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政协工作期间,我除了秘书长和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这两个身份之外,还有一个政协常委的身份。作为政协委员,我也尽力履行委员的义务,积极参加调研、视察、提提案等项活动。这是我在政协期间做的第八件事。几年来,陆续提了 20 多件提案,有的作为第一提案人,有的是参与他人的提案。其中,关于将节约自然资源列为基本国策、减轻矿山税费负担等一些建议已被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采纳,《关于尽快制定鼓励商业性地质工作政策的建议》和《我国矿产资源的严峻形势及对策建议》被全国政协评为九届全国政协优秀提案。我在全国政协九届五次大会上所作的《要像重视“三农”问题那样重视“四矿”(矿业、矿山、矿城、矿工)问题》的发言,受到中央领导、全国政协、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我在国内较早地对建立国家石油等能源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制度、支持矿业城市转型与可持续发展、支持矿工棚户区改造等问题进行了长期研究,并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向党和国家提出建议,得到国家采纳并转化为政策付诸实施。
时光荏苒,现在我们国家迈进了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进入了新时代。习近平同志担任党的总书记后,一直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对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作出了一系列的重要指示,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首次阐明新型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着重强调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深刻揭示了人民民主的真谛在于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揭示了“中国之治”同中国政治制度的逻辑联系,凝结着坚持好、发展好人民政协制度的深邃理论思考,是党的人民政协理论的最新成果。十三届政协以来,汪洋主席对人民政协工作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和新指示。这些都为今后人民政协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开辟了更广阔的道路。
现在,我虽然早已离休,离开了人民政协工作岗位,但我相信人民政协事业在党的领导下,在一代又一代政协人的努力下,一定会走向更加光明、更加灿烂辉煌的未来。
(写于201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