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太宗赵光义即位,第二天就诏告天下说:
先皇帝创业垂二十年,事为之防,曲为之制,纪律已定,物有其常。谨当遵承,不敢逾越。
这几句话,可以说是最确切地概括了宋太祖赵匡胤在位的十七年内所有政治、军事设施立法的微妙用意,亦即其精神实质。诏中“谨当遵承,不敢逾越”二语,并不表明宋太宗要全盘接受宋太祖的一切政治遗产,要做一个“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的守成君主,而是因为他也深刻体会到“事为之防,曲为之制”,实在是巩固政权最可取的一个法宝。所以,他不但继承了这一政治遗产,而且还从各个方面加以完善和发展。
宋太祖、太宗巩固政权的措施主要有:
(一)削藩与由皇帝直接控制兵权。
唐末五代以来,政权屡经更易的根本原因,即在于武将和藩臣手操兵权。而赵匡胤在掌握禁军实权之后,能够很快黄袍加身,除了自己拥有禁军兵权外,还由于他与一些军事首脑人物,如石守信、高怀德等人结为十兄弟,从而得到他们的助力之故,十兄弟中人,既有拥立之功,也有可能对赵匡胤其人并不真诚拥护,在这种情况下,兵变之事随时可能发生。因此,在建隆初元,赵匡胤即收夺了高级将领的兵权,取消了殿前都副点检的职称,而分别设置了殿前司、侍卫马军司和侍卫步军司,即所谓“三衙”,名义上是由枢密院而实际上是由皇帝直接统领的。
石守信、王审琦、高怀德等人都是十兄弟中人,所以成为解除兵权的主要对象。而后来消灭南方诸割据政权时,所用的统兵将帅如曹彬、潘美等则皆为后起人物。
更重要的是,赵匡胤通过“杯酒释兵权”的手段,不仅结束了五代十国以来强臣悍将发动兵变改朝换代的混乱割据局面,而且其深远的影响,还在于为宋王朝营造了一种较为文明和理性的开国氛围,从而影响和带动着宋代的政治生活向着相对宽松和文明的方向发展,并最终形成了“未尝轻杀臣下”“不以文字罪人”“不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等值得肯定的政治传统。而且,军人干政局面的结束,也使得皇帝有时间致力于国家的统一和将精力用于开展国家的经济建设。所以,北宋初期的数次削藩与“释兵权”,都应该视作为一种“多赢”的结局。
(二)分散宰相的权力。
宰相权大也常常威胁到政权的稳定,五代虽无此事例,而历代所发生的这类事件却不少。所以,从宋初开始,宋太祖就对相权加以分割。前代的宰相,号称“事无不统”,北宋初年则设置了枢密使,以使宰相不能掌管军政,枢密院与宰相府对称二府。设置三司,号为计省,三司使则号为计相,以使宰相不能过问财政。
宰相的职权被缩小,又都是用一些文人充当,因而其对国家大事所能起的作用是极为有限的。司马光《涑水记闻》卷三中说:
太祖时,赵韩王普为相,车驾因出,忽幸其第。时两浙钱俶方遣使致书及海物十瓶于韩王,置在左庑下。会车驾至,仓卒出迎,不及屏也。上顾见,问何物,韩王以实对,上曰:“此海物必佳。”即命启之,皆满贮瓜子金也。韩王皇恐,顿首谢曰:“臣未发书,实不知。若知之,当奏闻而却之。”上笑曰:“但取之,无虑。彼谓国家事皆由汝书生耳。”因命韩王谢而受之。韩王东京宅,皆用此金所修也。
从上述之事可以看出,北宋初期丞相权力还是很大的,这也是宋太祖所抱怨“彼谓国家事皆由汝书生耳”的缘由。因为此事,宋太祖开始注意从宰相手中剥夺国家大事的决策之权。
宋太祖设置枢密使的用意,也不专在于分宰相之权,同时存有用以与带兵的大将起互相牵制作用之意。其做法是枢密使有制令之权而无握兵之重,大将有握兵之重而无制令之权。
到宋太宗时,不但把枢密院的制令之权归于皇帝,而且对带兵出征作战的大将,实行“将从中御”的办法,对大将在前线上的举动也加以限制。这也成为宋朝的一条家法,从而造成了极严重的后果。因为,战争现场最主要的问题,是要统兵将帅有主动权,能灵活机动;捆住了前线将帅在指挥上的因时因地制宜之权,那就等于把主动权交给敌方了。因为在其时信息的传递太慢,对战争是无法遥控的。
(三)收缩州郡长官的权力。
为了使割据之势不再重演,宋太祖、太宗还把州郡长官的权力也都大大收缩。正如朱熹所说:
本朝鉴五代藩镇之弊,遂尽夺藩镇之权,兵也收了,财也收了,赏罚刑政一切收了,州郡遂日就困弱。靖康之祸,虏骑所过,莫不溃散。
宋太祖赵匡胤对大唐帝国由盛转衰的巨大转折显然有过一番深入的思考。他将禁军二十二万人一分为二:一半守京师,一半守边防。“京师”再大,也不过是一个城市(开封)而已。全国的军队,一半的精锐用于保卫这一个城市,另一半用于漫长的边防线上。很明显,在宋太祖那里,京师的安全是压倒一切的。历史文献《曲洧旧闻》是这么解释这位开国皇帝政治用意的:
京师十余万,诸道十余万,使京师之兵足以制诸道,则无外乱;合诸道之兵足以当京师,则无内变。内外相制,无偏重之患。
这段话的大致意思就是,京师与地方各驻军十余万人,使京师与地方的兵力大致持平。如果“诸道”有变,则京师之兵制之;万一“京师”有变,则诸道之兵可以合起来“勤王”。如此,就可以保证内外兵力互相制衡,“外乱”和“内变”就不能轻易发生。
如果说宋太祖赵匡胤的治国理念是重京师、努力使中央与地方“相互制衡”的话;那么宋太宗赵光义的“防止内患”的治国主张则就更为直接,更为明显了。他明确认为内患才是最值得恐惧的。淳化二年(公元991年)八月,宋太宗赵光义曾对自己的近臣说,“国家若无外忧,必有内患。外忧不过边事,皆可预防。惟奸邪无状,若为内患,深可惧也。帝王用心,常须谨此”。
宋王朝的政治中心,是京师。京师的安全,即是皇帝个人以及中央政府的安全。只有京师有足够数量的精锐兵力驻守,那么地方上就算有“安禄山、史思明”之流,量也不能攻破都城。禁军的这种“一半一半”的兵力分布,未见充分考虑外敌入侵。揣其历史情境下的心思,大概是因为,国家再大,如果京师都守不住、皇帝人身安全尚且不保,那么国家再大又有什么意义呢,不照样“其亡也忽焉”?这种重京师轻地方、重内患轻外忧的内向型军事政策,后人称之为“守内虚外”。此政策形成于宋太祖,确立于宋太宗,并世代承袭,成为宋王朝的“基本国策”。
为了束缚文武臣僚的手脚,不使其喜事兴功,而只能循规蹈矩,宋初统治者还有另外的一些相应的传统做法,那就是:不任官而任吏,不任人而任法。这种做法,最终造成了北宋中期“冗官”的局面。
叶适在《水心别集》卷十《始议二》中说:
国家因唐、五季之极弊,收敛藩镇,权归于上,一兵之籍,一财之源,一地之守,皆人主自为之也。欲专大利而无受其大害,遂废人而用法,废官而用吏,禁防纤悉,特与古异,而威柄最为不分。……故人才衰乏,外削中弱,以天下之大而畏人(按:此“人”字指辽、夏、金),是一代之法度又有以使之矣。
当时的宰相,从太祖太宗时的赵普,到真宗时的李沆,都以不生事为原则。《邵氏闻见录》卷六谓赵普于厅事坐屏后置二大瓮,凡有人投利害文字,皆置其中,满即焚于通衢。《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六载李沆“自言:‘居重位,实无补万分,惟四方言利事者未尝一施行,聊以此报国尔。朝廷防制,纤悉备具,或徇所陈请,妄有更张,即所伤多矣。’”王旦的《神道碑》则说他“为相,务行故事,慎所改作” 。长久如此因循,自然便会造成“本朝累世因循末俗之弊……一切因任自然之理势,而精神之运有所不加,名实之间有所不察” 的一些弊端。
(四)募兵制度之弊端。
宋太祖还曾非常郑重地把募兵制度宣告为他的一大传家法宝,希望他的继承者也要继续奉行不变。
募兵制度本是从唐代后期以来逐渐形成的,并非北宋政权所创建。但宋太祖对于这一制度却别有会心,特加赞赏,一定要把它确定为不可改变的制度。北宋末年的晁说之曾在其《元符三年应诏封事》中追述这一事实说:
臣窃闻太祖既得天下,使赵普等二三大臣陈当今之大事可以为百代利者。普等屡为言,太祖俾“更思其上者”。普等毕思虑,无以言,乃请于太祖。太祖为言:“可以利百代者,唯‘养兵’也。方凶年饥岁,有叛民而无叛兵;不幸乐岁而变生,则有叛兵而无叛民。”普等顿首曰:“此圣略非臣下所能及!”
从上述这段史料的内容可见,宋太祖之所以要把募兵制度作为传家法宝,是因为通过施行这一制度,可以把军人与民众截然分割开来,使两者可以不至互相影响,协同动作。但施行后所产生的流弊,却决非宋太祖始料之所能及。为充分利用这一制度,北宋政府凡遇有水旱之灾的年份和地区,即在其时其地大量招募(有时甚至是强制)灾民入伍当兵,供其衣食,以免他们集聚于山林川泽之中,成为反抗政府的力量。然沿用未久即弊端丛生:招募不已,员额日增,老弱参杂,训练全废,已全非英勇善战的劲旅。建国七八十年后,军人数量已达一百四十余万人,“冗兵”成为国家财政的极大负担,使北宋政权日益陷入积贫积弱的困境 。
(五)“重文轻武”的政策后果。
北宋“重文轻武”国策的形成,有一个过程,是在宋太祖、太宗两朝逐步确立起来的。该国策一经确立,遂成为宋朝后世皇帝必须遵守的“祖宗之法”。理解这一国策,需要再次重申和明确两个细节:“文”指的是文官,“武”指的是武将——而不是武器军备、军队;“重”与“轻”是指对文官和武将的权力分配以及由此带来的地位上的轻重变化。从逻辑上讲,“重文轻武”国策应该是一套政策系统,这个政策系统理应包含两方面的措施:第一,重用文官,提高文官的政治地位;第二,抑制武将的权力,降低武将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 。
宋代实行“重文轻武”国策,必定会导致两方面的影响:
一方面,文官政治有利于政局的稳定和政治理性的形成,促进了社会风气和道德伦理的变化,有利于文化的繁荣与文教事业的发展。
另一方面,因为统治者重文轻武之故,全社会逐渐形成了“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以及“做人莫做军,做铁莫做针”的文化价值观念,这种情况又必然会导致军事战斗力的下降与政府对军事力量的轻视,从而影响到军人积极性的发挥与“衰兵”局面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