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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慧骃”的真假观念——作者的一席话遭到主人的反对——作者较为详尽地讲述了他自己,以及他在海上的遭遇。

听着我的叙述,我主人的脸上露出不自然的神情。因为这个国家几乎没有“怀疑”或“不信”的概念,遇到这种情形,这些居民也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我记得,我曾和主人多次谈到世界上其它民族的人性,尽管它对事物具有极强的判断能力,但对我谈话中偶尔提到的“说谎”或者“说瞎话”的含意,它却难以明白。它如此论证:言语的作用使我们互相了解,使我们对事实获得了解。因此,如果一个人把没有的事说成有,言语就丧失了其原有的功能。因为听了它的话,其一我无法了解它,其二我非但不能明白事实真相,甚至比不知道还糟糕,它这是要使我相信白是黑,长是短。上述便是它对于“说谎”这种本领的看法,而对此,我们人类早已充分理解并身体力行了。

言归正传,当我肯定地告诉主人“野胡”乃是处于我们国家统治地位的动物时,它表示难以相信,还想知道我们国家有没有“慧骃”,倘若有,它们又是干什么的。我回答它,我们有很多很多“慧骃”,夏天它们在田野里吃嫩草,冬天就养在家吃干草和燕麦,“野胡”身为仆人为它们擦身梳毛、剔蹄喂食,还为它们铺床。“我懂了,”我的主人说,“很显然,如你所言,无论野胡自以为多有理性,慧骃还是你们的主人,我衷心希望我们的野胡也能如你们的那样驯良。”我请求它原谅,我不能再说下去了,因为我很清楚它期待我说下去的是一些令人不愉快的事儿。但是它却坚持要听,不论好坏都让我继续。于是我只好遵命。

我说在我们那,“慧骃”被叫做“马”,它们力大擅跑,是一种最高尚最俊美的动物,有身份的人豢养它们是为了旅行、赛马或拉车,为此它们得到悉心周到的照顾,直到它们生了病或瘸了腿脚。之后它们就会被卖掉,干一辈子的苦役,死后,人们会剥下它们的皮,按价出售,把它们的肉丢给狗或猛禽吞食。至于普通的马,福气就没这么好了,它们由农民、车夫和其它下等人豢养,干很重的活,却吃很糟的食物。我把我们的骑马方法以及马辔、马鞍、马刺、马鞭、马具和马车等的形状,以及用途尽可能详尽地向它描述了一番。我还补充说,为了保护它们的蹄子,避免在石子路上磨损,我们为它们在脚底钉一块“蹄铁”,就是一块坚硬的铁。

我的主人听了这番话,甚感不平,它诧异我们竟敢骑到“慧骃”的背上,因为它敢肯定自家最孱弱的仆人也能把最强壮的“野胡”掀翻在地,即便躺下来在地上打个滚也能压死那畜生。我回答说,从三四岁起我们的马就接受训练,让它去做我们吩咐的事情,对于个别特别顽劣的马,就用来赶车。年幼时,它们会因桀骜不驯受到严厉的鞭笞,用来骑坐和拉车的公马一般在两岁左右就会被阉割,以此煞煞它们的劣性,使其变得驯服温顺。它们倒是懂得一些赏罚的规矩,但阁下应该意识到,它们和贵国的“野胡”一样不具备任何理性。

我极费口舌、转弯抹角地解释了老半天,我的主人才勉强听明白了我的意思。它们的需求和情感远不如人类复杂,因而它们语言中的词汇不是很丰富,但它痛恨我们施于“慧骃”种族的那些野蛮行为,程度之高简直令我无法形容。特别当我提及,我们为使公马不再生育繁殖、为使它们更加驯服听话,因而将它们阉割掉时。它回应道,如果在一个国家里,只有“野胡”才是惟一理性的动物,那它当然可以统治一切为所欲为,因为理性最终总要战胜蛮力。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体格(特别是我的体格)根本就无法胜任运用理性,它认为同等大小的动物中再没有比我们的构造更糟糕的了。因此它又想知道,和我们在一起的那些“野胡”是更像我还是更像它们那个国家的“野胡”。我告诉它,我和我的大多数同龄人长得一样健全,而妇女和儿童则更加柔嫩,前者的皮肤通常如牛奶一样洁白。它说,我的确和别的“野胡”不同,比它们干净得多,样子也不那么难看,然而这些区别是不是真乃我的优势呢,它倒认为我反而不如它们。尽管我的前后脚都有指甲,但却徒有其表。至于我的前脚,则完全名不符实,因为它从未见过我用它们走路。我从不武装它们,显然它们太娇嫩受不住地面的磨损,就算我有时戴着的同样形状的东西,也比不上后脚上穿的东西那样结实。总之我走路不可能稳当,因为只要其中一只后脚一滑,我肯定会摔倒。接着它又开始挑我身上的其它部位的毛病:面部太扁平,鼻子太高耸,两只眼睛太靠前,不转动头就无法看见两边的东西;它还说我必须把一只前脚举到嘴边否则就吃不到食物,所以造物主才赐我们那些关节以适应这种需要。它看不出我后脚掌上的那些分肢有什么用处,另外我的后脚太娇嫩,经受不住石子的尖硬,非得穿上一层用什么动物毛皮做成的套子才行。况且,我浑身没有任何可以抵御冷热天气侵害的器官,为此我每天必须不厌其烦地穿衣脱衣。最后它说,这个国家的所有动物都生而厌恶“野胡”,弱者躲着它们,强者则驱逐它们。因此,就算我们具有理性的天赋,它也无法想象,如何消除所有动物对我们怀有的那种与生俱来的厌恶,因此我们又谈到如何驯服它们,使之为我们效劳呢?但是它说,它不愿意再辩论下去了,因为它更想听我说说自己的故事,我祖国的情况,以及我来此之前的各种经历。

我告诉它,为满足它,我十分乐意把种种情形加以描述,但我不敢肯定能讲明白某些话题,因为它对这些事一无所知,而我在它的国家又找不到可打比方的东西。不管怎么说,我仍会尽力而为,我将设法通过类比把话说清,并恭敬地希望它能给与协助,为我提供一些恰当的词语,它很高兴地答应了。

我说我出生在一个叫英格兰的岛上,父母都是老实人,我的祖国离这儿很远很远,恐怕即使它最强壮的仆人去那里也要走上一年。我受教育成了一名外科医生,这是一种给人治疗身体的职业,主要针对意外或暴力造成的各种创伤。我的国家由一个女人统治,我们称她为“女王”。我之所以离开国门,是想挣到更多的钱,以便衣锦还乡后能和家人生活得更好。不久前,我作为一名船长,带着五十来个“野胡”进行最后一次航行,在航行过程中,我们的船有两次险些沉没,第一次是遇上了大风暴,第二次是触了礁,许多人都死了,我不得不从沿途各国招募人手来补充缺额。说到这里,我的主人插了一句,它问我,既然我损失巨大,又屡经危险,如何还能说服不同国家的陌生人跟我一起冒险呢?我说他们都是一些亡命之徒,为贫穷所迫或者犯了罪,才被迫远走他乡。这些人中,有的因为打官司而倾家荡产,有的吃喝嫖赌而耗尽家底,有的背叛祖国,还有许多人犯了杀人、偷盗、下毒、抢劫、伪证、造假、私铸伪币、强奸、鸡奸、逃跑、投降的罪行。他们中绝大多数乃越狱逃跑的犯人,不敢返回自己的祖国,害怕被绞死或关在监狱里饿死,因此被迫去他乡谋生。叙述中,我的主人兴奋地打断了我好几次。我费力向它解释其中几种罪行的性质,说正因如此,我们的大半水手才不得不远离祖国。

在这个话题上,我们用了多日探讨,它才终于弄懂了我这番话的含义。起初它完全不明白这种种罪行出于什么目的,又有何种必要。我只好通过举例和假设,竭力向它说明争权夺利、放浪形骸、怨恨嫉妒的可怕后果。它听完这些不由双眼紧瞪,满是惊讶和愤慨,就像一个人看到见所未见或听到闻所未闻的怪事一样大受震惊。在它们的语言中,根本找不到可以表达权力、政府、战争、法律、刑罚以及诸多概念的词汇。以此为前提,要使主人明白我的意思几乎是无法克服的困难。但是,它的理解力非同凡响,它几经沉思细想,又加上我们的交谈,终于充分了解了人类在我们的世界里所作出来的一切。它还希望,我能详细描述一番欧洲尤其是我祖国的情形。 UQ2qDF/hrBJyqN1uHDesdtjKAjLqru1hCH9gKfVMwNdKw54nZYuVhtslfiUF9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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