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王朝在历经了初期七十余年的恢复、发展后,在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出现了保守与停滞的种种迹象。主要原因是仁、宣之后,明王朝统治者大体遵守内敛和守成的治国理念,不思进取。长期相对稳定、太平、萎靡的环境,使统治者失去了锐意进取与革新发展的积极上进作风,从而滋生了政治腐败及其种种新的社会问题。
到明朝中期,伴随着统治者的惰政,土地兼并的日益严重,财政的日益匮乏,一系列政治、社会问题逐渐凸显出来。主要表现在:
明朝中期统治危机的出现,与皇帝怠政有很大的关系。
自仁、宣开始,明朝治国理念渐趋因循保守。从明英宗开始,几乎历代君主大都贪图享乐,不思进取。明英宗正统后期,宦官王振专权,最终酿成“土木堡之变”,明朝五十万大军全军覆没,明英宗被瓦剌所俘,国力因此大大削弱,最后因为于谦拥立明代宗才暂时渡过统治危机。明英宗复辟之后,打击景泰朝正直官员,重用“功臣”曹吉祥、石亨等,最终竟酿成“曹石之变”。明宪宗即位不久,即深居宫中,疏于政事,刑部官员李旦一针见血地指出:“神仙、佛老、外戚、女谒、声色、货利、奇技淫巧,皆陛下素所惑溺,而左右近习交相诱之。” 即使是被称为“中兴之王”的明孝宗,在执政中后期也宠信宦官,怠于政事,等待他处理的奏章甚至有“稽留数月,或竟不施行” 的情况。明武宗更是离谱,在位期间绝大部分时间“巡游”在外,嬉戏玩耍,严重地影响到他对朝政的处理。正德十五年(1520年),毛砺庵说,由于皇帝不在京城,许多事务均等皇帝御批定夺,“今各衙门题奏文书,已经臣等拟票封进……自去年八月以后,至今年正、二月,文书虽经奏过尚有多半未曾发回” 。君主怠政,身边佞臣乘机弄权,如明武宗“常以杯杓自随。左右欲乘其昏醉,以市权乱政” 。明世宗统治几近半个世纪之久,其间迷信道教长生之道,将主要精力用于修仙祈求长生上面,权臣严嵩父子长期霸占朝政,祸国殃民,最终浪费了大好年华,将明朝带上了一条危机重重的覆亡之路,《明史》评价明世宗:“若其时纷纭多故,将疲于边,贼讧于内,而崇尚道教,享祀弗经,营建繁兴,府藏告匮,百余年富庶治平之业,因以渐替。虽剪剔权奸,威柄在御,要亦中材之主也矣。” 应当说,这是公允之论。
宦官是皇权专制的伴生物。历史上宦官专权不乏其例,以“东汉及唐、明三代,宦官之祸最烈” 。
明朝初年,明太祖朱元璋清醒地认识到宦官专权对于明朝政权的严重危害,曾严格限制宦官的权力。到洪武中期,文武勋臣遭到诛戮贬斥,朱元璋又起用宦官参与传宣谕旨、出使等种种重要的政治活动。明成祖朱棣对宦官更是多所委任。明宣宗朱瞻基还让宦官代替自己“批红”。随着宦官权势的不断上升与膨胀,他们便利用皇权至上的威严和皇帝怠政的心理,窃取部分皇权作威作福,从而形成专权乱政的腐败政治。
明英宗朱祁镇正统初年(1436年),三杨(杨士奇、杨荣、杨溥)辅政。此时社会稳定,统治阶层一味守成,歌舞升平,善于投机取巧的宦官王振渐渐取得显赫的地位,明朝宦官专权由此拉开帷幕。也正是从正统年间开始,明王朝的国势开始走向了衰弱之路。
明英宗继位后,命王振掌管司礼监,“宠信之,呼为‘先生’而不名” 。王振则“导帝用重典御下,防大臣欺蔽,于是大臣下狱者不绝” 。正统七年(1442年),对宦官管束甚严的张太后去世,王振更加肆无忌惮,公然毁掉洪武年间所立“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碑,“于是权悉归振矣” 。王振进一步安插亲信控制锦衣卫,结党营私,排除异己。一时朝中官僚“畏祸者争附振免死,赇赂辏集” ,在外方面大臣“俱攫金进见,每当朝觐日,进见者以百金为恒,千金者始得醉饱出,由是竞趋苞苴,乃被容接,都御史陈镒、王文俱跪门俯首焉” 。乃至一般公侯勋戚都尊称他为“翁父”。
王振迷信佛教,滥发度牒,大肆挥霍财物,兴建佛寺。百官趋炎附势,一味阿谀献媚,政治混乱不堪。加之对麓川用兵,劳民饬财,“以一隅骚动天下” 。由于瓦剌的兴起和不断南下,王振与明英宗合演了一出“土木之变”的闹剧。结果王振身亡而英宗被俘。于谦辅佐郕王朱祁钰主政,并组织北京保卫战,击退了瓦剌的进攻,才迫使瓦剌放回英宗。明英宗复辟后,又继续重用宦官。明宪宗时,宦官的势力有增无减,愈演愈烈。汪直利用特务机关西厂(创设于1477年)为所欲为,他们打击政敌,大肆制造冤狱,将朝局搞得乌烟瘴气以至于时人“知有汪太监,不知有天子” 。明孝宗朱佑樘上台后,曾试图刷新政治,任用忠贤,斥逐奸邪,抑制宦官势力。弘治八年(1495年)后,他依然经不起宦官李广等人的诱导,热衷于烧炼、斋醮等求长生之事,宦官乱政的情况依然存在。明武宗朱厚照是一个“好逸乐”的帝王,他当太子时,刘瑾就伙同马永成、高凤、罗祥、魏彬、丘聚、谷大用、张永等“八虎”诱导其嬉戏,登基继位后,更是巡游无度,以致“政事多乖,号令不信” [1] 。刘瑾一伙因而得以飞扬跋扈,“公侯勋戚以下,莫敢钧礼,每私谒,相率跪拜。章奏先具红揭投瑾,号‘红本’,然后上通政司,号‘白本’,皆称刘太监而不名” 。刘瑾还在锦衣卫、东西厂之外,再设特务机关内行厂,“屡兴冤狱”,宦官乱政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
成化至正德年间的宦官专政,产生了严重的恶果。
第一,宦官操纵官员的升迁,扰乱正常的官员晋升。如京官京操和外官朝觐时俱要先拜见刘瑾,以求脱罪升迁,“大小辟奉命出外及还京者,朝见毕,必赴瑾见辞以为常” 。在成化及正德年间,有大量官员包括首辅、尚书、侍郎或总兵官等,皆因反对宦官专权而遭到免职。
第二,影响行政运转。宦官利用司礼监批红之权,为求一己之私利干预朝政,于是“内阁之拟票,不得不决于内监之批红” 。
第三,扰乱军事指挥与管辖权。宦官以监军、镇守或守备等名义,到京军大营、随军队出征或者到边镇参与军兵管理。他们往往自恃甚高,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正德二年(1507年),在刘瑾的操纵下,“镇守太监悉如巡抚、都御史之制,干预刑名政事” 。这些监军到军镇后,“据首席,而协同者为侯伯则上坐,都督则侧坐耳” 。
第四,操纵厂卫等特务机关,制造恐怖政治。他们控制锦衣卫、东厂、西厂和内行厂,以“缉访谋逆妖言大奸恶等”为名,肆意罗织罪名,排除异己,无所不用其极。
第五,经济犯罪极其严重。宦官贪污和浪费惊人。他们利用各种机会,收受贿赂,像成化时东厂太监尚铭,“闻京师有富室,辄以事罗织,得重贿乃已。卖官鬻爵,无所不至” 。刘瑾气焰更为嚣张,外官进京朝觐,“各敛银赂之,每省至二万两。往往贷于京师富豪,复任之日,取辟库贮倍偿之,名曰‘京债’。上下交往,恬不为异” ,许多官员因此而“家业荡然”。
总之,明朝中期,在宦官、佞臣长期把持之下,正直耿介的官员遭到打击排斥,一味行贿献媚曲意逢迎的奸邪之辈则官运亨通。官吏的铨选考核制度和国家的政治秩序遭到破坏,各级官吏贪污腐败,素质低劣,无法对社会实行规范有序的控制管理。这一切都进一步加深了统治者的危机,激化了社会矛盾,使政局向着更着更加糟糕的方向发展。
在皇帝怠政、因循守成以及宦官专政的大背景下,明中期的官僚队伍也出现了萎靡不振、政治腐败等情况。自明英宗正统以来,吏治败坏日甚一日。英宗时,宦官王振当朝,大肆贪污,及其事败没籍时,所抄金银六十余库,玉盘数百,珊瑚高达六七层者有二十余株之多。武宗时,宦官刘瑾掌控朝政,凡官吏入见,例索千金至四五千金。他弄权败落抄家时,仅黄金就搜出二万两,其他财物之多自不待言。世宗嘉靖时,严嵩为首辅二十一年中,凡文武百官进擢,不论可否,但衡金之多寡而畀之,公开以卖官聚富。他倒台后,抄出黄金达三十万两,白银两百万两,其他珍宝无数,而其时国库太仓存银尚不足十万两。吏制之败坏足见其端绪。
明朝的选官取士之法,用人率重科举,而科举取士率重文章。士子们皓首穷经,在科举考试的指挥棒下,主要精力用于研读《四书》《五经》和八股文式。在谋取一官半职后,为保住来之不易的权与利,大都选择明哲保身,见风使舵,行政能力越来越低下。如作为行政中枢的内阁官员,曲意迎奉、互相倾轧、结党营私者多,主持正义、关心民瘼者少,在这种情况下,政治腐败应时而生。
同时,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恢复与发展,商品贷币经济渐趋活跃,在当时全社会奢靡享受之风的影响下,官员以权谋私的风气日渐浓重。王廷相比较了明朝前、中期的贪污之风说:“先朝岂无贿者,馈及百两,人已骇其多矣。今也动称辄数千,或乃数万矣……先朝受贿者,暮夜而行,潜灭其迹,犹恐人知矣。今也纳贿受赂,公行无忌,岂非士风大坏矣。” 贪赃必然枉法,如巡按御史和监察御史们作为“天子耳目”,本为纠察百官以整肃吏治而设,但他们也大多身不由己,公然收受贿赂。
总之,明朝中期以后,整个国家统治机器已经锈蚀不堪,吏治败坏,贪污私饱,贿赂腐败之风猖行,政治腐败已经成为明王朝另外一个沉疴积弊。
土地兼并是中国传统农业社会的常态痼疾。抑制土地兼并、调整土地分配关系为历代统治者所重视。明太祖打击豪强地主,“移民就宽乡”,培养了一大批自耕农。明代中期,社会各阶层开始分化,原本归官府和普通百姓所有的土地,逐渐被诸王、勋戚、缙绅贵族等特权阶层所侵占,国家对土地的控制力大大降低。宗藩勋戚互相攀比,请求皇帝封赐土地,“名为奏求,实豪夺而已。” “求情及夺占民田者无算”,“为民厉者,莫如皇庄及诸王、勋戚、中官庄田为甚” 。在藩王集中的河南,有“中州地半入藩府”之说。中小地主也依仗权势,采取欺诈等手段巧取豪夺,大肆兼并百姓土地。军屯、民屯和商屯土地,成为兼并的重要对象。根据明王朝对耕地的管理方法,都司卫所管辖的耕地面积很大,后来,由于卫所旗军职能的转变,屯田大量流失,并普遍出现了军田民佃的情况。南京的一些卫所,“行数十里,俱是旷地。葮莽极目,不胜凄凉” 。这些土地又转手成为地主猎取的对象。同时,商品货币经济的持续发展,也加速了土地的商品化,土地买卖更加迅速和频繁。
极为可怕的是,兼并土地的狂潮造成了三个极为严重的后果:
第一,土地兼并波及军卫屯田,导致了军屯制度的破坏。弘治年间,已有官员指出,“不知始自何年,屯田政废,册籍无存,上下因循,无官查考,以致卫所官旗势豪军民侵占盗卖十去其五六,屯田有名无实” 。
第二,国家控制的土地急剧流失。明初国家控制的土地数额为八百五十余万顷,弘治十五年(1502年)仅有四百二十二万余顷,“天下额田已减强半”,其去向“非拨给于藩府,则欺隐于猾民”,在这种情况下,“赋税何从出,国何从足耶?”
第三,皇、官庄田和豪强地主兼并土地隐漏赋税的结果,必然加重普通农民的负担。明初宣布原北方“永不起科”的田地,至景泰年间已全部征科赋税。正统初年规定江南诸省田赋中的一部分米麦折银上交,谓之“金花银”,比例为粮四石折银一两,至成化时提高到每一石税粮征银一两,凭空增加三倍。明中叶官私田租极重,往往“一亩官田七斗收,先将六斗送皇州,止留一斗完婚嫁,愁得人来好白头” 。而官府编排差役时放富差贫的做法,则使“贫者弃祖离乡” ,“愈遗累于当役之小民” 。正德以后,官府本已把各项力役差役改为银差,结果纳银之后又复征力差,百姓苦不堪言。一般地主无减免特权,便贿赂官府,采取把田地投献寄于可免杂役的仕宦、缙绅名下和把田地分散到小农名下以降低户等的“诡寄”“飞洒”等手段,以逃避赋役,转嫁他人。以致“有地无立锥而籍逾顷亩者,有田连阡陌而版籍无担石者” 。地方官则援用里甲“赔纳”法将隐逃的赋役俱令小户赔偿,“小户逃绝,令里长;里长逃绝,令粮长;粮长负累之久,亦皆归于逃且绝而已” 。赔纳越重,逃亡越多,土地兼并越严重。恶性循环的结果,最终“民苦赋役,十室九空” ,田地抛荒,出现大批无业流民。明朝后期,有人总结明朝土地买卖的变化特点说:“百年田地转三家,言百年之内,兴废无常,必有转售其田至于三家也。今则不然……十年之间,已易数主。” 耕地集中在特权阶层后,他们大多千方百计逃避赋税,将赋役转嫁到普通百姓头上,农民的负担相应加重。广大农民极端苦困,“佣丐衣食以度日,父母妻子啼饥号寒者十室八九” 。饥民扶老携幼,“采野菜煮榆皮而食,百十为群,沿途住宿。皆因饥饿而逃者” 。
明初由于土地关系尚未理顺,加以赋役不均,一些地方零星地发生了农民抵抗政府举动,但国内局势总体来说还是比较平稳的。从正统末年开始,民间动荡的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以破产农民为主力,流民反政府的运动不断发生。在浙江、福建和广东等处,相继爆发了生活在基层的农民、矿工、渔户等为了生存所进行的杀官军、占官府、抢粮食等现象。
以正德年间为例。正德年间,京畿地区皇、官庄田急剧膨胀,加上军屯占地及豪强地主侵吞,土地兼并格外严重。而且正统以来政府令畿内民家代养边马,百姓负担沉重。这一带靠近京城,宦官厂卫施暴的危害也更酷烈,官民矛盾特别尖锐激烈。正德五年(1510年)十月,刘六、刘七首先在霸县揭竿而起,贫苦农民纷纷响应,“弃家从乱者比比而是” 。起事队伍很快又和赵燧等领导的河南等地的反政府军队会合,发展成数十万大军,转战于北直隶、山东、山西、河南、湖广、南直隶、江西等地。他们树起“虎贲三千,直抵幽燕之地,龙飞九五,重开混沌之天” 大旗,几次进逼南北二京,矛头直指明王朝统治中心,在明王朝腹心地区造成巨大震动,被统治阶级哀叹为“丧乱之惨,乃百十年来所未有者”。武宗不但出动京营禁军,而且征调延绥宣大边兵及一些地方军队围追堵截,历时三年,才将此镇压下去。
为了平息民间动荡与从混乱中恢复统治秩序,明朝政府不得不动用大批军队平乱,从而导致国库财政的虚耗。这种情况,对明王朝的基层统治产生了巨大的冲击。
《明史·食货志》记载,嘉靖时,政府每年收入田赋约两百万两,而支出竟达五百万两之多,岁收不足支出之半。嘉靖三十年(1551年),政府支出为五百九十五万两,收入则不足两百万两,亏空几近四百万两,超出收入的两倍。自嘉靖七年至穆宗隆庆元年(1528—1567年)的四十年间,几乎岁岁出现超支,平均每年亏空在二三百万两之数。隆庆元年(1567年)太仓存银一百三十万两,而当年支出竟多达五百五十三万两,也就是说,全年库存不足三个月之用。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全国年输京粮谷四百万石,而朝廷需要向各地王府支付的俸禄粮就多达八百五十三万石,不足半数。
大量事实说明,到明王朝中期,国家赖以存在的财政经济已经陷入“四方之民力竭,各处之库藏空失”的积贫积弱、几近崩溃的境地,伴随着财政危机而来的,则是各类社会矛盾的日益激化。财政匮乏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社会危机,正不断地把明王朝国家政治乃至社会生活推向崩溃的境地。
明中期后,虏患日深,边事旧废,北方鞑靼和东南沿海倭寇的侵掠变本加厉。明政府每年用于国防上的军费支出也扶摇直上。边饷由弘治、正德年间的四十多万两白银,猛增至世宗嘉靖年间的二百七十余万两,至神宗万历时,更达三百八十五万两之多。 这对本来已债台高筑的朱明王朝,无疑是雪上加霜。
明朝中期,北方蒙古部落的俺答汗拥有骑兵十万,活动于今呼和浩特一带,并与西部河套的吉能部和东部辽东的土蛮部彼此呼应,不断侵扰三北边境。为此,明朝廷“增兵增饷,选卫修垣,万姓疲劳,海内虚耗” ,每年仅九边军费即需银二百七十六万两,然而却收效甚微。嘉靖时,蒙古贵族曾数次入侵内地。明政府边将却敌无方,却精于钻营之道,将诸边军粮百万,强半贿赂严嵩,造成军力饥疲,边防大坏。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俺答汗率兵长驱直逼北京城下,朝野为之震惊。终嘉靖朝,鞑靼先后三次兵临京师,给明朝统治者造成严重威胁。与此同时,东南沿海倭寇活动猖獗,葡萄牙侵占澳门也发生在嘉靖中期。
种种事实表明,明王朝在立国二百年后,已经内外交困,正面临着一场严峻的统治危机。张居正将此概括为五大弊症:“曰宗室骄恣,曰庶官瘝旷,曰吏治因循,曰边备未修,曰财用大匮。” 面对上述种种社会问题,从明世宗朱厚熜的嘉庆年间开始,一些有远见的政治家,开始着手尝试某些改革,试图缓和日益紧张的社会矛盾,以挽救日益严重的统治危机。
[1] 《明史》卷188,《刘 传》,第49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