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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法家的基本思路

在战国变法中,最成功的一次是商鞅变法。

秦国本来在当时的各大国中是最落后的。秦人起源于甘肃天水一带。荒凉的西北高原物产稀少,人民生活贫困。《汉书·刑法志》这样描述秦国:“其生民也狭隘,其使民也酷烈。”

商鞅变法在各国变法中的时间排序也是比较靠后的。在此之前,各国变法的主要内容基本相似,商鞅在很大程度上其实是一个抄袭者。我们对比一下商鞅变法和吴起变法,可以发现商鞅变法在许多方面几乎是吴起变法的翻版。

就说著名的“徙木立信”吧,分明就是抄袭吴起“车辕立信”的典故。原来吴起在魏国做将军时,曾经在城北放了一根车辕,下令说,谁能把车辕搬到南门外,就厚加封赏。人们都感觉这简直是个玩笑,半天没人去动那根车辕。后来一个傻乎乎的士兵说这有何难,扛起车辕搬到了南门外。吴起当场赏赐给他大笔钱财,士兵们因此知道了吴起说话算数。商鞅效法吴起,在秦国都城的南门前也立了一根木柱,并承诺谁要是把木桩搬到北门,就给谁一大笔钱,由此拉开了他的改革大幕。这是对吴起变法毫不掩饰的简单抄袭。

至于商鞅变法的其他方面,和楚国变法也几乎如出一辙。商鞅的一个最重要的举措是把全国土地重新划分成31个县,建立了中央集权,如前所述,这种郡县制改革是楚国首先实行的。商鞅还取消世卿世禄,奖励军功,鼓励耕战,发展生产……这些措施都是吴起做过的。甚至商鞅的“燔诗书而明法令”,也是抄袭自吴起的“破横散纵,使弛说之士无所开其口”。因此,我们可以说,商鞅变法不过是吴起变法的升级版和扩大版。

那么,为什么在战国诸国中,只有秦国的变法取得了彻底的成功,其他国家的甚至是楚国变法的效果都远远不如秦国呢?

这正是因为秦国的落后。

法家是作为周代礼乐文化的反叛者出现的。礼乐文化追求的是典雅、宽容、仁爱、稳定,这种文化性格适合和平年代,在生死存亡的战争年代就显得刻板、迟钝和颟顸。相比之下,法家文化直接、痛快、高效。法家推崇制度理性,要用制度而不是道德来解决问题,这个思路应该说比儒家更为高明。“法家学说主要是政治科学与社会科学,它就像马基雅维利的学说一样,是在理性主义、现实主义、经验主义的立场上审视政治与国家的产物,……蕴含了足够丰厚的现代性。” 法家改革者打破一切条条框框的勇气,不避锋芒、敢为人先的魄力和摧陷廓清、翻天覆地的气势,确实也让人感觉振奋。吕思勉说:“法家之学,在先秦诸子中,是最为新颖的。先秦诸子之学,只有这一家见用于时;而见用之后,居然能以之取天下;确非偶然之事。”

然而法家文化是有严重缺陷的,它精于算计而不择手段,虽然高效但是残忍。

主导楚国变法的名将吴起在政治上的崛起,就是通过著名的“杀妻求将”来达成的。《史记·孙子吴起列传》载:“齐人攻鲁,鲁欲将吴起。吴起取齐女为妻,而鲁疑之。吴起于是欲就名,遂杀其妻,以明不与齐也。鲁卒以为将。将而攻齐,大破之。”

吴起是鲁国人,娶了齐国女子为妻。后来齐国和鲁国交战,吴起因为“善用兵”而为人举荐,然而妻子的国籍成了吴起登坛拜将的障碍。“鲁疑之”,担心吴起不尽力。于是吴起毅然杀掉妻子,用妻子的头颅换来了自己的功成名遂。

因此法家提倡的是一种赤裸裸的功利主义文化。

法家学派的另一个严重问题,是它的思考完全围绕着“君主利益”这个圆心,而不顾及其他阶层的利益。因此法家变法的基本思路,就是把民众当成君主的工具,通过严刑峻法,把百姓都变成亦兵亦农的斯巴达式战士,把国家改造成一架高效的战争机器。

所以法家和儒家的思维方式在很多方面是针锋相对、完全相反的。比如儒家认为,民众是国家的主体,也就是《尚书》所说的“民为邦本”,国家是为民众而存在的。法家却认为,君主是国家主体,或者说,国家的存在是为君主服务的。所谓“君上之于民也,有难则用其死,安平则尽其力”,就是说,百姓对君主有什么用呢?作战的时候,可以贡献生命;和平的时候,可以贡献劳力——这就是百姓存在的意义。

儒家学说认为,君主应该争取民心,获得民众发自内心的支持。民众的感受就是上天的感受,所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老百姓满意,君主才能继续做下去。法家却坚决反对这一点。韩非子在《显学》篇中说道:

今不知治者必曰:“得民之心。”欲得民之心而可以为治,则是伊尹、管仲无所用也,将听民而已矣。民智之不可用,犹婴儿之心也。……为政而期适民,皆乱之端。

意思是说,不懂得政治的人才会说要争取民心,如果要获得百姓的支持后才能施政,那么要政治家有什么用?人民都像无知的婴儿一样,政府要他们吃点小苦以谋求永久的大利,牺牲一代人的幸福换来国家的长治久安,他们竟然全然不能了解。如果治国的时候听取老百姓的意见,那国家必然要陷入混乱。

儒家认为有恒产才有恒心,“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中产阶级是社会的稳定器,因为他们有不大不小的“恒产”,所以心态很平稳。一个人如果没有自己的财产基础,那么他就会“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就会走上歪门邪道。

商鞅却说,治国之要诀是“弱民”和“胜民”。也就是压制、打击民众,削弱民众的力量。为什么呢?商鞅说:“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商君书·弱民》)意为只有民弱了国才能强,只有让民众既愚昧又贫穷,这个国家才能强大。

这是基于什么逻辑呢?商鞅在《算地》中说:

技艺之士资在于手;商贾之士资在于身。故天下一宅,而圜身资。民资重于身,而偏托势于外。挟重资,归偏家,尧舜之所难也;故汤、武禁之,则功立而名成。

有手艺的人靠手艺致富,做生意的人靠经商发财,这样他们都有所依靠,不把官府当回事,国家就不好管理,只有先让他们穷下来,贱下来,弱下来,他们才会尊重权力,把官员当回事,“民辱则贵爵,弱则尊官,贫则重赏”。

商鞅在《赏刑》篇中还说:

所谓壹教者,博闻、辩慧、信廉、礼乐、修行、群党、任誉、清浊,不可以富贵,不可以评刑,不可独立私议以陈其上。坚者被(破),锐者挫。……然富贵之门,要存战而已矣。

要消灭民众中那些知识面广的、聪明的、有信义讲廉耻的、有礼乐修养的、喜欢结党的、追求名誉的人,这样的人,不能让他们获得富贵。

因此,儒家认为“仓廪实而知礼节”,法家却认为知礼义是没有必要的。商鞅认为中产阶级对更高的精神理想的追求是可怕的,因为这样他们就不会畏惧权力。

所以治国首先要让百姓穷下来,失去生存的基础,让他们乖乖地听从权力的指挥,遵循国家政策导向。所以“治国能令贫者富,富者贫,则国多力,多力者王”《商君书·去强》。治国的人如果能随便让穷人富起来,富人穷下来,那么证明这个国家有力量,有力量的国家才能称王。

儒家认为,要任用知识分子,选拔贤人去治理国家,韩非子认为,这也是大错特错的。因为这些聪明人头脑太活跃,不容易统一指挥。“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故举士而求贤智,为政而求适民,皆乱之端,未可与为治也。”知识这个东西虽然有用,但是副作用太大,因此只好割爱。“故遣贤去知,治之数也。”把贤能和有知识的人赶走,这是治理的必需。

那么,用什么人治民呢?

为了弱民,《商君书·去强》提出要“以奸民治”:

国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乱,至削;国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强。

用有良心的人去治理奸恶之徒,这个国家必乱。用奸恶之人去压制那些有良心的人,国家才能强。

换句话说,就是要用黑恶势力来统治民众,让民众屈从于流氓统治,接受任何不合理的现状,这样民众才能越来越懦弱,越来越屈从强权。

因此,法家文化完全是建立在人性恶的基础上,一提起性恶论者,大家都会想到霍布斯。因为霍布斯有一句名言:“人对于人是狼。”然而在人类文化史上将人性恶推到极致的,正是法家。

秦晖先生说,如果你认真读霍布斯,你会发现,霍布斯的性恶论是有条件、有限定的,主要讲的是陌生人之间的关系。霍布斯没有说过,熟人、亲人之间也相互是狼。

可是,韩非子却这样说过。

韩非子的原话是什么呢?“夫以妻之近与子之亲而犹不可信,则其余无可信者矣。”意思是你不要相信任何人,连你的老婆孩子都是在成天算计你。你宠爱某个妃子,但是你知道这个妃子怎么想吗?她正成天盼着你早死,因为她现在正在受宠,她的孩子有可能成为继承人。可是如果你再活几十年,她年老色衰,你就会移情别恋,她的孩子也被冷落了,所以她没事就琢磨着怎么给你下毒。妻子是这样,儿子也是这样。如果你立了一个太子,你以为他会感谢你吗?恰恰相反,他巴不得你早点死,他好早点接班。

这才是彻底的性恶论者。韩非子认为,人性本恶,百姓自私自利而且愚蠢,所以最高统治者不能相信任何人,只相信三样东西:法、术、势。“以法刑人,以势压人,以术驭人。”

所谓“法”,就是指严刑峻法,严酷地对待百姓,运用好赏罚这个利益杠杆:不听话的,狠狠打击;卖命的,就给高官厚禄。所谓“术”,就是权术。韩非子说:“君以计蓄臣,臣以计事君,君臣之交,计也。”皇帝出于算计,任用大臣。大臣们也是出于算计,才给皇帝服务。所以皇帝和大臣的关系,就是相互算计的关系。君臣之间,“一日百战”,一天需要玩100次心眼,因此皇帝一定要精于权术。所谓势,就是严刑峻法造成的一种威势,一种恐怖气氛。这样就可调动起所有社会资源,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

这样的理论,与贵族文化的性格反差太大了,在有着礼乐文明基础的其他国家很难彻底推行。这就是法家理论在其他国家都遇到了重重阻碍,变法都进行得不彻底的主要原因。

但是秦国的民族性却与法家文化一拍即合。这一点古人早已指明,《淮南子·要略》谓“秦国之俗,贪狠强力,寡义趋利。……孝公欲以虎狼之势而吞诸侯,故商鞅之法生焉”。秦国的风气是贪婪、狠猛、残暴,所以才出现了商鞅之法。 J/XZzkbregDdrg00UTcR/KkDILfxvXEEqvDjbp1HFRQX4LkI5HWkB8YFmlZ2qk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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