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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的统治术

一、大明帝国和明教

吴元年(1367,元至正二十七年)十二月,朱元璋的北伐大军已经平定山东。南征军已降方国珍,移军福建,水陆两路都势如破竹。一片捷报声使应天的文武臣僚欢天喜地,估量军力、人事,和元政府的无能腐败,加上元朝将军疯狂的内战,荡平全国已经是算得出日子的事情了。苦战了十几年,为的是什么?无非是为作大官,拜大爵位,封妻荫子,大庄园,好奴仆,数不尽的金银钱钞,用不完的锦绮绸罗,风风光光,体体面面,舒舒服服过日子。如今,这个日子来了。吴王要是升一级作皇帝,王府臣僚自然也进一等作帝国将相了。朱元璋听了朱升的话,“缓称王”,好容易熬了这多年,才称王,称呼从主公改成殿下,如今眼见得一统在望,再也熬不住了,立刻要过皇帝瘾。真是同心一意,在前方斫杀声中,应天的君臣在商量化家为国的大典。

自然,主意虽然打定,自古以来作皇帝的一套形式,还是得照样搬演一下。照规矩,是臣下劝进三次,主公推让三次,文章都是刻板的烂调,于是,文班首长中书省左丞相宣国公李善长率文武百官奉表劝进:“开基创业,既宏盛世之舆图,应天顺人,宜正大君之宝位……既膺在躬之历数,必当临御于宸居……伏冀俯从众请,早定尊称”。不用三推三让,只一劝便答应了。十天后,朱元璋搬进新盖的宫殿,把要作皇帝的意思,祭告于上帝皇祇说:“惟我中国人民之君,自宋运告终,帝命真人于沙漠,入中国为天下主,其君臣父子及孙百有余年,今运亦终。其天下土地人民豪杰分争。惟臣帝赐英贤,为臣之辅,遂戡定诸雄,息民于田野。今地周回二万里广,诸臣下皆曰生民无主,必欲推尊帝号,臣不敢辞,亦不敢不告上帝皇祇。是用明年正月四日于钟山之阳,设坛备仪,昭告帝祇,惟简在帝心。如臣可为生民主,告祭之日,帝祇来临,天朗气清。如臣不可,至日当烈风异景,使臣知之。”

即位礼仪也决定了,这一天先告祀天地,再即皇帝位于南郊,丞相率百官以下和都民耆老拜贺舞蹈,连呼万岁三声。礼成,具皇帝卤簿威仪导从,到太庙追尊四代祖父母父母都为皇帝皇后,再祭告社稷。于是皇帝服衮冕,在奉天殿受百官贺。天地社稷祖先百官和都民耆老都承认了,朱元璋成为合法的皇帝。

皇帝的正殿命名为奉天殿,皇帝诏书的开头也规定为奉天承运。原来元时皇帝白话诏书的开头是“长生天气力里,大福荫护助里”,文言的译作“上天眷命”,朱元璋以为这口气不够谦卑奉顺,改作奉作承,为“奉天承运”,表示他的一切行动都是奉天而行的,他的皇朝是承方兴之运的,谁能反抗天命?谁又敢于违逆兴运?

洪武元年正月初四日,朱元璋和他的文武臣僚照规定的礼仪节目,逐一搬演完了,定有天下之号曰大明,建元洪武。以应天为京师。去年年底,接连下雨落雪,阴沉沉的天气,到大年初一雪停了,第二天天气更好,到行礼这一天,竟是大太阳,极好的天气,元璋才放了心。回宫时忽然想起陈友谅采石矶的故事,作皇帝这样一桩大事,连日子也不挑一个,闹得拖泥带水,衣冠污损,不成体统,实在好笑,怪不得他没有好下场。接着又想起这日子是刘基拣的,真不错,开头就好,将来会更好,子子孙孙都会好,越想越喜欢,不由得在玉辂里笑出声来。

奉天殿受贺后,立妃马氏为皇后,世子标为皇太子,以李善长、徐达为左右丞相,各文武功臣也都加官进爵。皇族不管死的活的,全都封王。一霎时闹闹攘攘,欣欣喜喜,新朝廷上充满了蓬勃的气象,新京师里添了几百千家新贵族,历史上也出现了一个新朝代。

皇族和其他许多家族组织成功一个新统治集团,代表这集团执行统治的机构是朝廷,这朝廷是为朱家皇朝服务的,朱家皇朝的建立者朱元璋,给他的皇朝起的名号——大明。

大明这一朝代名号的决定,事前曾经经过长期的考虑。

历史上的朝代称号,都有其特殊的意义。大体上可以分作四类:第一类用初起时的地名,如秦如汉。第二类用所封的爵邑,如隋如唐。第三类用特殊的物产,如辽(镔铁)如金。第四类用文字的含义,如大真大元。 大明不是地名,也不是爵邑,更非物产,应该归到第四类。

大明这一国号出于明教。明教有明王出世的传说,主要的经典有《大小明王出世经》。经过了五百多年公开的秘密的传播,明王出世成为民间所熟知所深信的预言。这传说又和佛教的弥勒降生说混淆了,弥勒佛和明王成为二位一体的人民救主。韩山童自称明王起事,败死后,他的儿子韩林儿继称小明王,西系红军别支的明昇也称小明王。朱元璋原来是小明王的部将,害死小明王,继之而起,国号也称大明。 据说是刘基提出的主意。

朱元璋部下分红军和儒生两个系统,这一国号的采用,使两面人都感觉满意。就红军方面说,他们大多数都起自淮西,受了彭莹玉的教化。其余的不是郭子兴的部曲,就是小明王的余党,天完和汉的降将,总之,都是明教徒。国号大明,第一表示新政权还是继承小明王这一系统,所有明教徒都是一家人,应该团结在一起,共享富贵。第二告诉人“明王”在此,不必痴心妄想,再搞这一套花样了。第三使人民安心,本本分分,来享受明王治下的和平合理生活。就儒生方面说,他们固然和明教无渊源,和红军处于敌对地位,用尽心机,劝诱朱元璋背叛明教,遗弃红军,暗杀小明王,另建新朝代。可是,对于这一国号,却用儒家的看法去解释,“明”是光亮的意思,是火,分开来是日月,古礼有祀“大明”朝“日”夕“月”的说法,千多年来“大明”和日月都算是朝廷的正祀,无论是列作郊祭或特祭,都为历代皇家所看重,儒生所乐于讨论的。而且,新朝是起于南方的,和以前各朝从北方起事平定南方的恰好相反。拿阴阳五行之说来推论,南方为火,为阳,神是祝融,颜色赤,北方是水,属阴,神是玄冥,颜色黑,元朝建都北平,起自更北的蒙古大汉。那么,以火制水,以阳消阴,以明克暗,不是恰好?再则,历史上的宫殿名称有大明宫,大明殿,古神话里,“朱明”一名词把国姓和国号联在一起,尤为巧合。因此,儒生这一系统也赞成用这国号。一些人是从明教教义,一些人是从儒家经说,都以为合式,对劲。

元朝末年二十年的混战,宣传标榜的是“明王出世”,是“弥勒降生”的预言。朱元璋是深深明白这类预言,这类秘密组织的意义的。他自己从这一套得到机会和成功,成为新兴的统治者,要把这份产业永远保持下去,传之子孙,再也不愿意,不许别的人也来耍这一套,危害治权。而且,“大明”已经成为国号了,也应该保持它的尊严。为了这,建国的第一年就用诏书禁止一切邪教,尤其是白莲社、大明教和弥勒教。接着把这禁令正式公布为法律,《大明律·礼律》禁止师巫邪术条规定:“凡师巫假降邪神,书符咒水,扶鸾祷圣,自号端公、太保,师婆,妄称弥勒佛,白莲社,明尊教、白云宗等会,一应左道乱正之术,或隐藏图像,烧香集众,夜聚晓散,佯修善事,扇感人民,为首者绞,为从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句解:端公、太保,降神之男子;师婆,降神之妇人。白莲社如昔远公修净土之教,今奉弥勒佛十八龙天持斋念佛者。朋尊教谓男子修行斋戒,奉牟尼光佛教法者。白云宗等会,盖谓释氏支流派分七十二家,白云持一宗如黄梅曹溪之类也。明尊教即明教,牟尼光佛即摩尼。《昭代王章》条例:“左道惑众之人,或烧香集徒,夜聚晓散,为从者及称为善友,求讨布施,至十人以上,事发,属军卫者俱发边卫充军,属有司者发口外为民。”善友也正是明教教友称号的一种。招判枢机定师巫邪术罪款说:“有等捏怪之徒,罔领明时之法,乃敢立白莲社,自号端公,拭清风刀,人呼太保,尝云能用五雷,能集方神,得先天,知后世,凡所以煽惑人心者千形万状,小则入迷而忘亲忘家,大即心惑而丧心丧志,甚至聚众成党,集党成祸,不测之变,种种立见者,其害不可胜言也。” 何等可怕,不禁怎么行?温州、泉州的大明教,从南宋以来就根深蒂固流传在民间,到明初还“造饰殿堂甚侈,民之无业者咸归之”。因为名犯国号,教堂被毁,教产被没收,教徒被适归农。 甚至宋元以来的明州,也改名为宁波。 明教徒在严刑压制之下,只好再改换名称,藏形匿影,暗地里活动,成为民间的秘密组织了。

事实是,法律的条款和制裁,并不能也不可能消除人民对政治的失望。朱元璋虽然建立了大明帝国,并没有替人民解除了痛苦,改善了生活,二十年后,弥勒教仍然在农村里传播,尤其是江西。朱元璋在洪武十九年年底诰戒人民说:“元政不纲,天将更其运祚,而愚民好作乱者兴焉。初本数人,其余愚者闻此风而思为之,合共谋倡乱。是等之家,吾亲目睹……秦之陈胜、吴广,汉之黄巾,隋之杨玄感、僧向海明,唐之王仙芝,宋之王则等辈,皆系造言倡乱者致干戈横作,物命损伤者既多,比其事成也,天不与首乱者,殃归首乱,福在殿兴。今江西有等愚民,妻不谏夫,夫不戒前人所失,夫妇愚于家,反教子孙,一概念诵南无弥勒尊佛,以为六字,又欲造祸,以殃乡里……今后良民凡有六字者即时烧毁,毋存毋奉,永保已安,良民戒之哉!”他特别指出凡是造言首事的都没有好下场,“殃归首乱”,只有他自己是跟从的,所以“福在殿兴”。劝人民不要首事肇祸,脱离弥勒教,翻来覆去地说,甚至不惜拿自己作例证。可以看出当时民间对现实政治的不满意,和渴望光明的情形。

政府对明教的压迫虽然十分严厉,小明王在西北的余党却仍然很活跃。从洪武初年到永乐七年(1409)四十多年间,王金刚奴自称四天王,在沔县西黑山天池平等处,以佛法惑众,其党田九成自称后明皇帝,年号还是龙凤,髙福兴自称弥勒佛,帝号和年号都直承小明王,根本不承认这个新兴的朝代。前后攻破屯褰,杀死官军。 同时西系红军的根据地蕲州,永乐四年“妖僧守座聚男女成立白莲社,毁形断指,假神扇惑”被杀。永乐七年在湘潭,十六年在保定新成县,都曾爆发弥勒佛之乱。 以后一直下来,白莲教、明教的教徒在不同时期,不同地点的传播以至起义,可以说是史不绝书。虽然都被优势的武力所平定了,也可以看出这时代,人民对政府的看法和愤怒的程度。

二、农民被出卖了!

经过二十几年的实际教育,在流浪生活中,在军营里,在作战时,在后方,随处学习,随时训练自己,更事事听人劝告,征求专家的意见,朱元璋在近代史上,不但是一个伟大的军事统帅,也是一个成功的政治家。

他的政治才能,表现在他所奠定的帝国规模上。

在红军初起时,标榜复宋,韩林儿诈称是宋徽宗的子孙,暂时的固然可以发生政治的刺激作用,可是这时去宋朝灭亡已经九十年了,宋朝的遗民故老死亡已尽,九十年后的人民对历史上的皇帝,对一个被屈辱的家族,并不感觉到亲切、怀念、依恋。而且,韩家父子是著名的白莲教世家,突然变成赵家子孙,谁都知道是冒牌,真的都不见得有人理会,何况是假货?到朱元璋北伐时,严正的提出民族独立自主的新号召,汉人应该由汉人自己治理,应该用自己的方式生活,保存原有的文化系统,这一崭新的主张,博得全民族的热烈拥护,瓦解了元朝治下汉官、汉兵的敌对心理。在檄文中,更进一步提出,蒙古、色目人只要参加这文化系统,就一体保护,认为皇朝的子民。这一举措,不但减低了敌人的抵抗挣扎行为,并且,也吸引过来一部分敌人,化敌为友。到开国以后,这革命主张仍然被尊重为国策,对于参加华族文化集团的外族,毫不歧视。蒙古、色目的官吏和汉人同样登用,在朝廷有做到尚书侍郎大官的,地方作知府、知县,一样临民办事。 在军队里更多,甚至在亲军中也有蒙古军队和军官。 这些人都由政府编置勘合(合同文书),给赐姓名,和汉人一无分别。 婚姻则制定法令,准许和汉人通婚,务要两相情愿,如汉人不愿,许其同类自相嫁娶。 这样,蒙古、色目人陶育融冶,几代以后,都同化为中华民族的成员了。内中有十几家军人世家,替明朝立下不可磨灭的功绩。对于塞外的外族,则继承元朝的抚育政策,告诉他们新朝仍和前朝一样,尽保护提携的责任,各安生理,不要害怕。

相反的,却下诏书恢复人民的衣冠如唐朝的式样,蒙古人留下的习俗,辫发椎髻胡服——男袴褶窄袖及辫线腰褶,妇女衣窄袖短衣,下服裙裳——胡语、胡姓一切禁止。 蒙古俗丧葬作乐娱尸,礼仪官品坐位都以右手为尊贵,也逐一改正。 复汉官之威仪,参酌古代礼经和事实需要,规定了各阶层的生活、服用、房舍、舆从种种规范和标准,使人民有所遵守。

红军之起,最主要的目的是要实现经济的、政治的、民族的地位平等。在政治和民族方面说,大明帝国的建立已经完全达到目的,过去的被歧视情形,不再存在了。可是,在经济方面,虽然推翻了外族对汉族的剥削特权,但是,就中华民族本身而说,地主对农民的剥削特权,并没有因为政权的改变而有所改变。

元末的农民,大部分参加红军,破坏旧秩序,旧的统治机构。地主的利益恰好相反,他们要保全自己的生命财产,就不能不维持旧秩序,就不能不拥护旧政权。在战争爆发之后,地主们用全力来组织私军,称为民军或义军,建立堡砦,抵抗农民的袭击。这一集团的组成分子,包括现任和退休的官吏、乡绅、儒生和军人,总之,都是丰衣足食,面团团的地主阶层人物。这些人受过教育,有智识,有组织能力,在地方有号召的威望。虽然各地方的地主各自作战,没有统一的指挥和作战计划,战斗力量也有大小强弱之不同,却不可否认是一个比元朝军队更为壮大,更为顽强的力量。他们决不能和红军妥协,也不和打家劫舍的草寇,割据一隅的群雄合作。可是,等到有一个新政权建立,而这一个新政权是有足够的力量,保护地主利益,维持地方秩序的时候,他们也就毫不犹豫,拥戴这一属于他们自己的新政权了。 同时,新朝廷的一批新兴贵族、官僚,也因劳绩获得大量土地,成为新的地主(洪武四年十月的公侯佃户统计,六国公二十八侯,凡佃户三万八千一百九十四户)。 新政府对这两种地主的利益,是不敢,也不能不特别尊重的。这样,农民的生活问题,农民的困苦,就被搁在一边,无人理睬了。

朱元璋和他的大部分臣僚都是农民出身的。过去都曾亲身受过地主的剥削和压迫,但在革命的过程中,本身的武装力量不够强大,眼看着小明王是被察罕帖木儿、李思齐和孛罗帖木儿两支地主军打垮了的,为了要成事业,不能不低头赔小心,争取地主们的人力财力的合作。又恨又怕,在朱元璋的心坎里,造成了微妙的矛盾的敌对的心理,产生了对旧地主的两面政策。正面是利用有学识、有社会声望的地主,任命为各级官吏和民间征收租粮的政府代理人,建立他的官僚机构。原来经过元末多年的内战,学校停顿,人才缺乏,将军们会打仗,可不会作办文墨的事务官。有些读书人,怕朱元璋的残暴、侮辱,百般逃避,抵死不肯作官,虽是立了“士人不为君用”就要杀头的条款,还是逼不出够用的人才。没奈何只好拣一批合用的地主,叫作税户人才,用作地方县令长、知州知府、布政使,以至朝廷的九卿。另外,以为地主熟悉地方情形,收粮和运粮都比地方官经手方便省事,而且,可以省去一层中饱。规定每一个收粮万石的地方,派纳粮最多的大地主四人作粮长,管理本区的租粮收运。这样,旧地主作官,作粮长,加上新贵族新官僚新地主,构成了新的统治集团。 反面则用残酷的手段,消除不肯合作的旧地主,一种惯用的方法是强迫迁徙,使地主离开他的土地,集中到濠州、京师(南京)、山东、山西等处,釜底抽薪,根本削除了他们在地方的势力。其次是用苛刑诛灭,假借种种政治案件,株连牵及,一网打尽,灭门抄家,洪武朝的几桩大案如胡惟庸案、蓝玉案、空印案,屠杀了几万家,不用说了。甚至地方的一个皂隶的逃亡,就屠杀抄没了几百家,洪武十九年朱元璋公布这案子说:“民之顽者,莫甚于溧阳、广德、建平、宜兴、安吉、长兴、归安、徳清、崇徳、蒋士鲁等三百七户。且如潘富系溧阳县皂隶,教唆官长贪赃枉法,自己挟势持权,科民荆杖。朕遣人按治,潘富在逃,自溧阳节次递送至崇德豪民赵真胜奴家。追者回奏,将豪民赵真胜奴并二百余家尽行抄没,持杖者尽皆诛戮。沿途节次递送者一百七十户,尽行枭令,抄没其家。” 豪民尽皆诛戮,抄没的田产当然归官,再由皇帝赏赐给新贵族新官僚,用屠杀的手段加速度改变土地的持有人,据可信的史料,三十多年中,浙东、浙西的故家巨室几乎到了被肃清的地步。

为了增加政府的收入,财力和人力的充分运用,朱元璋用二十年的功夫,大规模举行土地丈量和人口普査,六百年来若干朝代若干政治家所不能做到的事情,算是划时代地完成了。丈量土地的目的,是因为过去六百年没有实地调查,土地簿籍和实际情形完全不符合,而且连不符合的簿籍大部分都已丧失,半数以上的土地不在簿籍上,逃避政府租税,半数的土地面积和负担轻重不一样,极不公平。地主的负担转嫁给贫农,土地越多的交租越少,土地越少的交租越多,由之,富的愈富,穷的更穷。经过实际丈量以后,使所有过去逃税的土地都登记完粮。全国土地,记载田亩面积方圆,编列字号,和田主姓名,制成文册,名为鱼鳞图册,政府据以定赋税标准。洪武二十六年(1393)全国水田总数八百五十万七千六百二十三顷 ,夏秋二税收麦四百七十余万石,米二千四百七十余万石。和元代全国岁入粮数一千二百十一万四千七百八石 比较,增加了一倍半。

人口普査的结果,编定了赋役黄册,把户口编成里甲,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的地主十户作里长,余百户为十甲,每甲十户,设一甲首,每年以里长一人甲首一人,管一里一甲之事,先后次序还是根据丁粮多少,每甲轮值一年,十甲在十年内先后轮流为政府服义务劳役,一甲服役一年,有九年的休息。每隔十年,地方官以丁粮增减重新编定黄册,使之合于实际。洪武二十六年统计,全国有户一千六百五万二千六百八十,口六千五十四万五千八百十二 ,比之元朝极盛时期,世祖时代的户口,户一千一百六十三万三千二百八十一,口五千三百六十五万四千三百三十七 ,户增加了三百四十万,口增加了七百万。

表面上派大批官吏,核实全国田土,定其赋税,详细记载原坂、坟衍、下隰、沃瘠、沙卤的区别,凡置卖田土,必须到官府登记税粮科则,免去贫民产去税存的弊端。十年一次的劳役,轮流休息,似乎是替一般穷人着想的。其实,穷人是得不到好处的,因为执行丈量的是地主,征收租粮的还是地主,里长甲首依然是地主,地主是决不会照顾小自耕农和佃农的利益的。其次,愈是大地主,愈有机会让子弟受到教育,通过科举成为官僚绅士,官僚绅士享有非法的逃避租税,合法的免役之权。前一例子,朱元璋说得很明白:“民间洒派包荒诡寄移丘换段,这等俱是奸顽豪富之家,将次没福受用财富田产,以自己科差洒派细民。境内本无积年荒田,此等豪猾,买嘱贪官污吏,及造册书算人等,当科粮之际,作包荒名色,征纳小户。书算手受财,将田洒派,移丘换段,作诡寄名色,以此靠损小民。” 后一例子,洪武十年(1377)朱元璋告诉中书省官员:“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人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 不但见任官,乡绅也享受这特权,洪武十二年又著令:“自今内外官致仕还乡者,复其家终身无所与。” 连在学的学生,生员之家,除本身外,户内也优免二丁差役。 这样,见任官、乡绅、生员都逃避租税,豁免差役,完粮当差的义务,便完全落在自耕农和贫农的身上了,他们不但出自己的一份,连官僚绅士地主的一份,也得一并承当下来。统治集团所享受的特权,造成了更激烈的加速度的兼并,土地愈集中,人民的负担愈重,生活愈困苦。这负担据朱元璋说是“分”,即应尽的义务,洪武十五年他叫户部出榜晓谕两浙江西之民说:“为吾民者当知其分,田赋力役出以供上者,乃其分也。能安其分,则保父母妻子,家昌身裕,为忠孝仁义之民。”不然呢?“则不但国法不容,天道亦不容矣!”应该像“中原之民,惟知应役输税,无负官府”。只有如此,才能“上下相安,风俗淳美,共享太平之福!”

里甲的组织,除了精密动员人力以外,最主要的任务还是布置全国性的特务网,严密监视并逮捕危害统治的人物。

朱元璋发展了古代的传、过所、公凭这一套制度,制定了路引(通行证或身份证)。法律规定:“凡军民人等往来,但出百里即验文引。如无文引,必须擒拿送官,仍许诸人首告,得实者赏,纵容者同罪。天下要冲去处,设立巡检司,专一盘诘往来奸细及贩卖私盐犯人逃囚,无引面生可疑之人。” 处刑的办法:“凡无文引私度关津者杖八十;若关不由门,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缘边关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出外境者绞。”军民的分别:“若军民出百里之外不给引者,军以逃军论,民以私度关津论。” 这制度把人民的行动范围,用无形的铜墙铁壁严密圈禁。路引是要向地方官请领的,请不到的,便被禁锢在生长的土地上,行动不能出百里之外。

要钳制监视全国人民,光靠巡检司是不够的,里甲于是被赋予了辅助巡检司的任务。朱元璋在洪武十九年手令“要人民互相知丁”,知丁是监视的意思:“诰出,凡民邻里互相知丁,互知务业,俱在里甲,县府州务必周知,市村绝不许有逸夫。若或异四业而从释道者,户下除名。凡有夫丁,除公占外,余皆四业,必然有效。一,知丁之法,某民丁几,受农业者几,受士业者几,受工业者几,受商业者几。且欲士者志于士,进学之时,师友某代,习有所在,非社学则入县学,非县必州府之学,此其所以知士丁之所在。已成之士为未成士之师,邻里必知生徒之所在,庶几岀入可验,无异为也。一,农业者不出一里之间,朝出暮入,作息之道互知焉。一,专工之业,远行则引明所在,用工州里,往必知方,巨细作为,邻里采知,巨者归迟,细者归疾,出入不难见也。一,商本有巨微,货有重轻,所趋远近水陆,明于引间,归期艰限其业,邻里务必周知,若或经年无信,二载不归,邻里当觉(报告)之询故。本户若或托商在外非为,邻里勿干。”逸夫指的是无业的危险分子,如不执行这命令:“一里之间,百户之内,仍有逸夫,里甲坐视,邻里亲戚不拿,其逸夫或于公门中,或在市闾里,有犯非为,捕获到官,逸夫处死,里甲四邻化外之迁,的不虚示。” 又说:“此诰一出,自京为始,遍布天下,一切臣民,朝出暮入,务必从容验丁。市井人民,舍客之际,辨人生理,验人引目,生理是其本业,引目相符而无异,犹恐托业为名,暗有他为。虽然业与引合,又识重轻巨微贵贱,倘有轻重不论,所赍微细,必假此而他故也,良民察焉。” 异为,非为,他为,他故,都是法律术语,即不轨、不法的意思。前一手令是里甲邻里的连坐法,后一手令是旅馆检查规程,再三叮咛训示,把里甲和路引制度关联成为一体,不但圈禁人民在百里内,而且用法律、用手令,强迫每一个人都成为政府的代表,执行调查、监视、告密、访问、逮捕的使命。

三、新官僚养成所

专制独裁的君主,用以维持和巩固皇权的两套法宝,一是军队,二是官僚机构,用武力镇压,用公文统治,皇权假如是车子,军队和官僚便是两个车轮,缺一不可。

朱元璋从亲兵爬到宋朝的丞相、国公,作吴王,一直作到皇帝,本来是靠武力起的家,有的是军队,再加上刘基的组织方案——军卫法,一个轮子有了(详后)。

另一个轮子可有点麻烦,从朝廷到地方,从部、院、省、寺、府、监到州、县,各级官僚要十几万人,白手成家的朱元璋,从哪儿去找这么些听话的忠心的能干的文人?

用元朝的旧官僚吧?经过二十年战争的淘汰,生存的为数已不甚多,会办事有才力的一批,早已来投效了。不肯来的,放下脸色一吓唬,说是:“您不来,敢情在打别的主意?” 也不敢不来。剩下的不是贪官污吏,便已老朽昏庸,不是眷怀胜国的恩宠,北迁沙漠 ,便是厌恶新朝的暴发户派头,恐惧新朝的屠杀侮辱,遁迹江湖,埋名市井。 尽管新朝用尽了心机,软说硬拉,要凑齐这个大班子,人数还差得太远。

第二想到的是元朝的吏,元朝是以吏治国的。从元世祖以后,甚至执政大臣也用吏来充当,造成风气。 朱元璋深知法令愈繁冗,条格愈详备,一般人不会办,甚至不能懂,吏就愈方便舞文弄弊,闹成吏治代替了官治,代替了君治,这是万万要不得的。

第三只好起用没有作过官的读书人了。读书人当然想作官,可是也有顾忌,顾忌的是失身份:“海岱初云扰,荆蛮遂土崩,王公甘久辱,奴仆尽同升。” 和奴仆同升也许还不太要紧,要紧的是这个政权还不太巩固,对内未统一,对外,北边蒙古还保有强大力量。顾忌的是这个政权是淮帮,大官位都给淮人占完了,“两河兵合尽红巾,岂有桃源可避秦?马上短衣多楚客,城中高髻半淮人” 。更顾忌的是恐怖的屠杀凌辱,作官一有差跌,不是枭示种诛,便是戴斩罪镣足办事,“以鞭笞捶楚为寻常之辱,以屯田工役为必获之罪” 。不是不得已,又谁敢作官?

第四是任用地主作官,称为荐举。有富户、耆民、孝弟力田、税户人才(纳粮最多的大地主)等名目。有一出来便作朝廷和地方的大官的,最多的一次到过三千七百多人。 可是,还不够用,而且,这些地主官僚的作风,也不完全适合新朝统治的需要。

旧的人才不够用,只好想法培养新的了。朱元璋决心用自己的方法,新造一个轮子——国子监,来训练大量的新官僚。

国子监的教职员,从祭酒(校长)、司业、博士、助教、学正到监丞,都是朝廷命官,任免都出于吏部,国子监官到监是上任作官,学校是学校官的衙门。政治和教育一体,官僚和师儒一体。祭酒虽然是衙门首长,“严立规矩,表率属官”,但是,并无聘任教员之权,因为一切教职员都是部派的。监丞品位虽低,却参领监事,凡教官怠于师训,生员有戾规矩,课业不精,并从纠举。不但管学生规矩课业,还兼管教员教课成绩。办公处叫绳愆厅,特备有行扑红凳二条,拨有直厅皂隶二名,“扑作教刑”,刑具是竹蔑,皂隶是行刑人,红凳是让学生伏着挨打的。照规定,监丞立集愆册一本,各堂生员敢有不遵学规,即便究治。初犯记录(记过),再犯决竹蔑五下,三犯决竹蔑十下,四犯发遣安置(开除,充军,罚充吏役)。监丞对学生,不但有处罚权,而且有执行刑讯之权,学校、法庭、刑场合而为一。当然,判决和执行都是片面的,学生绝对没有辩解申说和要求上诉的权利。 膳夫由朝廷拨死囚充役,如三遍不听使令,即处斩刑,学校又变作死囚的苦工场了。

学校的教职员全是官,学生呢?来源有两类,一类是官生,一类是民生。官生又分两等,一等是品官子弟,一等是外夷子弟(包括日本、琉球、暹罗和西南土司子弟)。官生是由皇帝指派分发的,民生是由各地地方官保送府、州、县学的生员。 原来立学的目的,是为了训练官生如何去执行统治,名额是一百名,民生只占五十名。 可是后来官生入学的日少,民生依法保送的日多,以洪武二十六年(1393)的在学人数为例,总数八千一百二十四名,里面官生只有四名,国子监已经失去原来的用意,成为广泛训练民生作官的机构了。

功课内容分《御制大诰》、《大明律令》、四书、五经、刘向《说苑》等书。 最重要的是《大诰》。《大诰》是朱元璋自己写的,有《续编》、《三编》、《大诰武臣》,一共四册。主要的内容是列举所杀官民罪状,使官民知所警戒,和教人民守本分,纳田租,出夫役,老老实实替朝廷当差的训话。洪武十九年以《大诰》颁赐监生,二十四年令“今后科举岁贡生员,俱以《大诰》出题试之”。礼部行文国子监正官,严督诸生熟读讲解,以资录用,有不遵者,以违制论。 违制是违抗圣旨的法律术语,这罪名是非同小可的。至于《大明律令》,因为学生的岀路是作官,当然是必读书。四书、五经是儒家的经典,治国平天下的大道理都在里面,孔子的思想是没有问题的,尊王正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一大套,最合帝王的脾胃,所以朱元璋面谕国子博士:“一以孔子所定经书诲诸生。” 可是,《孟子》就不同了,洪武三年,他开始读这本书,读到好些对君上不客气的地方,大发脾气,对人说:“这老头要是活到今天,非严办不可!”下令国子监撤去孔庙中的孟子牌位,把孟子逐出孔庙。后来虽然迫于舆论,恢复孟子配享,对于这部书还是认为有反动毒素,得经过严密检査。洪武二十七年(1394)特别敕命组织一个《孟子》审査委员会,执行检删职务的,是当时的老儒刘三吾,把《尽心篇》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梁惠王篇》“国人皆曰贤,国人皆曰可杀”一章,“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和《离娄篇》“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一章,《万章篇》“天与贤则与贤”一章,“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君有大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易位”,以及类似的“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君之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一共八十五条,以为这些话,不合“名教”,太刺激了,全给删节掉了。只剩下一百七十几条,刻板颁行全国学校。这部经过凌迟碎割的书,叫做《孟子节文》。所删掉的一部分”,“课士不以命题,科举不以取士” 。至于《说苑》,是因为“多载前言往行,善善恶恶,昭然于方册之间,深有劝戒”。是作为修身或公民课本被指定的。此外,也消极地指定一些不许诵读的书,例如“苏秦、张仪,由战国尚诈,故得行其术,宜戒勿读” 。由此可见学校功课的项目,内容的去取,必读书和禁读书,学校教官是无权说话的,一切都由皇帝御定。有时高兴,他还出题目“圣制策问”来考问学生呢!

学生日课,规定每日写字一幅,每三日背《大诰》一百字,本经一百字,四书一百字,每月作文六篇,违者都是痛决(打)。低年级生只通四书的,入正义、崇志、广业三堂,中等文理条畅的升入修道、诚心二堂,在学满七百天,经史兼通的入率性堂。率性堂生一年内考试满八分的与出身(作官)。

监生的制服叫裥衫,也是御定的。膳食全公费,合间校会馔。有家眷的特许带家眷入学,每月支食粮六斗。监生和教员请假或回家,都要经皇帝特许。

管制学校的监规,是钦定的,极为严厉。前后增订一共有五十六款,学生对课业有疑问,必需跪听,绝对禁止对人对事的批评,和团结组织,甚至班与班之间也禁止来往,以及不许议论饮食美恶,不许穿常人衣服。有事先于本堂教官处通知,毋得径行烦紊。凡遇出入,务要有出恭入敬牌,和无病称病,出外游荡,会食喧哗,点闸(名)不到,号房(宿舍)私借他人住坐,酣歌夜饮等等二十七款,下文都是违者痛决。最最严重的一款是“敢有毁辱师长,及主事告讦者,即系干名犯义,有伤风化,定将犯人杖一百,发云南地面充军” 。朱元璋寄托培养官僚的全部责任于国子监,这一条的法意就是授权监官,用刑法清除所有不服从和敢于抗议的监生。毁辱师长的含义是非常广泛的,无论是语言、文字、行动、思想上的不同意,以至批评,都可任意解释。至于生事告讦,更可随便应用,凡是不遵从监规的,不满意现状的,要求对教学及生活有所改进的,都可以援用这条款片面判决之,执行之。国子监第一任祭酒宋讷是这条监规的起草人,极意严酷,在他的任内,监生走投无路,经常有人被强制饿死,被迫缢死,祭酒连尸首也不肯放过,一定要当面验明,才许收殓。 后来他的儿子宋复祖当司业,也学父亲的办法,“诫诸生守讷学规,违者罪至死” 。学录金文征反对宋讷的过分残暴,想法子救学生,向皇帝控诉说:“祭酒办学太严,监生饿死了不少人。”朱元璋不理会,说是祭酒只管大纲,监生饿死,罪坐亲教之间,文征又设法和同乡吏部尚书余熂商量,由吏部出文书令宋讷以年老退休,这年宋讷七十五岁,照规定是该告老的,不料宋讷在辞别皇帝时,说出并非真心要辞官,朱元璋大怒,追问缘由,立刻把余熂、金文征和一些关联的教官都杀了,还把罪状榜示在监前,也写在《大诰》里头。这次反迫害的学潮,在一场屠杀后被压平。

洪武二十七年第二次学潮又起,监生赵麟受不了虐待,出壁报提出抗议,照监规是杖一百充军,为了杀一儆百,朱元璋法外用刑,把赵麟杀了,并且在监前立一长竿,枭首示众(这在朱元璋的口语叫枭令,比处死重一等)。二十八年又颁行赵麟诽谤册和惊愚辅教二录于国子监,到三十年七月二十三日,又召集祭酒和本监教官监生一千八百二十六员名,在奉天门当面训话整顿学风,他说:

恁学生每听着:先前那宋讷做祭酒呵,学规好生严肃,秀才每循规蹈矩,都肯向学,所以教出来的个个中用,朝廷好生得人,后来他善终了,以礼送他回乡安葬,沿路上著有司官祭他。

近年著那老秀才每做祭酒呵,他每都怀着异心,不肯教诲,把宋讷的学规都改坏了,所以生徒全不务学,用著他呵,好生坏事。

如今著那年纪小的秀才官人每来署著学事,他定的学规,恁每当依着行。敢有抗拒不服,撒泼皮,违犯学规的,若祭酒来奏着恁呵,都不饶,全家发向武烟瘴地面去,或充军,或充吏,或做首领官。

今后学规严紧,若无籍之徒,敢有似前贴没头帖子诽谤师长的,许诸人出首,或绑缚将来,赏大银两个。若先前贴了票子,有知道的,或出首,或绑缚将来呵,也一般赏他大银两个。将那犯人凌迟了,枭令在监前,全家抄没,人口迁发烟瘴地面。钦此!

和统制监生一样,国子监的教官也是在严刑重罚的约束之下的。以祭酒为例,三十多年来的历任祭酒,只有以残酷著名的宋讷是善终在任上,死后的恩礼也特别隆重,可以说是例外,其他的不是得罪放逐,便是被杀。

痛决、充军、罚充吏役、枷镣终身、饿死,自缢死、枭首示众、凌迟,一大串刑罚名词,明初的国子监与其说是学校,不如更合式地说是监狱,是刑场。不止是学生,也包括教官在内,在受死亡所威胁的训练,造成绝对服从的、无思想的、奴性的官僚。

从洪武二年到三十一年这一时期监生任官的情形来看,第一,监生并没有一定的任官资序,最高的有作到地方大吏从二品的布政使,最低的作正九品的县主簿,以至无品级的教谕。第二,监生也没有固定的任官性质,朝廷的部院官、监察官,地方最高民政财政官、司法官,以至无所不管亲民的府、州、县官和学校官。监生万能,几乎无官不可作。第三,除作官以外,在学的监生,有奉命岀使的,有奉命巡行列郡的,有稽核百司案牍的,有到地方督修水利的,有执行丈量、记录土地面积、定粮的任务的,有清査黄册的(每年一千二百人),有写本的,有在各衙门办事的,有在各衙门历事的(实习),几乎无事不能作。第四,三十年来监生的任官,以洪武二年和二十六年为最高(洪武二年擢监生为行省左右参政,各道按察司佥事,及知府等官。二十六年以监生六十四人为行省布政、按察两使及参政、参议、副使、佥事等官),十九年为最多(命祭酒司业择监生千余人送吏部,除授知州,知县等职)。“故其时布列中外者,太学生最盛。” 大体说来,从十五年以后,监生的出路,已渐渐不如初年,从作官转到作事,朝廷利用大批监生作履亩定粮、督修水利、清査黄册等基层技术工作。至于为什么洪武二年和二十六年,大量利用监生作高官呢?理由是,第一,刚开国人才不够,如上文所说过的,没有别的人可用,只能以受过训练的监生出任高官。第二,洪武二十六年二月蓝玉被杀,牵连致死的文武官僚、地方大吏为数极多,许多衙门都缺正官,监生因之大走官运。至于为什么洪武十九年监生任官的竟有千余人之多呢?那是因为上年闹郭桓贪污案,供词牵连到直省官吏,因而系死者有几万人,下级官吏缺得太多的缘故。至于为什么从洪武十五年以后,监生作官的出路一天不如一天呢?那是因为从十五年以后,会试定期举行,每三年一次,进士在发榜后即刻任官,要作官的都从进士科出身,甚至监生也多从进士科得官,官僚从科举制度里出来,国子监失去了培养官僚的独占地位。进士释褐授官,这些官原来都是监生的饭碗,进士日重,监生日轻,只好去作基层技术工作和到诸司去历事了。

地方的府州县学和国子监一样,生员都是供给廩膳(公费)的,从监生到生员都享有免役权,法律规定“免其家差徭二丁”。

洪武十二年颁发禁例十二条于全国学校,镌立卧碑,置于明伦堂之左,不遵者以违制论。禁例中最重要的是:“生员家若非大事,毋轻至于公门。”“生员父母欲行非为,则当再三恳告。”前一条不许生员交结地方官,后一条要使生员为皇家服务,替朝廷消弭“非为”。另一条“军民一切利病,并不许生员建言。果有一切军民利病之事,许当该有司,在野贤才,有志壮士,质朴农夫,商贾技艺,皆可言之,诸人毋得阻当,惟生员不许!” 重复地说“不许生员建言”。“惟生员不许”,为什么单单剥夺了生员讨论政治的权利呢?因为他害怕群众,害怕组织,尤其害怕有群众基础有组织能力的知识分子,这个有号召力量的学生群,他是认清楚他们的力量的。

地方学校之外,洪武八年又诏地方立社学——乡村小学。

府州县学和社学都以《御制大诰》和律令作主要必修科。

在官僚政治之下,地方学校只存形式,学生不在学,师儒不讲论。社学且成为官吏迫害剥削人民的手段,“有愿读书无钱者不许入学,有三丁四丁不愿读书者,受财卖放,纵其愚顽,不令读书。有父子二人,或农或商,本无读书之暇,却乃逼令入学。有钱者又纵之,无钱者虽不暇读书,又不肯放,将此凑生员之数,欺诳朝廷” 。朱元璋虽然要导民为善,却对官僚政治无办法,叹一口气,只好把社学停办,省得“逼坏良民不暇读书之家”

除国子监以外,政府官吏的来源是科举制度。国子监生可以不由科举,直接任官,而从科举出身的人则必须是学校的生员。府、州、县学的生员(俗称秀才)每三年在省城会考一次,称为乡试,及格的为举人。各布政司举人的名额是一定的,除直隶(今江苏安徽)百人最多,广东、广西二十五人最少,其他九布政司都是四十人。第二年全国举人会考于京师,称为会试,会试及格的再经一次复试,地点在殿廷,叫作廷试,亦称殿试。这复试是形式上的,主要意义是让皇帝自己来主持这论才大典,选拔之权,出于一人,及格的是天子门生,自然应该死心塌地替皇家服务,发榜分一二三甲(等),一甲只有三人,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状元、榜眼、探花的名号是御定的。民间又称乡试第一名为解元,会试第一名为会元,二三甲第一名为传胪。乡试由布政使司,会试由礼部主持。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二三甲考选庶吉士的都为翰林官,其他或投给事、御史、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太常国子博士,或授府推官、知州、知县等官。举人、贡生会试不及格,改入国子监,也可选作小京官,或作府佐和州县正官,以及学校教官。

科举各级考试,专用四书、五经来出题目,文体略仿宋经义,要用古人口气说话,只能根据几家指定的注疏发挥,绝对不许有自己的见解。体裁排偶,叫作八股,也称制义。这制度是朱元璋和刘基商量决定的。十五年以后,定制子午卯酉年乡试,辰戌丑未年会试,乡试在八月,会试在二月。每试分三场,初场四书义三道,经义四道。二场试论一道,判一道,诏诰表内科(选)一道。三场试经史时务策五道。

学校和科举并行,学校是科举的阶梯,科举是学生的出路。学生通过科举便作官,不但忘了学校,也忘了书本,于是科举日重,学校日轻。学校和科举都是制造和选拔官僚的制度,所学习和考试的范围完全一样,都是四书、五经,不但远离现实,也绝不许接触到现实。诚如当时人宋濂所说:“自贡举法行,学者知以摘经拟题为志,其所最切者惟四子一经之笺,是钻是窥,余则漫不加省。与之交谈,两目瞪然视,舌木强不能对。” 学校呢?“稍励廉隅者不愿入学,而学行章句有闻者,未必尽出于弟子员。” 到后来甚至弄到“生徒无复在学肄业,入其庭不见其人,如废寺然” 。科举人才不读书,不知时事,学校没有学生,加上残酷的统制管理,严格的检査防范,学校生员除了尊君和盲从古人之外,不许有新的思想、言论。于是整个学术文化界、思想界、政治界,从童生到当国执政,都向往三王,服膺儒术,都以为“天王圣明,臣罪当诛”,挨了打是“恩谴”,被斫头是“赐死”,挨了骂不消说有资格才能挨得着,天下无不是的父母,更不会有不是的皇帝,君权由此巩固,朱家万世一系的统治也安如泰山了。

四、皇权的轮子——军队

皇权的一个轮子是军队。

朱元璋在攻克集庆以后,就厉行屯田政策,广积粮食,供给军需。他和刘基研究古代的兵制,征兵制的好处是全国皆兵,有事召集,事定归农,兵员素质好,来路清楚,政府在平时无养兵之费。坏处是兵员都出自农村,如有长期战争,便影响到农村的生产。而且兵源有限制,不适合于大规模的作战。募兵制呢?好处是应募的多为无业游民,当兵是职业,数量和服役的时间,都可以不受农业生产的限制。坏处是政府经常要维持大量数目的常备军,军费负担太重。而且募的兵来路不明,没有宗族乡党的挂累,容易逃亡,也容易叛变。理想的办法是折衷于两者之间,有两者的好处,而避免个别的坏处,主要的原则,是要使战斗力量和生产力量一致。

刘基创立的办法是卫所制度。

卫所的兵源有四种,一种是从征,即起事时所统的部队,也就是郭子兴的基本队伍。一种是归附,包括削平群雄所得的部队和元朝的投降军。一种是谪发,指因犯罪被谪发充军的,也叫做恩军。一种叫垛集,即征兵,照人口比例,一家有五丁或三丁出一丁为军。前两种是定制时原有的武力,后两者则是补充的武力。这四种来源的军人都是世袭的,为了保障固定员额的维持,规定军人必须娶妻,世代继承下去,如无子孙继承,则由其原籍家属壮丁顶补,种族绵延的原则,被应用到武装部队里来,兵营成为武装的家庭群了。

军有特殊的社会身份,单独有军籍。在明代户口中,军籍和民籍、匠籍平行,军籍属于都督府,民籍属于户部,匠籍属于工部。军不受普通行政官吏的管辖,在身份上,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地位,都和民不同,军和民是截然地分开的。民户有一丁被垛为军,政府优免他原籍老家一丁差徭,作为优恤。军士到戍所时,由宗族替他治装。在卫的军士除本身为正军外,其子弟称为余丁或军余,将校的子弟则称为舍人。日常生活概由政府就屯粮支给,按月发米,称为月粮,马军月支米二石,步军总旗一石五斗,小旗一石二斗,步军一石(守城的照数支给,屯田的半支)。恩军家四口以上一石,三口以下六斗,无家口的四斗。衣服岁给冬衣棉布棉花夏衣夏布,在出征时则例给胖袄鞋裤。

军队组织分作卫、所两级,大体上以五千六百人为卫,卫有指挥使。卫分五千户所,所一千一百二十人,有千户。千户所分十百户所,所百十二人,有百户。百户有总旗二,小旗十,总旗领小旗五,小旗领军十人。大小联比以成军。卫所的分布,根据地理险要,小据点设所,关联几个据点的设卫。集合一个军区的若干卫所,又设都指挥使司,作为军区的最高军事机构,长官是都指挥使。洪武二十五年(1392)全国共有十七个都指挥使司,内外卫三百二十九,守御千户所六十五,首都和地方的兵力分配如下:

①《明太祖实录》卷二二三。

这十七个都指挥使司又分别隶属于五军都督府。

军食出于屯田,大略是学汉朝赵充国的办法,在边塞开屯,一部分军士守御,一部分军士受田耕种。目的在省去运输费用,和充裕军食,减轻国库的负担,使战斗力和生产力一致。跟着内地卫所也先后开屯耕种,以每军受田五十亩作一分,官给耕牛、农具,开头几年是免纳田租的,到成为熟地后,每亩收税一斗,规定边地守军十分之三守城,七分屯种,内地是二分守城,八分屯种,希望能达到自足自给的地步。

军队里也和官僚机构一样,清廉的武官是极少见的,军士经常被苛敛剥削,朱元璋曾经愤恨地指出:

那小军每一个月只关得一担儿仓米。若是丈夫每不在家里,他妇人家自去关呵,除了几升做脚钱,那害人的仓官又斛面上打减了几升。待到家里衅市(音伐)过来呵,止有七八斗儿米,他全家儿大大小小要饭吃,要衣裳穿,他那里再得闲钱与人?

正军本人的衣着虽由官家支给,家属的却得自己制备,一石米在人口多的家庭,连吃饭也还不够,如何还能孝敬上官,如何还能添制衣服?军士活不了,只好逃亡,只好兼营副业,做苦力、做买卖全来,军营就空了,军队的士气、战斗力也就差了。

除军屯外,还有商屯。边军粮食发生困难时,政府就用开中法来接济。开中法是把运输费用转嫁给商人,政府有粮食有盐,困难的是运输费用过大,商人有资本也有人力,却无法得到为政府所专利的盐,开中法让商人运一定数量的粮食到边境,拿到收据,就可以向政府领到等价的盐,自由贩卖,从而获取重利。商人会打算盘,索性雇人在边上开屯,就地缴粮,省去几倍的运费。 在这一交换过程中,不但边防充实了,政府省运费,省事,商人也发了财,皆大欢喜。而且,边界荒地开垦了,不但增加了政府的财富,也造成了地方的繁荣。

军权分作两部分,统军权归五军都督府,军令权则属于兵部。武人带兵作战,文人发令决策。在平时卫所军各在屯地操练、屯田,战时动员令一下,各地卫军集合成军,临时指派都督府官充任将军总兵官,统带出征。战事结束,立刻复员,卫军务回原卫,将军交回将印,也回原任。将不专军,军无私将,上下阶级分明,纪律划一。唐宋以来的悍将跋扈、骄兵叛变的弊端,在这制度下是完全根绝了。

朱元璋对军官军士是用十二分的注意来防闲的,除开在各个部队里派义子监军,派特务人员侦伺以外,洪武五年还特地降军律于各卫,禁止军官军人,不得于私下或明白接受公侯所与信宝,金银、段匹、衣服、粮米、钱物,及非岀征时,不得于公侯之家门首侍立。其公侯非奉特旨,不得私自呼唤军人役使,违者公侯三犯准免死一次,军官军人三犯发海南充军。 后来更进一步,名义上以公侯伯功臣有大功,赐卒一百十二人作卫队,设百户一人统率,颁有铁册,说明“俟其寿考,子孙得袭,则兵皆入卫”。称为奴军,亦称铁册军。事实上是防功臣有二心,特设铁册军来监视的。功臣行动,随时随地都有报告,证人是现成的,跟着是一连串的告密案和大规模的功臣屠杀。

在作战时,虽然派有大将军指挥大军,指挥战争进行的还是朱元璋自己,用情报、用军事经验来决定前方的攻战,甚至指挥到极琐细的军务。即使最亲信的将领像徐达、李文忠,也是如此。例如吴元年(1367)四月十八日给徐达的手令,在处分军事正文之后,又说:“我的见识只是如此,你每见得高处、强处、便当处,随着你每意见行着,休执着我的言语,恐怕见不到处,教你每难行事。”洪武三年四月:“说与大将军知道……这是我家中坐着说的,未知军中便也不便,恁只拣军中便当处便行。”给李文忠的手令:“说与保儿老儿:……我虽这般说,计量中不如在军中多知备细,随机应变的勾当。你也厮活落些儿也,那里直到我都料定!”大体上指导的原则是不能更动的,统师所有的只是极细微的修正权。

对待俘虏的方针是屠杀,如龙凤十一年十一月初五日的令旨:“吴王亲笔,差内使朱明前往军中,说与大将军左相国徐达、副将军平章常遇春知会:十一月初四日捷音至京城,知军中获寇军及首目人等六万余众,然而俘获甚众,难为囚禁,今差人前去,教你每军中,将张(士诚)军精锐勇猛的留一二万,若系不堪任用之徒,就军中暗地去除了当,不必解来。但是大头目,一名名解来。”十二年三月且严厉责备徐达不多杀人:“吴王令旨,说与总兵官徐达,攻破高邮之时,城中杀死小军数多,头目不曾杀一名。今军到淮安,若系便降,系是泗州头目青旛黄旗招诱之力,不是你的功劳。如是三月已里,淮安未下,你不杀人的缘故,自说将来!依奉施行者。”吴元年十月二十四日因为俘虏越狱逃跑,又下令军前:“今后就近获到寇军及首目人等,不须解来,就于军中典刑。”洪武三年四月:“说与大将军知道:止是就阵得的人,及阵败来降的王保保头目,都休留他一个,也杀了。止留小军儿,就将去打西蜀了后,就留些守西蜀便了。”则不但俘虏,连投降的头目也一概残杀了。

有一道令旨是关于整饬军纪的,说明了这一举措的军事理由。时间是龙凤十二年三月:“(张军)男子之妻多在高邮被掳,总兵官为甚不肯给亲完聚发来?这个比杀人那个重?当城破之日,将头目军人一概杀了,倒无可论。掳了妻子,发将精汉来,我这里赔了衣粮,又费关防,养不住。杀了男儿,掳了妻小,敌人知道,岂不抗拒?星夜教冯副使(胜)去军前,但有指挥、千户、百户及总兵官的伴当,掳了妇女的,割将首级来。总兵官的罪过,回来时与他说话。依奉施行者。” 男子指的是张士诚的部队,被掳是指的被朱元璋自己的部队所掳。把俘虏的妻女抢了,送俘虏来,养不住,白赔粮食,白费事看守。掳了妇女,杀了俘虏,敌人知道了,当然会顽强抵抗。为了这个道理,朱元璋只好派特使去整顿军风纪了。

五、皇权的轮子——新官僚机构

由于历史包袱的继承,皇权的逐步提高,隋唐以来的官僚机构,以巩固皇权为目的的三省制度——中书省出命令,门下省掌封驳,尚书省主施行——中书官和皇帝最亲近,接触机会最多,权也最重。宋代后期,门下省不能执行审核诏令的任务,尚书省官只能平决庶务,不能与闻国政,三省事实上只是一省当权。到元代索性取消门下省,把尚书省的官属六部也归并到中书,成为一省执政的局面。地方则分设行中书省,总揽军民大政。其下有路、府、州、县,管理军民。

三省制的形成有它的历史背景和原因,就这制度本身而论,把政权分作三份,一个专管决策,一个负责执行,而又另有一个纠核的机构,驳正违误,防止皇权的滥用和官僚的缺失,对巩固皇权,维持现状的意义上说,是很有用的。可是,在事实上,官僚政治本身破坏了瘫痪了这个官僚机构,皇权和相权的冲突,更有目的地摧毁了这个官僚机构。

官僚政治特征之一是作官不作事,重床叠屋,衙门愈多,事情愈办不好,拿薪水的官僚愈多,负责作事的人愈少。例如从唐以来,往往因事设官;尚书都省原有户部,专管户口财政,在国计困难时,政府要张罗财帛,供应军需,大张旗鼓,特设盐铁使、户部使、租庸使、国计使等官,由宰相或大臣兼任,意思是要提高搜刮的效率,可是这样一来,户部位低权轻,职守都为诸使所夺,便变成闲曹了。兵部专管军政,从五代设了枢密使以后,兵部又无事可做了。礼部专掌礼仪,宋代却又另有礼院。几套性质相同的衙门,新创的抢了旧衙门的职司,本衙门的官照例作和本衙门不相干的事,或者索性不作事。千头万绪,名实不符,十个官僚有九个不知道自己的职司。冗官日多,要官更多,行政效率也就日益低落。 到元代又添上蒙古的部族政治机构,衙门越发多,越发庞大,混乱复杂,臃肿不灵,瘫痪的病象在在显露了。

而且就官僚的服务名义说,也有官、职、差遣之分,官是表明等级、分别薪俸的标识,职以待文学侍从之臣,只有差遣是“治内外之事”的。皇家的赏功酬庸,又有阶、勋。爵、食邑、功臣号等名目。以差遣而论,又有行、守、试、判、知、权知、权发遣的不同。其实除差遣以外,其他都是不大相干的。

皇权和相权的矛盾,例如宋太宗讨厌中书的政权太重,分中书吏房置审官院,刑房置审刑院 ,为了分权而添置衙门,其实是夺相权归之于皇帝。皇帝的诏令照规矩是必须经过中书门下,才算合法,所谓“不经凤阁鸾台,何名为敕?” 用意是防止皇权的滥用,但是,这规矩只是官僚集团的规矩,官僚的任免生杀之权在皇帝,升沉荣辱甚至诛废的利害超过了制度的坚持,私人的利害超过了集团的利害,唐武后以来的墨敕斜封(手令),也就破坏了这个官僚制度,摧毁了相权,走上了独裁的道路。

朱元璋继承历代皇权走向独裁的趋势,对官僚机构大加改革,使之更得心应手,为皇家服务。

元代的行中书省是从中书省分岀去的,职权太重,到后期鞭长莫及,几乎没有法子控制了。朱元璋要造成绝对的中央集权,洪武九年(1376)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掌一区的政令。布政使是朝廷派驻地方的代表、使臣,禀承朝廷,宣扬政令。全国分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广西、四川、山东、广东、河南、陕西、湖广、山西十二布政使司,十五年增置云南布政使司。 布政使司的分区,大体上继承元朝的行省,市政使的职权却只掌民政、财政,和元朝行中书省的无所不统,轻重大不相同了。而且就地位论,行省是以都省的机构分设于地方,布政使则是朝廷派驻的使臣,前者是中央分权于地方,后者是地方集权于中央,意义也完全不同。此外,地方掌管司法行政的另有提刑按察使司,长官为按察使,主管一区刑名、按察之事。布、按二司和掌军政的都指挥使司合称三司,是朝廷派遣到地方的三个特派员衙门,民政、司法、军政三种治权分别独立,直接由朝廷指挥,为的是便于控制,便于统治。布政司之下,真正的地方政府分两级,第一级是府,长官为知府,有直隶州,即直隶于布政使司的州,长官是知州,第二级是县,长官是知县,有州,长官是知州,州县是直接临民的政治单位。

中央统治机构的改革,稍晚于地方。洪武十三年(1380)胡惟庸案发后 废中书省,仿周官六卿之制,提高六部的地位;吏、户、礼、兵、刑、工,每部设尚书一人,侍郎(分左右)二人。吏部掌全国官吏选授、封勋、考课,甄别人才。户部掌户口、田赋,商税。礼部掌礼仪、祭祀、僧道、宴飨、教育及贡举(考试)和外交。兵部掌卫所官军选授、简练和军令。刑部掌刑名。工部掌工程造作(武器、货币等)、水利、交通。都直接对皇帝负责,奉行政令。

统军机关则改枢密院为大都督府,节制中外诸军。洪武十三年分大都督府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每府以左右都督为长官,各领所属都司卫所,和兵部互相表里。都督府长官虽管军籍、军政,却不直接统带军队,在有战事时,才奉令出为将军总兵官,指挥作战。战争结束,便得交还将印,回原职办事。

监察机关原来是御史台,洪武十五年改为都察院,长官是左右都御史,下有监察御史百十人,分掌十二道(按照市政使司政区分道)。职权是纠劾百司,辨明冤枉,凡大臣奸邪,小人构党作威福乱政,百官猥茸、贪污、舞弊,学术不正和变乱祖宗制度的,都可随时举发弹劾。这衙门的官被皇帝看作是耳目,替皇帝听,替皇帝看,有对皇权不利的随时报告。也被皇帝看作是鹰犬,替皇帝追踪,搏击一切不忠于皇帝的官民,是替皇帝监视官僚的衙门,是替皇帝检举反动思想、保持传统纲纪的衙门。监察御史在朝监视各个不同的官僚机构,派到地方的,有巡按、清军、提督学校、巡监、茶马、监军等职务,就中巡按御史算是代皇帝巡狩,按临所部,大事奏裁,小事立断,是最威武的一个差使。

行政、军事、监察三种治权分别独立,由皇帝亲身总其成。官吏内外互用,其地位以品级规定,从九品到正一品,九品十八级,官和品一致,升迁调用都有一定的法度。百官分治,个别对皇帝负责。系统分明,职权清楚,法令详密,组织严紧。而在整套统治机构中,互相钳制,以监察官来监视一切臣僚,以特务组织来镇压威制一切官民,都督府管军不管民,六部管民不管军,大将在平时不指挥军队,动员复员之权属于兵部,供给粮秣的是户部,武器的是工部,决定战略的是皇帝。六部分别负责,决定政策的是皇帝。在过去,政事由三省分别处理,取决于皇帝,皇帝是帝国的首领。可是在这新统治机构下,六部府院直接隶属于皇帝,皇帝不但是帝国的首领,而且是这统治机构的负责人和执行人,历史上的君权和相权到此合一了,皇帝兼理宰相的职务,皇权由之达于极峰

历史的教训使朱元璋深切地明白宦官和外戚对于政治的祸害。他以为汉朝、唐朝的祸乱,都是宦官作的孽,这种人在宫廷里是少不了的,可是只能作奴隶使唤,洒扫奔走,人数不可过多,也不可用作耳目心腹,作耳目,耳目坏,作心腹,心腹病,对付的办法,要使之守法,守法自然不会作坏事,不要让他们有功劳,一有功劳就难于管束了。订下规矩,凡是内臣都不许读书识字,又铸铁牌立在宫门,上面刻着:“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犯者斩。”又规定内臣不许兼外朝的文武官衔,不许穿外朝官员的服装,作内廷官不能过四品,每月领一石米,穿衣吃饭官家管。并且,外朝各衙门不许和内官监有公文往来。这几条规定针对着历史上所曾发生的弊端,使内侍名符其实地作宫廷的仆役。 对外戚干政的对策,是不许后妃干政,洪武元年三月即命儒臣修《女诫》,纂集古代贤德妇女和后妃的故事,刊刻成书,来教育宫人,要她们学样。又立下规程,皇后只能管宫中嫔妇的事,宫门之外不得干预。宫人不许和外间通信,犯者处死,断绝外朝和内廷的来往以至通信,使之和政治隔离。外朝臣僚命妇按例于每月初一、十五朝见皇后,其他时间,没有特殊缘由,不许进宫。皇帝不接见外朝命妇,皇族婚姻选配良家子女,有私进女口的不许接受。元璋的母族和妻族都绝后,没有外家,后代帝王也都遵守祖训,后妃必选自民家。外戚只是高爵厚禄,作大地主,住大房子,绝对不许预闻政事。 在洪武一朝三十多年中,内臣小心守法,宫廷和外朝隔绝,和前代相比,算是家法最严的了。

其次,元代以吏治国,法令极繁冗,档案堆成山。吏就从中舞弊,无法根究。而且,正因为公文条例过于琐细,不费一两年功夫,无从通晓,办公文、办公事成为专门技术,掌印正官弄不清楚,只好由吏作主张,结果治国治民的都是吏,不是官,小吏们唯利是图,毫不顾到全盘局面,政治(其实是吏治)自然愈闹愈坏。远在吴元年,朱元璋便已注意到法令和吏治的关系,指令台省官立法要简要严,选用深通法律的学者编定律令,经过缜密的商订,去烦减重,花了三十年功夫,更改删定了四五次,编成《大明律》,条例简于《唐律》,精神严于《宋律》,是中国法律史上极重要的一部法典。又为简化公文起见,于洪武十二年立案牍减烦式颁示各衙门,使公文明白好懂,文吏无法舞弊弄权。从此吏员在政治上被斥为杂流,不能作官。官和吏完全分开,官主行政,吏主事务,和元代的情形完全不同了。

和吏文相同的是文章的格式。唐宋以来的政府文字,从上而下的制诰,从下达上的表奏,照习惯是骈骊四六文,尽管有多少人主张复古,提倡改革,所谓古文运动,在民间是成功了,政府却仍然用老套头,同一时代用的是两种文字,庙堂是骈偶文,民间是古文,朱元璋很不以为然,他以为古人作文章,讲道理,说世务,经典上的话,都明白好懂,像诸葛亮的《岀师表》,又何尝雕琢,立意写文章?可是有感情,有血有肉,到如今读了还使人感动,怀想他的忠义。近来的文士,文字虽然艰深,用意却很浅近,即使写得和司马相如、杨雄一样好,别人不懂,又中什么用?以此他要秘书——翰林——作文字,只要说明白道理,讲得通世务就行,不许用浮辞藻饰。 到洪武六年,又下令禁止对偶四六文辞,选唐柳宗元《代柳公绰谢表》和韩愈《贺雨表》作为笺表法式, 这一改革不但使政府文字简单、明白,把庙堂和民间打通,现代人写现代文,就文学的影响说,也可以说很大,韩愈、柳宗元以后,他是提倡古文最有成绩的一个人。他自己所作的文章,写得不好,有时不通顺,倒容易懂。信札多用口语,比文章好得多,想来是受蒙古白话圣旨的影响,也许是没有念过什么书,中旧式文体的毒比较轻的缘故吧?

唐、宋两代还有一样坏风气,朝廷任官令发表以后,被任用的官照例要辞官,上辞官表,一辞再辞甚至辞让到六七次,皇帝也照例拒绝,下诏敦劝,一劝再劝再六次七次劝,到这人上任上谢表才算罢休。辞的不是真辞,劝的也不是真劝,大家肚子里明白,是在玩文字的把戏,误时误事,白费纸墨。朱元璋认为这种做作太无聊,也把它废止了。

六、建都和国防

自称为淮右布衣,岀身于平民而作皇帝的朱元璋,在拥兵扩土、称帝建国之后,最惹他操心的问题第一是怎样建立一个有力量的政治中心,即建都,建在何处?第二是用什么方法来维持皇家万世一系的独占统治?

远在初渡江克太平时(1355),陶安便建议先取金陵,据形势以临四方。 冯国用劝定都金陵,以为根本。 叶兑上书请定都金陵,然后拓地江广,进则越两淮以北征,退则画长江以自守。 谋臣策士一致主张定都应天,经过长期的研究以后,龙凤十二年(元至正二十六年,1366)六月,扩大应天旧城,建筑新宫于钟山之南,到次年九月完工,这是吴王时代的都城。

洪武元年称帝,北伐南征,着着胜利,到洪武二十年辽东归附,全国统一。在这二十年中,个人的地位由王而帝,所统辖的疆域由东南一角落,扩大为大明帝国,局面大不相同。吴王时代的都城是否可以适应这扩大以后的局面便大成问题。而且,元帝虽然北走沙漠,仍然是蒙古大汗,保有强大的军力,时刻有南下恢复的企图。同时沿海倭寇的侵扰,也是国防上重大的问题。以此国都的重建和国防计划的确立,是当时朝野所最关心的两件大事。

基于自然环境的限制,从辽东到广东,沿海几千里海岸线的暴露,时时处处都有被倭寇侵掠的危险。东北和西北方面呢?长城以外便是蒙古人的势力,如不在险要处屯驻重兵,则铁骑奔驰,黄河以北便不可守。可是防边要用重兵,如把边境军权付托诸将,又怕尾大不掉;有造成藩镇跋扈的危机。如以重兵直隶中央,则国都必须扼驻国防前线,才能收统辖指挥的功效。东南是全国的经济中心,北方为了国防的安全,又必须成为全国的军事中心。国都如建设在东南,依附经济中心,则北边空虚,无法堵住蒙古人的南侵。如建立在北边,和军事中心合一,则粮食仍须靠东南供给,运输费用太大,极不经济。

帝国都城问题以外,还有帝国制度问题。是郡县制呢?还是封建制呢?就历史经验论,秦、汉、唐、宋之亡,没有强大的藩国支持藩卫,是衰亡原因之一。可是周代封建藩国,又闹得枝强干弱,威令不行。这两个制度的折衷办法是西汉初期的郡国制,一面立郡县,设官分治,集大权于朝廷,一面又置藩国,封建子弟,使为皇家捍御。把帝国建都和制度问题一起解决,设国都于东南财富之区,封子弟于北边国防据点,在经济上,在军事上,在皇家统治权的永久维持上,都圆满解决了。

明初定都应天的重要理由是经济的,第一因为江浙富庶,不但有长江三角洲的大谷仓,而且是丝织工业、盐业的中心,应天是这些物资的集散地,所谓“财赋出于东南,而金陵为其会” 。第二是吴王时代所奠定的宫阙,不愿轻易放弃,且如另建都城,则又得重加一番劳费。第三从龙将相都是江淮子弟,遭地南方人,不大愿意离开乡土。可是在照应北方军事的观点看,这个都城的地理地位是不大合适的。洪武元年取下汴梁后,朱元璋曾亲去视察,觉得虽然地位适中,可是无险可守,四面受敌,论形势还不如应天。 为了西北未定,要运饷和补充军力,不能不有一个军事上的补给基地,于是模仿古代两京之制,八月以应天为南京,开封(汴梁)为北京。次年八月陕西平定,北方全入版图,形势改变,帝都重建问题又再度提出。廷臣中有主张关中险固,金城天府之国。有人主张洛阳为全国中心,四方朝贡距离一样。也有提议开封是宋朝旧都,漕运方便。又有人指岀北平(元大都)宫室完备,建都可省营造费用。七嘴八舌,引经据典。朱元璋批评这些建议都有片面的理由,只是都不适应现状。长安、洛阳、开封过去周、秦、汉、魏、唐、宋都曾建都,但就现状说,打了几十年仗,人民还未休息过来,如重新建都,供给力役都出于江南,未免过于和百姓下不去。即使是北平吧,旧宫室总得有更动,还是费事。还不如仍旧在南京,据形势之地,长江天堑,龙蟠虎踞,可以立国。次之,临濠(濠州)前长江后淮水,地势险要,运输方便,也是一个可以建都的地方。 就决定以临濠为中都,动工修造城池宫殿,从洪武二年九月起手,到八年四月,经刘基坚决反对,以为凤阳虽是帝乡,但就种种条件说,都不合适于建都,方才停工,放弃了建都的想头。 洪武十一年(1378)才改南京为京师,踌躇了十年的建都问题,到这时才决心正名定都。

京师虽已奠定,但是为了防御蒙古,控制北边,朱元璋还是有迁都西北的雄心,选定的地点仍是长安和洛阳,洪武二十四年八月,特派皇太子巡视西北,比较两地的形势。太子回朝后,献陕西地图,提出意见。不料第二年四月太子薨逝,迁都大事只好暂时搁下。

京师新宫原来是燕尾湖,填湖建宫,地势,南面高,北边低、就堪舆家的说法是不合建造法则的。皇太子死后,老皇帝很伤心,百无聊赖中把太子之死归咎于新宫的风水不好,这年年底他亲撰《祭光禄寺灶神文》说:

朕经营天下数十年,事事按古有绪。唯宫城前昂后洼,形势不称。本欲迁都,今朕年老,精力已倦。又天下新定,不欲劳民。且废兴有数,只得听天。惟愿鉴联此心,福其子孙。

六十五岁的白发衰翁,失去勇气,只好求上天保佑,从此不再谈迁都的话了。

分封诸王的制度,决定于洪武二年(1369)四月初编《皇明祖训》的时候,三年四月,封皇第二子到第十子为亲王。可是诸王的就藩,却在洪武十一年定鼎京师之后。 从封王到就藩前后相隔九年,原因是诸子未成年,和都城未定,牵连到立国制度也不能决定。到京师奠定后,第二子秦王建国西安,三子晋王建国太原,十三年四子燕王建国北平,分王在沿长城的国防前线。十四年五子周王建国开封,六子楚王出藩武昌,十五年七子齐王建国青州,十八年潭王到长沙,鲁王在兖州,以后其他幼王逐一成年,先后就国,星罗棋布,分驻在全国各军略要地。

就军事形势而论,诸王国的建立分作第一线和第二线,或者说是前方和后方,第一线诸王的任务在防止蒙古入侵,都凭借天然险要,建立军事据点,有塞王之称。诸塞王沿长城线立国,又可分作外内二线,外线东渡榆关,跨辽东,南制朝鲜,北联开原(今辽宁开原),控扼东北诸夷,以广宁(今辽宁北镇)为中心建辽国,经渔阳(今河北蓟县)、卢龙(今河北卢龙),岀喜峰口,切断蒙古南侵道路,以大宁(今热河平泉)为中心,包括今朝阳赤峰一带,建宁国。北平天险,是元朝故都,建燕国。出居庸,蔽雁门,以谷王驻宣府(察哈尔宣化),代王驻大同。逾河而西,北保宁夏,倚贺兰山,以庆王守宁夏。又西控河西走廊,扃嘉峪,护西域诸国,建肃国。从开原到瓜、沙,联成一气。内线是太原的晋国和西安的秦国。后方诸名城则开封有周王,武昌有楚王,青州有齐王,长沙有潭王,兖州有鲁王,成都有蜀王,荆州有湘王等国。

诸王在其封地建立王府,设置官属,亲王的冕服车旗仅下皇帝一等,公侯大臣见王要俯首拜谒,不许钧礼。地位虽然极高极贵,却没有土地,更没有人民,不能干预民政,王府以外,便归朝廷所任命的各级官吏统治。每年有一万石的俸米和其他赏赐,唯一的特权是军权。每王府设亲王护卫指挥使司,有三护卫,护卫甲士少者三千人,多的到万九千人。 塞王的兵力尤其雄厚,如宁王所部至有带甲八万,革车六千,所属朵颜三卫骑兵,都骁勇善战。 秦、晋、燕三王的护卫特别经朝廷补充,兵力也最强。 《皇明祖训》规定:“凡王国有守镇兵,有护卫兵。其守镇兵有常选指挥掌之,其护卫兵从王调遣。如本国是险要之地,遇有警急,其守镇兵、护卫兵并从王调遣”。而且守镇兵的调发,除御宝文书外,并须得王令旨方得发兵:“凡朝廷调兵,须有御宝文书与王,并有御宝文书与守镇官。守镇官既得御宝文书,又得王令旨,方许发兵。无王令旨,不得发兵。” 这规定使亲王成为地方守军的监视人,是皇帝在地方的军权代表,平时以护卫军监视地方守军,单独可以应变。战时指挥两军,军权付托给亲生儿子,可以放心高枕了。诸塞王每年秋天勒兵巡边,远到塞外,把蒙古部族赶得远远的,叫作肃清沙漠 ,凡塞王都参预军务,内中晋、燕二王屡次受命将兵出塞,和筑城屯田,大将如宋国公冯胜,颍国公傅友德都受其节制,军中小事专决,大事才请示朝廷,军权独重,立功也最多。

以亲王守边,专决军务,内地各大都会,也以皇子出镇,星罗棋布,尽屏藩皇室,翼卫朝廷的任务。国都虽然远在东南,也安如磐石,内安外攘,不会发生什么问题了。

七、大一统和分化政策

朱元璋以洪武元年称帝建立新皇朝,但是大一统事业的完成,却还须等待二十年。

元顺帝北走以后,元朝残留在内地的军力还有两大支,一支是云南的梁王,一支是东北的纳哈出,都用元朝年号,雄踞一方。云南和蒙古本部隔绝,势力孤单,朱元璋的注意力先集中在西南,从洪武四年(1371)消灭了割据四川的夏国以后,便着手经营,打算用和平的方式使云南自动归附,先后派遣使臣王祎、吴云去招降,都被梁王所杀。到洪武十四年决意用武力占领,派出傅友德、沐英、蓝玉三将军分两路进攻。

这时云南在政治上和地理上分作三个系统:第一是直属蒙古大汗,以昆明为中心的梁王。第二是在政治上隶属于蒙古政府,享有自治权利,以大理为中心的土酋段氏。以上所属的地域都被区分为路府州县。第三是在上述两系统下和南部(今思普一带)的非汉族诸部族,就是明代人叫作土司的地域。汉化程度以第一为最深,第二次之,第三最浅,或竟未汉化。现代贵州的西部,在元代属于云南行省,其东部则另设八番、顺元诸军民宣慰使司,管理彝族及苗族各土司。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朱元璋平定湖南、湖北,和湖南接界的贵州土人头目思南(今思南县)宣慰,和思州(今思县)宣抚先后降附。到平定夏国后,四川全境都入版图,和四川接境的贵州其他土司大起恐慌,贵州宣慰和普定府总管即于第二年自动归附。贵州的土司大部分都已归顺明朝,云南在东北两面便失去屏蔽了。

明兵从云南的东北两面进攻,一路由四川南下取乌撒(今云南镇雄、贵州威宁等地),这区域是四川、云南、贵州三省的接壤处,犬牙突岀,在军事上可以和在昆明的梁王主力军呼应,并且是彝族的主要根据地。一路由湖南西取普定(今贵州安顺),进攻昆明。从明军动员那天算起,不过一百多天功夫,明东路军便已直抵昆明,梁王兵败自杀。明兵再回师和北路军会攻乌撒,把蒙古罕消灭了,附近东川(今云南会泽)、乌蒙(今云南昭通)、芒部(今云南镇雄)诸彝族完全降附,昆明附近诸路也都依次归顺。洪武十五年二月置贵州都指挥使司和云南都指挥使司,树立了军事统治的中心,闰二月又置云南布政使司,树立了政治中心。 分别派官开筑道路,宽十丈,以六十里为一驿,把川、滇、黔三省的交通联系起来,建立军卫,“令那处蛮人供给军食”,控扼粮运。 布置好了,再以大军向西攻下大理,经略西北和西南部诸地,招降麽些、彝掸、赞诸族,分兵戡定各土司。分云南为五十二府,五十四县。云南边外的缅国和八百媳妇(暹罗地)见况,派使臣内附,又置缅中、缅甸和老挝(今暹罗)八百诸宣慰司。为了云南太远,不放心,又特派义子西平侯沐英统兵镇守,沐家世代出人才,在云南三百年,竟和明朝的国运相始终。

纳哈出身是元朝世将,太平失守后被俘获,放遣北还,元亡后拥兵虎踞金山(在开原西北,辽河北岸),养精蓄锐,等候机会南下,和蒙古大汗的中路军、扩廓帖木儿的西路军,互相呼应,形成三路钳制明军的局面。在东北,除金山纳哈岀军以外,辽阳、沈阳、开元一带都有蒙古军屯聚。洪武四年(1371)元辽阳守将刘益来降,建辽东指挥使司,接着又立辽东都指挥使司,总辖辽东军马,以次征服辽沈、开元等地。同时又从河北、陕西、山西各地出兵大举深入蒙古,击破扩廓的主力军(元顺帝已于前一年死去,子爱猷识里达腊继立,年号宣光,庙号昭宗)。并进攻应昌(今热河经棚县以西察哈尔北部之地),元主远遁漠北。到洪武八年扩廓死后,蒙古西路和中路的军队日渐衰困,不敢再深入到内地侵掠,朱元璋乘机经营甘肃、宁夏一带,招抚西部各羌族和回族部落,给以土司名义或王号,使其分化,个别内向,不能合力入寇,并利用诸部的军力,抵抗蒙军的入侵。在长城以北今内蒙地方则就各要害地方建立军事据点,逐步推进,用军力压迫蒙古人退到漠北,不使靠近边塞。西北问题完全解决了,再转回头来收拾东北。

洪武二十年冯胜、傅友德、蓝玉诸大将奉命北征纳哈岀。大军山长城松亭关,筑大宁(今热河里城)、宽河(今热河宽河)、会州(今热河平泉)、富峪(今热河平泉之北)四城,储粮供应前方,留兵屯守,切断纳哈出和蒙古中路军的呼应,再东向以主力军由北面包围,纳哈出势穷力蹙,孤军无援,只好投降,辽东全部平定。 于是立北平行都司于大宁,东和辽阳,西和大同应援,作为国防前线的三大要塞。又西面和开平卫(元上都,今察哈尔多伦县地)、兴和千户所(今察哈尔张北县地)、东胜城(今绥远托克托县及蒙古茂明安旗之地)诸据点,连成长城以外的第一道国防线,从辽河以西几千里的地方,设卫置所,建立了军事上的保卫长城的长城。 两年后,蒙古大汗脱古思帖木儿被弑,部属分散,以后经过不断地政变、篡立、叛乱,实力逐渐衰弱,帝国北边的边防,也因之而获得几十年的安宁。

东北的蒙古军虽然降附,还有女真族的问题急待解决。女真这一部族原是金人的后裔,依地理分布,大别为建州、海西、野人三种。过去不时纠合向内地侵掠,夺取物资,边境军队防不胜防,非常头痛。朱元璋所采取的对策,军事上封韩王于开原,宁王于大宁,控扼辽河两头,封辽王于广宁(今辽宁北镇),作为阻止蒙古和女真内犯的重镇。政治上采分化政策,把辽河以东诸女真部族,个别用金帛招抚(收买),分立为若干羁縻式的卫所,使其个别的自成单位,给予各酋长以卫所军官职衔,并指定住处,许其禀承朝命世袭,各给玺书作为进贡和互市的凭证,满足他们物资交换的经济要求,破坏部族间的团结,无力单独进攻。 到明成祖时代,越发积极推行这政策,大量的全面的收买,拓地到现在的黑龙江口,增置的卫所连旧设的共有一百八十四卫,立奴儿干都司以统之。

辽东平定后,大一统的事业完全成功了。和前代一样,这大一统的帝国领有属国和许多藩国。从东面算起,洪武二十五年高丽发生政变,大将李成桂推翻亲元的王朝,自立为王,改国号为朝鲜,成为大明帝国的属国。藩国东南有琉球国,西南有安南、真腊、占城、暹罗和南洋群岛诸岛国。内地和边疆则有许多羁縻的部族和土司。

藩属和帝国的关系缔结,照历代传统办法,在帝国方面,派遣使臣宣告新朝建立,藩国必需缴还前朝颁赐的印绶册诰,解除旧的臣属关系。相对地重新颁赐新朝的印绶册诰,藩王受新朝册封,成为新朝的藩国。再逐年颁赐大统历,使之遵奉新朝的正朔,永作藩臣。旧藩国方面则必须遣使称臣入贡,新王即位,必须请求帝国承认册封。所享受的权利是通商和皇帝的优渥赏赐。和其他国家发生纠纷,或被攻击时,得请求帝国。在沿海特别开放三个通商口岸,主持通商和招待蕃舶使的衙门是市舶司,宁波市舶司指定为日本的通商口岸,泉州市舶司通琉球,广州市舶司通占城、暹罗南洋诸国。

朱元璋接受了元代用兵海外失败的经验,打定主意,不向海洋发展,他要子孙遵循大陆政策,特别在《皇明祖训》中郑重告诫说:

四方诸夷皆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若其不自揣量,来挠我边,则彼为不祥。彼既不为中国患,而我兴兵轻犯,亦不祥也。吾恐后世子孙倚中国富强,贪一时战功,无故兴兵,杀伤人命,切记不可。但胡戎与中国边境互相密迩,累世战争,必选将练兵,时谨备之。

今将不征诸国名列于后:

东北:朝鲜国

正东偏北:日本国(虽朝实诈,暗通奸臣胡惟庸谋为不轨,故绝之)

正南偏东:大琉球国 小琉球国

西南:安南国 真腊国 遏罗国 占城国 苏门答剌国西洋国 爪哇国 溢亨国 白花国 三弗齐国 渤泥国

中国是农业国,工商业不发达,不需要海外市场,版图广大,用不着殖民地,人口众多,更不缺少劳动力,向海外诸国侵掠,“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从经济的观点看,是没有什么好处的。从利害的观点看,打仗要花一大笔钱,占领又得费事,不幸打败仗越发划不来。还是和平相处,保境安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样一打算盘,主意就打定了。

属国和藩国的不同处,在于属国和帝国的关系更密切,在许多场合,属国的内政也经常被过问,经济上的连系也比较的强。

内地的土司也和藩属一样,要定期进贡,酋长继承要得帝国许可。内政也可自主。所不同的是藩国使臣的接待衙门是礼部主客司,册封承袭都用诏旨,部族土司领兵的直属兵部,土府土县属吏部,体统不同。平时有纳税,开辟并保养驿路,战时有调兵从征的义务。内部发生纠纷,或者反抗朝廷被平定后,往往被收回治权,直属朝廷,即所谓“改土归流”。土司衙门有宣慰司、宣抚司、招讨司、安抚司、长官司、土府、土县等名目,长官都是世袭,有一定的辖地和土民,总称土司。土司和朝廷的关系,在土司说,是借朝廷所给予的官位威权,来镇慑部下百姓,肆意奴役搜括。在朝廷说,用空头的官爵,用有限的赏赐,牢笼有实力的酋长,使其倾心内向,维持地方安宁,可以说是互相为用的。

大概地说来,明代西南部各小民族的分布,在湖南、四川、贵州三省交界处是苗族活动的中心,向南发展到了贵州。广西则是瑶族(在东部)、壮族(在西部)的根据地。四川、云南、贵州三省交界处则是彝族的大本营,四川西部和云南西北部则有麽些族,云南南部有僰族,四川北部和青海、甘肃、宁夏有羌族。

在上述各区域中,除纯粹由土官治理的土司而外,还有一种参用流官的制度。流官即朝廷所任命的有一定任期、非世袭的地方官。大致是以土官为主,派遣流官为辅,事实上是执行监督的任务。和这情形相反,在设立流官的州县,境内也有不同部族的土司存在。以此,在同一布政使司治下,有流官的州县,有土官的土司,有土流合治的州县,也有土官的州县。即在同一流官治理的州县内,也有汉人和非汉人杂处的情形,民族问题复杂错综,最容易引起纷乱以至战争。汉人凭借高度的生产技术和政治的优越感,用武力,用其他方法占取土民的土地物资,土民有的被迫迁徙到山头,过极度艰苦的日子,有的被屠杀消灭,有的不甘心,组织起来以武力反抗,爆发地方性的甚至大规模的战争。朝廷的治边原则,在极边是放任的愚民政策,只要土司肯听话,便听任其作威作福,世世相承,不加干涉。在内地则取积极的同化政策,如派遣流官助理,开设道路驿站,选拔土司子弟到国子监读书,从而使其完粮纳税,应服军役,一步步加强统治,最后是改建为直接治理的州县,扩大皇朝的疆土。

治理西北羌族的办法分两种:一种是用其酋长为卫所长官,世世承袭。一种因其土俗,建设寺院并赐番僧封号,利用宗教来统治边民。羌族的力量分化,兵力分散,西边的国防就可高枕无忧了。现在的西藏和西康当时叫作乌斯藏和朵甘,是喇嘛教的中心地区,僧侣兼管政事,明廷因仍元制,封其长老为国师法王,令其抚安番民,定期朝贡。又以番民肉食,对茶叶特别爱好,在边境建立茶课司,用茶叶和番民换马,入贡的赏赐也用茶和布匹代替。 西边诸族国的酋长僧侣贪图入贡和通商的利益,得保持世代袭官和受封的权利,都服服帖帖,不敢反抗,明朝三百年,西边比较平静,没有发生什么大的变乱,当然,也说不上开发,从任何方面来说,这一广大地区比之几百年前,没有任何进步或改变。

(原载《中国建设》第六卷第三、四期,1948 年 6 月) onX8hnYWmaR/hWQXAFWBWf3tL3/DGXg1P8gK3p/d2Zivfz0RXA2SYUHnys83Nz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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