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6月9日)
陈、周、博、叶并告项 :
同意组织新四军委员会,以项、叶、陈、张、周、袁 为委员,项为主任,叶为副之。
毛、洛 九日 b3RIfsDU4V9Qzs8PBalgm7TJ9EkTLHG+vDKqi9onAQIuIVTTS5gX2HBqTsZlkd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