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晚报》2003年12月13日头版《定点照相全部取消》提到:我市群众办理身份证、出入境证件时,只要所提供的相片符合标准,公安机关即予采用,而无须再到指定相馆照相。
虽然湛江取消定点照相是克隆广州的做法,但笔者还是从心底里高呼一声:此举克隆得好!举双手赞成!照相无须定点,百姓享受方便,这是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务实、亲民、便民的举措。
过去,公安部门把办身份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所需相片的“摄影权”交给一些相馆,实行定点照相。这首先违反了市场竞争规律,其性质是“垄断经营”,不利于照相馆公平竞争。其次,助长一些被“点中”相馆的傲气,致使服务态度强硬有余而柔善不足。第三,百姓要舍近就远,没有选择余地,不便之处不言而喻。
推出定点照相这一规定,尽管有保证证照规范的理由,但说到底,也是一种行政垄断行为。公安部门能自省自纠,采取措施取消垄断,不仅大大方便了群众办证,改善了公安形象,在某些情况下也堵住了腐败之源。
在现实生活中,依附于行政权力的垄断行为还有不少,如某些公用事业部门规定用户购买指定产品、到定点企业消费,某些权力部门的定点检测、指定专营等,在不同程度上侵犯了群众的自主消费权利,既违背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原则,也损害了这些部门的社会形象。
解决类似的行政垄断问题,当然要通过深化改革,从体制上予以解决,也需要各部门自身以壮士断腕的精神,自觉同小团体利益决裂。否则,市场经济法则迟早会逼着你“自绝垄断”,到那时,付出的代价就大了。
(原载2003年12月16日《湛江晚报》第2版“热点冷思”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