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并不是一种处于起源阶段的简单文字,无论从文字本身的形体结构还是史料证据上,都说明甲骨文是一种比较成熟的文字。在距今约6000年的西安半坡遗址出土的陶器上,有二三十种刻划符号,郭沫若先生和于省吾先生通过考证都认为其是汉字起源的简单文字。距今约五六千年的大汶口文化时期的文字,更被认为是处于发展阶段的早期文字,而且其形体与商周文字较为接近。因此,许多学者都认为,在甲骨文字出现之前,中国的汉字可能已经经历了两三千年的发展和演变。
在论及甲骨文的源头时,有的学者认为甲骨文有3个源头:①物件记事;②符号记事;③图画记事。
用符号或把原始的图画转变为符号,以达到记事的目的,对于整个人类社会的进步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文字是一种抽象的符号,人们用它来代表某些物和事,或者说,人们把具体的物和事变换成一些抽象的符号,并借助这些符号来思维,这本身就是人类思维能力的巨大进步。直到今天,在许多专门的科学领域,如计算机程序的设定,也是通过一套专门的符号系统来实现知识的积累与转换的。因此,人们把文字的发明作为人类进入文明时代的重要标志。
甲骨文已经不是最初的简单符号,它是商代文明的标志之一,其发达与成熟在许多方面都有所表现。甲骨文集字成词,连词成句,以句子表达思想。它的每个单字在句中一般并不单独承担表达思想、传递信息的任务,而处于初级阶段的文字符号一般要单独表达一种或数种相关的信息。
从已出土的甲骨文看,其句子的构成已经具备了现今汉语的表达方式的雏形。不仅甲骨文中的词句已经具备了后来汉语表意方式的基本特征,而且甲骨文中的单字也已经具备了后来汉字的主要特征。汉代许慎《说文解字》中提出包括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在内的“六书”,甲骨文字也已经大体具备了这“六书”所包括的内容。在“六书”中,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属于文字的构造规律,而转注、假借则是文字的使用方法。转注有形转、音转、义转的不同,假借是将已有的象形或形声字作为音符借用。在此,着重谈谈甲骨文中的“六书”。
1.象形:甲骨文中的一些象形文字并不纯粹具有较多的会意成分,但却能够表现出对象的主要特征。甲骨文通常以最简练的笔法表现出动物、植物、器物等的最具特征的部分。如:人字,形如侧立之人。一手一足,弓身屈膝,形象地表现出人侧立时的主要特征。
日字,与太阳的形象十分相近。
2.指事:是在象形的基础上发展形成的,加上其他表意性质的符号以表明某种事物的特征。如:立字,上为正立的人,下一横表示地。
3.形声:在表意符号图形旁边再加固定的表声符号,使原来的表意符号易于识读,从而扩大了表意符号的表达范围。如:水字,系江河湖海之水的总名。加“可”为河。“水”为意符,“可”表声。
据古文字学家研究,甲骨文中的形声字已占很大比例。文字声符的规范化是文字成熟的重要标志。
4.会意:会意字在甲骨文中是由几个表意符号有机组合而成的。如:众字,在数量上并不只表示三人,而是表示多于二的多数之意。
5.转注:许慎认为:“转注音,建类一首,同意相授,考、老是也。”
关于转注,历代学者对许慎的定义有很多不同的理解。这里不加详述,只举几个例子:“火,也。”“火也。从火毁声。”“缠,绕也。”“绕,缠也。”
6.假借:
假借的核心是借用同音字,而没有其字。这是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思想意识的进化和语言的丰富,用于记录语言的文字的需求量也势必增加,有些语言产生后却没有文字记述。
甲骨文字虽然主要为占卜的记录,但是它独特的书写形式,即以利器在甲、骨上契刻文字,以及它的文字结构特征都体现出了中国文字成熟初期的书法艺术风格。在商代中期到西周早期的近300年中,甲骨文字的契刻风格是各不相同的。中国的许多现代学者都对甲骨文的书法风格进行过深入的研究。郭沫若在《殷契粹编·序》中说:“卜辞契于龟骨,其契之精而字之美,每令吾辈数千载后人神往……足知存世契文实一代书法,而书之契之者,乃殷世之钟、王、颜、柳也。”甲骨文不同的契刻风格甚至成了对甲骨文分期断代的依据之一。
甲骨文是一种成熟却又相当古老的文字,绝大多数文字至今还无法识别。甲骨文字是现代人了解商周社会的窗口,也许破译了这些文字,商周社会面貌就会清晰地呈现在世人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