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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阁权力上升与变化

从明仁宗朱高炽开始,内阁情况有了重大变化。

明成祖朱棣碍于自己是篡位称帝,不得不打着遵祖制的旗号,不敢打破洪武时朱元璋对中枢运作所设计的框架,提升殿阁学士的职别品级。但明仁宗朱高炽不同,他和殿阁之臣不仅有师傅之恩,更是共过患难,杨士奇、黄淮、杨溥都因为他而坐过牢,所以他“时时于宫中念诸臣”,还曾对蹇义、杨士奇说:“朕监国二十年,谗慝交构,心之艰危,吾三人共之” ,说到动情处,甚至三人相对而泣。因此他刚即帝位,马上就加杨荣太常卿、金幼孜户部右侍郎、杨士奇礼部左侍郎、黄淮通政使,全都兼大学士,即他们全部晋为三品,有正式官衔并领双薪。但是,他们还只是“掌内制,不预所升职务” ,即不承担六部职务的具体工作,也不能以六部的名义发布指令。自此以后,大学士所兼的六部职务,都只是荣衔并加一份俸禄,即使偶有负责部事,也都是候代性质,并不是常设的最高权力职能机构。这种情况直到隆庆时,才开始有所改变。

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九月,明仁宗朱高炽在加蹇义少傅同时,把杨士奇、杨荣、金幼孜也分别加少傅、少保。这样,位次于蹇义的杨士奇也是从一品,而杨荣、金幼孜则与六部尚书并列为正二品。殿阁之臣从此挤进了前朝专为勋臣而设的公卿行列。明仁宗还让他们有事时,用赐给的“绳愆纠谬”印“密疏以闻” 。十月,命三法司“今后审决重囚,必会三学士同审” ,开了三法司会同内阁审录重囚的先例。十一月,明仁宗亲自在他们和夏原吉的诰词中,写上“勿谓崇高而难入,勿以有所从违而或怠” ,鼓励他们大胆进言。接着进杨士奇少傅,位于少保、户部尚书夏原吉之上。紧接着杨荣、杨士奇、黄淮、金幼孜分别担任工、兵、户、礼部尚书,都是“三俸并支,仍掌内制” 。从此以后,“虽居内阁,官必以尚书为尊”。此时,殿阁之臣“品位尊崇”,俸禄、地位均在尚书之上。明仁宗又赐杨士奇玺书,“杨贞一印”,甚至在召见时命中官给笔札杨士奇马上起草蠲恤诏,立即下发,然后才通知六部,可见对他的信任已超过尚书。但是,即使如此,殿阁之臣行事仍然受到一些限制。例如,尚书李庆提出要把散给军伍剩下的马交由朝觐官领养,杨士奇加以反对,皇帝同意他的看法,但等到陕西按察使陈智上疏反对时,皇帝才让杨士奇草敕施行,以免造成杨士奇与官员们的矛盾。明仁宗甚至对杨士奇解释说:“继今令有不便,惟密与朕言。” 同时,明仁宗还建弘文阁,命杨溥掌阁事,并亲自授给阁印,约定“有所建白,封识以进”。明仁宗临终前,顾命大臣除蹇义外,就是杨士奇、杨荣、黄淮。

明仁宗居位日浅,即位不满一年就遽然离世,在他身后即位的是明宣宗朱瞻基。明宣宗在位期间,继续重用阁臣。宣宗即位,罢弘文阁,命太常卿、翰林学士杨溥与杨士奇等“同治内阁事” ,这是《明实录》中第一次出现“内阁”一词,但这时指的仍是文渊阁。宣德元年(1426年),升东宫官张瑛为左侍郎兼华盖殿大学士,“直文渊阁” ,这是《明实录》中对“直文渊阁”的首次记载。明宣宗征汉王朱高煦、巡边,均由蹇义、夏原吉、“三杨”(杨士奇、杨荣、杨溥)扈从,后来内阁只剩下金幼孜和“三杨”时,则四人全部扈从。宣德六年(1431年),金幼孜去世,“三杨”中只有年轻的杨溥正常辅政,直到明英宗正统五年(1440年)马愉、曹鼐入阁,这种情况才有所改变。可见明宣宗时内阁仍是无专职、无定员。

宣宗去世时,太子才九岁,“浮言籍籍”,全赖“三杨”“定大谋,安宗社” ,在易位时稳定了政局,所以明英宗正统初期,太皇太后推心委任“三杨”,所有事均令内阁议决,阻止王振干政,于是内阁成了中枢决策系统中最高、最重要的一环。这时新入阁的虽然仍是讲读官,阁臣也并不都是大学士,但殿阁大学士开始成了阁臣的专称。

宣德以后,内阁地位逐渐重要起来,内阁制度初步形成。这不仅体现在阁臣品位尊崇、得到信用,而且表现在掌握票拟大权上面,这是内阁拥有实权的关键所在。

票拟,也叫票旨、条旨,实际上就是草拟的谕令。永乐、洪熙时,“批答出自御笔,未尝任之他人”,“宣庙时,始令内阁杨士奇辈及尚书兼詹事蹇义、夏原吉于凡中外章奏,许用小票墨书,贴各疏面以进,谓之条旨” 。即代拟好“御批”的稿本,贴在奏章面上同时上呈,供皇帝采用。这时它不是阁臣的专利,但蹇、夏见皇帝的机会较少,而且“短于才”,所以票拟基本上成了杨士奇等人的专事,而且所拟范围亦扩大到“凡上之达下”的诏、诰、制、册文、谕、书、符、令、檄,均由阁臣“起草进画,以下之诸司”;“下之达上”的题、奏、表、讲章、书状、文册、揭帖、制对、露布、译,亦统由阁臣“审署申覆而修画焉,平允乃行之” 。这就使阁臣直接掌握了处理国家政事的大权。正统时,蹇、夏相继去世,票拟便由“三杨”专掌。自此以后,票拟成为定制,属于内阁专职。“各衙门奏章皆送阁下票旨” ,这样,事权所在,六部有事不得不向内阁关白请示,明太祖、明成祖时“内阁不得专制诸司,诸司奏事亦不得相关白”的禁令开始被打破,阁权重于部权的局面开始形成。正统七年(1442年)八月二十六日,英宗以杨士奇、杨溥为“辅相元老” ,赐给诰命,这是皇帝称阁臣为“辅相”的开始。

由上可见,从明仁宗到明英宗这段时期,内阁制度有了很大的发展与变化,从“大学士以太子经师恩屡加至三孤,望益尊”,而进为“宣宗内柄无大小,悉下大学士杨士奇等参可否” ;正统时“纶言批答,裁决机宜,悉由票拟” 。“内阁”“入直文渊阁”在《明实录》中正式出现,以及制敕、诰敕房的设置,文渊阁成了阁臣办公之地等,均可见内阁此时已初步形成。当然,也只是初步而已。

从天顺年间开始,内阁制度又有了新的变化。天顺元年(1457年),明英宗朱祁镇先后命徐有贞、李贤“掌文渊阁事”,这“掌”已不是“入直”,而是负责,它开了首辅制度的先河。明英宗信任李贤,而李贤“有所荐,必先与吏兵二部论定之” 。这样,内阁与六部关系进一步密切,但内阁仍属翰林院。天顺二年(1458年),李贤建议修订《诸司职掌》,提的是“由本院(翰林院)委官数员”参与这工作,而不是用内阁名义。

明宪宗朱见深时,内阁仍“专掌制敕文书,又任辅导之职,与闻国政” ,但由于皇帝不上朝,“凡四方章奏,不召内阁大臣裁决,惟付之左右内臣” ,所以阁臣除了争取到一度撤西厂外,对辅政并未起到什么太大的作用。但是,成化十三年(1477年)诏京官十年一考察时,令“翰林院会内阁自核其官属” 。这样,继内阁与部院间行文制度化后,内阁与翰林院再次拉开了一点距离。

明孝宗朱佑樘弘治时,礼部尚书丘浚入阁,在内宴时位于吏部尚书王恕之上,这就开了尚书入阁和阁臣班列六部之上的先例。但是,这时国家一切重大军政问题,均“遣左右近习宣谕区处”,“近来批本,学士在阁下者,只闻内臣传说,不得面陈所见” ,内阁并未受到重视。明孝宗时期内阁情况之变化,仅在于两点,一是把诰敕与制敕分开,从此直到明末,阁臣只管制敕,阁臣票拟文书亦要“自行书封密进,不许令人代写” 。另一是开始了阁臣的廷推制度,李东阳、谢迁的入阁,就是由九卿与科道推举后,由皇帝点用的。此后阁臣也有奉特旨入阁的,明世宗也一再强调“阁臣拣择自君心,本非推举之例”,但廷推已成了入阁的主要途径,万历时张四维、张位先后入阁未经廷推,首辅张居正、申时行都因此受到攻击。

明武宗朱厚照正德一朝,政权完全落到太监手中,内阁虽然一直保有三四人,并有“内阁、翰林院春坊等衙门” 的提法,反映内阁已取得了衙门地位,较迟入阁的费宏还提出“内阁之设,政本所关……比之他官,最为华要” ,把内阁与过去的中书省等同,但实际上内阁所起作用甚微。

内阁制度进展较快并最终确定,是在嘉靖、万历时期,其情况大致可以表述为:

第一,内阁等同于中书省;首辅、次辅区分明显;首辅代表政府,专权如丞相。随着内阁制度的逐渐形成,阁权亦慢慢演化,成化、弘治年间,已有廷臣在指斥宦官揽权时,提出“内阁之官,乃相职也” ,“我朝之有内阁,犹前代之有中书省”,要求归政权于内阁。名武宗濒危时,谓“以朕意达皇太后,天下事重,其与内阁辅臣议处之”。于是司礼监官以太后命,至内阁与大学士杨廷和等议立继君,确定后,入白太后取旨。这时吏部尚书王琼“排掖门入,厉声曰:‘此岂小事,而我九卿顾不预闻耶’众不答,其意乃沮。” 可见内阁实在六部之上。

最早明确地把内阁与中书省等同起来的皇帝是明世宗朱厚熜。

明世宗即位之初,吸取正德时宦官擅权乱政的教训,归权于内阁,肯定“内阁典司政本” ,称杨廷和为“朝廷元臣”,听从他们的意见,对权宦给予一些惩处。这时“三辅鼎承,百辟风偃” ,政局出现一些新气象。但是,在“议大礼”中,明世宗与杨廷和等阁臣发生矛盾,接着明世宗又听信内臣崔文、刁永等的摆布,在宫内斋醮,遣使到江南督织造,于是“辅臣失参赞之职,近习起干政之渐” 。皇帝有意压抑杨廷和等,对他们“貌隆情疏”“召对不闻”,“诸凡票拟,中多更定”,以至杨廷和等阁臣从“累曰俱避位” ,发展至相继辞职离去。但是,明世宗对宦官始终有顾忌,明白要实行有效的统治,维护自己的权力,必须有内阁的支持,所以他亲信议礼之臣。嘉靖六年(1527年),张璁入阁,直接论奏“今之内阁,宰相职也”,并提出“责之(内阁)以择九卿” 的试探,即让内阁有与丞相一样选用九卿大臣之权。明世宗对此并不予反驳,这是继嘉靖二年(1523年)对杨廷和说“内阁典司政本”后,又一次承认了内阁等同于中书省的地位。明世宗甚至称还不是首辅的张璁为“辅弼重臣”,这和明宣宗称杨士奇为“良臣”相比,其重大变化是显而易见的。以后,杨一清、张璁先后任首辅,都专权,科道官等提出“臣下于权当分而不当专”,“票旨之事……毋专一人以丛其势” 。但明世宗对群臣的意见并不表态支持,这是对首辅可以专权的默许。于是首辅、次辅、群辅之分日见明显,如“初,李时为首辅,夏言次之,鼎臣又次之” 。虽说首辅主笔票拟,次辅共同商决,但实际上夏言、严嵩、张居正居任首辅时,其他辅臣只能“唯唯”,直到后来明熹宗朱由校天启年间,阉党要夺权,才改为由辅臣分任票拟。

正德时,梁储开始的“首辅复逊居于次”,到这时已成了制度。如张孚敬罢,李时为首辅,张孚敬复入,李时降为次辅,张孚敬复出,李时再任首辅,这时先已为民的前首辅费宏再入阁,李时再降为次辅。这样的事非止一例。在明史上赫赫有名的“奸相”严嵩入阁后,得以“独承顾问,御札一日或数下,虽同列不获闻” ,言官弹劾他“车夌轹百司,市权揽势。凡有陈乞,云集其门,先得其意然后闻于陛下” ,但皇帝却让他接替翟銮当了首辅。不久,帝“微觉嵩横”,召回前被严嵩挤走的首辅夏言入阁,这时夏言“盛气凌嵩,颇斥逐其党”,但严嵩已退为次辅,所以“不能救” ,最后,才借河套问题把夏言害死。

这时,严嵩先是独相,后当首辅,“俨言以丞相自居”,“事无大小,咸专于己,人有少违,必中以祸” 。“凡府部题复,必先禀然后起稿”,“铨司之黜陟,本兵之用舍,尚书每先白嵩许可而后具题”。文选郎中万宷,职方郎中方祥,被称为严嵩的“文武管家”,而尚书吴鹏、欧阳必进、高燿、许论等,“皆惴惴事嵩”。在人们的心目中,严嵩已代表了政府,兵部尚书丁汝夔受严嵩欺骗,临刑时便叹“我为政府误” 。连皇帝亦认可了严嵩“虽无相名,实有相权”

首辅权重延至隆庆时,高拱以首辅兼掌吏部,自己也觉得“权得无太重乎” 。他和辅臣张居正都自认是得以“平章重务”的“辅弼之臣”,即“上佐万几,无专职,而其职无所不兼” ,这又是以丞相自许了。

万历时的张居正更是明朝历史上少有的权相,他被皇帝“虚己委任”,宠以“宾师不名之礼”。他厉行改革,其命令“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在他面前“百僚皆惕息”,其余阁臣“莫敢异同”,“恂恂若属吏”。他自己在书信中,则自称“孤”“不谷”,这时只少一个丞相的衔头罢了。张居正死后,尽管有御史弹劾他专权,但内阁的职权范围仍然高于五府六部与丞相等,只是碍于祖制,才没有作出明文规定。

第二,表现为阁臣可以兼掌部院,从而拥有行政实权,位于部院之上,实际上已经恢复了中书省统率六部的格局。正德以前,晋升为尚书,或以尚书身份入阁的辅臣,并不管六部的具体工作。阁臣掌管六部具体事务,始于正德元年(1506年)入阁,仍掌吏部印的焦芳。但当李东阳提出阁臣“虽与闻机务,而不得有专进退百官之权” 时,他便立刻辞去吏部事。可是嘉靖以后,阁臣掌部院已为君臣所认可,张璁、方献夫、严嵩、徐阶、李本、严讷、高拱等阁臣都曾兼掌部院事。到了天启时,孙承宗以兵部尚书入阁,仍兼掌兵部,不久出镇山海关。崇祯时刘宇亮、杨嗣昌、李建泰等阁臣还先后督师征战,即阁臣不仅可以“侵部臣之权”,而且可以实实在在地拥有行政权、军权。这时他们已不再是单纯的“代言之臣”,而是超于府部大臣之上。但是这些都是违反了“祖制的”,所以虽然有事实,而始终没有一种制度上的规定。

第三,表现在内阁建制的完备。除在上面说到的文移关白已正式称内阁外,还建立了正式的衙署。正统时,翰林院建成后,文渊阁虽然全部归属内阁使用,但并未加以改造。直到嘉靖十六年(1537年),明世宗才“以内阁规制未备”,令太监高忠带领官匠到内阁,与大学士李时等“相计修造事宜”。于是“以文渊阁之中一间恭设御座,旁四间各相间隔,而开户于南,以为阁臣办事之所。阁东诰敕房内,装为小楼,以贮书籍。阁西制敕房。南面隙地添造卷棚三间,以容各官书办” 。至此,内阁规制才算最终完备,而“文渊阁”之名,以后亦为“内阁”所代替。

总的说来,明代的中枢运作,是内阁拥有票拟权,司礼监拥有批红权,是内外相维的双规制。自从朱元璋废除丞相、皇帝独揽军政大权后,虽然因为力不从心不得不实行殿阁大学士“赞辅”制度,但纵观有明一代,除了少数“宰辅”外,内阁并未能够发挥其应有的辅政作用,与汉唐宋相比,明代辅相的业绩除了张居正稍有成就外,其他首辅在治理上的政绩并不显著。 LiNoiyPIFIps0FmUDI+bfCeswoVK7Sgf438JxcJBLJCHCnrmeEEfu2EiNfAhk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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