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农夫的女儿——作者被带到一个集市上,然后被带到首都——旅途中的详情。
我的主人有个女儿刚刚九岁,她的聪明能干远远超过了她的年龄。她做得一手好针线活,打扮起她的娃娃来也十分在行。她和母亲设法为我做了一个婴儿摇篮,好让我在里面过夜,摇篮放在衣柜的小抽屉里,再把抽屉放在一块吊板上以防老鼠惊扰。我和这家人住在一起的所有日子里,这就是我的床了。后来我开始学习他们的语言,能够让他们明白我的需要,那床也就逐步被改进得越来越方便舒适。这小姑娘很聪明,我只当着她的面脱过一两次衣服,她就会给我穿衣脱衣了,不过,只要她肯让我自己动手,我是决不会去麻烦她的。她给我做了七件衬衫,还有一些内衣,用的都是上好的布,实际上这些布比麻袋还要粗。她经常亲手给我洗这些衣服。她还是我的语言教师,我每指一样东西,她就告诉我此物用本地语怎么说,所以没几天工夫,周围的事物都能被我叫出名字来。她有四十英尺高,在同龄人当中显得矮了一些,但她的性格和蔼可亲。她给我起了个名字,叫“格立锥格”,全家人都这样叫我,后来全国的人也都这样称呼我。这个词意义和拉丁文里的nanunculus,意大利文里的homunceletino,英文里的mannikin一样。全仗她的照料,我才能在那个国家里活下来。我在那里的时候,我们从未分开过,我管她叫我的“格兰姆克丽琪”,意思是小保姆。倘若我不在此郑重提起她对我的关心爱护,那我就太忘恩负义了,我真心希望能够报答她的恩情。她本该得到报答,但我却有理由相信,因我的缘故她恐怕会受到屈辱,尽管对此我既无辜又无奈。
这时,发现了一只怪兽的消息开始在街坊四邻中传播开了,人们传说我主人发现的怪物大约有“斯卜莱努克”那么大,但跟人如出一辙,还能模仿人的一举一动。它似乎有自己的语言,也哼哼叽叽地学会了几句他们的语言,两条腿直立行走,性情温顺、彬彬有礼、召之即到,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它的四肢是世界上最漂亮的,面孔比贵族家里的三岁女孩还要白嫩。住在附近的一个农夫是我主人的好朋友,特地来拜访我们,打听这件事是否是属实。我主人马上就把我拿了出来,放在桌上,我听从主人的吩咐在桌子上走路,抽出腰刀又放回到刀鞘里,我向主人的客人致敬,用自己的语言问候他,又对他说欢迎光临,一切全是我的小保姆教我的。这个人人老眼花,想把我看个究竟便戴上眼镜。这一戴,却叫我忍俊不禁起来,因为他的眼睛就像两轮满月,正从窗户照进房间来。当这家人弄清楚缘由,也和我一同大笑起来,这个傻头傻脑的老头子竟勃然大怒,变了脸色。以我的不幸遭遇来说,指责他是个守财奴真是一点也不过分,他给我的主人出了一个馊主意,让主人趁集日把我带到邻近的镇上去展览。那镇子离我们这儿大约有二十二英里,骑马到那儿需要半个小时。当我看见主人和他的朋友叽里咕噜地说了好一阵子,有时还指着我,我就猜到他们可能是在打什么坏主意了。我很害怕,似乎觉得我已经听明白了他们的意思。第二天一早,我的小保姆格兰姆妲克丽琪就把从她母亲那里巧妙探听来的消息悉数告诉了我。可怜的姑娘很羞愧我的遭遇,也伤心不已,她抱着我痛哭流涕。她怕那些野夫市侩会伤害我,他们把我拿在手上就会置我于死地,或者弄折我的四肢。她还说我是那么的诚恳随和,又那么的重视名誉,现在要被拿去给一帮最下流的人当把戏耍赚钱,我该感到多么大的耻辱啊。她说爸爸妈妈都曾经答应过她,格立锥格是她的,可是现在她发现他们又和去年一样要哄骗她了,那时候他们骗她说给她一只小羊,然而羊一养肥,他们就把它卖给了屠户。老实说,我自己倒没有像我的保姆那样担心。我一直抱着强烈的愿望,希望有一天我会恢复自由。至于被人当做怪物带着到处跑这种不体面的事儿,我就把自己当作是这个国家里的一个地道的异乡人,有朝一日我回到英国,人们也决不会因为我有过这样的不幸遭遇而非难我,因为即便是大不列颠国王自己,处在我这样的位置,也同样难逃此种厄运。
我主人采纳了他朋友的点子,到了下一个集日,便把我装在一个箱子里,带到了邻近的镇上。他的小女儿也一同随行。在马上她坐在他的后面。箱子四周封得很严实,只留一个小门让我进出,还留了几个小孔流通空气。细心的小姑娘特意把一条她婴儿床上的被褥放在了里面,好让我躺上去。但是,走了不到半小时的路程,我就被颠得晕头转向了,因为马迈一步就约摸有四十英尺,跳的也高,箱子在马上比在波涛翻滚的大海上航行的小船颠得还要厉害。我们的旅程比从伦敦到圣奥尔班 还要远些。我的主人在一家旅店里住了下来,这是他常常光顾的地方,他先和店主人商量了一阵,又作了一些必要的准备,接着就雇了一名“格鲁特鲁德”,就是喊事员,通知全镇让大家到绿鹰旅店来观赏一头怪兽,它的大小还不及一头“斯卜莱努克”(该国一种身长约六英尺样子很美的动物),从头到尾都人模人样,会说几句话,还能耍一百种有趣的把戏。他们把我放到旅店最大的房间里的一张桌子上,房间面积差不多有三百平方英尺。我的小保姆紧挨着桌子站在一张矮凳上,一边照顾我,一边指挥我表演。主人为了避免人群拥挤,每一次只允许三十个人观看。我听从小姑娘的指挥在桌子上走来走去,她在我的理解范围之内用自己的语言问我几个问题,我尽可能大声回答。我向四周的观众多次致敬,欢迎他们的光临,也用上了我学会的其它一些当地话。我拿起一个盛满酒的针箍为大家的健康干杯,这个针箍是格兰姆克丽琪送给我当杯子用的。我抽出腰刀舞弄了一会儿,完全是英国击剑家的派头。小保姆又给了我一节麦秆儿,我拿它当枪耍了一阵,这玩意儿我年轻时曾学过。那天我一共表演了十二场,常常被迫一遍又一遍地重复那些舞刀弄枪的把戏,直到累得奄奄一息,痛苦不堪。看过我表演的人出去大肆宣扬,因此人们都想冲进门来看我。主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除了我的保姆以外,他不准任何人碰我。另外为了防止危险,桌子四周围了一些长凳子,隔开一段距离使人们伸手够不到我。但是一个倒霉的男学生拿起一个榛子对准我的头部扔了过来,差一点就击中了,那榛子来势凶猛,差不多有一只番瓜那么大,倘若击中了我肯定会脑浆迸裂。不过我很开心看到这小流氓被痛打了一顿,并给轰出了房间。
我的主人郑重宣布,下个集日他还要带我来展览,与此同时他给我弄了一辆车子,躺在里面确实舒服多了。当然,这也是为他自己考虑。因为第一次旅行已使我疲惫不堪,加上连续八个小时给人表演,我的两条腿几乎站不住了,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至少过了三天,我才恢复了体力。可是我在家里也得不到休息,因为方圆一百英里内的绅士们听说我的名声后,都赶到我主人的家里来看我。一共有不下三十人来看我表演,他们都带着妻子和孩子们(因为该国人口众多),每当我的主人让我在家里表演时,哪怕只演给一家人看,也要按一满屋的人数收钱。虽然有些日子没到镇上去了,但是,除了星期三(星期三是安息日),一个星期里我天天都不得闲。
主人觉得我有利可图,决意带我到全国各大城市去。他准备好长期旅行中必需的一切东西,安排好家里的事情,就辞别了他的妻子,于一七〇三年八月十七日当天,也就是我到这里大约两个月的时候,动身前往靠近该帝国中部、离家约三千英里的首都。主人让他女儿格兰姆妲克丽琪骑在马上坐在他身后。她把装着我的箱子系在腰上抱在怀里。箱子里面小姑娘都用她能找得到的最柔软的布垫好,布下面垫得厚厚的,箱子里放一张她的婴儿小床,还有我的内衣和其它的必需品,她竭力将一切都准备得无可挑剔。与我们同行的还有一名男佣,不声不响地驮着行李跟在后面。
在沿途所有的镇子上,主人都计划演出,只要有生意还要到离大路五十或者一百英里的村庄里,或者大户人家去演。我们就这样一路停停走走,一天走不到一百五六十英里。格兰姆克丽琪为了照顾我,便抱怨马将她颠累了。她常常顺从我的要求把我从箱子里拿出来,让我呼吸新鲜空气,看看四野的风光,不过她总是用一根带子将我紧紧地牵着。我们过了五六条河,都比尼罗河和恒河要宽得多,也深得多,像伦敦桥畔的泰晤士河那样的小溪几乎一条也没有。在路上我们走了十个星期,除了在许多村庄和人家表演以外,我还在十八个大镇子里被展出过。
十月二十六日,我们抵达首都,用他们的话叫做“罗布鲁格鲁德”,意思是宇宙的骄傲。主人在离皇宫不远的一条主街上找了一个住处,他照例贴出广告,把我的相貌以及我的本事详细描述了一番。他租下一间三四百英尺宽的大房间,又预备了直径六十英尺的一张圆桌,我将要在这上面表演。他还在桌面上离边缘三英尺的地方围了一圈同样高度的护栏,以防我掉下桌去。我每天演出十场,所有的观众都觉得十分稀奇有趣,非常满意。那时,他们的话我已经能说得相当不错了,他们和我说话,每个字我都能听懂。另外,我还学会了他们的字母,有时也能凑合解释个别句子。因为在家时格兰姆妲克丽琪就一直当我的老师,旅途中空闲时她也教我。她口袋里装了一本比《三松地图册》 大不了多少的小书,那是供年轻姑娘们看的一本简要叙述他们宗教的普通读物,就用这本书她教我字母,讲解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