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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文概述

第一节 公文与公文写作

公文是一个集合概念,是公务文书的简称。它是一个国家统治阶级在管理国家、处理各种公务时制作和使用的文字工具。在我国,公文是党和国家机关在领导党的事业和治理国家方面,用以表达意志、传递策令、指挥工作、沟通信息、交流经验的文字工具和手段。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于2012年4月16日发布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第三条明确规定,“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这一表述,从公文的形成范围、性质以及基本功用等方面进行了界定,既准确科学,又严整缜密,令人无懈可击。

公文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说,凡是按照一定程序和格式处理各种公务并发挥公务活动效力的行文都称之为公文,其中既包括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于2012年4月16日发布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中所规定的15种公文,又泛指机关单位在处理各种日常事务性工作中所形成并使用的常用文书,又称事务文书、准公文,诸如工作计划、方案、要点、安排、总结、领导讲话、典型材料、调查报告、组织鉴定、干部人事考察材料以及各种专用书信等,种类繁多,素无定目。因此,广义的公文是指在公务活动中用以上传下达、处理问题、反映情况、联系事务、商洽工作的具有特定效力和惯用体式的文书。狭义的公文,则专指党和国家公文法规中正式规定的主要文种。具体包括15个文种,即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

本书所说的公文和作为公文写作学科研究对象的公文,是指广义的公文。

那么,什么是公文写作呢?公文写作应该是公文概念的延伸,将其由单纯的名词转化为一个名词性词组。公文作为传递策令、指挥工作、沟通信息、联系事务、交流经验的文字载体,必须要通过写作这一特殊的行为活动才能实现。

写作,顾名思义是书写和制作的结合。书写的标志是运用符号,制作是创造,但写作制造的是精神产品,精神产品的制造不同于物质生产的复制,必须具有创造性。写作制造的产品是文章,因此,写作就是文章制作,是作者沿着自己的思维轨道,由先而后,有目的、有组织地运用语言表达思想感情,反映客观事物,并以一定的体式表达出来的复杂的活动。写作文章是精神生产,这种精神生产是以客观事物和所获得的感受与认识做原料,以无比精细的大脑思维做设备,以变幻无穷的语言符号做工具,因此写作是一种复杂的精神生产活动,是人类社会独有的高级思维成果。公文作为传递策令、沟通信息、联系事务的文字载体,必须要通过写作这一特殊的行为活动才能实现。

从实际情况来看,公文写作应该属于应用文写作的范畴。应用文就其社会功能来讲,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和宗族在从事各种社会活动中处理各种公私事务经常使用的具有特定效力和惯用格式的文体,包括公文和私文,而私文不在本书论述的范围之内。公文写作作为应用文写作的一个重要分支,是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从事管理活动的产物,它是在写作活动一般规律和原理指导下,根据公务活动的客观需要,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基本原则为指导,运用科学原理和写作技法,完成对各类公务文书的撰写,以适应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公务活动要求。

第二节 公文的起源与历史演变

学习和研究公文写作,在明确和把握其基本含义的基础上,还应当弄清其起源及历史演进情况,而这对于正确认识公文写作学科的内在规律,从根本上了解和把握这门学科知识体系的形成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我国公文写作的历史极为悠久,可以说源远流长。公文写作,起源于人类的社会劳动,是社会生产、社会分工、社会管理、社会发展的产物。历史文献告诉我们,公文的使用在我国是“古已有之”。根据《尚书·序》中记载:“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也,始画八卦,造书契(指文字),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生焉。”这里的“文籍生焉”“代结绳之政”,可认为是指公文的产生。据考证,早在5000多年以前我国就有了国家雏形的原始文明活动,诸如征讨、民主选举、征询商议、祭祀等。这些公务活动的进行需要形成相应的文字材料。随着阶级的出现和国家的产生,统治阶级为了实行自己的统治,越来越需要通过相应的书面载体来发布政策,施行政令。因此,公文写作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活动应运而生,由此出现了大量的公务文书。1899年(清光绪二十五年)在河南安阳小屯村出土的殷墟甲骨文,是迄今发现的我国最早的公文。

甲骨文是刻写在龟甲和兽骨上的文字材料,也称“契文”“卜辞”。从已出土的大约10万片甲骨文来看,绝大部分是殷商后期的王室活动记录和奴隶主发布的文告,其上六书兼备,形状雄伟,内容精湛,花纹秀丽,代表了商代公文的发展水平。值得提及的是,绝大多数甲骨卜辞在内容上都较为简要单一,而且是一文一事,而这正是以后历代公文在内容立意方面所坚持和提倡的一条基本原则。

商代后期,出现了青铜器铭文,因其多刻铸在钟鼎上,所以又称为“钟鼎文书”。与甲骨文相比,钟鼎文书记事完整而简要,语言表达方式趋于多样化,同时具有很强的纪实性、庄重性与实用性。这些铭文,分别记载着商、周和春秋战国时期统治阶级重大的政治、军事活动以及重要的契约、册令、赏赐、诉讼等事宜。毛公鼎上刻有497字,就记载了周宣王褒赏臣下毛公厝的故事,以及西周奴隶主统治不稳定的状况。晋国、郑国曾把法律铸在鼎上公布出来,教育人民不得违犯。这一时期还出现了我国最早的公文总集《尚书》(亦称《书经》),它是战国以前流传下来的一批古代历史的记录,其中收集了虞、夏、商、周四个朝代的公文,并将文体划分为典、谟、训、诰、誓、命6种,共计100篇(现存仅28篇),绝大部分是当时统治者对臣下发布的文告。如武王伐纣时所发的文告“勖哉夫子,尔所弗勖,其于尔躬有戮”(《周书·牧誓》),明令士兵要勇敢作战,谁若后退,便行刑戮!这些文告可以称得上是现存的最完整的公文。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又出现了以丝织品为书写材料的缣帛文书。《墨子·非命》篇中就有“书之竹帛,镂之金石”的记载;秦汉以后,缣帛文书日益增多。《文献通考》中曾描述东汉末年董卓的军队在毁坏皇家档案库后,把库中存放的大的帛书做成帷帐车篷,小的帛书做成囊袋的情形。

到了秦代,随着生产的发展和封建制度的确立与巩固,进行了政治、经济、文化上的一系列改革,如“书同文”“车同轨”等,公文受此影响,日趋规范化。文体分类趋于一致,上下行文的界限更为分明,格式也日趋固定。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秦始皇将大臣与君主谈论政治的“上书”改为“奏”,将战国时期使用的“命”制改为“制”,“令”改称“诏”,天子自称为“朕”,首开公文体裁规范化之先河。

汉承秦制并有了进一步发展。在继承秦代下行文制书、诏书的基础上,又增加了策书和戒书;上行文在继承“奏”这一文种的基础上又增加了章、表和驳议。如东汉蔡邕在《独断》中说:“其命令,一曰策书,二曰制书,三曰诏书,四曰戒书。”又云:“凡群臣上书天子者有四名: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驳议。”正如刘师培在《中国中古文文学史》中指出的那样:“文章各体,至东汉而大备。”特别值得指出的是,这个时期第一次确立了上行文和下行文的区别和各自的文体。同时,这一时期各种体裁出现了不少名篇,如东方朔的《上书自荐》、贾谊的《陈政事疏》、晁错的《论贵粟疏》、赵充国的《上屯田便宜十二事奏》等都对后代产生了深远影响。

这一时期,“公文”一词也开始出现。近年出土的大批秦简、汉简,绝大部分是各种公文。结合文献资料,说明了秦汉时期公文体式日臻完善,称得上是我国封建公文体制的确立时期。三国时期,曹丕在他的名著《典论·论文》中,将当时的各种文体分为四科八类,即奏议、书论、铭诔、诗赋,而将公文列为四科之首,可见当时人们对公文重要性的认识已经到了极高的程度。

随着国家机构的日益严密,各种公文往来也就渐趋频繁,公文体式愈渐多样,由此对公文写作的质量要求也就越来越高。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各种公文的体裁特点明显形成,而且文体也略有增加,如三国之后,增加了一种平行文“移”。公文的体裁在汉代趋于规范的基础上,在实际使用中发展得更加切实可行,出现了不少脍炙人口的名篇,如曹操的《述志令》、陈后主的《咨询诏》,这些诏令典雅凝重、温润深厚。又如孔融的《荐祢衡表》、诸葛亮的《出师表》,此二表被刘勰在《文心雕龙》中并称为“表之英也”。最为著名的首推诸葛亮的《出师表》,陆游在《书愤》中称“出师一表真名世,千载谁堪伯仲间”。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时期古代公文写作理论基本形成,尤其是南朝齐、梁时期文学理论批评家刘勰的《文心雕龙》,对历代各种公文体裁的功用、特点、写作规律进行了全面、深入、系统的分析研究,对今天的公文研究具有重要价值。

到了隋唐宋时期是我国公文发展的高峰时期。这一时期出现了一些新的文体,如唐代皇帝将下行的公文称作册、制、敕。册、制、敕用法各有不同,“册”用于封立皇后、太子以及王公;“制”用于颁发国家重大制度;“敕”又分为发敕、敕旨、论事敕、敕牒等。这一时期公文受唐宋诗词文的影响,各种体裁的名篇云集,如韩愈的《答立翊书》、柳宗元的《段太尉逸事状》、骆宾王的《讨武曌檄》、王安石的《答司马谏议书》等,不胜枚举,并建立了一文一事制、修改公文须加印章制、机要公文实封编号制和催办制。各种公文文体之完备,从《唐六典》《宋史》中可见一斑。

元明清时期是我国公文发展的稳定时期。这一时期突出的特点是,公文文体的分类更加详细,如明代的上行文就有题、奏、启、表、笺、讲章、书状、文册、揭帖、制对、露布、泽等,而经常使用的也只有题、奏、启、揭帖等几种;下行文种类很多,包括制、诏、策、令、教、册、谕、符、檄、旨等一二十个种类;平行文则有刺、咨、关、照会等。总的看来,文体的类别越分越细。至明清时期,已经十分烦琐,直到清末才有所改观。明清时期公文的体裁也有所变化,但在明代没有出现类似唐宋八大家那样杰出的作家,公文也无崛起之势;在清代,文体虽有发展,如“照会”“申陈”“滚单”等,但公文也不如唐宋时期那样“丰盛”。

辛亥革命以后,公文写作发生了重大变革。南京临时政府于1912年颁发了中华民国第一个《公文程式条例》,规定“令”“咨”“呈”“示”“状”五种公文,废止了封建时代所使用的“制、诏、诰、敕、戒、策、册、表、章、奏、议、疏”等公文。北洋军阀政府连续三次公布《公文程式条例》,从第一次公布的“令、布告、状、咨、公函、呈、批”七种,到第二次袁世凯为称帝需要而颁发的“大总统公文程式”“大总统政事堂公文程式”“官署公文程式”共17个文种,到黎元洪继任总统公布的第三个《公文程式条例》共13个文种:“大总统令、国务院令、各部院令、任命状、委任令、训令、指令、布告、咨、咨呈、呈、公函、批”。国民党执政后,先后三次颁发《公文程式条例》,规定了9种常用公文:令、训令、指令、布告、任命状、呈、咨、公函、批。除上述9种公文外,这一时期还沿袭使用了“手谕”“告书”“通告”“宣言”“笺函”等杂体公文。其中最具有进步意义的是提倡和规定使用白话文及新式标点符号撰写公文,可惜未能切实推行。由于国民党政府的日益腐败反动,使得其制发的公文不能不打上与人民隔绝、迂腐和体式僵化的烙印,以致最终走进死胡同。

我们党和政府从成立之日起,就十分重视公文工作。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前后,当时从事公文工作的都是我们党的一些组织者。1923年4月,毛泽东同志到中央工作,担任中央秘书,负责起草公文、处理文件、会议记录和保管档案等工作。1923年成立的海陆丰总农会和广东省农会,都设立“文牍部”,专管公文处理工作。1931年2月,周恩来邀请瞿秋白拟写了我党历史上第一个理论性很强的业务文件——中央秘书处《文件处置办法》,我党的公文处理工作向科学化的目标迈进,由此而开始。在抗日战争时期,党为了适应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势的需要,在党内和根据地政权内,对旧公文进行了改革与创新,一扫其在内容和体式上存在的流弊,呈现出了鲜明的革命特色。1938年4月,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发布《改革公文程式的理论与实际》的指示信,改革的重点是有关公文名称的使用与格式问题。同年7月,又发布了《公文程式再加改革令》,对公文程式问题进一步做出新的规定。1942年1月,党中央所在地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发了《陕甘宁边区新公文程式》。新的公文名称规定为:上级给下级的有指示信、批复、函、令;下级对上级的有报告、请示。在解放战争后期,陕甘宁边区政府又颁布了《陕甘宁边区政府公文处理制度》,对公文处理工作做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1948年7月,东北行政委员会办公厅发布了《简明公文程式》和《公文处理办法》;同年9月,华北人民政府办公厅先后发出了《公文处理暂行办法》和《办事通则》。这些充分说明了当时的公文处理工作已经进一步趋于系统化、科学化。在这一时期,公文的种类和写作较前更为统一和规范,其中上级对下级的行文有令、训令、指令、指示、决定、决议、布告、批复、通知、通报、通令等;下级对上级的行文有呈、报告(含请示);平行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的行文有函(公函)、信、电报(虽不是文种,但在当时以及后来较长一段时间内习惯上将其视为文种使用)等。此外,计划、统计、会计、司法等领域的专业公文也大量出现。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党成为执政党,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发生了很大变化。党政公文根据不同性质分为行政公文和党的机关公文。行政公文即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内的行政机构在处理日常工作中所使用的文书;党的机关公文即由党的机关组织制发的文书,它反映党的领导活动和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等方面的内容。此外,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还颁布法规文件、司法文件、计划文件、军事文件等,从而使我们党和国家的公文体系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1950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统一文件用纸与格式的规定》,其中要求使用16开纸,在文件上写明文件发文机关和发文年月日,文字竖排,在左侧装订等,对于规范当时的公文处理工作很有实际意义。1951年2月,中共中央专门发布了《关于纠正电报、报告、指示、决定等文字缺点的指示》,针对机关公文处理实践中许多文电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五点纠正办法:不得滥用省略;必须遵守文法;必须纠正交代不明的现象;纠正眉目不清的现象;凡文电必须认真压缩。这些规定对于今天的公文处理工作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951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政务院办公厅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秘书长会议。会议后,党中央和政务院批准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公文处理方面的重要文件,主要有《政务院所属各部门、各级政府行文关系的暂行规定》《关于加强文书处理和档案工作的决定》《公文处理暂行办法》等。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公文处理暂行办法》(1951年9月29日),这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第一个有关公文处理的专门性法规,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名义发布的关于公文处理的规定,其中对公文处理工作的原则、文种、体式以及撰写要求等方面内容都做了比较全面、具体的规定。特别是对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体式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以语体文为原则,加注标点符号;废除旧公文套语(如理合、合行、等因奉此等),尽量避免使用简称;除综合性报告以外,实行一文一事;统一文件用纸尺寸;文字采用直行书写形式;多页的文件必须加盖骑缝章等。这个办法的发布实施,加快了我国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的步伐。

1953年到1966年,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秘书厅又先后下达了一系列关于公文工作的文件,其中主要有《关于改变国家机关公文用纸格式的通知》《关于改革公文名称和体式问题的几点意见》《国家机关文书立卷工作和档案工作暂行通则》《国务院秘书厅 国家档案局关于使用圆珠笔、铅笔拟写文件的通知》《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试行条例》等。值得一提的是《关于改革公文名称和体式问题的几点意见》,对于公文名称和体式问题在进行认真理顺的基础上,做出了十分明确、具体的规定,有些规定直到今天还在沿用。在党的机关公文处理方面,相继制定颁发了《关于文电处理工作的几项规定》《中国共产党中央和省(市)级机关文书处理工作和档案工作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从而把我国文书工作的制度建设推向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1981年1月,中共中央召开了全国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座谈会,这是第二次全国秘书长会议。会后制发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等重要文件。这个暂行办法于1981年2月27日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对公文处理工作拨乱反正、恢复和加强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提出了新的和更高的要求。1985年1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中央文件印发、阅读、管理的办法》,这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根据新的情况制定的比较全面具体的公文处理法规。虽然规范的是中央文件,实际上对各级党的机关文件的阅读和管理都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从1987年开始,中共中央办公厅着手《中国共产党各级领导机关文件处理试行条例》的起草工作。当时,根据中央有关公文处理工作的指示,同时参考以往的规定,起草了条例的初稿。1989年4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将其印发各地区、各部门试行。历经7年的实践后,1996年5月3日,经中央批准,以中办发文形式发布了《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这是在党的机关公文发展史上一份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公文处理规范。与此同时,行政公文处理的规范性文件也在起草。1987年2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1993年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再做进一步修订。也是历经7年的实践,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又正式发布了新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在此之后的十几年时间里,我国党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发生了很大变化,其中有相当多的规定和做法不够统一和谐,甚至互相抵触,以至于影响了公文处理工作的统一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上都带来了不少问题,广大公文工作者对此呼声强烈。有鉴于此,从2008年开始,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即着手对党政两大系统的公文处理法规做进一步修订。历经近四年之久,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正式印发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并于2012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一件大事,意义非常重大。新《条例》由中办和国办联合印发,这是前所未有的,以前要么是以中办名义印发,要么是以国办名义印发,最高是以国务院的名义发布,而这次则是由两办联合印发,力度非常大,充分体现出了我们党和国家对公文处理工作的高度重视。这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党的机关公文处理相关规定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相关规定由原来的分别设立,到走向统一要求、统一规范、统一实施的重要里程碑。将党政两大系统的公文处理法规合二为一,是我国当代公文法规建设进程中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变革,是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发展的客观需要,对于进一步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统一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规范公文运转程序,确保党政机关公文处理的严谨一致,提高公文处理的质量和效率,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相信,在《条例》的指导和推动下,我国各级党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必将又一次出现新的飞跃,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与以前党政两大系统的公文处理法规相比,《条例》无论从内容规定还是从体例设置方面都做出了较大的调整和变化,既适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实际状况和未来的发展需要,又很好地体现出公文法规本身所应有的严密性和规范性特征。《条例》广泛适用于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也为其他各行各业的公文处理工作提供借鉴,是现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法规性文件。

此外,从1988年至今,党和国家还先后三次发布与公文处理法规相配套的公文格式国家标准。一是由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88年9月5日发布的《国家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88)。该标准适合于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对确保机关公文拟制的统一化、标准化和规范化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二是由国务院办公厅提出、由中国标准研究中心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共同起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99年12月27日发布、200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该标准改正了原来的缺陷和弊端,增加了一些新内容,而且靠拢国际标准,把公文处理实践中认为准确和成熟的内容全部以标准形式固化下来,而且对公文格式各要素准确定位,同时配以不同格式的样张,为公文处理工作者提供了规范化和统一化的路径,对公文格式的规范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三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6月29日发布、自2012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该标准在1999年标准的基础上做了很大修订,显得更加科学、严谨、完备。首次将适用范围扩大到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即各级党政机关;首次将党政机关公文用纸统一为A4型国际标准用纸,并在公文排版、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公文式样等方面做了大量修改,对于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制作水平和质量,推动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从《条例》和《格式》施行几年的情况来看,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越来越规范,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越来越突出,极大地促进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第三节 公文写作的学科体系

公文写作学的学科体系问题是公文写作学研究的一个基本问题。它是指这门学科的全部内容按照一定的指导思想组成的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亦即公文写作学这门学科所包括的全部内容,以及各部分内容之间的内在联系及结构形式。弄清公文写作学的学科体系,对于了解和把握本学科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以及本学科与其他学科的联系和区别,充分确立公文写作学的学科地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公文写作学的学科体系是由各分支学科构成的。从总体来讲,它应包括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两大部分,每一部分又分别包括诸多具体内容,现扼要列举如下:

一、基础理论

(一)公文写作学总论

主要阐述公文写作学的最基本知识,包括公文的定义、公文写作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公文写作学的建立和发展、公文写作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公文的特点和作用以及公文种类等方面的内容。

(二)公文史学

主要阐述公文自产生以来各个历史时期的发展演变情况,包括不同时代的公文立法、公文处理制度以及公文工作状况等,只有弄清中国公文史,才能揭示中国公文的形成及其发展规律。

(三)公文文种学

主要研究公文文种的基本适用范围、性质、功用、相互之间的区别以及具体的写作方法和技巧等。

(四)公文格式学

主要阐述公文的格式要素及其组织规律,以及每种格式要素的制作要领等项内容。

(四)公文语法学

主要从语法角度对公文进行研究,由公文和语法相交而成,包括公文的语法规则、语句结构和语义内容,怎样使公文语言表达更趋准确、规范等。

(六)公文修辞学

系从修辞角度对公文进行研究,主要包括公文修辞的重要性、公文修辞的一般规律、公文辞格的表现形式及运用技巧等方面的内容。

(七)公文逻辑学

它由公文和逻辑相交而成。主要研究形式逻辑在公文制发和公文处理过程中的应用特点,着重阐述公文写作如何应用逻辑形式、逻辑规律、逻辑规则和简单的逻辑方法。

(八)公文思维学

主要研究公文写作整个过程中人脑的思维和思维向言语的转化规律,即公文撰稿人构思时运用的思维规律。

(九)公文信息学

主要研究公文信息的收集、鉴别、筛选以及处理、流通、使用和存贮、反馈等方面的方法和规律。

(十)公文美学

它由公文和美学相交而成,包括公文的自然美、公文的社会美和公文的形式美等方面内容。主要研究公文的美学价值及其表现规律。

二、应用理论

(一)公文拟制学

它研究公文从酝酿到定稿的基本规律,主要包括公文交拟和拟议、公文撰写、公文起草和修改、审核、签发等方面的内容。

(二)公文办理学

主要研究公文运行中的生效阶段规律,亦即通常所说的收文处理,诸如签收、登记、初审、承办、催办、传阅、答复等。

(三)公文处理学

主要研究公文处理的基本规律,包括公文运行中的形成和生效阶段,亦即通常所谓发文处理和收文处理规律。

(四)公文管理学

它研究的内容较广。包括公文的撰写、印刷、发放、传送、预办(签收、登记等)、实施、清理、利用(翻印、复制)、转移(归档、交转、销毁)等。

(五)公文速记学

主要研究速记在公文写作中的运用规律。

(六)公文印制学

包括公文印刷和公文复制两方面的内容,主要研究其各自的质量要求及操作技术。

(七)公文自动化学

主要研究在公文写作领域如何引入和实施自动化,以及公文自动化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国外公文自动化的基本情况等。

(八)电子公文学

主要研究电子公文的生成周期、电子公文的操作技能和方法以及如何运用电子公文技术手段提高公文拟制和运转速度等。

(九)公文评改学

主要研究公文评改的基本原则、方法,公文评改应当遵循的规范,并对常用公文文本所容易出现的病误进行提炼,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十)世界公文学

主要研究港澳台地区以及世界范围内主要国家的公文写作状况、规律及其可资借鉴的经验等。

实质上,上述20个分支学科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互有交叉,这是由公文工作的性质和特点所决定的,例如,公文处理学中要涉及公文办理学中的内容,公文管理学亦同样要涉及公文办理和公文处理的内容,这就如同文书学与公文学一样,只是各自研究内容的侧重点有所不同。还应当说明的是,上述公文写作学的学科体系只是一个粗糙的轮廓,很不成熟。况且公文写作学的学科体系本身就不是固定不变的僵死模式,而是一个流动变化的历史过程,也不是一个自我闭合的结构,而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它将随着学科研究对象和内容的不断发展以及公文工作者(理论研究人员和实际工作者)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向前发展,并最终走向成熟和完善。

第四节 公文写作与相关学科之间的关系

公文写作作为我国社会科学体系中的一门重要的分支学科,具有自身独具的特性。但它与相关学科之间又有着一些必然的联系,正确地把握其与相关学科之间的关系,对于确立公文写作学的学科地位,进一步推动公文写作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公文写作学与秘书学

在我国,以秘书和秘书工作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秘书学已经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由于公文写作是秘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在实践中经常有人将公文写作学视为秘书学的分支学科,指出秘书学是一门包括公文写作学在内的内容十分丰富的学科,是一个学科群称。这种观点是很不适宜的,也不符合公文自身的发展实际。因为如果说公文写作学是秘书学的分支学科,那么很多领导干部要亲自动手起草重要公文,怎能说其是秘书学的一部分?就实质而论,秘书工作者起草公文,只是起到类似“加工厂”的作用,而真正操纵“加工厂”的则是领导者。

就我国现行领导机关的工作制度而论,公文写作常常涉及许多部门,其中当然也包括秘书部门,但在通常情况下,秘书部门的主要职责重在协调领导活动,负责上下左右的联络与沟通,包括公文的传递与保管的任务。因此,根据这样的实际状况,秘书学研究所涉及的领域广泛涉及文书处理、会务组织、档案管理、机关事务、部门协调等若干重要方面,其中自然也涉及公文的写作工作。然而,在如此宽泛的研究领域内,要对公文写作和公文工作做出规律性的研究是很困难的。因此,公文写作学不等于秘书学,不能将其相提并论。

二、公文写作学与文书学

公文写作学与文书学之间是什么关系呢?有人认为,公文写作学从属于文书学,是文书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其实这也是不够恰切的。公文写作学不等于文书学,“文书学虽属侧重于撰拟研究,但它是把纯属个人事务的私人文书的写作同表述社会政治集团意志的公务文书的写作一起研究的”(苗枫林《中国公文学》,齐鲁书社1988年版,第22页)。据此可见,公文写作学与文书学的研究内容虽有交叉,但却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和范畴,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它所担负的任务和涉足的研究领域,是不能被取代的。

三、公文写作学与应用写作学

公文写作学与应用写作学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应当说,应用写作学跨越了更为宽泛的研究领域,它重在给人以各种各样的实用文体写作的基本常识,当然其中也包括各种公务文书的写作知识,但二者不能相互替代,因为公文写作所造就的主要是政策研究人员,而这一点恰恰是应用写作学难以担负的。所以,不能将公文写作学与应用写作学画等号。

四、公文写作学与档案学

公文是档案的前身,档案是公文的归宿。有些公文,在发挥了先行的效用之后,就要对其进行立卷归档,成为历史。从这个角度讲,公文写作学与档案学互为因果,彼此依赖,但也不能互相取代,各有其特定的研究领域。公文写作学侧重于研究公文写作的原理、方法和基本规律,档案学则侧重于研究公文的保管与利用等方面的规律和技巧。

第五节 公文的特性

公文写作与一般写作存在许多共性,诸如它们都是思维化意和成文相结合,都是表现技法与各种智力和非智力因素的综合运用,都有一定的操作行为,都是由主体、客体、载体、受体四个基本要素构成的行为系统等。但公文写作制作的成品比较特殊,是推动公务活动开展的重要工具,它要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是机关单位公务活动得以有效开展的重要不可或缺的媒介和载体,属于特殊文章,因而公文写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公文写作由法定作者制发,呈现出主体的特定性

公文写作主体是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的国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统称为机关),公文内容代表的是机关意志,它必须以机关的名义或法定代表人的名义制发。公文的撰写者虽是个人,但他是代表集体意志来写作。公文写作行为不是公文写作者因为写作的需要被自身意识到,然后产生写作动机,而是因为公文写作者的上司或领导意识到公文写作的需要,然后要公文写作者去写,这样才导致公文写作行为的产生。同时公文的目标或目的确定,不是来自公文写作者自身写作欲望的需要,而是由公文作者的上司或领导根据政治、经济、行政管理工作以及公务活动的需要来确定,公文写作者只是按上司或领导既定意图的需要“代人立言”,执笔写作而已。

公文写作必须是一项集体参与活动的工作。重要公文的写作必须先组织一个写作班子进行集体讨论,集思广益,分工负责,然后由秘书人员执笔;公文稿撰写完毕,又要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加以修改,有时这一环节需要反复多次,最后才能定稿送领导人审阅签发。这一写作过程就是为了保证公文对集体意志准确无误地表达,避免公文起草者个人意志的狡隘偏颇。例如,党的十八大报告的起草工作,就是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经过起草小组同志无数次反复修改而成的,是集体智慧的结晶。而一般性的公文写作虽然没有重要公文写作那样复杂的环节,一般只由秘书人员单独执笔完成。但一份公文的写作过程,秘书人员必须首先得到领导的授意,写完后还要送给有关部门,经过有关人员的把关审核,最后送给机关领导人审阅签发。经过了这些环节和过程,公文写作才告阶段性的结束。因此公文写作是一个群体智慧共同发挥的过程,表达了机关意志。从这个角度讲,公文撰写者在公文写作过程中要排除自我表现意识,不能将个体意志置于群体意识之上,把个人私货塞进文稿。公文撰写者在写作过程中要建立起这样一个理念:公文写作不是写“随想录”,公文是法定机关领导集体的意志和愿望的体现。公文写作必须一切服从发文机关的意志,服从传达领导意图的需要,抑制自我表现,强化领导集体意志。

二、公文写作是“代机关立言”,属于受命性的写作(遵命写作)

公文写作出于进行公务活动的需要,出于群体社会的需要,在公文写作过程中受到了种种限制。作者在写作前必须得到代表机关或组织集体意志的领导人授权。这种授权包含着一系列的限制,诸如作者应该写什么,持怎样的思想观点,给什么人看,什么时候完成等。

公文起草者要撰写某一份公文,在很大程度上不是取决于个人的写作愿望或意图。公文写什么,公文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什么时间写公文,一般要按照领导的意图,或依照决策层和全体成员的意愿,在机关单位主要领导人的授意下进行“遵命”写作。如机关单位的主要领导人要求将某一工作情况用书面的形式上报,就要求秘书或有关人员马上拟定“报告”文书;如上级某一决策意见需要马上传达贯彻,单位负责人就要求秘书立刻拟定下行的公文。诸如此类的公文写作,不管起草文件的人想不想写,都必须遵命执笔、起草成文。在起草过程中,公文表述什么主旨、运用什么材料、提出什么建议、汇报什么内容等,都是受制于授意者(领导人)的,必须“代机关立言”。写作者在公文写作过程中,不能自作主张,抒发己见,任意发挥,随意铺张,这些需求都是由公文写作的受命(遵命)性写作特点所决定的。因此公文写作动机只能是根据公务活动的客观需要,由领导集体或负责人做出自觉安排,一般不允许带有个人的随意的自发性。这显然与文学作品的自发自主性写作不同。

三、公文写作讲究“实用性”,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而制发

公文写作的目的是制作公文,而公文是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工具,因此公文是办事的工具,而工具是要使用的。公文写作就是为了指导实际工作和公务活动的,或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例如,有的是为了传达机关意图,有的是为了反映情况、汇报工作,有的则是对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还有的是对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等。这说明了公文写作是为了某项工作的需要,或为解决公务活动中的某一实际问题,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直接的功利性。一篇高质量公文和它在公务活动中发挥积极效用,关键是公文写作者对公文写作意图的准确把握,使公文对指导工作具有很强的实用性,或对解决处理公务活动中的具体问题有很强的针对性。公文写作追求的是公文具体内容的实用性和功效性。

四、公文写作讲究“时限性”,不容稽缓延误抑或“有感而发”

公文写作受时间的严格约束,公文起草者在日常公文的起草中都受着十分严格的时间限制。有时一份公文必须在几天,或一两天内撰写出来。一旦遇到要紧急上报,向下传达的重要事项(如请示、布置工作性的通知、批复等),由接受领导意图开始到起草成文,必须在两三小时以内写成甚至在一两小时之内撰写完成。公文写作一般容不得公文起草者寻找到“灵感”或等“灵感”来了才写,某份公文必须在什么时间写,又必须在什么时间内拟定完成,受着严格的时间约束。

五、公文写作的读者(受体)具有定向性,制约着行文的规范及要求

任何文章都有一定的读者对象,即写作学上所说的受体。公文的受体是显在的,具有明确的指向性。公文写作时一般要具体写明“主送机关”“抄送机关”或在附注中标明阅读对象。诸如,上行文的读者是上级机关,下行文的读者是隶属的下级机关,平行文是同一组织系统之间的同级机关单位或不同系统之间不具有统属关系的机关单位。公文写作这种受体的定向性是由公文的工具性功能所决定的。正因如此,公文写作时就要考虑到不同的受体对象,选择不同的公文文种,采取不同的机构模式,运用不同的表达方法,考虑不同的语气措辞。

以上所分析的公文写作特点,侧重于公文的主体、客体、受体和载体,即公文由谁写,公文写什么,公文为谁写和公文怎样写,围绕这四个基本要素构成的行为系统来分析和概括,这是公文写作具有本质属性的特点。如果把公文写作放在应用文体写作的大背景下与文学写作相比较,那么公文写作至少还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公文写作是规范性的写作,文学写作是创作性的写作。公文写作在行文格式中有固定要求,而且在基本要素构成,各部分的先后顺序,甚至开头、衔接、承前启后、结束语等用语,都有一套惯用的模式用语,都有统一的规范要求。公文写作中必须使用这些惯用模式用语,才能使公文显得庄重和严肃,才能充分发挥公文的应有效用。文学写作的最根本特性是创造,在形式上不拘一格,讲究“大体须有,定体则无”“文无定体”,没有也不应当有任何套路格式。

(二)公文写作的表达内容追求鲜明而准确,文学写作的表达内容追求朦胧而含蓄。公文写作是为了指导公务活动的开展,或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因而在内容表达上坚决杜绝多义性,排斥朦胧、模糊,含蓄蕴藉,拒绝象征、隐喻,特别要求写作内容的明确无疑。鲜明而准确的表达是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而文学写作所要表达的信息则是个人情感和文化意蕴以及作家审美理想的释放,写作时特别讲究韵味无穷,耐得咀嚼,往往是“余音不绝,绕梁三日”。

(三)公文写作的主要表达方式是侧重说明和议论,文学写作的主要表达方式侧重描写、抒情、议论和说明。但这五种表达方式在公文写作和文学写作过程中的使用频率并不一样,公文写作侧重于说明、议论,其要诀是“用朴实的话阐述实在的理”“于朴实之中见神奇,看似平常却奇崛”,因此,它不允许追求想象的瑰丽,情节的奇特,不能乱用铺陈、渲染、藻饰、夸张等艺术表达手法。否则就是“语不对体”;而文学写作则青睐抒情、描写,要运用多种多样的艺术表达手法,甚至文学作品还要塑造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

(四)公文写作使用科学修辞,文学写作使用艺术修辞。公文写作要求写作主体将要传达或汇报、请示、商洽的内容,完整又准确无误地传给受体,这样才不会误事,或产生矛盾以及其他麻烦,进而达不到写作目的。因此在写作过程中,某些艺术修辞不受欢迎,不能随意乱用。文学写作是为了塑造审美形象,更钟情于艺术修辞,它要通过各种艺术修辞的运用,使人物形象超越“形似”而走向“神似”,以显其艺术真实,给人以栩栩如生的逼真感。

一言以蔽之,我们可以将公文写作与文学写作进行这样的区分:公文写作是现实的世界,文学写作则是理想的世界;公文写作是理性的再现,文学写作则是情感的表现;公文写作是实在的人生,文学写作则是希望的人生;公文写作更多地连接着人们的物质世界,文学写作则更多地连接着人们的精神世界。

第六节 公文的作用

党政公文具有两大显著特征,一是特定效力,一是规范体式。特定效力意味着公文是党和国家执政和行政的具体体现,具有法律层面上的要求,是各级党政机关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正是有了公文这一工具,才使得各级党政机关能够准确地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离开公文,这些公务活动的进行就无由开始或者继续。这里所说的“公务”,分为党务、政务和事务等几个方面。用公文办理公务,即以文字的形式实施管理。党政公文及其运行全过程本身就是公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了适应党政管理工作的需要而制作和使用的,具有最为直接的应用性。概括地讲,党政公文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一、规范约束作用

在有些党政公文中,规范约束作用表现得尤为突出。在党的各级领导机关所使用的公文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用来制定和发布党内法规,通常以章程、条例、规定、办法等文种为载体,它规范着党的机关和党员的行动,要求人们必须坚决执行,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如《干部培训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各种决定、决议等。它在有效的范围内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起着规范和约束的作用。就行政管理活动而言,行政管理的过程归根结底是一个使人社会化的过程,这就要求社会在不同时期不同方面不断出现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在现代社会中,不论是治理国家还是管理社会往往是借助于行政公文来约束和规范人们的行为。国家各种法律、法令和行政法规都是以公文的形式制定和发布的,法规文件一经制定和发布生效,就具有维护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规范各项工作各种活动的作用,国家以强制力保证它的权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反;还有一些行政公文如命令(令)、决定、通告、意见、通知等,它们虽然不具备行政法规的地位,但在一定范围内同样具有规范和约束作用。

二、领导指导作用

这是党政公文作用的最集中体现。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都在特定范围内担负着组织、指挥和管理的职责,实施这些职责的基本工具就是公文。各级党政机关要经常通过制定和发布公文的形式来实施各项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对下级机关的工作进行领导和指导;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也要经常运用公文来贯彻上级指示、做出工作安排和部署。这些公文一经制发,下级机关必须执行。就一般情况而言,党政公文的领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对下级机关工作的规范性方面,指导作用则主要体现为对下级机关工作的原则性要求方面。

三、知照联系作用

各级党政机关的工作活动不可能是彼此孤立的,各部门之间要经常发生比较多的联系,进行频繁的公务信息交流。公文是各级党政机关之间进行公务联系和交流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公务活动协调运转的工具。上级机关要通过公文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发布指示、交代任务;下级机关通过公文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或者请求上级机关给予指示和批准;不相隶属机关之间需要通过公文知照情况、沟通信息,联系和商洽工作。总之,正是通过公文使各级党政机关联系起来,形成了一个有机的协调运转的网络系统,并由此推动公务活动的深入开展。由于有了公文作为信息流通的渠道,各级党政机关之间才有可能做到耳聪目明,不至于闭目塞听。

四、宣传教育作用

执政党进行政务管理,总是要通过严密的组织系统,将自己的意图和政治主张以下发公文的方式,传达贯彻到各级机关和单位。这样,公文就成为十分重要的宣传教育载体,不仅是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宣传教育的很好教材。有不少党政公文专门着眼于对下级机关和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宣传教育;还有许多党政公文在传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布置工作时,一般都要阐明指导思想和原则,讲明道理和做法,提出希望和要求。这些既是推动党务政务管理工作的强有力工具,也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宣传教育的武器。党和国家的各级机关制发的多数文件,既阐明了方针政策,又说明了道理和办法,不仅对下级机关起着指导工作的作用,而且对广大干部群众起着很重要的宣传和教育作用。

五、凭证依据作用

党政公文作为党政机关进行公务活动的工具和文字记录,在传达意图、联系公务的同时,也都具有凭证和依据作用。因为每份公文都反映了其制发机关的意图,收文机关依此作为贯彻执行或处理工作的依据。下级机关上报的公文,是上级机关决策的依据;上级机关下发的公文,是下级机关开展工作的依据;机关制发的用于内部运转的公文,则是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的真实记录和凭证。此外,不少公文在发挥了现行效用转化为档案之后,仍可作为历史的凭证和依据,具有极其重要的记载、凭证和查考作用。公文的这种依据和凭证作用,对于保证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党政公文的上述作用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融合的,有时一篇公文往往同时具有几个方面的作用。

【写作训练】

一、填空题。

1.公文作为___,___、___的文字载体,一特殊的行为活动才能实现。

2.起草文件,是领导决策过程中一项重要的______工作。

3.公文写作是以公文的___、___和___为研究对象的一门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科学。

4.《_》是我国最早的公文总集。

5.我党历史上第一个理论性很强的业务文件《_》起草的。

6.______是我国最早的公文。。

7.我国现行的公文处理法规和公文格式国家标准分别是指《_》和《_》。

8.陆游在《书愤》中称“出师一表真名世,千载谁堪伯仲间”是对______的《_》的评价。

二、简述文书、公文、文件3个概念的异同。

三、什么是公文?怎样正确理解公文的外延及其适用范畴?

四、有人说,公文写作以一般写作为基础,学好一般写作,就一定能写好公文。对此,你如何评价?试写一段话,谈谈你的认识。

要求:(1)观点明确,论述充分有力。

(2)文字限200字以内。

五、下面是选自《周书·牧誓》中所载武王伐纣时所发布的文告,请阅读,然后回答问题。

(原文)“勖哉夫子,尔所弗勖,其于尔躬有戮!”

[问题](1)这则文告相当于今天的什么公文文种?

(2)你认为这篇文告在写作方面有什么特点?

六、写一段话,谈谈你对公文写作重要性的认识。(文字限300字以内)

七、公文的特点与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掌握这些特点对于从事公文写作工作有什么实际意义?

八、公文的本质属性是什么?

九、怎样理解公文的规范约束作用?

十、根据下面所给材料,试拟一份写作提纲(细纲)。

要求:(1)行文名义:××大学秘书学系××班;

(2)所用文种:工作总结。

××大学秘书学系××班在2015年度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1)发动同学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认真读书,注重开发同学们的智力,在培养能力上下功夫,从而提高了其学习成绩。(2)结合专业学习,组织了三次调研实习活动。(3)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提示:本层内容务需展开)

但一年来在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诸如思想工作还不够深入、细致,文体活动开展得尚不够普遍等。

十一、认真阅读下面3段文字,看其是否符合公文写作的语体特征要求,如不符合,请加以改动。

(1)我局所属××公司,去年借助外部强劲东风,生产一度如穿云燕子,飞向百尺竿头。曾几何时,今春以来,又像高山飞瀑一落千丈。

(2)近几年来,党的政策好,在农村开了花结了果。农业生产上去了,农民的生活也是芝麻开花节节高。别的不用说,就看看农民的新房连成了片也就清楚了。有的高堂大屋,有的楼上楼下,简直是开天辟地从没有过的事。生产大发展,生活大提高,干吗不把自己原来的“土窝”改变成“金窝”呢?

(3)大客车翻进路边的沟内,如坠万丈深渊,车厢内的乘客鬼哭狼嚎,滚作一团…… slqUM0ZoqC4PY2gnzKZg3Znk1dNJy1KuKsu7WTyezuhflS8KFxWF0j3VIekHGzx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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