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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三百年祭

甲申轮到它的第五个周期,今年是明朝灭亡的第三百周年纪念了。

明朝的灭亡认真说并不好就规定在三百年前的甲申。甲申三月十九日崇祯死难之后,还有南京的弘光,福州的隆武,肇庆的永历,直至前清康熙元年(一六六二)永历帝为清吏所杀,还经历了一十八年。台湾的抗清,三藩的反正,姑且不算在里面。但在一般史家的习惯上是把甲申年认为是明亡之年的,这倒也是无可无不可的事情。因为要限于明室来说吧,事实上它久已失掉民心,不等到甲申年,早就是仅存形式的了。要就中国来说吧,就在清朝统治的二百六十年间一直都没有亡,抗清的民族解放斗争一直都是没有停止过的。

然而甲申年总不失为一个值得纪念的历史年。规模宏大而经历长久的农民革命,在这一年使明朝最专制的王权统治崩溃了,而由于种种的错误却不幸换来了清朝的入主,人民的血泪更潸流了二百六十余年。这无论怎样说也是值得我们回味的事。

在历代改朝换姓的时候,亡国的君主每每是被人责骂的。崇祯帝可要算是一个例外,他很博得后人的同情。就是李自成《登极诏》里面也说:“君非甚暗,孤立而炀蔽 恒多;臣尽行私,比党而公忠绝少”。不用说也就是“君非亡国之君,臣皆亡国之臣”的雅化了。其实崇祯这位皇帝倒是很有问题的。他仿佛是很想有为,然而他的办法始终是沿走着错误的路径。他在初即位的时候,曾经发挥了他的“当机独断”,除去了魏忠贤与客氏,是他最有光辉的时期。但一转眼间依赖宦官,对于军国大事的处理,枢要人物的升降,时常是朝四暮三,轻信妄断。十七年不能算是短促的岁月,但只看见他今天在削籍大臣,明天在大辟疆吏,弄得大家都手足无所措。对于老百姓呢?虽然屡次在下《罪己诏》,申说爱民,但都是口惠而实不至。《明史》批评他“性多疑而任察,好刚而尚气。任察则苛刻寡恩,尚气则急剧失措”(《流贼传》)。这个论断确是一点也不苛刻的。

自然崇祯的运气也实在太坏,承万历、天启之后做了皇帝,内部已腐败不堪,东北的边患又已经养成,而在这上面更加以年年岁岁差不多遍地都是旱灾、蝗灾。二年四月二十六日,有马懋才《备陈大饥疏》,把当时陕西的灾情叙述得甚为详细,就是现在读起来,都觉得有点令人不寒而栗:

臣乡延安府,自去岁一年无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间,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其粒类糠皮,其味苦而涩。食之,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后而蓬尽矣,则剥树皮而食。诸树惟榆皮差善,杂他树皮以为食,亦可稍缓其死。迨年终而树皮又尽矣,则又掘其山中石块而食。石性冷而味腥,少食辄饱,不数日则腹胀下坠而死。

民有不甘于食石而死者,始相聚为盗,而一二稍有积贮之民遂为所劫,而抢掠无遗矣……

最可悯者,如安塞城西有冀城之处,每日必弃一二婴儿于其中。有号泣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粪土者。至次晨,所弃之子已无一生,而又有弃子者矣。

更可异者,童稚辈及独行者,一出城外便无踪迹。后见门外之人,炊人骨以为薪,煮人肉以为食,始知前之人皆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免数日后面目赤肿,内发燥热而死矣。于是死者枕藉,臭气熏天,县城外掘数坑,每坑可容数百人,用以掩其遗骸。臣来之时已满三坑有余,而数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几许矣……有司束于功令之严,不得不严为催科。仅存之遗黎,止有一逃耳。此处逃之于彼,彼处复逃之于此。转相逃则转相为盗,此盗之所以遍秦中也。

总秦地而言,庆阳、延安以北,饥荒至十分之极,而盗则稍次之;西安、汉中以下,盗贼至十分之极,而饥荒则稍次之。

——见《明季北略》卷五

这的确是很有历史价值的文献,很扼要地说明了明末的所谓“流寇”的起源,同隶延安府籍的李自成和张献忠就是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先后起来了的。

饥荒诚然是严重,但也并不是没有方法救济。饥荒之极,流而为盗,可知在一方面有不甘饿死、铤而走险的人,而在另一方面也有不能饿死、足有诲盗的物资积蓄者。假使政治是休明的,那么挹彼注此,损有余以补不足,尽可以用人力来和天灾抗衡,然而却是“有司束于功令之严,不得不严为催科”。这一句话已经足够说明:无论是饥荒或盗贼,事实上都是政治所促成的。

这层在崇祯帝自己也很明白,十年闰四月大旱,久祈不雨时的《罪己诏》上又说得多么的痛切呀:

……张官设吏,原为治国安民。今出仕专为身谋,居官有同贸易。催钱粮先比火耗,完正额又欲羡余。甚至已经蠲免,亦悖旨私征;才议缮修,(辄)乘机自润。或召买不给价值,或驿路诡名轿抬。或差派则卖富殊贫,或理谳则以直为枉。阿堵违心,则敲朴任意。囊橐既富,则奸慝可容。抚按之荐劾失真,要津之毁誉倒置。又如勋戚不知厌足,纵贪横于京畿。乡宦灭弃防维,肆侵凌于闾里。纳无赖为爪牙,受奸民之投献。不肖官吏,畏势而曲承。积恶衙蠹,生端而勾引。嗟此小民,谁能安枕!

——《明季北略》卷十三

这虽不是崇祯帝自己的手笔,但总是经过他认可后的文章,而且只有在他的名义下才敢于有这样的文章。文章的确是很好的。但对于当时政治的腐败认识得既已如此明了,为什么不加以彻底的改革呢?要说是没有人想出办法来吧,其实就在这下《罪己诏》的前一年(崇祯九年),早就有一位武生提出了一项相当合理的办法,然而却遭了大学士们的反对,便寝而不行了。《明季北略》卷十二载有《钱士升论李琎搜括之议》,便是这件事情:

四月,武生李琎奏致治在足国,请搜括臣宰助饷。大学士钱士升拟下之法司,不听。士升上言:“比者借端幸进,实繁有徒。而李琎者乃倡为缙绅豪右报名输官,欲行手实籍没之法 。此皆衰世乱政,而敢陈于圣人之前,小人无忌惮一至于此!且所恶于富者兼并小民耳,郡邑之有富家,亦贫民衣食之源也。以兵荒之故归罪富家而籍没之,此秦始皇所不行于巴清 ,汉武帝所不行于卜式 者也。此议一倡,亡命无赖之徒,相率而与富家为难,大乱自此始矣。”已而温体仁以上欲通言路,竟改拟。上仍切责士升,以密勿大臣,即欲要誉,放之已足,毋庸汲汲……

这位李琎,在《明亡述略》作为李琏,言“李琏者,江南武生也,上书请令江南富家报名助饷”,大学士钱士升加以驳斥。这位武生其实倒是很有政治的头脑,可惜他所上的“书”全文不可见,照钱士升的驳议看来,明显地他恨“富者兼并小民”,而“以兵荒之故归罪富家”。这见解倒是十分正确的,但当时一般的士大夫都左袒钱士升。钱受“切责”反而博得同情,如御史詹尔选为他抗辩,认为“辅臣不过偶因一事代天下请命”。他所代的“天下”岂不只是富家的天下,所请的“命”岂不只是富者的命吗?已经亡了国了,而撰述《明季北略》与《明亡述略》的人,依然也还是同情钱士升的。但也幸而有他们这一片同情,连带着使李武生的言论还能有这少许的保存,直到现在。 H1Z3rXr928Y1TXiwk4NtLvLQixAAU3BkDmFmT8bBjCYW6uFPpjRBLQ6D1fCb/t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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