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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分封”到“郡县”

于是,秦始皇再一次召集群臣上殿,不过这次要讨论的话题,更具实质意义——这么大的国家,该怎么管?

当时有两种意见。

一种是遵循周礼,采取分封制。好处显而易见:老祖宗留下来的办法,现成的管理经验,大家都知道怎么搞,创新需求不大;而且,六国贵族还在,保不齐哪天举兵造反,将诸位皇子分封到各地去建国,也能拱卫咸阳。所以,这个提议,大部分人都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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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与郡县制

分封制:按照周制,天子封建诸侯,就建立起一国,诸侯封建大夫,就建立起一家,诸侯是自己国的主人,大夫是自己家的主人。换句话说,这地儿封给了谁,谁便有管理权,上级只收财物贡品,不参与管理。

郡县制:郡县是皇帝在各地建立的,郡守和县令不是各地的主人,只是皇帝在这个地方的代理人。皇帝让他怎么管,他就只能怎么管,皇帝不让他管,他就得卷铺盖走人。

不过,有一个人不同意,这个人叫李斯。

李斯说,西周建国,大量分封贵族子弟,可是后代们关系日渐疏远,不但不能拱卫国都,反而像仇人一样互相攻击,周天子也管不了。所以,分邦建国肯定不行,应该在全国设置郡县,权力掌握在皇帝一个人手里,而那些皇子啊,功臣啊,多赏赐点财物就是了,这样才好控制。

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将天下分为三十六郡,加强了中央集权。郡县制代替了分封制,这是中国历史上非常重要的一次转折。 4pPcLJfuiiOb8S1iUTe1+vg/nnAenEaxs4Hp3nlSvkfOjO5AIB02/wJ+HJ7H80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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