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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一个“三不”政治家

“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是王安石提出来的,这是他为变法求强寻找到的思想武器。

王安石(公元1021年12月18日—公元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汉族,临川(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

这个“三不”口号之所以能由王安石提出,除了他自身的性格因素外,还与北宋士大夫阶层的崛起以及他们治国平天下的雄心和抱负有着很大的关系。

北宋实行崇文抑武、扩大科举选官范围、兴办学校教育等政策,使得士大夫阶层迅速崛起,并且成为北宋政治势力中与能与皇帝共治天下的重要政治力量。

“三不”主张的提出有三个基本历史条件:

一是随着自中唐以来经济重心南移的步伐加快,代表南方新兴经济力量和社会阶层利益的士大夫阶层逐渐开始主导和掌控国家政治的话语权。到北宋中期,以王安石为代表的士人终于获得了“得君行道”的上佳历史机遇。

二是自中唐开始的儒学复兴运动到北宋中叶达到高潮。这个文化复兴运动是当时士大夫们力图改变隋唐以来儒家道德水平迅速下滑局面,融会儒、佛、道三家学说,重新诠释儒家经典,倡行内圣外王,企图重建社会与道德伦理秩序的一种“治平”理想在现实中的努力。

三是王安石以效法“先王之政”来改革“祖宗之法”,摧抑兼并,整顿财政,作为富国强兵的施政理念,企图挽救与缓和北宋中期以来的社会、政治与财政危机的政治需要。 “三不足”正是为迎击当时社会上保守力量对变革的普遍反对,为克服困难,坚定救世信念而提出来的。

首先,“天命不足畏”是王安石继承与发展前人思想的结果。

战国时期的思想家荀子认为天人相分,天是自然的,大自然是伟大的,人是有主观能动性的。人的吉凶祸福、贫富夭寿,是人们自己决定的,与上天无关。荀子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修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又说:“故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 “明于天人之分”是荀子思想的重要特征,他把“天”“人”做了明确的切割,由此凸显人的能动性与独特价值,他甚至还提出了“制天命而用之”的著名主张。“制天命而用之”的提出,使中华民族认识发展史上的一次巨大的飞跃。这种人能胜天、不信邪、靠自己拼搏的思想,是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史上的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

然而,到西汉时期,董仲舒讲天人感应,提出宇宙模式,这就是天有十端说,十端是天地阴阳五行与人。具体说来,就是:天、地、阴、阳、木、火、土、金、水、人。他说:“天有十端,十端而止已。” “天、地、阴、阳、木、火、土、金、水,九,与人而十者,天之数毕也。” 他利用阴阳五行讲灾异劝戒当政者。在《春秋繁露》中有论阴阳的五篇、论五行的九篇。以阴阳五行讲天人感应、灾异谴告,占相当大的篇幅。董仲舒以天、君、父为阳、为尊,地、臣、子为阴、为卑,因此强调:“孝子之行,忠臣之义,皆法于地也。地事天也,犹下之事上也。” “是故《春秋》君不名恶,臣不名善。善皆归于君,恶皆归于臣。”任何荣誉都要归于国君,任何罪过都要臣子承担。臣子做一件事,做好了是应该的,是托皇帝的洪福;做坏了,则是自己的失误。这当然是为国君树立权威的说法,这种说法有利于维护君权,维护大一统政权,维护正常、稳定的社会政治秩序。然而事情总有两方面。董仲舒在维护君权的同时,还要对君权有所限制。因此,他又运用天人感应说与谶纬说来警戒君主的胡乱作为。

董仲舒说,为国君者,要法自然,要以德配天。在董仲舒看来,当政的王者不应该不知道天,而天又是难知的。通过阴阳出入虚实的变化来观察天志,通过五行的性能、生克来观察天道。根据阴阳变化,王者在行使授予、剥夺、赏赐、诛杀时要适时恰当,像寒暑四季变化那样。设置官吏,必须知人善任,像使用五行那样。王者要好仁恶恶,常施德政,关心民瘼,讨厌残酷,尽量远离刑罚,像阴阳那样。这些都做好了,王者才可以说“能配天”。

总之,董仲舒系统论证了天人感应说,形成了完整的一套政治思想体系,为后代官员向皇帝进谏提供了实用的理论武器,为制约皇帝权力、稳定政治与社会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董仲舒的宇宙系统的核心是天人感应,天人感应的目的则在于政治。” 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说:“一方面说皇帝代表天意,要人民服从皇帝,这就是所谓‘君权神授’。另一方面要皇帝尊天保民,不要胡作非为,这就是所谓‘神道设教’。这两方面的意义,在董仲舒的以下两句话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即‘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 董仲舒以天为主导,以天人关系为轴心,以阴阳五行为材料,编造出一套以儒家学说为核心的,融合了先秦诸子思想的天人感应说并将它用于国家的政治生活领域,从此,儒家学说成为中国传统政治思想和文化的主干,统治中国思想界长达两千年之久。

王安石当然不迷信董仲舒的这种牵强附会的政治学说,他否定天对政治制度及其运作的支配权力,认为“天变”与“人事”之间并没有必然联系,灾异与君主的品德之间也不存在着神秘的关联。早在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王安石就说过:“灾异皆天数,非人事所致。”从而得出了他的“天命不足畏”的著名结论。王安石彻底否定了汉代以来儒学中存在的神秘主义的天人合一说,消除了汉儒所加于“天”的妖妄荒诞的色彩,将“天”所发挥的作用限制在利用庶物、四时递行、万物资始的范围之内,王安石“天变不足畏”的思想,彻底否定可以存在控制与支配皇权观念的可能性,天命(天意)与君德之间的关系被单方面宣布受制于君主,最起码与“天”不存在直接的关系,以此来加强思想专制与中央集权,从而为他与宋神宗变革“祖宗之法”寻找合法的理论武器,挫败政敌们意图利用“君权天授”来挟制宋神宗的阴谋。

其次,王安石提出的“祖宗不足法”,也可以从《商君书》中找到相同或者相近的观点。

战国时期的大改革家商鞅就曾经说过:“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论至德者不合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 “圣人不法古,不修今。法古则后于时,修今则塞于势。” “时而治,事有当而功。”

作为一个有志于“平治天下”的政治家,王安石已经清醒地认识到,法随势变,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要求,治理国家就是对时代要求进行全方位的回应,不能死抱着“祖宗之法”不变。如果一味遵循“祖宗之法”,因循苟且,最后必然是向保守势力屈服而一事无成。

北宋旧党中坚陈璀指责王安石政治方针的本质是“管、商之术”。洛学晚辈杨时抨击王安石“挟管、商之术,饰六艺以文奸言,变乱祖宗法度” 。这表明他们洞若观火,并非没有察见王安石思想中异于儒家的政治色调。对于“祖宗之法”的态度,他们在王安石的言行中找到了大量有针对性的批评意见。“道不同不相为谋。”也正是因为如此,在北宋中期,几乎所有儒生士大夫都对王安石的变法主张侧目而视,“鸣鼓而攻之”,极尽反对之能事。

然而事实上,要变法,就必须对现行制度与施政的弊端及其根源进行抨击与改革,这就必然会涉及“祖宗之法”。

这也是没有可以选择的选择。

唯有智士,才有眼光、见识欲改变之。

唯有勇士、斗士才敢为之,才能够为之。

北宋立国之后,宋太祖、太宗的一系列举措为宋王朝定下了与前朝迥然有异的政治基调。而显示此种政治基调的规范、法则性的东西,宋人将其称之为“祖宗之法”或“祖宗家法”。

赵宋王朝的治国之道,是由历代的举措决策积淀总结而成的。一般而言,“祖宗家法”是一个完整的、必须维护和遵循的法则。宋人除了对“祖宗之法”循规蹈矩外,亦不乏带有主观色彩的说明与阐发,寄寓着士大夫的政治理念,折射着他们对时政的不满和变更政治的愿望。作为士大夫的个人,当然有权力对“祖宗之法”作出自己的理解和发挥,但这种解释如果过于惊世骇俗,就很难为士大夫群体所普遍接受并以之作为改良时政的工具。

对于王安石在“祖宗不足法”上的标新立异,司马光就旗帜鲜明地加以反对并要求朝廷加以取缔。他说:“太祖、太宗拨乱反正,混一区夏,规模宏远,子孙承之,百有余年,四海治安,风尘无警,自生民以来,罕有其比,其法可谓善矣。先帝(宋神宗)以睿智之性,切于求治,而王安石不达政体,专用私见,变乱旧章,误先帝任使,遂致民多失业,闾里怨嗟。陛下(宋哲宗)深知其弊,即政之初,变其一二,欢呼之声,已洋溢于四表,则人情所苦所愿,灼然可知,陛下何惮而不并其余悉更张哉?” 这代表着北宋士大夫群体对“祖宗家法”的态度。这种态度又造就循规蹈矩、不喜生事的处事风格,而此种风格与宋太祖、太宗“清静无为”的统治思想相结合,由此酿成宋初七十年黄老政治的局面。

应该说,宋初的“清静治国”政策对于宋王朝恢复国力、渡过危机、稳固统治是有积极意义的。不过随着形势的发展与变化,黄老政治中循默苟且、颓堕宽弛、因循守旧等问题也明显地表现了出来,这就需要政治刷新。故而至仁宗之时,有识之士,均痛感有革新之必要,他们希望回归儒学,回归孔孟大道,到传统儒家的主流政治思想中去寻找振衰救弊的路径。于是才会有范仲淹庆历新政、王安石熙丰变法的出现,但二者又被认为偏离了“祖宗之法”,后者甚至有“管、商之术”之讥,并由此而诱发大规模的朝野党争,致使国家政事举措在党争中一再反复动荡,讫于汴京沦陷而未休止。

北宋中后期党争在政治思想形态层面所关注的对象,即在于治国理念究竟是一意维护还是适时变更“祖宗之法”。王安石“三不足”说,即是于此着眼,“天命不足畏”“人言不足恤”者,实际上均是铺垫之辞,最后要说明的只是“祖宗不足法”。这是因为,“祖宗之法”是“格例”,变法就意味着“破格例”。南宋吕中说:“我朝善守格例者,无若李沆、王旦、王曾、吕夷简、富弼、韩琦、司马光、吕公著之为相;破格例者,无若王安石、章子厚(惇)、蔡京、王黼、秦会(桧)之为相。考其成效,验其用人,则破格例者诚不若用格例者为愈也。” 王安石之所以要“破格例”,就在于他深切地体察到北宋中期政治风气之不振。

王安石在嘉祐四年(公元1059年)写给宋仁宗的《言事书》中说了千言万语,只不过是为了一件事,那就是要对当时行用的法度大作一番“改易更革”,以使其能合于现实的“所遭之变”和“所遇之势”。在他于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与宋神宗初次见面后所写的《本朝百年无事札子》中,对宋朝建国以来所施行的有关财政、经济、军事、教育、选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几乎全都采取了否定态度。他指出本朝承袭了末代流俗的弊端,竟然不见亲友和群臣进行议论批评。皇帝一天到晚,不过是跟那些太监、宫女相处,处理政事,又不过是审理各部门的琐细事务。不能像古代那些大有作为的皇帝那样,与学士、大夫一起探讨先王的法律制度,以推行于天下。一切事情顺其自然而不作主观努力,对名声和实际情况的关系不加辨察。君子才能之士虽然也被重用,但是奸诈小人也混进朝廷;正确言论虽然也被接纳,但是奸邪之说也同时被采用。用诗歌辞赋记忆之学来寻求天下的才士,而没有采用通过学校培养人才的方法,用出身、资格、辈分排定朝中的官位,而没有考察测试官员的方法。各路监司没有胜任监察的人员,镇守的将领不是经过选择的官员。官员调动频繁,官吏的政绩既不容易考察,而游说夸口之辈,又因此搅乱真实情况。私下结交互相吹捧从而树立虚名的人,大多得到高官;靠自身打拼尽心公务的人,相反倒被排斥压制。所以朝廷官场养成了偷懒懈怠、取悦上司、得过且过、不思进取的邪风。即使有能力的人担任官职,也同庸人毫无差别。农民被徭役所困扰,受不到特别的抚恤和救助,又不为农事设立官员,以便修建农田水利工程。士兵中掺杂老弱病残的人,常常不整顿训练,又不为他们派选将官;让将领长时间掌握边疆防务大权,这也许会重新出现唐末五代的隐患。皇宫禁卫收罗了行伍中的无赖之徒,而没有改变五代时对武夫姑息笼络的不良风气。对皇家宗室没有教育、训导与选拔的具体措施,又没有执行先代圣王根据亲疏关系优待或削减俸禄的方法。对于治理国家财政,大抵没有法度,所以虽然皇帝提倡节俭而民众并不富裕,虽然忧劳勤奋而国家并不富强。幸亏如今不是异族强盛的时候,又没有尧、汤时期的水涝干旱灾患,所以天下太平无事,度过了百年。虽说是人事所为,也是由于上天帮助的缘故啊。

王安石的“祖宗不足法”的核心之意正在于此。

为与“祖宗之法”相抗衡,王安石又抬出“先王之法”,在这面旗帜下展开自己的变法事业。

王安石认为,天下的忧患,不在于疆场,而在于朝廷;不在于朝廷,而在于君主方寸之地。所以英明的君主要将主要的精力集中在与大臣们讨论大方向、大规划、大道理上来,而不是将宝贵的时间、精力用在具体的事务上,并且还要注重心性的修养,而不是整天操心人事的安排。正是在这样的认识驱使下,王安石利用《周礼》,以《周礼》为理财的原则,指导变法实践。此类托古改制的招数,其重点在于“改”,托古不过是王安石的障眼法罢了。

最后,我们再来看王安石的“人言不足恤”。

“人言不足恤”又作“流俗之言不足恤”讲,王安石的这种观点,也可以从荀子的言论中找到踪迹。

《荀子·儒效》说:“法后王,统礼义,一制度,以浅持博,以今持古,以一持万。”

很显然,荀子的“法后王”是从现实出发的。

王安石引《荀子·正名》说:“礼义之不愆兮,何恤人之言兮。”意谓自己既未违反礼义,就不必顾虑别人的闲话。在这里,荀子的“礼义之不愆”,是“何恤人之言”的前提,如果违反了礼义,还是应该顾恤人之言的。兼听则明,在一般情况下,即便“礼义之不愆”,仍然应该虚心承受,博采众议。《荀子·尧问》讲到了周公礼贤下士的谦虚态度,说:“上士吾薄为之貌,下士吾厚为之貌,人人皆以我为越逾好士,然故士至。士至而后见物,见物然后知其是非之所在。” 对于上士,可“薄为之貌”;对于下士,则应“厚为之貌”,接纳多士,“然后知其是非之所在”。这都表示博采众议、广纳人言的必要,具有非常深刻的含义。当然,对于众人的言论,应该加以分析。违反事实的虚妄之言,是可以不予顾恤的;而对于反映事实的真诚之言,则应认真加以重视。

只是,王安石所处的时代以及环境不能让他平心静气地去接纳“众人之言”。

王安石之所以提出“人言不足恤”,对“人言”“流俗之言”“流俗之论”“流俗之人”有着极大的反感,是有原因的。

北宋中期,官僚士大夫集团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一提出变法之议,必然会立刻招来一片反对的声音,范仲淹庆历新政的失败,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即在于此。因此,王安石深知他的变法改革的困难与压力有多么巨大,知道这些“言”“论”“人”为变法制造出的巨大障碍是多么的可怕。在士大夫阶层“众口铄金,积毁销骨”的反对声中,他如果不表现出激烈的旗帜鲜明态度,还采取取悦众人的措施,很可能就会引发宋神宗对新法的徘徊与决心的改变,从而使新法中途流产。

王安石告诫宋神宗:陛下把是非好恶揭示出来,使人知晓道义之所在,则中等水平以下的人大多会服从,陛下的意见和相关的建设也就不至于被轻易地败坏。今天的臣僚大多数以为陛下是容易被欺骗的,所以在改革上都没有什么诚意。譬如搬运一座大缸,人必须站在大缸的外面才能搬这座大缸,如果坐在里面,如何能搬运?大缸就是今天想办的事。要想改变流俗之人,应当自拔于流俗之外,才能加以改造;今天陛下坐在流俗之中,如何能搬运流俗,使得这些俗人听从陛下的意见呢?王安石意识到推进变革的首要障碍就是那些因循流俗之辈的谤言之祸。这些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朝廷今后如果想要进行变革,无论设想和思路是不是成熟,肯定有一帮流俗之人不愿意改革而诋毁改革,朝廷因为不敢做而中止改革。所以变法发动的关键是要在发动之前冲破流俗之见,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也正因为如此,王安石再三劝导宋神宗要乾纲独断,以坚强的意志抵御反对变法的这股强大的流俗之论。“陛下刚健之德长,则天下不命而自随。若陛下不能长刚德,则流俗群党日强,陛下权势日削。以日削之权势,欲胜日强之群党,必不能也。” 他严厉地推行考课法,对不执行新法者予以制裁,“今流俗之人,务在朋党因循,而陛下每欲考功责实;考功责实,最害于朋党因循,则其欲挠陛下之权,固宜如此”。 这种“流俗之言”非但“不足恤”,而且还要采用朝廷法度进行压制,充分反映了王安石在变法事业上的孤独与无奈。

从某种程度上而言,王安石的“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既是建立在对“圣人之道”极端自信的领悟与把握之上,但又何尝不是唐人柳宗元《江雪》诗“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境界的翻版呢?王安石就是“孤舟”上的“蓑笠翁”。他孤独、倔强、执着,在“鸟飞绝”“人踪灭”的孤地,他要想做成“独钓寒江雪”的事业,就只有义无反顾地前行,除此之外,他还能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呢? zf7iLjRO5MX+rvDwp7nhpSq0e3E3wP96k4REterFBvSfpSShhe/xNY0GS0u5+w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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