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高宗与秦桧主张和议,确有不得已的苦衷。周密《齐东野语》曾略说此意,其言颇平允。今读庄绰《鸡肋编》,中有记南渡军费二条,可供参考:
绍兴中统兵有神武五军,及刘光世、韩世忠、张俊三大帅,都计无二十万众。而刘军不及三之一,月费
米三万石,
钱二十八万贯,
比之行在诸军之费,米减万余石,而钱二三万缗。盖人虽少而官资率高,且莫能究其实也(中·页 26)。
建炎之后,除殿前马步三帅外,诸将兵统于御营使司,后分为神武五军。刘光世、韩世忠、张俊、王琅燮、杨沂中为五帅。刘太傅一军在池阳,月费
钱二十六万七千六百九十贯三百文。(一十万四千贯系朝廷应副、余仰漕司也。)
米二万五千九百三十八石,三斗。
粮米七千九百六十六石八斗。
草六万四百八十束。
料六千四十八石。
而激赏回易之费不在焉。
韩军不知其实,但朝廷应副钱月二十一万余贯,则五军可略见矣。
至绍兴中,吴玠一军在蜀,岁用至四千万。
绍兴八年,余在鄂州,见岳侯军月用
钱五十六万缗,
米七万余石,
比刘军又加倍矣。而马刍秣不与焉。(下·页四)
前一条后附论云:
时天下州郡没于胡虏,据于僭伪;四川自供给军;淮南江湖荒残盗贼。朝廷所仰,惟二浙闽广江南,才平时分配之一。兵费反逾前日。此民之所以重困,而官吏多不请俸,或倚阁人有饥寒之叹也。(中·页 26)
此实南宋不能不议和的主要原因。秦桧有大功而世人唾骂他至于今日,真是冤枉。
《中兴系年录》云
绍兴十二年右司鲍琚总领鄂州大军钱粮。先是琚奏岳飞军中利源,鄂州并公使,激赏,备边,回易,十四库岁次息钱一百六十万五千余缗。诏以鄂州七酒库隶田师中为军需,余令总所桩收。(王鹏运《花间集跋引》)
刘军仰给于漕司,岳军取给于酒库,此与今日军人靠盐税鸦片为利源者颇相同。
十三,十,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