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只赚一块钱”的口号还萦绕耳旁,马云在2003年却提出“每天营收一百万”的目标,语不惊人死不休,2004年又提出“每天赢利一百万”,2005年进一步提出“每天纳税一百万”。一系列口号的提出,让人们开始怀疑马云“口出狂言”。
然而,2007年11月6日,阿里巴巴正式登陆香港联交所,当天疯涨192.95%,一跃成为中国互联网界首个市值超过200亿美元的公司。这条消息,让人们瞬间缄默,之后便是为之欢呼。这意味着阿里巴巴一举成为中国最大的互联网公司,也成为仅次于谷歌的全球第二大互联网公司。
诚然,上市的财富故事总是让人热血沸腾,故事中的市值和亿万富翁也是极能吸引人们眼球的题材。数字的说服力可谓强大,最令人振奋的是它表明了中国的B2B模式得到国际资本市场的认可,同时,中国人也第一次独创了一种国际互联网商业模式,这也是唯一可以和以谷歌为代表的搜索模式、雅虎为代表的门户模式、ebaby为代表的C2C模式、亚马逊为代表的B2C模式比肩的模式。
B2B,即Business To Busines,是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互联网进行产品、服务及信心的交换。传统的企业间交易,往往要耗费企业的大量资源和时间,无论销售、分销或是采购都要占用产品成本,而通过B2B的交易方式,买卖双方能够在网上完成整个业务流程,包括从建立最初印象,到货比三家,再到讨价还价、签单和交货,最后到客户服务。B2B使企业之间的交易减少了许多事务性的工作流程和管理费用,也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它的便利及延伸性扩大了企业的活动范围,还更方便于企业发展跨地区、跨国界的交易。
事实上,B2B概念并非马云首创,它起源于市场经济成熟的美国。但橘生南国为橘,生北国则为枳,阿里巴巴不是美国B2B企业的简单复制品。
20世纪末,电子商务在美国迅速兴起,一批面向大企业、以软件手段帮助实现e化的B2B企业诞生并在一夜之间走红。其中,Verticalnet、Ariba、Commerce One三家B2B企业最为引人注目,他们在纳斯达克的股价如日中天,Commerce One在1999年12月全盛时期的最高股价为128.78美元,而2000年3月Ariba的股价曾高达333美元。
然而,随着网络的普及,福特、波音等大公司自行建立B2B网站以及搜索引擎的出现,Ariba等公司业务日渐萎缩,特别是2001年春互联网股票崩溃后,Commerce One与Ariba的股票迅速跌落,并由此陷入财务危机而一蹶不振。至此,美国的B2B神话告终。
1999年马云参加亚洲电子商务大会的经历,促使了中国首个B2B企业——阿里巴巴的成立。但美国B2B产业悲剧没有在中国重演,这一切归功于阿里巴巴独特的B2B模式。
曾几何时,模式缺乏创新是中国互联网最大的隐痛,抄袭和复制固然可以获取短期的迅速成功,却也埋下了种种隐患:发展规模受到制约,难以获得持续发展,更缺乏抗风险能力。眼看过悲剧的发生,马云决心自己不再重蹈覆辙。
在创建阿里巴巴之初,马云就认识到电子商务,以商务为本,电子只是一种手段。既然以商业服务为主,贴合市场需求就成为第一要义。而亚洲市场与欧美市场截然不同,在亚洲,普遍存在“宁为鸡头,不为凤尾”的想法,人们都愿意做小老板而非为他人打工;但美国则是大企业一统天下的局面,所以,全世界85%的中小企业集中在亚洲。而中国也是一个正在高速成长的阶段,中小企业数量庞大,潜力巨大,成长迅速,已成为整个经济生活的重要力量。据调查,我国中小企业所创造的工业生产总值已占整个社会工业总产值的60%,利润也占到40%。市场经济环境不同,决定在中国做电子商务,必须为中小企业服务才有前途。
抛开美国“做大企业生意”的B2B模式,马云特立独行地开创了一种适合全球新经济环境的“做小企业生意”的B2B模式。拥有自己独特的商业模式,让阿里巴巴逃离复制复制的瓶颈,成为中国唯一一家不依赖与股市而发展的公司。Marketwatch约翰·德沃拉克曾做此评价,“中国互联网公司大量模仿美国的类似网站,而唯一一家半原创公司是阿里巴巴。”
然而,中国的互联网发展史仅有十年,且信息不对称、诚信体系滞后现象严重,对马云发展B2B模式设置了一道高高的门槛。马云感到,发展电子商务,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信息流问题。对于中小企业,商人最注重实际和实用,最缺乏的则是商业信息,但阿里巴巴不是定位于中间商,它不在买卖双方设置任何信息屏障,“商人有自己的语言,一切让商人自己去处理和把握,事情就会简单可靠得多。”马云如是说。
为了降低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的门槛,阿里巴巴还适时推出了免费服务。亚当·斯密曾说过:“经济活动的起源来自于交易,而所有交易成本的高低都与信息的获取成本以及交易达成的运输成本有关。”而互联网出现引爆的“第三次浪潮”,让信息的流通重新再次洗牌,一切旧有的游戏规则也都烟消云散,而阿里巴巴则让“中国制造”的成本优势展现无遗,市场自然也让阿里巴巴成为受益者。
而阿里巴巴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向参与B2B交易平台的供应商销售会籍和提供增值服务。2007年的招股书显示,2006年这部分收入约为9.54亿元,占其总收入的99.6%。此外,阿里巴巴公司还通过提升大量的免费注册用户(潜在的买家)人数来增加网站流量、吸引供应商和增加付费会员数。
信息畅通固然重要,但更难能可贵的是,马云还对B2B有一番自己的理解与体会。在他看来,B2B不应仅仅是Business To Business,还应包括Businessman To Businessman,即商人对商人的模式,而中国的电子商务更多地是指的后者。为此,马云为阿里巴巴制定如此目标:通过让绝大多数中国中小企业进行贸易往来,并把他们与全球连锁供应商连到一起,从而为其打造市场。
Ariba的B2B模式是为有限的大企业提供一个软件平台,而阿里巴巴采取与之相反的做法,先构建一个社区,再逐步完善软件,用同一个平台为众多的中小企业服务;阿里巴巴不做电子商务的全过程(即交易前、交易中、交易后),只做交易前,只做信息流。这样,阿里巴巴就成为一个开放的网络平台,一个虚拟电子市场或者全球商人社区,全世界的商人都可以在这个平台上免费发布信息,也可以在上面免费查找信息和贸易伙伴。
2003年,电子商务行业的春天悄然而至,突如其来的SARS,让众多企业认识到了网上电子商务的独立和便捷。而阿里巴巴的牵线功能也让他们受益匪浅,通过它,相距无限远的企业都可以顺利完成交易。如今,加入阿里巴巴的中小企业会员数量已超过1900万家,让它成为全世界范围内,聚集最多中国中小企业的网络大鳄。
事实上,模式创新只是阿里巴巴创新的基础,此后,它的创新之举层出不穷:摆脱传统的向买家收费的形式,全球首创向卖家收取会员费第一家;第一家在商人中推广即时IM工具,帮助商人更好沟通和交易;第一家在全体会员中推行诚信认证,建立企业诚信档案;第一家推出企业管理软件产品,涉足企业价值链,帮助企业更好决策;最先在交易中引入安全支付工具……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世界制造中心正在向中国转移,中国中小企业将成为中国乃至世界经济发展的引擎,聚集在阿里巴巴网站上的中国中小企业,不可避免地成为国际买家关注的重点。“将互联网作为一个窗口,让数以千万计的中国中小公司从这里出发,与世界对接。”马云发出如此豪言壮语。
2007年阿里巴巴B2B业务的IPO是其第一次在国际资本市场正式亮相。10月下旬,马云在4天时间内前往6个城市进行路演,描述着他的电子商务帝国的全球梦想。在马云看来,“阿里巴巴的全球化发展中,美国、日本和欧洲这三个市场一定不能丢”。他的脑海里期待着阿里巴巴成为一个全球通行的B2B平台,但这也意味着更大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