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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群书治要》是唐太宗李世民下令,由魏徵等奉敕编撰,并于贞观五年(631)编撰完毕的一部大书。唐太宗十八岁随父起兵,十余年间军旅纷繁,兵戈急迫。二十八岁即位后,为奠定文治根本,在弘文殿内聚书二十余万卷,又设弘文馆,让诸位贤士轮流值守,“听朝之暇,引入内殿,讲论经义,商略政事,或至夜分乃罢”(《旧唐书·儒学传上》)。但众贤不能时时随侍,且经典众多,不可遍览,于是太宗产生了编撰《群书治要》的想法。《新唐书·萧德言传》记载:唐太宗想了解前世得失,于是下诏让魏徵等汇集经史百家中有关帝王兴衰的内容,编辑成书以供御览。于是在贞观五年(631),魏徵等编撰而成《群书治要》,“帝爱其书博而要,曰:‘使我稽古临事不惑者,公等力也!’”(《新唐书·萧德言传》)该书摘抄了六十六种唐以前的古书(如《魏书》《蜀书》《吴书》均单列则为六十八种),编为五十卷,其采录的内容主要涉及治国纲纪,故名为《群书治要》。后来由于避唐高宗李治之讳,有唐一代改称《群书理要》。

一、《群书治要》的编撰及流传

据唐刘肃《大唐新语》记载:“太宗欲见前代帝王事得失以为鉴戒,魏徵乃以虞世南、褚遂良、萧德言等采经史百家之内嘉言善语,明王暗君之迹,为五十卷,号《群书理要》。”宋王溥《唐会要》记载:“贞观五年九月二十七日,秘书监魏徵撰《群书政要》上之。”又注曰:“太宗欲览前王得失,爰自六经,讫于诸子,上始五帝,下尽晋年。徵与虞世南、褚亮、萧德言等始成凡五十卷上之。”《新唐书·萧德言传》也记载:“太宗欲知前世得失,诏魏徵、虞世南、褚亮及德言裒次经史百氏帝王所以兴衰者上之。”可见在《群书治要》的编撰中,魏徵是主要负责人,萧德言、虞世南做了很多工作,起了很大作用,但褚亮、褚遂良父子究竟是谁参与编撰却有分歧。据《旧唐书》各人本传,魏徵、虞世南、萧德言与褚亮在《群书治要》编撰期内都曾在弘文馆或秘书监工作,而褚遂良在贞观十年(636)由秘书郎迁起居郎,时年三十五岁,《群书治要》编撰时他不过三十岁出头,即使有所参与,也当并未承担主要工作,所以褚亮为主要编撰者更为合适。又,清阮元在向嘉庆帝献呈此书时所做“提要”中认为“书实成于(萧)德言之手。故《唐书》于魏徵、虞世南、褚亮传皆不及也”,但这一观点并未得到学界公认。

《群书治要》在初唐至中唐一直作为唐朝皇帝的重要读本而存在。《全唐文》有唐太宗《答魏徵上〈群书理要〉手诏》云:“朕少尚威武,不精学业,先王之道,茫若涉海。览所撰书,博而且要,见所未见,闻所未闻,使朕致治稽古,临事不惑。其为劳也。不亦大哉!”所以唐太宗命缮写十余部赐予太子以及诸王作为从政治理的参考。而唐玄宗“天宝十三载(754)……院中进魏文正所撰《群书政要》,上览之称善,令写十数本分赐太子以下”(《玉海》引韦述《集贤注记》)。到唐德宗时,李泌向德宗进献《群书治要》一书。据《玉海》五十四卷唐《群书治要》条所引《邺侯家传》:“上曰:‘朕欲知有古政理之要,而史籍广博,卒难寻究,读何书而可?’对曰:‘昔魏徵为太宗略群书之言理道者,撰成五十卷,谓之群书理要。今集贤合有本。又肃宗朝,宰相裴遵庆撰自上古已来至贞观帝王成败之政,谓之王政纪,凡六十卷。比写本送臣,欲令进献于先朝,竟未果。其书见在,臣请进之,以广圣聪。’上曰:‘此尤善也,宜即进来。’于是表献。”至唐宪宗时,李绛《奉命进录历代事宜疏》云:“昔太宗亦命魏徵等博采历代事迹,撰《群书政要》,致在坐侧,常自省阅,书于国史,著为不刊。今陛下以天纵圣姿,日慎一日,精求道理,容纳直言,犹更参验古今,鉴美恶,朝夕观览,取则而行,诚烈祖之用心,必致贞观之盛理。”(《全唐文》)

《旧唐书·经籍志》载有《群书理要》五十卷,注云“魏徵撰”,《新唐书·艺文志·子部·杂家类》记载有魏徵《群书治要》五十卷,刘伯庄《群书治要音》五卷。但此书宋王尧臣、王洙、欧阳修《崇文总目》,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宋尤袤《遂初堂书目》,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清黄虞稷《千顷堂书目》均未著录,仅元《宋史·艺文志六·子部·类事类》有《群书治要》十卷,注云“秘阁所录”。据王应麟《玉海》考证:“《群书治要》十卷,秘阁所录。唐人墨迹,乾道七年(1171)写副本藏之。起第十一,止二十卷,余不存。”可见宋、元时仅秘阁有残本,民间未见,而明、清前期直至《四库全书》编撰之时,中国本土虽偶见著录,但要么照搬《宋志》,要么未见原书,只是保留一行题录而已,当已亡佚。

不过日本却存有此书,或是遣唐使携带过去的。据日本岛田翰《古文旧书考》记载:“《续日本后记》仁明天皇承和五年六月,天皇御清凉殿,令助教直道宿称广公读《群书治要》。”承和五年即唐文宗开成三年(838)。《三代实录》记载:“清和天皇贞观十七年四月,天皇读《群书治要》。”日本贞观六年,即唐僖宗乾符二年(875)。这说明最晚在唐文宗时《群书治要》已传入日本,但主要是在日本皇室与博士家的圈子里流传。后来尾张本中林信敬《群书治要校正序》说:“我朝承和、贞观(834—877)之间,致重雍袭熙之盛者,未必不因讲究此书之力。则凡君民、臣君者非所可忽也。”

日藏《群书治要》有平安时代九条家十三卷残本(世称“九条家本”),乃平安时代中期(932—961)根据唐代(可能是初唐)抄本写成。此本彩笺墨书,笔致优雅而端正,为和样化书风。各卷纸色有深浅不同的蓝、紫、茶色,其卷子长度不一而皆有散佚残缺,书卷由数人合作写成,卷中并加入了便于阅读汉文、假名的“乎古止点”(指日本在解读中国古文时,在汉字四角或上下加上圆圈、点、线等符号),以及校勘之记录。卷中避唐太宗李世民讳,凡遇“民”字皆缺笔,故当是初唐传抄本。九条家本无篇名,当是唐写本原貌。此十三卷残本被定为日本国宝,现藏东京国立博物馆(其中七卷已可供在线浏览,其余六卷因保护情况欠佳,故未能提供学术界使用)。

镰仓时代(1185—1333)出现了《群书治要》金泽文库本(或称“卷子本”“镰仓本”),此本估计是在13世纪中叶抄写的,其祖本大约是唐玄宗天宝年间(742—756)的抄本。由于当时日本兵燹,到了江户幕府刚刚建立的17世纪初,《群书治要》仅有金泽本保存下来,成为孤本。金泽文库是在日本镰仓时代建立的最著名的文库。其创建者北条实时(1224—1276)是镰仓幕府第二代执权北条义时之孙,历任诸多幕府要职。而其建立金泽文库的主要助手则是明经博士清原教隆(1199—1265)。金泽文库的众多书籍,在弘元三年(1333,元惠宗元统元年)镰仓幕府崩溃以后,移交称名寺主持管理。15世纪初,上衫宪实出任关东管领,倾力于金泽文库的经营。这就是金泽文库经营的三个时期。金泽文库是镰仓幕府的核心文库,而《群书治要》金泽本则是该文库流传至今的最著名文献。此本各卷末基本附有识语,是建长五年(1253,宋理宗宝祐元年)至延庆元年(1308,元武宗至大元年)之间由清原教隆、北条实时、北条贞显题写的,藉以可知各卷加工的具体时间,以及该书13世纪在日本的流传情况。此本亦无篇名,跟九条家本相同。书后有清原的题跋。经历了日本战国时期的烽火战乱,金泽文库所收藏的典籍,大都散佚到日本各地。《群书治要》金泽本在17世纪初落到江户时代幕府大将军德川家康之手,江户时代基本上收藏在幕府官库红叶山文库,在明治维新后,转移到日本皇室文库宫内省圈书寮,今原本藏于日本皇家私人藏书处宫内厅书陵部。

日本文禄元年(1592,明神宗万历二十年)丰臣秀吉侵略朝鲜,抢走朝鲜铜活字及印刷用具,这才知道活字印书技术。庆长十年(1605,明万历三十三年),德川家康命令铸造铜活字91261枚,庆长二十年(1615,明万历四十三年)又命令在骏府城铸造铜活字10368。次年(1616,明万历四十三年)正月命令用铜活字据金泽本排印《群书治要》,五月下旬告成,这就是《群书治要》元和活字本骏河版。值得注意的是,此时铸造铜活字的技术工人是汉人林五官,所以骏河版是“朝鲜、日本、中国三国僧俗合作的成品”(见张秀民著、韩琦增订《中国印刷史》)。但是由于《群书治要》骏河版在短时间内完成,因此文献校勘方面有不少问题。比如,严可均从几部丛书和类书中辑出杜恕《体论》佚文八篇,收入《全三国文》,其中提到《群书治要》辑录的部分,篇幅最长,内容又最完整。严可均云:“《群书治要》载有六千余言,不著篇名,审观是《君》《臣》《行》《政》《法》《听察》六篇。”但是“夫听察者”以下之文并非杜恕《体论》中的一篇,严可均误收入《体论》就是因为骏河版误脱“听计察谋”“断忠臣国”两个篇题造成的。

由于骏河版存在诸多问题,所以到了天明七年(1787,清乾隆五十二年),日本尾张藩版印了《群书治要》校勘整理本,该本即现在最为通行的《群书治要》尾张本(或称天明本)。尾张藩是据骏河本进行工作的,其来源即所谓“骏河御让本”(德川家康死后,他生前所搜集并保藏在骏府的大量图书转让给御三家,即尾张藩、水户藩、纪伊藩,一般称之为“骏河御让本”)。工作中参照了金泽本、九条家本进行校勘。当时校勘者有细井德民、冈田挺之、大塚长干等人,都是尾张藩的重臣、藩主侍读、藩校明伦堂的教授及督学。《群书治要》尾张本的主编细井德民在《刊〈群书治要〉考例》中说:

是非不疑者就正之,两可者共存。又与所引错综大异者,疑魏氏所见,其亦有异本欤?又有彼全备而此甚省者,盖魏氏之志,唯主治要,不事修辞,亦足以观魏氏经国之器,规模宏大,取舍之意,大非后世诸儒所及也。今逐次补之,则失魏氏之意,故不为也。不得原书者,则敢附臆考,以待俊贤。以是为例雠校。

这就是他们工作的原则。

必须指出天明本的校勘,尽管汇集了当时尾张藩的一级藩僚及学者,但据细井德民说,《群书治要》所引诸书“今存者十七八,乃博募异本于四方,日与侍臣照对是正”,也就是对照《群书治要》收录的原书版本进行了校改。而这样改动的结果,往往失去了唐写本的原貌。

天明本《群书治要》问世十年后,宽正八年(1796)即清嘉庆元年,此本始得回传中国。当时尾张藩主以五部移送当时掌管长崎海关的近藤重藏(近藤守重),托他转送中国。近藤氏以一部存长崎圣堂,一部赠诹访社,三部赠唐商馆,托中国商人携回本土。近藤氏在《右文故事》卷五《御本日记续录》卷中,转载当时长崎译司寄给中国商人的谕单:“《群书治要》此书系昔年赉来之书籍,而迩年绝不闻有此书题目,未识今有无原版。兹幸存于本邦而在,尾张□□着工翻刻,乃缺三卷,甚为可惜。特将该书三部发与尔等两局船主,每局各一部尚存,一部权交府学官库存贮。尔等俟其回棹之日,一并带回,必须斟酌料理。更且现在此书纵虽果无原板,或在缙绅故家历世传下至今尚存者,亦未可知,尔等细加访问寻觅。如有则务必将其所缺之三卷,抄誊带来,得将全部以副以有辅仁之意。丙辰(宽政八年,嘉庆元年,1796)七月。”(转引自金光一:《〈群书治要〉回传考》,《理论界》2011年第9期)

不过,据金光一的博士论文《〈群书治要〉研究》:“《群书治要》尾张藩于天明七年(1787)由书肆风月堂初刊以后,多次重印,其中宽政三年(1791)的印本,加以大规模的修订,而且印量也不少,因此尾张本有天明刊本与宽政刊本的两个系统。近藤所传给中国商舶的《群书治要》是宽政刊本。稍后,《群书治要》宽政刊本或者其翻刻本编入阮元嘉庆年间搜求并进呈的《宛委别藏》。”按,天明本、宽政本都属于天明本系统,后文在不区分时统称天明本。

阮元向嘉庆皇帝献呈《群书治要》时并撰有“提要”,他在引用了《唐会要》《新唐书》等资料考证后指出此书“《宋史·艺文志》即不著录,知其佚久矣”(按,此说有误。据查证,明《宋史新编·艺文》《国史经籍志·子类》也有著录),同时对此书的政治意义与文献价值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今观所载专主治要,不事修辞,凡有关乎政术存乎劝戒者,莫不汇而辑之。即所采各书并属初唐善策,与近刊多有不同。如《晋书》二卷,尚为未修《晋书》以前十八家中之旧本。又桓谭《新论》、崔寔《政要论》、仲长统《昌言》、袁准《正书》、蒋济《万机论》、桓范《政要论》,近多不传,亦藉此以存其梗概,洵初唐古籍也。”阮元将此书及其他稀见难得之书共175种进献给嘉庆帝。嘉庆帝十分高兴,并据传说夏禹登宛委山得金简玉字之书之典而赐名《宛委别藏》。

此书后来又有多个刊本,主要有:(1)《连筠簃丛书》本,刊于道光二十七年(1847);(2)《粤雅堂丛书》本,刊于咸丰七年(1857);(3)《四部丛刊》初编本和缩印本;(4)《丛书集成》本(1936)。2002年上海古籍出版社的《续修四库全书》收有本书,是据《宛委别藏》收入的天明本影印的。2011年香港世界书局也据天明本重新修版印制了本书。至于其他标点、注释、翻译诸本,我们就不再提及了。我们这次注释翻译《群书治要》,即以《续修四库全书》收录的影印《宛委别藏》天明本为底本。

二、《群书治要》的内容

《群书治要》一书,从经、史、子等著作中选取有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论述,汇编成书。上始五帝,下迄晋代,采取典籍近七十种,选录五十余万言。

1、经(十二种)

典籍中,经书是根本。《群书治要》所选取的经书包括列入后来“十三经”系统的《周易》《尚书》《诗经》《左传》《礼记》《周礼》《孝经》与《论语》,还选入了未被列入经书的四部著作《周书》《国语》《韩诗外传》和《孔子家语》。

《周易》是上古卜筮之书,是中国古老的经典之一。它内容丰富,富有理论思维,是古代汉民族智慧的结晶。它所蕴含的辩证思维,特别是《易传》提出的阴阳、太极等概念对中国几千年来的政治、文化等各方面都有极其深刻的影响。《群书治要》节选的内容偏重义理,主要涉及为君、治国之道。《礼记·经解篇》云:“絜净精微而不贼,则深于《易》者也。”《周易》是君子之学,学习的要旨在于指导我们明德修身,安身立命,增长处世智慧。

《尚书》是最古老的“故志”“训典”等王室文件汇编,本质是史书,据说孔子曾对其进行删修,并用为教材,遂成先秦儒家主要经典之一。在远古文献缺乏的时代,要了解古圣先贤的思想、事迹,必须学习《尚书》。魏徵对《尚书》有着深入的研究,《群书治要》所节录的文字,涉及君臣修德、任贤、治民诸多方面,正如他在《群书治要序》中所说,能够起到“昭德塞违,劝善惩恶”的作用。

《诗经》先秦称《诗》或《诗三百》,后来作为儒家经典而称为《诗经》,并因传授不同而有齐、鲁、韩、毛四家,其中齐、鲁、韩三家为今文经,后多不传,而古文经《毛诗》则一家独尊。《群书治要》从《毛诗》中选录77首,以《雅》《颂》为多。其中既有歌咏赞颂周王室祖先以至武王、宣王等圣德功绩的诗作,也有讽刺幽王、厉王的作品。魏徵在《隋书·经籍志》中说:“《诗》者,所以导达心灵、歌咏情志者也。故曰:‘在心为志,发言为诗。’”魏徵向唐太宗进谏,前后二百余事,几乎每次都引用《诗经》。

在并立为“经”的“《春秋》三传”——《公羊传》《穀梁传》《左传》中,《群书治要》只选了《左传》,编者当是看重《左传》所记载史实的鉴戒作用。传统经学认为它是解释《春秋》的,而《春秋》是孔子据鲁国史官记载的史料编写而成的,孟子说:“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孟子·滕文公下》)这是因为《春秋》一书通过其褒贬体现了孔子的政治态度,所谓“一字之褒,荣于华衮;一字之贬,严于斧钺”。本书的责任者魏徵在《隋书·经籍志》中说:“《春秋》者,鲁史策书之名。昔成周微弱,典章沦废,鲁以周公之故,遗制尚存。仲尼因其旧史,裁而正之,或婉而成章,以存大顺,或直书其事,以示首恶。故有求名而亡,欲盖而彰,乱臣贼子,于是大惧。其所褒贬,不可具书,皆口授弟子。弟子退而异说,左丘明恐失其真,乃为之传。”可见其对《春秋》及《左传》的认识是和两汉学者一致的。

而“三礼”——《周礼》《仪礼》《礼记》中,除了《礼记》,《群书治要》还选取了《周礼》。选用《礼记》是因为此书围绕儒家的政治理想、治国方略、天人关系、典章文物等深入探究礼乐文明奥蕴,东汉经学大师郑玄说:“礼者,体也,履也。统之于心曰体,践而行之曰履。”(《礼序》)这也是《礼记》所要着重阐释的内容。《礼记》还引用了大量的孔子语录,而且大多不见于《论语》,所以对于研究儒家思想,弥足珍贵。而《周礼》则是一部有关国家政治制度的书。孔子不止一次地表示过对周公的崇敬,并把恢复周礼当作自己的理想。尽管《周礼》后出,但却是我们了解先秦政治制度的重要典籍。《周礼》记载了周王室各种官职377个,并且列出其职守、人员,是一部完善的行政法典。《群书治要》辑录了《周礼》中有关六卿的主要内容,体现以礼治国、以刑辅政的治国理念。而六卿的行政架构正是隋唐及以后中央政府六部的由来。

《孝经》在汉代颇受重视,实有传授。汉人重视宗法孝道,皇帝谥号中就有一个“孝”字,而举荐名目也有“孝廉”。此书文义浅白,易于阅读,用来教导一般人最为适宜。后来唐玄宗李隆基注《孝经》,《群书治要》实导其源。

《论语》的理论形成了中国传统儒家文化的核心。一般认为,此书到唐文宗时,被列入经书。但事实上《群书治要》已把它列入经部。而把《论语》排在《孝经》之后,是想要人们在力行孝道之后,再深入领会《论语》所记载的孔门思想。

《群书治要》的经部还有后来没被列入经书的四部著作:《周书》《国语》《韩诗外传》和《孔子家语》。《周书》,今称《逸周书》(隋唐以后亦称为《汲冢周书》),旧说是孔子删定《尚书》后所剩,是为“周书”的逸篇,故得名。这也是其被《群书治要》列入经部的原因。书中主要记载从周文王、武王、周公到厉王、景王年间的时事,涉及治道、治制以及哲理等处,多与先秦古书相似。

《国语》是按国别汇集的“语”类著作,这类著作是选取有鉴戒意义的史料加以记录,其时代大致属于春秋。因其作者据称即《左传》作者左丘明,《左传》称《春秋内传》,《国语》称《春秋外传》,故亦被列入经部。本书从《周语》《楚语》《晋语》这三部分选录了片段内容,强调其对从政者的劝诫作用。

《韩诗外传》推演《诗经》大义,是《诗经》的“传”之一,与“毛传”同类,故列入经部。《韩诗外传》记述了若干中国古代史实、传闻。全书多叙述孔子逸闻,一般每条都以一句恰当的《诗经》引文作为结论,以支持政事或论辩中的观点。这或许是魏徵所嘉赏的原因。

《孔子家语》详细记录了孔子与其弟子门生的问对诘答和言谈行事,与《论语》类似,故列入经部。《四库全书》就将其列入了经部。《孔子家语》对研究儒家学派(主要是创始人孔子)的哲学思想、政治思想、伦理思想和教育思想,有巨大的理论价值。《群书治要》从《孔子家语》王肃注本中摘录了《始诛》等22篇,较为集中地阐释了儒家政治伦理思想与治国理念,以供李唐君臣参考。

2、史(六种)

马克思说过:“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历史科学就是“关于人的本质的科学”。不曾中断的中华文明对历史的记载,为这门“关于人的本质的科学”提供了足够的例证,证明了人的本质就在于人的社会存在。从中华文明的萌芽时期开始,就奠定了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整体走向。《群书治要》史部的选录,就是对中国社会在唐以前发展的历史经验的总结。

《群书治要》选录了《史记》《吴越春秋》《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等六部史书中的内容。

《史记》,西汉司马迁撰,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反映了汉以前三千年的历史,“网罗天下放失旧闻,考之行事,稽其成败兴坏之理,凡百三十篇,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司马迁《报仁安书》)。《史记》首创纪传体,兼有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之长。所谓纪传体就是以记载各类人物的活动为中心的史书体例。全书分五体:第一“本纪”,共十二篇,是记述帝王与王朝的“大事记”。第二“表”,共十篇,通过表格的形式依世系、年月、国别,高度浓缩地谱列了大量历史事实。第三“书”,共八篇,是关于八个专题的制度史。第四“世家”,共三十篇,主要以诸侯世系(包括自西周至西汉武帝分封的诸侯,以及西汉开国的元勋功臣),串连相应的重要历史事件。第五“列传”,共七十篇,记述各时期将相大臣及各阶层代表人物的事迹,以表现各个时期的社会内容。《群书治要》中《史记》部分节录自本纪、世家和列传,分为上下两卷,其所节录的《史记》,是唐以前南朝宋裴骃的《史记集解》本。

魏徵等编者在上卷先节选了五帝、夏、殷、周、秦、秦始皇帝、秦二世等“本纪”的片段。特别是五帝的本纪,描写了我国古史萌芽阶段五位杰出领袖,他们既是中华民族的始祖,也是中国道德、制度、文明的奠基者,他们为统一的中国奠定了思想基础。从“世家”中节选了齐太公、鲁周公、燕昭公、宋微子、晋、赵、魏、田完等篇章中的部分内容,阐释了领导者要尊贤能、远小人、不自伐骄奢、讲求诚信等观点。下卷主要选自“列传”部分,所选的人物,大都是忠臣直臣,具有仁义忠贞、廉洁奉公等美德。但也选录了李斯和赵高这两个奸臣,他们直接导致了秦帝国的灭亡。这是对统治者的警戒:臣子必须忠正,只用法吏治国,不讲求道德品质的引导,只会使国家陷入危亡。

《吴越春秋》,东汉赵晔撰,是一部记述春秋战国时期吴、越两国史事为主的史学著作。今本有所残佚。《群书治要》所节录的两则,属于正谏类,“螳螂捕蝉”行文与今本略有出入,“白龙鱼服”则不见于今本。

《汉书》,主要作者是东汉班固,我们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全书一百篇,八十万字,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传七十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汉书》客观地反映出西汉及新莽时期的社会现实。

《群书治要》选录《汉书》最多,共八卷,但亡佚首尾二卷,现存六卷。所选“志”的部分,内容是治国安邦、协和臣民的关键。“传”的部分,汉初将相的所作所为,可以为唐代君臣提供借鉴。从汉初到文帝、景帝、武帝时期的人物,或善于言说,或善于对策分析形势,鞭辟入里,发人深省。其中的治国之策,可供唐代君臣参考。他们作为大臣,在对匈政策是战是和,对周边部族小国是怀柔还是征伐等方面,建言献策,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在防范诸侯、积贮安边、选人用人等国计民生诸方面,或著述谈论治乱,上书言事;或执法公正,刚直无伪。他们或身处逆境,或洞察隐微,或忠节千古,或老成持重;而一些人物只知谋国不知谋身的悲剧命运也足以令人感慨。而从汉宣帝到汉哀帝期间的大臣,他们更突出地表现为直言敢谏,提醒皇帝不要重用外亲宠臣,不要奢靡放纵。而许多正人直臣或被关进秘密监狱甚至穷治而死,或被宦官逼迫自杀,可见汉朝政治走向黑暗的经过。汉朝的兴衰,对李唐皇朝是直接的经验教训。

《后汉书》是一部由南朝宋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的记载东汉历史的纪传体史书。此书新增的专传,多为后世史书继承沿用,因而得到很高的评价。《群书治要》的选录分为四卷,“本纪”部分选录了汉光武帝、汉明帝、汉章帝、汉和帝部分事迹,《皇后纪》选录明德马皇后、和熹邓皇后的部分事迹。其他传记有东汉初年到汉和帝时期的功臣正人,值得后人效仿。其中“光武中兴”和“明章之治”时,政治较为清明,民众生活有所改善。但皇帝也有缺点错误,如光武帝迷信谶纬,明帝、章帝时有短视褊急的行为,法令不免苛刻。本书表扬了阴氏外戚,也从侧面批评了窦氏外戚。有意思的是,选录了一位诸侯王——东平王的事迹,书写了皇帝兄弟叔侄间的情谊,作为编者的魏徵,或许是有所感受吧。此后,东汉王朝走向衰弱,外戚、宦官交相擅权,天灾人祸使得民生艰难。而秉持儒家用世理念的臣僚勉力支撑,力图挽救危机。书中选取的臣僚都有一股正气,直言劝谏,冒犯宦官、外戚乃至直批皇帝的逆鳞。尤其是汉末的人物抨击权戚,拒绝宦官,在恶劣环境中依然坚持节操,想要力挽狂澜,值得后来的君臣们尊重。作为《后汉书》开创的《宦者传》,从其选录的事情来看,宦官绝大多数弄权贪婪,操纵朝政、皇帝,展现了东汉宦官之祸的惨烈,也对唐代君臣有警示意义。

《三国志》六十五卷,是由西晋史学家陈寿所著,是纪传体国别史。其中《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开始三书都是独自刊行的,直到北宋咸平六年(1003)三书才合为一书,故《群书治要》分别以《魏志》《蜀志》《吴志》为名节录。陈寿是私人修史,史料不足,南朝时,裴松之为其补注,这是一种“合本子注”,其收集的原始材料达一百五十多种,注文字数约超过原文的三倍,保留了大量珍贵的史料。《群书治要》所选分为四卷。所选《魏志》包括四位君主、两位皇后,及其他历史人物,内容涉及政治、军事等诸多方面。其中既有忠直聪敏者,也有圆滑巧佞者,其言行事迹均可作为借鉴。而许多臣僚几乎都有对君王的劝谏,还有对封建制的赞赏,对高尚节操的歌颂。选录的《蜀志》批评了刘璋的骄傲自大,赞扬刘备的用人气量以及托孤的真诚。其传记选择精要简约,臣子大多忠义,体现了编者以道德仁义为立国之本的思想。所选《吴志》部分包含了孙权等三位帝王以及孙吴大臣的传记,从中可见编者属意于君臣之间的相处,所谓“为君难,为臣不易”是其写照。孙登、孙和、孙霸这三位孙权之子,代表了孙权之后吴国的命运。其余诸人在孙皓的暴政下备受猜疑怨恨甚至迫害致死,而孙吴也就从此没落。

《群书治要》节录的《晋书》,据考证,当是南齐臧荣绪撰写的《晋书》。《群书治要》节录分为二卷,“纪”节录了四位皇帝,对晋惠帝司马衷没有写一般人所认为的愚笨,而着重写了贾后的专权与劝谏者的言辞,说出了八王之乱的成因,特别是引用干宝《晋纪》总论说出了西晋覆灭的历史教训。“传”中的《后妃传》节录了武元皇后杨芷与晋惠帝皇后贾南风。杨芷是贾南风成为太子妃的策划者,贾南风则是八王之乱的直接引发者。其余部分首先是晋宗室七人,除对司马冏、司马遹有所批判,其余则多为赞美。此外还有刘寔等五人,均为忠直之士。“志”节录了《刑法志》《百官志》。前者要君上“深闭慎密,以延良谟”,探讨了恢复肉刑的必要性。后者则建议简略官员品级,委任宰辅,不要屡次更变诏令,以及对晋朝政局发展的悲观预见。此外节录臣子的事迹,或批评九品中正制,或在暗主虐后之朝苦心弥缝,却不免被害的命运。除了忠直正臣,也有结为朋党、为昏聩暴虐君后效力,诋毁直臣的佞臣。其中所节录的江统《徙戎论》有很高的价值。

《旧唐书·魏徵传》载有唐太宗李世民的话:“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群书治要》所节录的史书,正是通过王朝兴替,让李唐君臣深刻地认识到治国的纲要。

3、子(四十八种)

《四库总目提要》说:“自六经以外,立说者皆子书也。”自先秦至魏晋,凡是能独立提出自己观点并有所论述的一般均列入子部。这是当时素养高妙、才智杰出的智者对历史与现实的社会问题的洞见。尽管立场观点各自不同,但正如《汉书·艺文志》所说:“其言虽殊,辟犹水火,相灭亦相生也。仁之与义,敬之与和,相反而皆相成也。”

《群书治要》后二十卷节录了《六韬》《阴谋》《鬻子》《管子》《晏子》《司马法》《孙子兵法》《老子》《鹖冠子》《列子》《墨子》《文子》《曾子》《吴子》《商君书》《尸子》《申子》《孟子》《慎子》《尹文子》《庄子》《尉缭子》《孙卿子》(即《荀子》)《吕氏春秋》《韩子》《三略》《新语》《贾子》《淮南子》《盐铁论》《新序》《说苑》《桓子新论》《潜夫论》《政论》《昌言》《申鉴》《中论》《典论》《刘廙政论》《蒋子万机论》《政要论》《体论》《时务论》《典语》《傅子》《袁子正书》《抱朴子》等共计48部子书的部分内容。其中《孟子》后被列入经书,而其他则分别被列入子部的儒家、道家、法家、兵家、杂家、名家、墨家、小说家等类。

所节录的兵家部分,直接分析具体战事及其战术的不多,主要是论述治国、治军和指导战争的理论、原则。《群书治要》节录编撰兵书的根本原则是以仁义治国,所谓“王者览之,可以理国;吏者遵之,可以从政。足使贤者励志,不肖者涤心”(《鬻子序》)。如《孙子》一书,唐太宗李世民说“观诸兵书,无出孙武”,《群书治要》则节录其有关战争与治国的内容。

对道家文献,《群书治要》所录的有的论刚柔相济之理,有的辨明用人治国之道,对后世治理国家有所借鉴。这也是魏徵进谏唐太宗加强文治、居安思危的重要理论依据。

对法家著作,魏徵等人编撰《群书治要》时,并不赞同法家,而是主张要以道德仁义为治国之本,法只能作为辅助手段,因此他们非常谨慎地节录法家著作内容,仅取其中如“不法古,不循今”(《商君书·六法》),信赏必罚,法令为治国规矩等观点。

对儒家著作,《群书治要》节录侧重于修德进业,从个人修养出发,进行所谓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或论述关于义利、四端(仁、义、礼、智)、民本、仁政等方面的内容,或侧重于其政治理论以及治国之道。如对西汉儒家政论的代表作品,《群书治要》节录的主要是“行仁义、法先圣”,礼法结合,无为而治等内容。用魏徵的话就是“任善人则国安,用恶人则国乱”(《旧唐书·魏徵传》)。

对名家、杂家等著作,《群书治要》节录的内容强调治国要以道为尊,静心修身,匡正驱邪,努力治国,广利天下。然后再运用法、术、权、势。所谓道,即圣人之道。而圣人之道要与人共治,既不能求全责备也不能独自为善。所谓“专主治要,不事修辞”(《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群书治要》),节录多为治国之道而不涉及其他,可以说是精华中的精华,对后世治国理政有一定的意义。

对于《管子》《晏子》,《群书治要》节录的章节,是主张轻徭薄赋,提倡仁爱惠民,特别是为君要仁德惠爱,为臣要推举贤能等,这是贞观之治的重要理论来源。如“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上服度则六亲固,四维张则君令行”(《管子》),就是如此。

对于《墨子》,《群书治要》节录的内容集中于对事业成败、国家兴衰、尚贤政治、节俭财用、否定命运、注重修身等角度的论述。

对汉代的子书,《群书治要》选录的内容以儒家治国理念为主,多祖述先王、孔、孟之言,所谓“夫道之本,仁义而已矣”(《申鉴》),论述选贤尊贤,反对卜筮祈请、神仙方术、谶纬禁忌等迷信惑众,反对大贵族大量霸占土地,讥刺当时政治黑暗,直言劝谏,提出系统的改革理论和具体方法,代表了儒家政治思想在汉代的发展。《群书治要》所选录的也有主张“统法”,提出“罚妄行,则恶不惩”(《申鉴》)等思想的篇章,则反映了法家影响在汉代的延续。

《群书治要》所录三国两晋时期子书的内容,既谈仁义,也说刑罚,还提出富民是行政的根本。或谈用人问题,指出奸佞之臣与女色之害;或论及君主政务、用人为政之道;或从根本上对国家的本体进行分析研究,并论述当时时势;或提出在国家内部腐朽、外强觊觎的乱局下,如何救治国家的政治主张;或论述时政得失,讥刺世俗,言治民之法;或臧否人事,主张藏器待时,克己思君;或直谏君主任贤举能,爱民节欲,独掌权柄。

下面我们要谈谈《群书治要》全书选文的整体特色。

第一,体例清晰,宗旨明确。

魏徵《群书治要序》说:“但《皇览》《遍略》随方类聚,名目互显,首尾淆乱,文义断绝,寻究为难。”可见《群书治要》编选时曾对标《皇览》《遍略》。《皇览》是三国魏文帝曹丕时,由刘劭、王象、桓范、韦诞、缪袭等奉敕编撰的一部经传集成,共八百余万字,被后世尊为类书始祖。《遍略》即《华林遍略》,又名《华林园遍略》《芳林遍略》,由刘杳、顾协、何思澄、锺屿、王子云等华林园学士于梁武帝天监十五年(516)奉敕编纂,历时八年而成,合七百卷,是一部大型官修类书,对后世类书编纂具有深远影响。可惜《皇览》在隋唐后已失传,《华林遍略》至北宋也已亡佚。但从后人辑佚所得可见,确如魏徵所言,二书都有编辑逻辑不清以致名目重复,断章取义以致文意不明,以及查询困难等问题。《群书治要》所选各篇章则保留了所引原书的体例,使读者能够见本知末,以探究事物发展的终始。另外,《皇览》《华林遍略》“随方类聚”,是类书,而《群书治要》依经部、史部、子部编排,其编撰宗旨是:“圣思所存,务乎政术,缀叙大略,咸发神衷。雅致钩深,规摹宏远,网罗治体,事非一目。”也就是说,除了追求规模宏大、格局深远之外,《群书治要》关注重点是治国理政之道,所选的内容是古代帝王治理的精要,注重“道体”和“治体”,而非具体的某个制度。所以阮元的《四库未收书提要》将其列入子部,《续修四库全书》更将其列入子部的杂家类。《汉书·艺文志》说:“杂家者流,盖出于史官……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隋书·经籍志》也说:“杂者,兼儒、墨之道,通众家之意,以见王者之化,无所不冠者也。古者,司史历记前言往行,祸福存亡之道。然则杂者,盖出史官之职也。”可见强调对“王治”“王化”借鉴作用的《群书治要》归入此类更为合适。

第二,注重实效,兼顾文采。

魏徵《群书治要序》又说,《群书治要》“弃彼春华,采兹秋实”,也就是说,注重有经世治国实效的文章而不取辞藻华美之作。这就又与梁昭明太子萧统主持编选的《文选》有了鲜明的区别。

《文选》又称《昭明文选》,收录了自先秦至齐梁几百年间的七百余篇作品,此书在唐宋乃至后代都有极大的影响。唐人不仅将《文选》作为学习范本,而且在注释上也狠下功夫,如著名的李善注、五臣注皆出于唐朝,以至于唐朝形成了一门独特的文选学。唐代大诗人杜甫在他儿子生日时写诗道:“诗是吾家事,人传世上情。熟精《文选》理,休觅彩衣轻。”要求儿子熟读精通《文选》,而不是老莱娱亲,这才能真正继承杜家的传统事业,让自己开心。宋承唐制,以诗赋取士,所以《文选》仍然是士人的必读书。宋代大诗人陆游在《老学庵笔记》里也说:“国初尚《文选》,当时文人专意此书……士子至为之语曰:‘《文选》烂,秀才半。’”

《文选》选录文章的范围是集部中的单篇文章,所选作品共分三十八类,大致可以归纳为辞赋、诗歌、各体骈散文三大部分。辞赋部分包括赋、骚、七、辞等类,其他除诗外,都属各体骈散文(大多数是骈体文)。《文选序》称其选文以“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为标准,故不选经、史、子之文。萧统也承认经、史、子部书中有颇具文采的部分,但经部文章因出自圣人之手不能选,只选入了相传为卜商所做的《毛诗序》、孔安国所做的《尚书序》和杜预的《春秋左氏传序》;史部书中多有富有文采的篇章,但因不是单篇文章,故不予选录,只在“史论”“史述赞”两类中选入史书中的十余篇富有辞采、文华的赞、论、序、述,而如李斯《上书秦始皇》、邹阳《上书吴王》、司马相如《上书谏猎》、枚乘《上书谏吴王》等篇则虽见于史乘,但还以单篇文章流传,故被收录;于诸子,则说“老庄之作,管孟之流,盖以立意为宗,不以能文为本”,故不予选入,但也有例外,如贾谊《过秦论》,原为贾谊《新书》中的一篇,曹丕《论文》是其所著《典论》中的一篇,二者都属子书。《典论·论文》提出了文学的价值、作家的个性、作品的风格、文体和文学批评的态度等问题,与《文选》的文学观、选文标准直接相关,自然应当入选;而《过秦论》的入选则主要是因为其辞藻富丽,排偶句多,开了后代论说文重文采的先河,成为后代文人学习的范本。

相较而言,《群书治要》是要严选有关治政的篇章,不论经、史、诸子,一并收录。在本书序言中,魏徵首先就批评了近代皇家文选“竞采浮艳之词,争驰迂诞之说,骋末学之博闻,饰雕虫之小伎,流宕忘反,殊涂同致。虽辩周万物,愈失司契之源;术总百端,乖得一之旨”的弊端,颇有针对《文选》之意。早在西晋,挚虞就在《文章流别论》中说:“古诗之赋,以情义为主,以事类为佐;今之赋,以事形为本,以义正为助。”“夫假象过大,则与类相远;逸辞过壮,则于事相违;辨言过理,则与义相失;丽靡过美,则与情相悖:此四过者,所以背大体而害政教。”对过于追求辞藻进行了批评。所以本书序言强调《群书治要》要“翦截淫放,光昭训典”,剪裁去掉浮泛之词,而发扬彰明先圣典籍的精神。

以两汉最著名的辞赋家司马相如(长卿)、扬雄(子云)为例。《汉书·艺文志·诗赋略》记载说:“司马相如赋二十九篇。”“杨雄赋十二篇。”司马相如的赋现存《子虚赋》《上林赋》《天子游猎赋》《大人赋》《长门赋》《美人赋》《哀秦二世赋》等七篇,而《文选》选录了司马相如的《子虚赋》《上林赋》《长门赋》三篇,另有《上疏谏猎》《喻巴蜀檄》《难蜀父老》《封禅文》等四篇作品,而《群书治要》只收录了司马相如《上疏谏猎》一篇,是所有这些作品中最为平实的,完全没有其他作品那种“铺采摛文”“劝百讽一”的毛病。《文选》还选录了扬雄的《甘泉赋》《羽猎赋》《长杨赋》《解嘲》《赵充国颂》《剧秦美新论》等六篇作品,而《群书治要》则没有选入一篇。这充分说明两书的旨趣不同。可以说,《群书治要》对各部文章的选取,无一不是侧重于有关经济民生、国家治乱,而不重视其辞章华美。

其实传统的文献学者早已看出其差异。于《文选》,《四库全书》将其列入集部的总集类。而总集,魏徵在《隋书·经籍志》中说是它产生于“辞赋转繁,众家之集,日以滋广”之时,是编者“苦览者之劳倦,于是采摘孔翠,芟剪繁芜,自诗赋下,各为条贯,合而编之”而成的。至于诗赋或辞赋,魏徵在《隋书·经籍志》中说,诗文是“言其因物骋辞,情灵无拥者也”,换言之,集部的诗文作品除了“缘情”之外,就是要求驰骋辞藻的华美。而《隋书·经籍志》的集部其主要内容就是班固《汉书·艺文志》的诗赋略。班固在叙述了荀卿(孙卿)、屈原之后说,“其后宋玉、唐勒;汉兴,枚乘,司马相如,下及杨子云,竞为侈俪闳衍之词,没其风谕之义。是以杨子悔之,曰:‘诗人之赋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淫。’”司马相如、扬雄之所以有众多作品入选《文选》,正是出于集部的标准。

第三,适当裁剪,突出文意。

《群书治要》与《文选》的全文毕录不一样,也与后来出现的以《意林》为代表的摘句似的选录不同,是在保证文章体例不变的前提下,对全篇有所剪裁,以便使文意更鲜明突出。即以《汉书》为例,原书的《司马相如传》,上下两卷,长达上万字,除了记载司马相如的出身、简历,琴挑卓文君,与汉武帝及其他人物的关系之外,还全录了《子虚赋》《喻巴蜀檄》《难蜀父老》《上疏谏猎》《哀秦二世赋》《大人赋》《封禅文》等文章。而《群书治要》所录不超过四百字,除了“司马相如字长卿,蜀郡人也。为郎”这样简略的介绍外,就是录入了《上疏谏猎》之文与“上善之”的后果。这种选取方式就突出了选者要求所选之文必须为治理国家之根本服务的宗旨。

《群书治要》是一种文选,所以不能像训诂家注释或自己作文用典那样,可以檃栝或集引、断引。但是魏徵等人对原文字句,还是会进行删减拼合。我们先以史部卷十四所选《汉书·艺文志》为例。《群书治要》所选共243字,我们和《汉书》原文对比(鱼尾括号为省略说明):

昔仲尼没而微言绝,七十子丧而大义乖。【略去16字】战国从横,真伪分争,诸子之言纷然殽乱。至秦患之,乃焚灭文章,以愚黔首。汉兴,改秦之败,大收篇籍,广开献书之路,【略去238字以及所叙述六艺略诸书,然后又略去233字,】书必同文,不知则阙,问诸故老。至于衰世,是非亡正,人用其私。【又省略593字】古之学者,耕且养,三年而通一艺,存其大体,玩经文而已,是故用日约少而畜德多,三十而五经立也。后世经传既已乖离,博学者又不思多闻阙疑之义,而务碎义逃难,便辞巧说,破坏形体,说五字之文,至于二三万言。后进弥以驰逐,故幼童而守一艺,白首而后能言,以安其所习,毁所不见,终以自蔽。此学者之【大】患也。

尽管省略很多,但其拼合非常自然,并无割裂之感。

再以子部《管子·牧民》为例,原文开头两段是“国颂”“四维”,共260字。而《群书治要》合成一段,共108字:

凡有地牧民者,务在四时,守在仓廪。【省略14字】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上服度则六亲固,四维张则君令行。【省略91字】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国有四维。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倾可正也,危可安也,覆可起也,灭不可复错也。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后省略47字】

省略部分超过一半,但读起来文通字顺,毫无违碍之感。

不仅史部、子部如此,就是当时学者所尊奉的经部也是这样。我们以《左传·宣公二年》华元之败为例。原文(加杜注)共94字,而《群书治要》所选则为58字:

二年【春】,郑公子归生【受命于楚,】伐宋,宋华元【、乐吕】御之。【省略87字】将战,华元杀羊食士,其御羊斟不与。及战,曰:“畴昔之羊,子为政;今日之事,我为政。”与人郑师,故败。

总之,《群书治要》将原书几段文字择要拼接,还不露痕迹,不仅文字水平很高,其论点也更加清晰。

三、《群书治要》的主要价值

《群书治要》作为一部“帝王术”教科书,对于治国理政有着重大的借鉴意义。魏徵在《群书治要序》中说,此书“用之当今,足以鉴览前古;传之来叶,可以贻厥孙谋”,明确表示了此书的资政目的。前面所引的唐代皇帝大臣之言也说明《群书治要》在唐代朝堂的重大影响。

唐太宗读《群书治要》后,除在《答魏徵上〈群书治要〉手诏》中感慨此书“博而且要,见所未见,闻所未闻,使朕致治稽古,临事不惑”,认为它为功甚大,贞观九年(635),唐太宗又一次谈到读《群书治要》的感受说:“贞观已来,手不释卷,知风化之本,见政理之源。”(《贞观政要》)由此可知唐太宗及其群臣之所以将《群书治要》作为开创“贞观之治”理论依据的道理了。其实“贞观”一词就源于《周易·系辞》:“天地之道,贞观者也”——天地之道,是持正才能显示的。

有人说中国文化是“史官文化”,在世界各个古老文明中,只有中国保存了连续不断的历史记载,以史为鉴是中华文化的优良传统。正如前文所引“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群书治要》所记载的理论、人物、史实无一不是证明了中国有着以人为本的优秀传统。从三皇五帝到今天,国家的治乱兴衰无一不是取决于人心向背。魏徵在本书序言的开始就说道:史书都是为了彰明德化,杜绝错误,鼓励善行,惩戒罪恶,所以有的言行值得记叙表彰,就像和风飞扬上百个世代;有的言行不合法纪情理,恶名昭彰流传千年。也像本书所选取的《孙卿子》所说:“故法不能独立,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源也。故有君子,则法虽省,足以遍矣;无君子,则法虽具,足以乱矣。故明主急得其人,而暗主急得其势。急得其人,则身逸而国治,功大而名美;急得其势,则身劳而国乱,功废而名辱。”法是人制定的,制定法令的好坏取决于制定者是君子还是小人。执行法令的也是人,所以“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

从事政治的核心就是要以人为本,自身端正,道德高尚。当时道德核心就是四维、八德、五伦、五常。四维即礼、义、廉、耻,《管子》说:“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张,则君令行,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八德,即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五伦,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五常即仁、义、礼、智、信。居上位者必须以此来教育民众,提高全民素质。《论语·尧曰》记载孔子在回答子张如何从政时说:“尊五美,屏四恶,斯可以从政矣。”所谓五美,就是“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即君子给民众恩惠而自己没有耗费;使唤民众而民众却没有怨恨;追求仁德而不贪图财利;安泰而不骄傲;威严而不凶猛。五美的核心就是加强自身的仁义道德修养,顺应民众的合理要求及其利益去执政。而要摒除的四恶则是“虐”——不加教育就加以杀戮,“暴”——不加告诫就要求成功,“贼”——命令下达很晚又要求限期完成,“有司”——像是给人财物却非常悭吝。这里强调的是要对民众进行教育,要分清法与非法的界限,要是没有长期的反复的教育告诫就执法,就是虐杀残暴。

中国优秀的政治家是以天下为己任的,代表着先进的文明形态。他们的理想是“大同”社会,即“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礼记·礼运》),“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同上)。政治家要追求社会公正,实行贤能从政,以民为本,让全社会各个阶层都能发展发达,同时还要照顾弱势群体。这就是《群书治要》给我们的启示。

《群书治要》作为一种“佚存书”也有着很高的文献价值。自《群书治要》回传后,因其“一书之内,牙角无遗;一事之中,羽毛咸尽”(《群书治要序》),选录内容多、范围广,包含了大量的佚书、佚文,对古籍的辑佚和校勘具有重要的价值,故而成为学者用以辑佚校勘的渊薮。

据统计,《群书治要》共收录亡佚典籍十五部,其中史部一部:《晋书》,是从未修“二十四史”之《晋书》前的十八家记载晋朝历史的旧著中辑录而成,其中以臧荣绪《晋书》为主。子部十四部:尸佼《尸子》、申不害《申子》、桓谭《桓子新论》、崔寔《正论》、仲长统《仲长子昌言》、曹丕《典论》、刘廙《政论》、徐幹《中论》、蒋济《蒋子万机论》、桓范《政要论》、杜恕《体论》、陆景《典语》、傅玄《傅子》、袁准《袁子正书》。至于夹注中的佚文,金光一的论文《〈群书治要〉研究》进行了考略和整理。

嘉庆之后的中国学者,充分利用此书文献价值首先是辑佚家,如孙星衍、严可均、黄奭、钱熙祚、钱培名、王仁俊等人。孙星衍辑佚《尸子》的工作为最早,其他如钱熙祚辑《慎子》、钱培名辑《徐氏中论》、汪继培辑《尸子》,都用到了《群书治要》。其中成就最大的当属严可均。据王维佳《〈群书治要〉的回传与严可均的辑佚成就》一文统计,严可均在辑录《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时,共有153段辑文引用了《群书治要》。辑文涉及题名炎帝、申不害、齐太公、鬻熊、商鞅的作品,其中以齐太公《六韬》的辑文引用《群书治要》最多。他更利用《群书治要》辑成桓谭《桓子新论》、崔寔《政论》、仲长统《昌言》、蒋济《蒋子万机论》、刘廙《政论》、桓范《政要论》、杜恕《体论》、陆景《典语》、傅玄《傅子》和袁准《袁子正书》等十种书,辑出魏文帝《典论》中的《奸谗》一文,还从《晋书》的诏令奏议中辑出晋代二十二人的作品。

另外,不得不说的还有《郑注孝经》一书。日本明和(1764—1771)以后,一些学人发现《群书治要》所抄录的《孝经》为郑玄注,于是学界开始从《群书治要》中抄出《孝经》单行,如河村益根于宽政三年(1791)以家藏《群书治要》抄本为底本,参照注疏本稍加补充,刊行《孝经郑注》。稍后,参加过《群书治要》尾张本校勘的冈田挺之也刊行《郑注孝经》,而明确表明他所辑《郑注孝经》与《群书治要》的关系:“右《今文孝经郑注》一卷,《群书治要》所载也。其经文不全者,据注疏本补之,以便读者。”(《郑注孝经》题识)此本后于嘉庆六年(1801)收在鲍廷博《知不足斋丛书》第二十一集中。但此书真伪曾一度引发国内学者争论,鲍廷博也在跋语中说:“至考渠国所刊《七经孟子考文补遗》中,《孝经》但有孔传,并无郑注。不知所谓《群书治要》,辑自何人,刊于何代,何以历久不传,至近时实行于世,其所收是否奝然献宋原本,或由后人掇拾他书以成者,茫茫烟水,无从执而问难焉。亦俟薄海内外穷经之士论定焉可耳。”可见当时他并未知有《群书治要》一书,怀疑《郑注孝经》出处的真伪,如果能证明《群书治要》的可靠性,那么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后来亲眼见过《群书治要》的藏书家钱侗回答鲍廷博所提出的疑问:“此本廷之后跋称,《郑注孝经》一卷,《群书治要》所载。考《群书治要》凡五十卷,唐魏郑公撰,其书久佚,仅见日本天明七年刻本。前列表文亦有冈田挺之题衔,则此书即其校勘《治要》时所录而单行者。《治要》采集经子,各注不著撰人名氏,而今本竟称郑注,或亦彼国相承云尔。而挺之始据《释文》定之,故太宰纯、山井鼎诸人俱未言及耳。”(金光一《〈群书治要〉回传考》)此后严可均又利用此书另辑成《郑注孝经》一卷。

就校勘而言,由于《群书治要》的资料来源均是贞观初期官府所存的唐前善本,多有与通行本不同的异文及佚文,因此清末俞樾、孙怡让等校勘唐前古籍时《群书治要》是重要的参考材料。即以高邮王氏父子为例,据统计,他们一共引为考证331次,其中《读书杂志》引用308次,《经义述闻》21次。虽然俞樾对王念孙经常信从《群书治要》有所批评,但不可否认,《群书治要》对于古籍校勘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学界也充分利用了这一点,如王念孙《读书杂志》、王引之《经义述闻》、阮元《曾子注释》、孙星衍《孔子集语》、王铸《说文解字句读》、朱彬《礼记训纂》、陈奂《诗毛氏传疏》、汪中《大戴礼记正误》、刘宝楠《论语正义》等,也都或多或少运用《群书治要》的资料。

我们这次注释翻译《群书治要》,如前所述,以《续修四库全书》收录的影印《宛委别藏》日本天明本为底本,体例、篇题等一依底本,不加篇名,只在选文下出注标明各篇出处。黑龙江大学图书馆藏有日本天明本两套,均包括天明七年丁未四月林信敬序,细井平洲《刊〈群书治要〉考例》,总目,魏徵序及原文(魏徵序及原文均有点断。阙卷四、卷十三、卷二十等三卷)。对照其板框、行数、字数、鱼尾、版心以及刻书字体,两书均同,应为同一版本。《连筠簃丛书》本一套,其扉页牌记云:“道光廿七年夏,灵石杨氏刊本,道州何绍基题。”每卷卷末有校对者姓名。第五十卷卷末有一行题记云:“道光二十六年八月初一日开校,二十七年三月二十八日校毕。”我们利用它们作为参校本,最后用元和活字本、镰仓金泽文库本图片校过。整理过程遵照“三全本”译注体例进行,改动处一般不出校。由于此书在日本流传时已缺三卷,我们注译本书时,这三卷便按孔子“吾犹及史之阙文也”的说法,一仍其旧,保持缺失原状,而不像有些注译本那样进行补充。一些注释以及译文采用魏徵文本所用的注释或与其同时代人的有关解释,而没有采用宋人、清人以及今人认为正确的解释,这是为了体现原编者的意图。在注释中,对于人物、处所尽量说清楚,以便于知人论世加深理解。工作中对时贤有关著述多有参考,限于体例,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仅此致谢。中华书局各位编辑在编写中多有教益,谨致谢忱。我们希望专家学者以及广大读者对不当之处有所指正。

李先耕2017年8月写成
2021年12月修改
2024年7月写定 WDmU8h3zEUUObYOR3G4/A1hOCEEhHkKtZrga73KrcAegRYQTYnF9uO9G15JY57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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