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8年7月25日 ,山东郯城,一场地震突如其来 [1] 。时值日暮,明月初升。灾难毫无预兆,只听到一声不知从何处传向西北的骇人轰鸣。城中屋舍开始震颤,树木摇曳,似有律动,随即前后摇摆得愈发猛烈,枝梢几乎触地。紧接着又是一次剧烈震动,绵延的城墙、城垛、官衙、寺庙,以及千万民宅悉数倾覆。街巷之上,房基之下,裂缝纵横,水柱喷涌而出,高达二三丈,水流倾注路面,漫溢沟渠。试图保持站姿的人,脚下宛若石球狂转,最终仆倒在地。
郯城人,或如李献玉,身陷裂隙之中,却被地下水流托起,得以紧抓地缝边缘幸存;或家舍被震为两半,侥幸于厢房中生还,而仓房早已沉入地下;或目睹亲人陷落而绝望无助:高德懋本与妻妾、儿女、眷属、仆从共二十九口人同居,最终却唯有他及一子一女幸免于难。
地震来势匆匆,去势亦然。大地归于平静,流水淙淙而退,露出地表裂隙,边缘尽是泥沙。断壁残垣层层堆叠在陷落处,犹如一段段巍峨的阶梯。
于1673年纂修《郯城县志》的冯可参写道,命运对郯城仿佛“入井而投之石” [2] 。冯可参又引述近百年前当地一位史家对郯城的两项概括观察:其一,在专记地方事件的编年志中,“灾异”与“祥瑞”应当有均等记载,而在郯城,十事有九皆属灾异;其二,自然常以十二年为一循环 [3] ,六年丰饶,六年饥馑,而在郯城,十二年中每年必有一次重大饥荒。
冯可参在郯城县住了五年,生活多艰。他于1668年至郯城担任知县,却因境内朝廷驿站之财政与马匹管理不力而遭免职。他穷困潦倒,或因丢了官而羞于返回福建邵武老家,留在郯城靠当地士绅救济及卖文为生。但他毕竟在1651年就考取了最高的进士功名,而当时在郯城,除他之外再无人拥有此等阶位,本地人连次一级的举人之衔也未获得。因此冯可参在郯城备受尊重,可以通过教书及一些零星差事(如担任《县志》主编)挣得些许钱财。1673年,他尚未完成《县志》的编纂,回到福建,但此次归乡只带给他更多不幸。冯可参返乡时适逢三藩之乱爆发,叛军强迫他与许多文人及前任官员出任“官职”,但他拒绝了(他年轻时,得知最爱的唐代诗人李白曾于叛乱者永王李璘麾下作诗后,便拒绝再读李白的诗作)。为躲避叛军报复,冯可参隐居福建山中,而山区恶劣的天气最终夺走了他的性命。
或许正是因为有了郯城的凄惨经历,冯可参在为《县志·户赋志》所作的几篇序中,才对该地之贫困、百姓之疾苦,以及当地士绅在纾解困境上的无能写得如此坦率。他对郯城县的灾害统计 [4] 颇为关切,再三回溯:据他估计,17世纪70年代初期,郯城人口仅为五十年前晚明时的四分之一——明代末年,郯城人口一度稳超二十万,而今仅余约六万。登记纳税的耕地面积也由三百七十五万英亩降至不足一百五十万英亩 ,骤减近三分之二。冯可参考察发生在其就任知县仅数月之后的1668年地震时,笔下数字变得更为精准。为强调自己的观点,他将郯城与北邻更大的沂州进行比较:沂州县有一百零八个社,郯城只有四十五个;在这场地震中,沂州有一万两千人遇难,而郯城(人口不及沂州的半数)就有近九千人殒命。
及至1668年,郯城百姓已经饱受苦难近五十载。许多人于1622年的白莲教 [5] 起义中丧生,彼年,在山东遭苦受难之际,教徒乘势而起,劫掠郯城周遭城邑,劝诱成千上万农民携带微薄家当,驾车或徒步背井离乡。叛军头领,如邻近邹县的侯五等人,为穷苦百姓构筑了一番“金山、银山、面山、米山、油泉、酒井”的愿景,并向虔心皈依之人承诺他们将“终身不贫”。而这些背井离乡者,最终不是陈尸山野,便是为官军斩杀,抑或丧命于山东乡民之手,后者为捍卫家园免受这些亡命之徒侵扰而奋起抵抗。
17世纪30年代,更多郯城人因饥饿、匪患或疾病死去;40年代,新一轮灾厄开始了。1640年,巨量蝗虫 [6] 涌入郯城,摧毁了夏旱后所剩无几的小麦,还在田间产卵。百姓封锁门窗欲将蝗虫隔挡在外,然而这些虫子附于屋墙之上,钻入人们的衣裳,甚至顺着烟囱向下爬,其重量足以压熄炉火。这年冬季的饥荒持续至来年春天,郯城农户欲描述此灾,只得借俗语让绝望合理化:“兄食其弟,夫食其妻,辄相谓曰:与其为人食,不如吾自食,稍延旦夕之命。”或是,“与其父子兄弟夫妻俱毙,不如食父食兄食夫,以自延其命也”。《县志》记载,最亲密的朋友也不敢在乡间同行。
饥荒过后,盗匪随即而至 [7] 。1641年4月,一支数千人的庞大队伍自沂州南下,攻入郯城。他们劫掠了位于县界的集镇李家庄,随后向西南行进至马头镇,同样洗劫了此地,停留三日后,纵火焚毁商铺与民宅,遂东行围攻郯城县城。但一众贼寇在马头镇停留的三日,给了郯城百姓组织防御的时间。他们以石块及泥土封闭城门,在城墙上架设火炮备用,并由老兵王英等人率领,整编当地的防御力量。1622年白莲教作乱期间,王英 [8] 守卫郯城,表现卓越,以至当地士绅向朝廷(成功)请求授其把总之职。
一块石碑刻有1641年郯城保卫战 [9] 中二百九十二名守卫者的姓名,从中可窥知该县显贵如何涌入城中,寻求自保。在碑上位居前列的是两名徐姓人士及学者杜之栋。徐姓二人是1594年中举的当地名士的弟弟和儿子,其田产位于西边的归昌。学者杜之栋也于1624年中举,杜家田产位于东北八十三里外的夏庄社,至少有十二位族人列于守卫者名录。其他望族,如高册社的张家、刘家,池头社的李家,也有众多族人列名其中。还有来自郯城各地的近九十位秀才,约占当时全县秀才人数三分之一,另有三十位已获知县认证的童生。此外,还有近二十位地区或城镇的社长、哨长,他们显然将本应守护的村社弃于身后,逃至郯城县寻求更安全的庇护。碑上还有下级守备、医官、书吏、衙役、商人、炮手、家丁,列名最后的是一位道士。
4月15日早晨,这群人和其他姓名未见于石碑的郯城百姓力克贼寇 [10] 。几发炮弹幸运地命中对方营地,又有突如其来的狂风卷起沙石,阻挡了贼寇的前进。最终,叛贼放弃进攻主城,转而劫掠城郊,随后向南朝红花埠驿站及村镇而去。红花埠有充足的马匹供给通往中原之路,又有艳名远扬的妓院,二者将他们引诱至此。在此地,先前的狂风沙暴迫使百姓躲在家中,紧闭门户。由于没有察觉贼寇逼近,他们来不及逃命便遭屠戮,或因房屋被焚而葬身火海。此次劫掠之后,贼寇前往江苏,于5月末卷土重来,又停留三日,扫荡了夏庄集镇周围的大片村落。
在如此短促而猛烈的突袭中,穷人屠掠穷人,士绅阶层则能躲在郯城城墙之后避难。然而,1643年1月,当阿巴泰将军率满洲军队攻入郯城时 [11] ,连最富有者也无处可逃:死者中有许多曾参与1641年战役并幸存的人士。《县志》中有简略记载:
十五年十二月十一日(1643年1月30日),大兵破城,屠之。官长俱杀,绅士、吏民十去七八。城之内外,共杀数万余人。街衢宅巷,尸相枕藉。残伤孑遗,践尸而行,民伤大半。至十六年正月初三日(1643年2月21日),大兵营于境内。南自沈马庄,沿沭河,西北至沂州,上下七十余里,相连五十四营。驻扎一十二日,阖境焚掠,杀伤甚多。又攻破苍山堡,杀死人民男妇万余。
阿巴泰将军回满洲后,在向清帝呈递的报告中,对具体村社的细节不屑一提,只说从华北一带获得:
黄金万有二千二百五十两,白金二百二十万五千二百七十有奇。珍珠四千四百四十两,各色缎共五万二千二百三十匹。缎衣、裘衣,万有三千八百四十领。貂狐豹虎等皮五百有奇。整角及角面,千有一百六十副。俘获人民三十六万九千名口。驼马骡牛驴羊,共三十二万一千有奇。外有发窖所得银两,剖为三分,以一分给赏将士,其众兵私获财物,莫可算属。
1644年 [12] ,李自成的起义军夺取北京城,明朝灭亡。随后起义军又被获胜的满洲军队驱逐出城。然而,这些在中国历史上如此重要的事件,却几乎没有出现在郯城的地方记载中。《县志》仅描述,京城陷落后“境内大乱,土贼蜂起,所在焚杀数月不宁,人民大残”。获胜的满洲军队如今已不再是中原大地上的劫掠者,而成了征服者。对于1644年他们攻入郯城县城的时刻,我们几乎一无所知,只知是幸免于难的举人杜之栋(其妻及幼子于一年前被满人杀害)带领郯城百姓从城墙后面走出,正式向清军投降。
满人入主中原,允诺恢复秩序与繁荣,终结前朝的腐败无能,但这并未给郯城的命运带来明显的转变:17世纪40年代末至50年代末的十年间,郯城一仍其旧。1649年,沂河泛滥 [13] ,冲毁马头镇下游五十余里地的秋收庄稼。1651年秋,沂河与沭河相继泛滥,大量河水倒灌至田野之中,新知县只得乘船驶过被水浸透的土地赴任。次年夏季,连番暴雨摧毁了地里的小米与高粱,其后两河再度决堤,是年冬季迎来一场饥荒。1659年暮春 ,经过十六天连绵不断的降雨,两河又一次泛滥成灾。此时正值大麦与冬小麦的收割时节。农民只能眼睁睁看着割下的麦捆随波漂去,未收割的沉重麦穗淹没在水里,无可奈何。
更多贼寇与这些自然灾害同时出现。1648年,自西北山区而来的土匪扫荡了马头镇;1650年,山东西部菏泽县一支土匪团伙被驱离营寨,随即劫掠了归昌集镇,扫荡了周围地区;1651年,又一股土匪被官军赶出营寨,朝西北方向流窜,他们突破郯城防线,洗劫了该城。《县志》记载了郯城每一次遭袭时发生的沉痛故事:1648年,十七岁的姚氏女 [14] 被土匪拖出家门,她不断咒骂匪徒,直至被砍下手臂,夺去性命;1650年,孙氏妇的家舍被贼寇焚为灰烬,她在贼人的注视之下,从余烬中捡拾丈夫与婆婆的骸骨,落土安葬;十五年来从各种战乱与劫掠中幸存的杜之栋,在1651年袭击中因不愿成为暴徒勒索赎金的人质,对其破口大骂,于家中被害。除了衣物,幸存者往往无法从成堆的尸体中认出自己的家人,无奈之下,只得任由这些死者葬于万人冢。
黄六鸿于1670年赴郯城任知县,发现当地百姓的困境是在看似逐渐崩解的世界中寻求肉身与道德的基本生存法则。夏季就任后,他向当地士绅及百姓详询了此地境况,以下是他对众人回答 [15] 的记录:
切照郯城,弹丸小邑,久被凋残。三十年来,田地污莱,人烟稀少。极目荒凉之状,已不堪言。复有四年之奇荒,七年之地震,田禾颗粒无收,人民饿死大半。房舍尽皆倒坏,男妇压死万余。即间有孑遗,昼则啼饥号寒,夜则野居露处。甚至父子不能相顾,室家不能相保。老弱转徙于沟壑,少壮逃散于四方。往来道路之人,见者酸心流涕,意谓从此无郯民矣!
历经几个世纪,中国对农村苦难的描述已逐渐形成一套固定书写模式。类似上述引文可见于众多方志与官员回忆录,通常只是堆砌辞藻,缺乏实质。但至少对郯城而言,此段描绘是切实可感的。兖州府下辖二十七县,以郯城与沂州最为贫困。黄六鸿比较二者时,发现郯城的境况显然更为严峻 [16] 。明末,县下设有八座应急谷仓 [17] ,分别位于四个乡、马头镇、南部驿站、县城及西北的神山。至1670年,八座谷仓已悉数被毁。当地幸存富人不愿再施捐赠或重建仓库,政府提议只出借紧急用粮,由县府以固定利息偿还,直至本金全部还清,他们也不予理会。县里原本为准备科举考试的生员设有六所社学和三所义学,其校舍的租赁收入可用于教师束脩,校内还有土地及菜园,然而这些学校 [18] 同样已经损毁或荒废,当地富户也不再修复。他们宁可请塾师来家中教导子弟,也不愿与乡里共享资源。1668年大地震毁坏了县里的诸多屋舍楼阁及大片城墙,但即便在此之前,多处建筑也早已沦为废墟 [19] 。县医馆消失无踪,南往宿迁的通衢大道上方的桥梁也已倾圮,各座寺庙亦被毁坏殆尽。
黄六鸿 [20] 出生于河南一个并不显赫的官宦门第,他博学聪敏,登科中举。郯城知县是他入仕的起点,其职责便是将郯城分崩离析的社群重新凝聚起来。二十年后,隐退于苏州过着闲适生活的黄六鸿整理自己的回忆录和官箴,感怀自己勉力调解周遭苦难的经历。在任时,黄六鸿为郯城乡亲巧加谋划,企图说动上级官员去劝服朝廷减免当地税收及徭役,重新确认田产归属时网开一面,以纾解几十年来灾害及大地震带来的影响。朝廷行动缓慢,要取得这类特许,就得不断敦促。而对京城而言,全国上下如郯城者成百上千,各地都自言其危机之重,因此必须随事制宜。1668年地震发生数周之后,户部官员才来检视山东中部的灾情,赋税减免之核准更是费时十八个月之久。户部最终裁定,本次地震当视同严重旱灾或洪灾,因此为当地百姓减免三成赋税,为时一年,这一减免亦惠及那些已于年初先期纳税者。鉴于郯城县伤亡惨重,户部还建议将郯城徭役员额减至四百人。然而,郯城的地方官员并未视此为宽惠之举,据他们估计,地震遇难者中约有一千五百人曾在赋役册上登记为壮丁。因此,朝廷的决定 [21] 意味着当地官府仍需另觅一千一百名先前未曾登记的男丁,列入服役名册。
在回忆录中,黄六鸿直言:当地百姓深觉自己身陷重重危机,已失去生活的希望,因此若想提振郯城民众士气,困难重重。他写道:“鸿待罪郯东,轻生者甚多……地方凋瘠,百姓贫苦,原不知有生之乐。”黄六鸿观察到,郯城 [22] 百姓多怀空虚无望之感,加之历来执拗好斗,致使家族内争端不断,自取性命者随处可见:“家人父子,顷刻变乎寇雠。乡里亲朋,尊俎可兴干橹。悬梁自缢,无日不闻。刎颈投河,间时而有。”黄六鸿企图以羞耻之心遏止郯城人自杀之风,他写了一篇措辞严厉的布告 [23] ,下令张贴于乡村与市集的街头巷尾:
夫男子自尽,悬梁赴水,永作负榱逐浪之魂。报官不收,蝇囋蛆咂,谁为悲哀。妇人自尽,吊索垂巾,长为闾巷阴房之鬼。呈尸待验,露体赤身,罔知羞耻。是以父母所生之遗体,竟自毁伤,以万劫难遇之人身,视同猪狗。此本县所深恶而痛恨者也。尔既以遗体不惜,本县又何惜尔之遗体。尔既以猪狗自视,本县又何不以猪狗视尔。
尽管黄六鸿写了这些话,但怪力乱神之说 [24] 仍是郯城生活的一部分。《县志》提及当地人异常迷信:笃信鬼魂与巫术者过半;崇拜能如神明般通灵的巫女;患病者绝不服药,反而求助于当地术士;邻里之间常常集会,彻夜祈祷,动辄花费数千文铜钱献奉,而他们实际根本无力负担这笔费用。当地法力最高的术士据说住在城东马陵山中,名为“由吾 [25] ”。冯可参对这位术士颇为好奇,进而调查了其先世。他发现,由吾应当是一位名字相似的秦代战士的后裔,该战士曾向道家仙人学习自然及长生秘术。由吾习得所有天地奥秘后,便退隐至马陵山一处洞穴,从此不进凡间五谷,仅以松木为食,以此延年益寿。据信,孔子的爱徒曾子也定居于郯城西北角的磨山。该地立有一块牌匾和一所书院,尽管如今牌匾已字迹斑驳,书院也已荒废,但当地青年仍会在此聚众奏乐。每到日暮时分,他们常常听到缥缈琴音,却不见奏演者身影。
诚然,纵有黄六鸿的劝诫,但官方对儒学的崇祀对多数郯城百姓而言终究是遥远而陌生的。1669年,参加乡试的县学生员在山东考官所选的三段文句前埋头深思,他们须写出这三段文字出自何种典籍,并作详解。选自《论语》的是“知之者”,典出卷六《雍也篇》第十七、十八章:“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选自《中庸》的是“浩浩其天”,语出三十二章末,描述至诚之人:“夫焉有所倚?肫肫其仁,渊渊其渊,浩浩其天。”选自《孟子》的则是“见其礼”,语出《公孙丑上》,此处孟子引述孔子门生子贡对夫子(亦是对史家影响力)的盛赞:“子贡曰:‘见其礼而知其政,闻其乐而知其德;由百世之后,等百世之王,莫之能违也。自生民以来,未有夫子也。’”从这些段落中,可以想象郯城将来会被如何治理,或往日曾被这样治理。而实际上,郯城子弟中没有人通过1669年的科举考试 [26] (自1646年以来,就无人通过 [27] ,1708年始有得者)。
1670年,年轻的康熙皇帝颁布了著名的《上谕十六条》 [28] ,教导子民在家族与社会中维护伦常,避免争讼。皇帝下诏在各乡社宣讲谕文,郯城人想必也有所耳闻。但怀着对其实际效用的质疑,人们往往转而追随地方化的孔子崇祀 [29] 。当地人相信孔子曾游历郯城求道,因此这种地方信仰至少为他们提供了些许慰藉——此城昔日自有其荣光。最早的儒家典籍之一《左传》中的一个片段恰恰证实了这种信念。根据《左传》的记载,今日郯城之所在曾是一个小国——郯国。鲁昭公十七年(前525),郯国君主郯子拜见鲁昭公,其时孔子正效力于鲁国。叔孙昭子问郯子:为何郯国高官都以鸟命名。郯子答曰:
“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玄鸟氏,司分者也;伯赵氏,司至者也;青鸟氏,司启者也;丹鸟氏,司闭者也;祝鸠氏,司徒也;鴡鸠氏,司马也;鸤鸠氏,司空也;爽鸠氏,司寇也;鹘鸠氏,司事也……自颛顼以来,不能纪远,乃纪于近,为民师而命以民事,则不能故也。”
仲尼闻之,见于郯子而学之,既而告人曰:“吾闻之,‘天子失官,学在四夷’。犹信。”
郯城人声称两千两百年前孔子向郯子求教的确切地点就位于县衙北门内,此处奉建了一座庙宇,衙门前一块更有名的匾额指示出其大致位置。同样,相传孔子与郯子交谈后曾登上城东的马陵山,远眺大海。此峰以孔子命名 ,又兴建一座亭台,以示敬意。郯城官员也许会用“据说”“据信”来修饰他们的叙事,但他们自己也纷纷在这些圣迹 [30] 上题诗。1688年地震后,这些圣迹是最早得到修复的建筑。孔望山的亭台紧邻由吾的神洞,或许它们因彼此相对而共襄盛誉。
这些圣迹仍有人信奉,黄六鸿也便默许了,任其保持原貌。但他对散布郯城各处的废弃寺庙 [31] 多有谴责,因为这些建筑触及了他秩序观的底线。他认为这些地方是男女私亵之所,是游民乞丐和谋逆之徒的集会地,应当定期巡视,如若可能,应彻底封闭。在黄六鸿看来,每一件不端行为都会加深郯城的苦难,淫风横行则是道德沦丧 [32] 的明证。他指责已婚妇女和未婚少女不安守家中,反而粉黛艳妆,衣着华美,徜徉于河畔或驾乘豪华车马上山,声称是去拜神礼佛。但到了山上,男男女女又杂沓纷集,嬉戏于僧道之室,“花迷蝶恋”。黄六鸿揭露了更多腐化堕落之事:游荡街头的年轻男子以淫秽笑话调戏妇女;情难自禁的妇女以钗钿为定情信物赠予异性,举止与妓女无异;丈夫出租妻子,仆从怂恿主人,老妪充当淫媒,尼姑玷污庵院,接生婆除接生外还提供其他服务。人如狗一般,在后门“纵其来往”。
1668年,蒲松龄正与表兄于灯下共饮,忽闻地震声 [33] 轰隆隆自郯城方向传来:
俄而几案摆簸,酒杯倾覆;屋梁椽柱,错折有声。相顾失色。久之方知地震。各疾趋出,见楼阁房舍,仆而复起;墙倾屋塌之声,与儿啼女号,喧如鼎沸。人眩晕不能立,坐地上,随地转侧;河水倾泼丈余;鸡鸣犬吠满城中。逾一时许,始稍定。视街上,则男女裸聚,竞相告语,并忘其未衣也。
蒲松龄生于1640年,大半生在淄川县度过。淄川位于山东中部山脉北麓,南与郯城接壤。此地幸免于1643年清军肆掠,却难逃危虞之惧。他个人对17世纪40年代初期的苦难虽没有亲身记忆,但《聊斋志异》中的故事 [34] 也频频述及那段饥荒岁月:述及途经沂州南行而倒毙路旁的逃荒家庭、被土匪俘获而售予满人劳作的男子、丈夫死后竭力保住土地的寡妇。这些记述都详实而真切,由其同乡、友人或亲属等劫后余生者亲口所讲——
崇祯十三年(1640)逢大灾,甚至出现人人相食之事。刘某 [35] 那时在淄川县衙当捕头,看见一男一女哭得特别伤心,就上前询问他们有何难处。对方回答说:“我们二人成亲才一年多,今年闹饥荒,夫妻不能两全,因此悲恸。”不久,刘某又在油坊前碰见那对夫妻,似乎在与人争执。刘某上前询问。油坊马掌柜说:“这对夫妇快要饿死了,日日向我讨麻酱过活。现在又要把老婆卖给我。我家中已经买下十几口人,哪里还急着买?若是便宜尚能成交,否则就算了。他一直纠缠不休,真是可笑。”男子听后说:“眼下粮食贵如珍珠,算来没有三百文钱,都不够逃荒的用度。我卖妻是想二人都能存活,若是仍难逃一死,又何苦如此呢?并非我出言无状,只求您权当做好事积阴德吧!”刘某可怜那对夫妻,便问马掌柜开价多少。马掌柜说:“如今一个女人顶多值一百文钱。”刘某请他出价不要少于三百,自己愿意助资一半。马掌柜坚决不同意。刘某年轻气盛,便对那男子说:“此人鄙吝,不必同他讲了,钱我如数送你们。夫妻若能一起逃荒,又能厮守,岂不更好?”于是从囊中取出三百文钱。那夫妻二人泣拜而去。 (《刘姓》)
蒲松龄七岁时,家乡屡遭重大灾祸。那年夏季,谢迁率领的土寇攻取淄川 [36] ,盘踞两月有余。与此同时,一支清军慢慢集结,准备夺回此城。恰如1643年郯城的情形,《淄川县志》1647年条目之下尽是城中男女死亡及自杀的记载。根据蒲松龄日后一篇故事的开头,我们可以判断官军与他们要驱逐的起义军恐怕是一丘之貉 [37] 。他写道:“凡大兵所至,其害甚于盗贼——盗贼,人犹得而仇之;兵,则人所不敢仇也。其少异于盗者,唯不甚敢轻于杀人耳。”
蒲松龄对颇具规模的“于七之乱”也深有感触 [38] 。这场叛乱于1661年11、12月间在山东东部被平靖。蒲松龄详细描述了大规模处决和乱葬岗的场面(幸存者根本找不到逝去亲属的尸身);描述了济南匠人因制作棺椁而谋得微利,直至良木耗尽;描述了一支叛军出其不意折回,逃亡者只得藏匿于尸山之中;描述了一些人家逃至山洞中避难,却终遭围困灭口,家当亦被焚毁。在此次与其他叛乱中,他看见因阶级及地域界线模糊而催生的社会变革:士绅阶层为自卫而领导土匪,或一时沉溺于个人胜利;士大夫被迫迎娶土匪之女,继而却对其心生爱慕。他描写了那些宣称只杀“不义之人”的强盗;描写了一对贫苦夫妇郑重其事地商讨是男人去做贼寇,还是女人去当娼妓;描写了一伙山东匪帮以焚足之刑逼问一个富户,迫使其说出财富藏于何处,随后又大开其私家粮仓,让村中贫困的饥民随意掠取。
叛乱期间,横亘在淄川与郯城之间的山区成为土匪的潜伏之所,他们可往南北两路进击,袭扰山谷中毫无防备的镇子。郯城西面的滕县与峄县都以扰民的匪帮 [39] 而臭名昭著,乃至成为其他方志中的笑谈。蒲松龄在一篇极短的故事中,语带讥讽地描述了此情景——
顺治年间(1638—1661),滕县、峄县一带十人七盗,官府不敢追捕。后来这些盗贼都受了招安,县衙另立户册,称为“盗户”。但凡盗户与良民起了争执,官府总是曲意袒护,大概是怕他们再次叛乱。于是诉讼者均冒称盗户,另一方则竭力揭发;遇到打官司,双方不论是非曲直,先针对真假盗户争执一番,甚至闹到去官府查阅户册。正巧官府中有狐妖作祟,县官的女儿受其迷惑,请术士施符咒将狐妖捉入瓶内,准备用火烧死。狐妖在瓶内大喊:“我是盗户!” [40] 闻者无不暗笑。 (《盗户》)
在蒲松龄笔下的许多故事中,幻想与现实都会以上述方式交融,只因他成长于一个难以描述、难以定义的世界。他对此类地方信仰深感兴趣,有时戏谑般将其视为迷信,有时又对某些信仰颇为重视。他对堪称山东绝艺的口技尤为着迷,曾描述一位精于此道的山东神婆 [41] 如何利用口技招揽生意——
村里来了一女子,年约二十四五,随身携带一个药囊,行医卖药。遇到来看病的,女子自己不开方子,要等到晚上请神仙给开。夜晚,女子把一间小屋打扫得干干净净,将自己关在里面。众人围在门前窗外侧耳静听,窃声私语,甚至没人敢咳嗽。屋里屋外都毫无动静。半夜时分,忽听得门帘响动。女子在屋内说:“九姑来啦?”一个女子的声音答道:“来了。”屋内又问:“腊梅一起来的?”似是一个婢女答道:“来了。”
……过了一阵,听九姑唤人取笔砚。不久,就听到折纸的声音、拔笔掷笔帽的声音、磨墨的声音,接着又听到毛笔被扔到桌上震震作响,最后是窸窸窣窣抓药包装的声音。一会儿,女子掀开门帘,招呼病人来取方子和药。 (《口技》)
蒲松龄补充道,围观群众以为真有神灵现身,但女子开的药对病人并无疗效。
还有一次,蒲松龄同友人旅居于山东一座村庄,友人忽然生病,有人建议蒲松龄赶往梁氏妇家,她能召唤精通医术的狐仙 [42] ——
梁氏四十来岁,风姿绰约,很有狐狸的媚态。走进她家中,内室挂着红帘。掀开一看,墙上有观世音菩萨的画像,另有两三幅画,上面是跨马持戈的武将,身后跟着很多骑卒;北墙下有个几案,案头上的小座位高不满一尺,铺了小锦褥,说是仙人一到便坐在这里。众人焚了香,列队作揖。梁氏敲磬三声,口中念念有词。祝祷完,客人们被请到外屋的榻上就座。梁氏立于帘下,理了理头发,用手托着下巴跟众人说话,说的都是仙人显灵的事迹。……话还没说完,忽闻屋内有细密的声响,好似蝙蝠飞鸣。众人正凝神倾听,案上忽然像是落下一块巨石,发出剧烈的声响。梁氏转过身说:“差点吓死我了!”案上又传来惊叹声,似是一个健壮的老人。梁氏忙用琵琶扇遮住小座位。只听见座位上有人大声说:“有缘啊!” (《上仙》)
蒲松龄一生 [43] ,早年大放异彩,此时却充满悲戚:他十八岁就考取了秀才,得到当地文士官员的赞誉,但始终未能考中举人,而那才是通往仕宦与财富之路的下一个台阶。蒲松龄穷其一生,不断增进学识,却屡应乡试不第。直至七十一岁才援例成为贡生,颇具讽刺意味。
妻子 [44] 性格温婉坚强、忠诚无怨,为蒲松龄生儿育女,让他寻得些许慰藉。他如此温柔陈述:
时仅生大男箬,携子伏鼪鼯之径,闻跫然者而喜焉。一庭中触雨潇潇,遇风喁喁,遭雷霆震震谡谡。狼夜入则埘鸡惊鸣,圈豕骇窜。儿不知愁,眠早熟,绩火荧荧,待曙而已。
……少时纺绩劳勚,垂老苦臂痛,犹绩不辍。衣屡浣,或小有补缀。非燕宾则庖无肉。松龄远出,得甘旨不以自尝,缄藏待之,每至腐败。
最后一句看似荒唐,却是实情。他在家中的幸福光景常被族中琐事所扰:如母亲与几个嫂嫂之间的争吵,又如父亲在仕商二途双双失利,致使一家人陷入虚有其表的贫困之中。
17世纪70年代这十年,蒲松龄或在家待业,或为当地士族效劳,坐馆教书。于此期间,他创作了《聊斋志异》,其中所载故事笔记篇篇奇异非凡。据蒲松龄自述,此书资料来源甚广:有他自己的奇思妙想,有早先收集的民间轶事,有来自友人、游历途中结识之人的叙述,亦有来自五湖四海的通信。从故事的杂记中可见,这些故事笔记多出自他儿时在山东的经历,以及亲族记忆。据蒲松龄三十九岁时所附序言,此书之工写,愈发艰难,他在孤苦寂寥 [45] 中写道:
独是子夜荧荧,灯昏欲蕊;萧斋瑟瑟,案冷疑冰。集腋为裘,妄续幽冥之录;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寄托如此,亦足悲矣。嗟乎!惊霜寒雀,抱树无温;吊月秋虫,偎阑自热。知我者,其在青林黑塞间乎!
但蒲松龄并不只是沉思冥想,他能细察往事,追忆起童年的奇幻时刻——
我幼时到县府应试,恰逢春节前夕。依照旧俗,各色商栈都要扎起五彩牌楼,敲锣打鼓地去藩司衙门祝贺,人称“演春”。我也跟着友人一同看热闹。那日游人如织,将衙门围得密不透风。只见衙门大堂上有四位官员身穿红色官服,东西相向而坐。我年纪尚小,也不知道他们究竟是何官,只觉周围人声嘈杂,锣鼓喧天,震耳欲聋。
忽然,一名男子带着一个披头散发的小孩,挑着担子走过来跪下,像是说了几句话。当时人声鼎沸,听不清他说了些什么,但见堂上的官员哈哈大笑,遂有一个身穿青衣的人大声下令,让他表演戏法 [46] 。
那人站起来问道:“要看什么戏法?”
官员们略作商量,派属吏问他擅长演什么。
他答道:“我能颠倒节令。”属吏把此话报回堂上,一会儿走下来命他变桃子出来。
变戏法的大声应诺。他脱下衣服盖在竹笥上,故作埋怨地说:“官爷们真会给我出难题啊,坚冰未化,去哪里找桃子呢?不找吧,又怕惹当官的发脾气。怎么办呢?”
他儿子说:“父亲既然答应了,又怎能推辞呢?”
变戏法的惆怅良久,说:“我盘算很久了。现在是冰天雪地的初春,人间哪会有桃子呢?只有天上王母娘娘的桃园里,果木四季不凋,也许会有。我们得到天上去偷才行。”
儿子说:“呀!天也能爬上去吗?”
父亲答道:“我自有法术。”于是打开竹笥,拿出一团绳子,长约数十丈,将一端往天上一扔,绳子立即悬在空中,像是挂在了什么东西上。没过多久,绳子越抛越高,渐渐伸到飘渺的云彩里去了,他手里的绳子也放到了头。这时,那人招呼儿子:“孩子过来!我年老体衰,身子笨重不灵便了,爬不上去,还得你去一趟。”说完便把绳子交给孩子,说:“顺着它爬上去就可以了。”
儿子接过绳子,一脸为难,埋怨道:“父亲真是老糊涂,这么一根细绳,让我顺着它去爬万仞高天。倘若半路绳子断了,我可就尸骨无存了呀!”
父亲又哄他:“我已开口答应,后悔也来不及了。还是麻烦你上去一趟。孩子别叫苦,要是能偷得桃子来,官爷定有百十两银子的赏钱,我给你娶个漂亮媳妇。”儿子这才抓住绳子盘旋而上,手动脚随,就如蜘蛛在丝上攀行,渐渐没入云霄,看不见了。
许久,天上落下一个桃子,碗口般大小。变戏法的大喜,献到公堂上。堂上官员传看许久,也不知是真是假。忽然绳子坠落在地,变戏法的大吃一惊:“危险!上边有人弄断了我的绳子,孩子可如何下来啊!”一会儿,有东西掉落,一看,是他儿子的头。那人抱着大哭:“一定是偷桃时被看守发现了,我儿这回可完了!”
过了一会儿,又掉下一只脚。紧接着,四肢、躯干一截一截纷纷落下,再不剩什么了。变戏法的十分悲痛,把残肢一一捡到竹笥中,盖上盖子,说:“老夫只有一子,跟我走南闯北。今日奉长官之命去取桃子,没想到死得这么惨!我得把他背回去埋掉。”于是到堂前跪下说:“为了桃子,害了我儿!大人们要是可怜小的,便帮我安葬了他,我来世一定结草衔环相报。”
堂上几位官员十分惊骇,纷纷拿出赏银。变戏法的接过钱缠在腰上,拍了拍竹笥:“八八儿,快出来谢大人们的赏,还等什么呢?”忽然,一个头发乱蓬蓬的小孩子顶开竹笥爬了出来,朝着北面大堂上的官员们叩起了头——正是那人的儿子。
这个变戏法的法术奇异,所以我至今记得此事。后来听人说白莲教也能变这样的戏法,那父子莫非是白莲教的后代? (《偷桃》)
最后这几句解释或许让蒲松龄儿时所见戏法之神妙稍稍减色,但在成年以后,他依然会做一些奇幻的梦 [47] ,还能重新回忆记录下来——
我曾在毕知州的绰然堂设馆教书。毕公家中花草树木最为繁茂,闲暇时我就随毕公在园中漫步,得以尽情观赏。一天游园归来,困倦极了,只想睡觉,就脱鞋上床。梦见两个衣衫艳丽的女郎,近前道:“主人有事奉托,麻烦先生走一趟。”
我起身惊问:“谁叫我去?”
二人答道:“绛妃。”
我恍惚之间不知说的是谁,便随她们去了。不一会儿,就看到一处宫殿,高耸入云。下面有台阶,层层而上,约一百多级才到顶上。只见朱门大开,又有两三个漂亮的女郎,快步进去通报。不久,来到一座大殿外,金钩碧箔,光明耀眼。殿内走出一名女子,循阶而下,腰间环珮清脆悦耳,看模样像是贵嫔。
我刚想下拜,绛妃已经开口了:“有劳先生屈尊至此,理应我先致谢。”她叫侍女把毡子铺在地上,准备行礼。
我惶恐得手足无措,启奏道:“在下草莽微贱,承蒙宠召,已不胜荣耀。若敢分庭抗礼,只怕会加臣之罪,折臣之福!”
绛妃听罢,命人撤去毡子,摆酒设宴,我们面对面饮酒。刚过数巡,我辞谢道:“在下小酌即醉,担心酒后失仪。有何命令,敬请吩咐,好消除在下的疑虑。”
绛妃不答,只是用大杯催我喝酒。我再三请求,她才说:“我乃花神。全家老小托栖于此,屡遭封家丫鬟的摧残。今日想与她做个了断,烦请先生拟一篇檄文。”我惶惶然起身奏道:“臣学识浅陋,不善文章,恐辜负重托。但承蒙器重,一定竭尽全力。”绛妃听罢大喜,当殿赐给纸笔。几个女郎忙着拂拭几案、坐椅,研墨蘸笔。又有一个尚未梳发的小姑娘把纸折好方格,放在我腕下。我才写一两句,她们便三三两两在背后偷看。我平素文思迟缓,此时却顿觉迅如泉涌。
片刻之间,草稿便拟好,她们争着拿去,呈给绛妃。绛妃展读一遍,说写得不错,便送我回来了。醒后回忆梦中之事,宛如眼前,但檄文的词句已遗忘大半。 (《绛妃》)
蒲松龄生怕将收集到的故事遗忘,每每在听闻后便即刻抄录下来,且常常详载其出处,似要明示后人其严谨负责的态度。因此,他笔下唯一一则确信发生在郯城的故事,据他注明是来自沂州一名书生。时值1670年秋日的一个雨天,他在南行途中偶避于一家客栈中,书生向他出示了该篇目的完整抄本。故事讲述了住在郯城县南红花埠驿站的一个书生与两名女子的一段风流韵事 [48] 。同蒲松龄许多故事中的女子一样,对书生投怀送抱的两名女子皆为鬼怪,一个有害,一个有益,但都注定了见不得人的幽魂宿命。在一段集奇幻、死亡与重生的情节过后,两个游魂消散,肉身得以合葬安息。书生和两个重获人形与新生的女子一起,过上了平静的生活。这是一个有关幻想、肉欲与不安的故事,也正是对那个时代、那个地方恰如其分的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