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被国际社会公认为是一个独立的基础产业。但矿业在我国没有被作为一个独立产业来对待。在国家现行《固定资产统计填报目录及代码》中,矿业没有作为一个独立产业存在。构成矿业主体的地质勘查业和矿产采选业分别与其他产业归并到两个门类(“B”门类和“F”门类)之中。由于“矿业”未被看作为特定产业,国家没有统一的产业政策,对矿业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建议国家统计局对分类作些调整。将“F”门类中的“地质勘查业”与“B”门类中的“矿产采选业”归并为“矿业”,列入“B”门类中。其理由如下:
第一,从矿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看。矿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这是客观经济规律所决定的事实。矿业为人类生存与社会发展提供主要的物质资源。当今时代,矿业为能源工业提供 95%左右的矿物能源资源,为工业提供 80%左右的矿物原材料。世界是这样,中国也大体如此。目前,中国95%的能源资源、80%的工业原材料、70%的农业生产资料来自矿业生产提供的矿业资源。矿产资源已成为工业的粮食。矿业名副其实地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
矿业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人们的食、衣、住、行、用、医等六个方面都离不开矿产资源。农业生产需要的肥料,主要由化学矿产制成。人们的衣料中,将近一半为由矿产品加工而成的尼龙、化纤材料。人们的住宅所用的砖瓦、水泥、石料、钢材无不与矿产有关。人们的日常交通工具和生活用品很多都是使用矿产原料及矿产加工制品来制造的。已有上百种矿物、岩石作为药物为人们治疗疾病。矿业所提供的矿业资源确是人们生活、生存发展不可缺少的主要物质资源。而且社会现代化程度越高,人们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也越大。如我国 1992年人均消耗石油 110公斤,而世界人均消耗量为 610公斤,美国人均消耗量高达 3150公斤,约为我国的 28.6倍。可见矿业及其提供的矿产资源对于现代化建设多么重要。
矿业的发展,促进了能源原材料工业的大发展。目前,我国年矿石采掘量达 55亿吨左右。1996年,我国生产原煤 13.5亿吨,原油 1.55亿吨,钢突破 1亿吨大关,黄金突破 100吨大关,有色金属近 500万吨,水泥 4.8亿吨,化肥 2500多万吨,原盐 2600多万吨。我国已跃居世界第三矿业大国,能源原材料生产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第二,从国际惯例看。联合国为了统一世界各国产业分类,颁布过《全部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索引》。这部标准产业分类(1971年版)将全部经济活动首先分成 10个大项作为第一层次。然后每个大项下又分若干中项、若干小项和若干细项等四个级别。“矿业”被列为第一层次中的第二大项(矿业和采石业),位于农业之后,制造业之前。从目前世界各国的做法看,据有关部门对世界 93个国家进行调查,有 89个国家将“矿业”作为一个独立的产业来加以管理的,占 96%。我国也应遵循国际惯例将矿业作为一个独立产业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加以明确。
第三,毛主席曾有过一个明确的说法。毛主席在新中国成立之初的 1950年 2月 17日曾发出过“开发矿业”的伟大号召,当时他就是把矿业作为一个独立产业来看待的。
根据以上分析,建议国家调整产业分类,将矿业作为国民经济产业中的一个独立产业来加以对待,以便国家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来支持与促进矿业的发展。
(199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