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是一种普遍的思维形式,培训评估是评估的一种运用场景。
培训评估包括对培训需求分析、培训方案设计、培训资源开发、培训活动实施和培训效果评估共五个环节的评估。培训评估不是培训效果评估,前者是整体性的、全面性的,它既包含对培训效果和效率这个培训的最终结果的测量和呈现,也包含为达成这个结果而对培训全过程的评估和控制;后者只是针对培训效果和效率的测量,前者涵盖后者。
培训效果评估的对象是人的四类根能力,即人的知(认知能力)、意(意志品质)、情(审美能力)和肢体能力。对于企业人才培养来说,由于意志品质和审美能力的培养周期长,实践练习机会这一培养资源的获取成本高,使得这两项能力的培养投入的收益不大。因此,本书的培训效果评估的范围收敛在对员工的认知能力和动作技能的评估范畴。对员工的认知能力和动作技能的培训效果评估要以知识的四个类型及其四级认知过程为基础。
培训存在是因为员工技能对绩效有贡献甚至有显著贡献,因而要加速员工成长,缩短员工成长周期。这决定了培训效果评估的三个测量:测量员工的技能程度、分析绩效与技能的关系、测算员工技能胜任的加速度。
[1] 本文的 培训需求分析 (狭义)指的是依据业务部门定义的人才质量标准,而开展的员工技能现状分析和员工技能差距分析,以及员工数量的缺口分析和员工培养时间的差距分析。
[2] 形成性测验 是在培训过程中实施的,旨在获取员工的知识、技能的习得情况的测验,具体见第二章。
[3] 总结性测验 是在一个任务培训完成或所有任务培训完成后实施的,旨在获取员工技能水平的测验。
[4] 目前科学界并没有确凿的证据支持不依赖认知的意志的存在,许多研究和理论认为人类的行为和决策是由经验、环境和生物学因素共同决定的。在经院哲学中,关于意志自由的讨论尤为丰富。例如,司各脱(Duns Scotus)强调意志的主动能力源于自身,而非来自对理智的分析,他认为意志自由是本体性的实践原则;奥卡姆(William of Ockham)则认为意志自由的首要含义是自我决断的能力,意志本身是一种自发性的力量,不受理智或对象的限制。
总的来说,是否存在不受认知影响的意志是一个哲学上长期争论的问题,不同的哲学流派和理论对此有不同的解释。在心理学和神经科学领域,意志通常被认为是与认知紧密相关的,而自由意志的概念则更多地涉及道德和哲学的讨论。
[5] 价值观 是人们关于事物/事件对自己有无价值及价值高低程度的看法,是人的知、意、情和肢体能力的综合反映,由人先天及后天教育所形成,具有相对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