个具有犹太人精神的世界。在这本书中的描述则是,商品生产社会的本质是具有犹太人精神的。

马克思自己也是接受过割礼的犹太人,是一个很纯粹的犹太人。所以他脑海中只是把自己当作犹太人,并非有什么对犹太人的抽象理解。但是,现代社会则是抽象理解的犹太人式的社会。在读这部分内容时需要注意区分这两者的差异才好。

第二节 资本总公式的矛盾

不遵守等价交换原则的货币之谜

前文所述的,都是以等价交换为前提的商品生产社会原理。在这里,用这种原理来解决公式中的问题,真是一件奇妙的事情。然而,现实中用货币和货币进行等价交换这种事是没有人去做的,该如何理解这个问题就是本节需要解决的课题。

以上这些问题,自然会出现各种争议。从商品交换的角度来说,原本就不是等价交换。书中引用了因提出“感觉论”而成名的康狄亚克这一典型的例子,简而言之,他的观点就是要便宜买进高价卖出,而这正是商品生产社会的本质。但是,如果进行的总是非等价交换,那么马克思的观点就完全不成立了,这个世界就会充满诈骗和欺瞒,人人都需要小心提防上当受骗。

如果真如康狄亚克所主张的那样,买家总是被欺骗,那么买家总有一天会成为卖家,所以这个世界一定会变成充满欺骗和被欺骗的世界,结果就是一个在某处诈骗又会在某处被诈骗的世界。这样来说大家都是一样的(“小偷的世界里没有小偷”这种说法,是曼德维尔的寓言中的世界)。所以,商品生产社会的交换,就应该是等价交换。而且,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如果被卖家坑骗的话,就不会再去那家店。不会在不信任的地方购买商品,结果自然就清晰了。亚当·斯密所提出的自然价格正是这种现象。

但是事实上却无法否认从G—W—G变成G—W—G'。其中最典型的情况就是G—G'之间的变化。由这种变化可以联想到高利贷资本,即通过金钱的借贷关系获取利息。或者是远距离购入稀有物品再高价售出获得利润的商业资本。这些都是G—G'在现实中的例子。

当然,高利贷者借款给对方,而对方在还款前有可能破产倒闭。所以,借款获取的利益可以说是一种风险回报,而后者获取的是商业风险带来的利益回报。这些都是在特殊情况下发生的非等价交换的例子。

在商品生产社会成为一般社会形态之前,事实上的确存在这样非等价交换的现象。所以,后来会产生掠夺性的原始资本积累之类等现象。不过,在这里要探讨的不是这个问题。这里要探讨的问题是,商品生产社会中即使普通人也能经常在商品交换中产生剩余价值,而这些剩余价值完全没有成为马克思说明的对象。

谜产生于何处?

马克思论述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商品生产社会中普通人之间的交易问题。

所以,资本没有由流通发生的可能,但也同样没有离开流通而发生的可能。它必须在流通中发生,但又不在流通中发生。

这种说法很是奇妙。它的意思是说,高利贷资本、商业资本时代的确能够在流通中产生资本,但这不是商品社会中存在的问题,而且不可否认流通所积累的资本会用于商品生产,所以这就成了“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

本章提到的“资本的原始积累”这个重要问题,这里并没有展开论述,而是放在《资本论》第一卷的最后,是因为这种资本主义游戏需要在公正的规则(等价交换)下才能进行,实际上资本主义发展初期并没有遵循这个规则。这种在理论特别难解释的问题需要单独论述。

也许,并不需要特别解释,这种论证的逻辑就像是一个有钱人和作为穷人的你在相同的情况下一起工作,但是穷的总是你。如果不搞清楚身份、门第的问题,也就无法解释你为何一直贫穷。

货币的资本化,必须根据商品交换内在的法则来说明,从而,必须以等价物的交换为出发点。当作资本家幼虫的货币所有者,必须依价值购买商品,也必须依价值售卖商品,但在过程的终结,他取出的价值,又不能不比当初投入的价值更大。他由幼虫变为蝴蝶的发展,必须在流通领域中进行,又必须不在流通领域中进行。这就是问题的条件。“这里是罗得岛,就在这里舞蹈吧!”

对这里矛盾、难题的解决,正显示了马克思的非凡论证力。

第三节 劳动力的买和卖

劳动力商品之谜

现在,终于要触及资本主义之谜——“劳动力”这个核心问题了。该如何解读这个问题呢?

如果说问题既不是出在货币这个环节,也不是出在流通过程之中,那就只剩下一个环节了。即问题只能出在最初的G—W中。这个商品的买卖究竟具体买了什么呢?这个交易具体购买的是劳动力商品。劳动力就是劳动能力,是指体力和精神的总体,它存在于人的身体中,存在于活的人体中,使用劳动能力,通常会产生某种使用价值。

因为劳动力商品是活生生的人,所以既不能买来存放着,也不能放在冷库里保存或是放在家里备用。所能做的只有让他按照一定的时间为自己工作。如果是奴隶的话还能将其放置一边,但是出卖劳动力商品的人并不是奴隶。他们所能出售的是制造能力、思考能力,而不是他们作为人的身份。

从这种意义上来看,劳动力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他们有时会任性,有时会指责,有时还会偷懒旷工,当真是难以驾驭的一种商品。但是另一方面正是因为有了他们,商品才能卖出去。也就是说,从生产的角度来说他们只是商品而已,但是从他们同时还是消费者这一点来说,他们的存在价值又超越了商品。

劳动力商品产生于何处?

劳动力商品不是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存在的商品。很早以前就有了商品,但是出现只能依靠出卖劳动力才能生存的人群是资本主义社会中才有的事情。当然,依靠劳动力商品开始获得无限价值增殖的资本,是和劳动力商品同时产生的。这里似乎隐藏着一个很大的陷阱,马克思是这样论述的:

至于资本,却不是这样。它的历史的存在条件,单有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还是不够的。资本仅能在那种地方存在,在那里,生产手段和生活资料的所有者,在市场上,与售卖劳动力的自由劳动者相遇。这一个历史的条件,包含一个世界史。所以,资本,从它初出现的时候起,便在社会的生产过程上,划了一个时期。

商品生产的过程中能够产生资本主义式生产,是因为市场中产生了劳动力商品。也就是说,离开了劳动力,商品就不会存在。

劳动力的交换价值与使用价值的区别

那么,劳动力商品有什么价值呢?

首先是劳动力商品的商品价值。它是由满足商品所有者维持生存所需的“再生产费用”来决定的。再生产所需的必要价格,也就是劳动时间决定了工人的商品价值。当然,这个价值根据时间与地点的不同都会有所不同。而且根据工人所提供的劳动质量不同,价值体现也会有所不同。在这里无法进行完全客观的讨论,因为这个问题与一个国家,以及这个国家所处的发展阶段都有关联(这是个历史性的问题)。

其次是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如果说再生产的费用就是交换价值的话,使用价值就可以说是为资本家从事的某种商品生产的劳动。对于资本家也就是劳动力商品的买家来说,劳动力商品的最大使用价值就是充分满足了对劳动力的需求。

这里所说的使用价值,具体来说是指工人工作的总劳动时间。

如果资本家为这些劳动时间所创造的所有价值支付酬劳,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就是等价的。但是这样就失去资本家雇用工人的意义了。资本家眼里的交换价值,也就是劳动报酬的金额当然应该是少于使用价值的。一般情况下,资本家不会先支付报酬再让其劳动,而是会先让其劳动,然后视其劳动力的支出情况再支付报酬,也就是劳动之后支付工资。先付工资的话劳动力一定会逃之夭夭。

人类世界的财富产生于人类

就这样,在流通中那些不符合规律的等价交换问题得到了解决。解决方法就产生于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差别。马克思简直解决了所有的谜题,人类社会的财富显然还是由人类创造的,这是对人类的剥削,而不是靠什么想法、创意获得的。财富都是通过对人类的剥削产生的。

但是,这种关系看着像是等价交换。因为它是质和量之间的交换,而质和量是没有办法比较的,所以讨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差额问题是没有意义的。

在这里,如果把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还原为劳动时间的量,把交换价值也还原为时间,其结果会怎样呢?结果就是两者之间会出现明显差异。

但是,不愿承认这个差异的资本家会这么说:我们是根据劳动来支付报酬的。剩下的价值都是机器创造的。不,这只是资本家自己的臆想,利用各种借口进行的牵强附会的解释。这些理由尽管看上去是那么的合理。我们接下来马上就会看到马克思对这个问题的剖析。

连这种歪理都能够说得通的社会,被马克思称为“边沁的天堂”。以下是这部分论述内容的引用:

劳动力的买卖,是在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内进行的。这个领域,实际是天赋人权之真正的乐园。在那里行使支配的,是自由、平等、所有权和边沁。自由!因为这种商品(如劳动力)的买者和卖者,都只听命于自由意志。他们是以自由人、权利平等者的资格,缔结契约的。契约是一种最后结果,他们的意志,即在此取得共同的、合法的表现。平等!因为他们彼此皆以商品所有者资格发生关系,以等价物交换等价物。所有权!因为他们都是处分自己所有的东西。边沁!因为双方都只顾自己的利益,他们的特殊利益,他们的私利。每一个人都只顾自己,不顾别人。但就因此,每一个人即按照事物之预定的调和,或按照全知的神的指导,为相互的利益、为共同的福利、为全体的利益而工作。 Q3wjnSG69m3l4odpIRUPeRd6f4OivyJFHLw/ZccOciOvvugmKlUM4POXjdYN8mv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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