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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隋唐解决问题的制度萌芽的出现

隋唐建立,这些问题在表面上并没有得到解决,在唐代都还存在,宦官问题、军阀问题比以前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但另一方面必须看到,解决问题的制度萌芽却都已经出现。

首先第一点,与皇室分离的政府的权力开始加强并从制度上落实,宰相的权力由中书、门下二省承担,并且各有分工。中书负责定旨出命,即命令权;门下给事中有封驳权,可以涂窜奏还诏敕,称为“涂归”。

此外还有尚书省则是接受命令并负责实施,也即施行权。

钱穆说“以中书、门下较汉代之宰相,以尚书六部较汉代之九卿,在政制上,不可谓非一种绝大之进步。一则尚书六部,乃政府公职,而九卿则是王室私属”这正是政府脱离王室独立,并进一步从制度上完善的证明。

此外唐朝的舆论监察制度,弹劾制度也开始完善。这种舆论监察针对两个,一是针对百官大臣,另一是针对皇帝本人。

“到唐代遂有台谏分职。台官指的是御史台,专负纠察百官之责。谏官则专对天子谏净过失而设。论其职位,谏官还是宰相之属官,而御史台则成一独立机关,不再是宰相的直辖部属了。任用宰相,权在皇帝。任用谏官,则权在宰相。谏官之职在谏皇帝,不谏宰相,也不得弹劾朝廷百官。弹劾朝廷百官是御史台的职分。照唐代习惯,宰相见皇帝讨论政事,常随带谏官同去。遇皇帝有不是处,谏官即可直言规正。如此则宰相与皇帝双方有一缓冲,可免直接冲突。而谏官职分,本来又是要他来谏诤的,所以他尽直言也不会得罪。即使得罪了,宰相可以把他免职降黜,一面顾全了皇帝面子,一面不致牵动到宰相之自身。至于那谏官呢?他也不怕罢免,横竖一小官,罢免值不得什么,而他可博得直言敢谏之誉,对他将来政治地位,反而有益。”

正因为这种政治制度上的发展与完善,钱穆已将其称誉为“宏大而精密的政治机构”。

第二个方面,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也有所改变。在两汉时期,地方的权力还相当大,这从汉末以及三国时期的情形就可见得相当清楚,往往一个地方行政长官就可以成为一个地方割据势力。而隋唐许多地方权力都收归中央。钱穆说“那时的地方政权,却再不能像两汉般的比较有其独立性。以隋唐与两汉相较,中央统治地方之权,更密更大,实为中央集权更进一步之完成。在此方面,隋唐的统一政府,其实际内容,与秦汉又远异。”

当然唐朝后期的藩镇割据使国家又处于分裂状态,中央统治名存实亡,这又是另一问题,涉及国家究竟如何管理军队,如何使得军队真正国家化,而不仅仅是私人武装或地方武装。

第三个方面,唐代开始实行科举制度,虽在国家政治中尚未取得决定性的重要地位,但已经开辟制度先河。科举制度的实行等于使国家政权向整个社会开放,任何有志于参加国家政治,并且能够付出相应努力,获得知识的人都能够有机会参与国家政权,管理国家大事。这是中国历史上有决定性意义的重大事件。

科举制度的出现为国家真正的现代化平民化,以及解决宦官问题,军阀问题,门第问题提供了制度上的可能!

唐代虽然在制度上已经做了各种尝试和创建,但由于文化技术条件的制约,这些制度离真正能够发挥作用还有相当大的距离,所以朝代中后期仍旧陷于宦官问题、军阀割据问题中难以自拔,一直到灭亡。随后中国又进入了五代十国的混乱时期。

直到宋朝和明朝的建立,才彻底解决了外戚问题,门第问题,军阀问题,宦官问题(关于明朝宦官问题历来有许多错误见解,这在后面会详细解说)。 r4HD6d/WzJFi1HpUOVDpPAproHE3VLiUnGkQRBqP/cZyjU20/p9JF+jAwaDgiX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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