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一场大风暴——派出长舢板去取淡水,作者想了解那个地方的情况,就陪同前往——他被遗留在岸上,被一个当地人捉住,带进了一个农夫家中——他受到款待——目睹了发生在那里的几桩小事——描述当地居民。
命中注定,我要劳碌不安地过一辈子。才回家两个月,我就又辞别了祖国。一七〇二年六月二十日我在唐兹上了“冒险号”,此船开往苏拉特去,船长约翰·尼古拉斯是康渥尔郡 人。我们一帆风顺地到了好望角,在那儿上岸取淡水,但发现船身有一个漏洞,我们就卸下货物就地过冬。因船长得了疟疾,一直到三月底,我们才离开好望角。启航后航行顺利直到穿过了马达加斯加海峡 。但是船行驶到那个岛的北面大约南纬五度的地方,风势突变。从十二月初到五月初,这一带海上通常吹西北方向的恒风,可是四月十九日那天,风向开始往西偏,风势也变得猛烈得多,这样一连刮了二十天,把我们吹到摩鹿加群岛 东面一点。根据船长五月二日的观测,我们大约位于北纬三度。这时,风停了,大海又恢复了平静,我也兴奋异常。但富有航海经验的船长(尤其对这一带海域他烂熟于心)却告诉我们要做好思想准备,迎接新风暴。果然风暴次日就来了,这是南风,也就是所谓的南季节风。
发现风有可能吹掉东西,我们就收起了斜杠帆,另外还站一边预备把前桅帆也收了。然而天气实在恶劣,我们查看了一下船上的炮仗的情况,看它们是否都已拴牢,接下来连后帆也收了。船已经偏离航道太远了,我们认为,与其让它这样慢慢地行驶或者放下帆随波逐流,倒不如让它扬帆猛进。我们卷起前桅帆把它定住,然后将前桅帆下端索拉向船尾,船舵吃风很紧,船便顺风而驶,速度迅猛。我们把前桅落帆索拴在套索桩上,但是帆碎裂开来,我们只好把帆收起来放进船里,解除上面的所有东西。这是一场凶险万分的风暴,海浪相当猛烈地冲击着。我们拉紧转舵索以帮助舵工掌舵。我们没有降下中桅,让它依旧直立着,因为我们知道,只要中桅立在那儿,船就能行得稳,而我们有了操纵的余地,船行驶起来也就顺利得多了。风暴之后,我们扯起了前桅帆和主帆停下船。随后我们升起了尾帆、中桅主帆和中桅前帆。我们的航向经西南风的吹动保持东北偏东。我们顺利地拉下右舷的上下角索接到船上,打开迎风面的转帆索和空中供应线,在上风滚筒的作用下,背风面的转帆索则朝前绷紧、套牢,再拉过后帆上下角索使其迎着风,如此一来,船就能尽量沿着航道全速行驶。
一阵强劲的西南偏西风接替了这场风暴。据我估算,我们已经被吹到了东面大约五百里格的地方,就连船上最年长的水手这时也拿不准我们究竟是在世界的哪个部位了。我们的储存还能维持,船尚坚固,水手们也都个个健壮,但淡水相当缺乏。我们认为,还是沿着原来的航线行驶为好,不转向北方,那样的话我们也许会到达鞑靼 的西北部,驶入冰冻的海洋。
一七〇三年六月十六日,中桅上的一个水手发现了陆地。十七日,我们真切地看到了一座大岛抑或是一片大陆(我们不敢肯定是不是大陆),岛的南边有一片狭长的半岛,伸入了海中,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小港湾,但港内水太浅,无法停泊百吨以上的船。我们在这港湾附近一里格内的地方抛锚停船,船长派出十二名全副武装的水手,带着水桶乘长舢板去尽力寻找淡水。我请求船长让我和他们一起上岸去看看,看是否会有所发现。上岸以后,我们既看不到河流、泉水,也看不到人烟。水手们在海岸边来回搜寻,查看海边是否有淡水,我则独自往另一边走了大约一英里,发现这里岩石遍地,一派荒凉。我开始感到没劲,看不到什么能够吸引眼球的东西,就慢吞吞地朝港湾处走去。大海尽收眼底,我看到水手们已经上了舢板,在拼命朝大船划去。我正要向他们呼喊(虽然这没什么用),却忽然看到海里有一个巨人飞快地追赶着他们。他迈着大步,海水还不及他的膝盖,但是水手们领先了半里路,那一带海里又处处遍及锋利的礁石,那怪物才放弃追赶舢板了。这都是我后来听说的,因为当时我哪里还敢坐观这种惊险场面,而是沿着当初走过的路拼命奔跑,不一会儿我爬上了一座陡峭的小山,从那里我才大致看清了这是个什么地方。我发现这是一片耕地,但起初那草的高度就吓了我一跳,在这片似乎种着秣草的田地上,草的高度竟达二十英尺。
下山后我走上一条大道,其实对当地人来说,我口中的大道是麦田里的一道田埂。收获的季节就快到了,田里的麦子至少有四十英尺高,我往前走了好半天,两旁什么也见不着。我走了一个小时才走到地头,麦田四周有道至少一百二十英尺高的篱笆,树木更是高得惊人,到底多高我根本无法估算。麦田与麦田之间是一段高耸的台阶,一共四级,每级台阶都有六英尺高,我毫无爬上去的可能,尤其是台阶的顶部,是一块高达二十英尺的巨石。我正竭力在篱笆之间寻找缺口,忽然发现一个当地人正从旁边的田里朝台阶走来,这人和我之前所见在海中追赶我们舢板的那人一般高大。他有教堂的尖塔那么高,我琢磨他一步能有十来码。我十分惊惶,跑到麦田中间藏起来,从那儿,我看到他站在台阶顶上,转身望着他右边的那块田,又听见他在叫喊,声音比扩音器扩出来的还要洪亮好几倍,由于这声音是来自高处,起先我还以为是打雷呢。这时,七个和他一模一样的怪物向他走来,都手持收割用的镰刀,那镰刀每把都长达我们的长柄镰六倍。这些人穿着不如第一个人,像是他的佣人或者雇工,听他吩咐了几句后,他们朝我藏身的这块田里走来,开始收割麦子。我尽量远远地躲着他们,但因为麦秆之间的距离有时还不到一英尺,我移动起来就极其困难,身体险些挤不过去,但我还是竭尽全力向前挪,来到一片麦子被风雨击倒的田地上。到此为止,我是无法再前进一步了:麦杆都缠结在一块儿,根本没法爬过去,而地上的麦芒又硬又尖,划破了我的衣服,刺进了我的肉。与此同时,我听到割麦人在缓缓逼近我,甚至不到一百码了。我筋疲力尽,沮丧万分,也彻底绝望了,于是便在两条田埂之间躺了下来,心想不如就此死去吧。想到妻子儿女就要成为孤苦无助的寡妇和失去父亲的孤儿,我不禁悲叹万分。我懊悔自己的任性无知,不听亲朋好友的劝告,非要作这第二次航行。我心情紧张不安,竟不由又想起利立浦特来,那里的居民全都把我看作是世上最大的巨人,在那里我能用一只手牵走一支皇家舰队,还创造了其它一些业绩,这些将永远载入那个帝国的史册,虽说这一切让后人难以置信,但有千百万人为此作证。我想到,在这个民族中间我却微不足道,就如同一个孤零零的利立浦特人站在我们中间,真是可耻啊。然而我又想到这还不是最不幸的事情,据说人类的身材越高大,性情就越野蛮越残暴,倘若我被一个野蛮的巨人捉住,他就会一口吃了我,除此之外还能如何?毫无疑问,还是哲学家们说得对,他们告诉我们:万事万物的大小都是相对的。也许命运就爱如此弄人,让利立浦特人也找到一个民族,那里的人比他们还要小,就像他们比我们小一样。谁又知晓,如此高大的巨人民族,是否同样会被世界上某个遥远地方的更高大的民族比下去呢?只不过那般的巨人,我们至今未曾发现罢了。
当时我心里既乱又怕,禁不住胡思乱想起来。正当此即,一个割麦人已来到距我所躺之处不足十码的地方,我恐怕他再走一步,我就将被一脚踩扁,或者被镰刀割成两段。因此,就在他要继续往前移动时,我吓得声嘶力竭地大叫起来。巨人听到声音便就此停下,低头四下瞅了片刻,终于发现躺在地上的我。他犹豫不决,好似想抓住一个危险的小动物,却又怕被它抓伤或者咬伤,他十分小心谨慎,跟我在英国时偶尔捕捉黄鼠狼的情形差不多。终于,他鼓足勇气,伸出拇指和食指,拦腰从背后将我捏了起来,举到离他的眼睛不到三码远的地方,以便细细地看我。我猜出了他的意思,好在我当时很冷静,他把我举在空中,离地面约摸有六十英尺,虽然他紧紧捏住我的腰部,怕我从指缝里溜掉,我还是下定决心绝不挣扎。我只是抬眼望着太阳,两手合拢作出一副可怜相,并且低声下气、凄凄惨惨地说了几句符合我当时处境的话,因为我确实害怕他会把我摔到地上,就像我们通常对待我们想弄死的任何可恨的小动物那样。可是我真是福星高照,他似乎相当欢喜我的言语神态,开始把我看作一件稀罕的宝贝。他听不懂我的语言,但对我清晰的语音感到非常好奇。这时我忍不住呻吟起来,泪流满面,把头一个劲地往一边偏,尽量让他明白他手指捏得我很疼。他仿佛明白了我的意思,提起他上衣的下摆,把我轻轻地兜了进去,随即跑着去见他的主人,他的主人就是我在田地里最先看到的那位富有农夫。
农夫将信将疑地听着佣人关于我的汇报(我从他们的交谈中推测),他捡起一根大约有手杖那么粗的麦秆儿,挑了挑我外衣的下摆,似乎怀疑我是否天生就有这么一层外壳。他吹开我的头发,认真端详我的脸。他把雇工们叫拢来,问他们(这是我过后才知)在田地里见没见过像我这样的小动物。接着他把我轻轻地放下,让我趴在地上,但是我马上站了起来,慢腾腾地踱来踱去,让这些人晓得我毫无逃跑之意。他们坐了下来,全都围着我,以便更清楚地看到我的举动。我脱下帽子,向那农夫深深地鞠了个躬。我又双膝跪地,举起双手,抬起双眼,扯着嗓子说了几句话。我从口袋里掏出一袋金币,十分谦恭地呈给他。他用手掌接过去,拿到眼前看看到底是什么,后来又用一枚取自他的衣袖上的别针拨弄了好几次,还是没弄明白那究竟是什么东西。于是我示意他把手放在地上,我再拿过钱袋,打开来,将金币尽数倒入他的手掌。除了二三十枚小金币以外,还有六枚西班牙大金币,每枚值四个比斯脱 。我看见他用舌头舔了一下小指尖,拈起一枚最大的金币,随后又拈起另一枚,可他似乎全然不懂这是些什么东西。他做手势让我将它们放回钱袋,又叫我把钱袋放回衣袋。我好几次递过去,请他收下,可他坚决不肯,我没办法只好收起来。
那农夫至此才确信我是一个有理性的生灵。他不时地对我清晰地开口,但这声音传到我的耳朵里却如水磨一样刺耳。我尽量高声大喊,用几种不同的语言回答他,他也老是把耳朵凑近到离我不足两码的地方来听,可都无济于事,因为我们彼此完全听不懂对方的语言。他接下来让佣人们回去干活,自己就从口袋里摸出一块手帕,摊在左手上叠成双层,再手心朝上平放在地上,做手势叫我走上去,由于他的手不到一英尺厚,我很轻易就走了上去。我想我只有服从的份儿,又恐怕掉下来,所以就直挺挺地躺在手帕上面,他用手帕把我裹起来只露出头部,这样一来就更安全了,就这样他把我带回了他的家。一到家他就喊他的妻子,把我拿给她看,可她吓得尖叫起来,如同英国的女人见了癞蛤蟆或者蜘蛛一样转身就跑。可不消片刻,她见我举止安祥,并且她丈夫示意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十分听话,也就很快放心并渐渐地喜欢我了。
时值正午十二点,佣人送来了午饭。菜就是满满一碟肉(这倒也符合农家俭朴的生活传统),那碟子的直径足有二十四英尺。共餐的有农夫、他的妻子、三个孩子和一位老奶奶。他们坐下后,农夫把我放在桌上离他不远的地方。饭桌有三十英尺高,我吓得直发晕,尽可能地离桌边远一些,以防跌落下去。那妻子切下一小块肉,连同一些面包屑放在一个木盘子里,搁到我面前。我十分礼貌地行了个礼,拿出刀叉就吃了起来,他们见状十分开心。女主人吩咐女佣取来一只容量约为两加仑的小酒杯,斟满了酒,我十分吃力地用两只手将酒杯捧了起来,以极为恭敬的态度把酒喝下,一边用英语竭力提高嗓门道:为夫人的健康干杯。大家都开心地笑了起来,几乎把我的耳朵都震聋了。酒并不难喝,味道像淡苹果酒。接着主人向我作手势要我走到他面前那块切面包用的板子那儿去。我一直惊魂未定(宽容的读者会很容易体会并原谅我的),所以在桌上走的时候,不巧被一块面包屑绊了一跤,摔趴在桌子上,不过并无大碍。我马上爬了起来,看到这些好人都很关切的样子,我就拿起帽子(我一直出于礼貌把帽子夹在腋下),挥过头顶,连呼三声万岁,表示我并没有跌伤。就在我继续向我的主人(此后我将这样称呼他)走过去的时候,他那坐在他身边的小儿子,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家伙,猛地抓住我的双腿,将我高高地举在空中,吓得我全身发抖。他父亲赶紧把我从他手里抢过来,还狠狠地打了他一记耳光,呵斥佣人把他带走,不允许他再吃饭了,这记耳光真是力道千钧,要在欧洲,一队骑兵也受不了如此的重击。为防止因此而跟那孩子结怨,而且也从心底里对他的冒犯表示谅解,谁在童年时代不爱玩弄麻雀、兔子、小猫、小狗之类的小动物呢?于是我跪下来,指着孩子,尽可能地让主人明白,我希望他能饶了他儿子。那父亲答应了,小家伙重新回到座位上,我走过去吻了他的手,我的主人也拉过他的手让他轻轻地抚摸我。
大家继续吃饭,这时女主人的爱猫窜到她怀里来了。我背后一阵喧闹,听起来就像十二个工人在织袜子,扭头看去才发现原来那畜生在打鼾,当女主人爱抚着喂它时,我见到了猫脑袋和一只爪子,我估计那只猫足有三头公牛那么大。我老远地站在桌子的另一边,与猫相距五十多英尺,女主人也怕它突然跳过来抓我,所以紧紧地抱着它。尽管如此,那畜生狰狞的模样还是让我感到分外忐忑,可是倒也没有发生什么危险。我的主人把我放到距它不足三码远的地方,它竟对我视而不见。我常听别人说起,而且自己旅行的经历也能证明,在猛兽面前逃跑或表露恐惧,只会引起它来追踪攻击你。因此,面对危险,我拿定主意要表现出满不在乎的样子。于是我毫不畏惧地在它面前踱步,来回五六趟,距离它不到半码远,它把身子往回缩,倒似乎有些怕我。至于狗,我倒不大害怕,这时候正好有三四条狗进了屋子,这在农家极其寻常;其中的一条是獒犬,身躯比四头大象还要大,另外的一条灰狗,不如獒犬大,却更高些。
快吃完午饭时,保姆怀里抱着个一岁的小孩走了进来,他一见我就放声大哭,那哭声极响,从伦敦桥至切尔西 都能听到,他像平常孩子一样呀呀了半天要拿我去当玩具。做母亲的只知道溺爱孩子,就把我拿起来送到孩子跟前,他立刻拦腰抓住了我,一口吮住了我的头,我大吼起来,吓得那个小淘气一松手就把我丢了,要不是他母亲用围裙接住了我,我肯定跌断了脖子。保姆用了一只拨浪鼓哄孩子不哭,这是一种空心的盒子,里边装上几块大石头,用一根缆绳拴在孩子的腰间,但无济于事。她只有使出杀手锏,让孩子吃奶。我得承认,我从来没有见过大得如此令人反胃的乳房,我真不知如何形容,才能让好奇的读者对其大小、形状及色泽有所认识。乳房耸出足有六英尺高,周长至少有十六英尺。乳头几乎有我的半个头大,乳头和乳房上布满黑点、疱疹、雀斑,没有比它更令人作呕的东西了。她坐在那里以便于喂奶,我就站在桌上,离她很近,所以看得真真切切。这使我不禁想起了英国的太太小姐们,她们的皮肤多美啊,也许只是因为她们跟我自己的身材一样,如果想吹毛求疵的话,那只好借助于放大镜了。我们曾做过试验,最光滑洁白的皮肤透过放大镜看,也粗糙坑洼、色泽难看。
我记得,那些利立浦特小人的容貌在我看来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就此,我曾同那里的一位学者谈论过,他是我的好友,他说从地面上远看时,我的面貌比较俊俏光滑,但是当我把他拿在手上,让他从近处看我的时候,他得承认,乍看之下着实恐怖。他说我的皮肤上有许多大坑,胡茬比野猪鬃还要硬十倍,面孔色彩纷杂,看了让人十二分地不舒服。不过请允许我为自己辩白一下,我其实和我国的大多数男同胞一样漂亮,每次旅行也没能把我晒黑。另一方面,说起朝廷里的那些贵夫人时,他常常跟我说,这个人有雀斑,那个人嘴太宽,还有什么人鼻子过大,可是我什么端倪也瞧不出来。我承认学者对我长相的见解十分精辟,所以我在这里必须说明一下,否则读者们会真的以为这些巨人都是丑八怪呢。平心而论,这是一个俊俏的民族,特别是我的主人(虽然他仅仅是一个农夫),在距他六十英尺远的地方看他,模样还是相当匀称端庄的。
我的主人吃过午饭要去干活。从他的神情和态度中,我能判断出他在仔细地叮嘱他的妻子要好好关照我。我累得昏昏欲睡,女主人看出来了,就把我放到她自己的床上,给我盖上一块干净的白手帕,但那手帕比一艘战舰的主帆还要大,也粗糙得多。
我大约睡了两个小时,做了个梦,梦见自己正同妻儿一起呆在家里,醒来后又平添了好些烦恼。我发现在一间两三百英尺宽、两百多英尺高的大房间里,自己孤伶伶地躺在一张二十码宽的床上。女主人料理家务去了就把我锁在房里。床离地有八码。因为生理上的需要,必须下来不可。我不敢高声叫喊,即便是喊了,我睡的房间离那家人所在的厨房如此之远,我这样的嗓音也根本不顶用。正当此即,两只老鼠缘着床帏爬了上来,在床上跑来跑去乱嗅一气。有一只差点跑到了我的脸上,我吓得一骨碌爬了起来,抽出腰刀进行自卫。这两只可怕的畜牲竟敢对我两面夹击,其中一个用前爪抓住了我的衣领,幸好不等它伤害到我,我就划破了它的肚子。它倒在了我的脚下,另一个瞧见了同伙的下场,慌忙逃跑,在逃跑过程中背后被我狠狠地砍了一刀,血涔涔地淌了出来。战斗胜利后,我慢悠悠地在床上来回踱步,调整呼吸养一养精神。这两只畜生有一条大獒犬那么大,相当灵活凶狠,如果我睡觉前脱下衣服,它们肯定会将我撕成碎片,美餐一顿。我量了一下,发现死老鼠的尾巴只差一英寸就足有两码。老鼠还横尸原地,不停流血,虽然感到恶心,但我却无法把它拖下床去。后来我见它还没死透,就举刀朝它的脖子猛砍而去,它这才一命呜呼了。
没多久,女主人回到房间,一见我浑身是血,她就赶紧用手捧起我。我一边指向死鼠,一边笑着做出表示我并没受伤的手势。她很是高兴,就叫女佣用火钳夹起死老鼠,扔出窗去。然后她把我放在桌上,我把沾满了血的腰刀拿给她看,又用上衣的下摆把刀擦干净,然后放回刀鞘。这时我急不可耐地要做一两件别人无法替代的事情,就竭力让女主人明白,我想要她把我放到地上。她把我放在地上以后,我就不好意思地指指门向她连鞠几躬,不知该如何更好地表达我的需求。好心肠的女主人终于勉强明白了我的意思,她又把我拿起来,走进花园再把我放下。我离开她大约两百码,一面做出手势请她别看我也别跟着我,然后我藏进两片树叶之间解决了生理需求。
我不厌其烦地书写此类琐事,希望尊敬的读者能够谅解。无知的俗人看来,这类事也许不足称道,但事实上,它们无疑有助于丰富哲学家的想象,拓宽他们的思想,于公于私都有益,而这就是我将这篇游记和其它几篇游记公布于众的惟一目的。我所关注的主要是事实,丝毫没有在学问或风格上炫耀卖弄。这次旅行的全部情节给我留下了强烈的印象,被我牢牢地记在脑海里,因此我写时并没有漏掉任何重要事情,但是经过严格的校订,我删去了初稿中比较次要的几段,主要怕人家批评我的游记沉闷而琐碎。作为一个旅行家,倘若不受一点儿指责那才稀奇呢,别人的批评有时也是颇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