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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寿裳 日常生活

鲁迅出学校以后,从事战斗的新文艺工作,亘三十年。这三十年间始终维持着最朴素的学生和战士的生活,“焚膏油以继晷,恒兀兀以穷年”,节衣缩食以购图书,以助穷苦青年的学费。景宋说得好:“‘囚首垢面而谈诗书’,这是古人的一句成语,拿来转赠给鲁迅先生,是很恰当的。我推测他的所以‘囚首垢面’,不是故意惊世骇俗,老实说,还是浮奢之风,不期引起他的不重皮相,不以外貌评衡一般事态,对人如此,对自己也一样。”又说:“说到废纸做信封,我更忆起他日常生活之一的惜物。……他则正惟其如此,日积月累地,随时随地可省则省,留有用的金钱,做些于人于社会有益的事。不然,不管他如何大心助人,以区区收入,再不处处俭省,怎能做到他当时所愿做的呢。”(《新中国文艺丛刊》三,景宋:《鲁迅的日常生活》)

关于他的衣着,他在南京读书时,没有余钱制衣服,以致夹绔过冬,棉袍破旧得可怜,两肩部已经没有一点棉絮了。这是他逝世以后,母太夫人才告诉我的。他在杭州教书时,仍旧着学生制服,夏天只做了一件白羽纱长衫,记得一直到十月天冷为止。后来新置了一件外套,形式很像现今的中山装,这是他个人独出心裁,叫西服裁缝做成的,全集第八册插图,便是这服装的照片。他的鞋是革制而遮满足踝的。我还记得他在绍兴中学堂教书时,有过一件皮鞋踢鬼的趣事:他的家和学堂的距离颇远,中间有一条近路,是经过义冢堆的。有一天晚上,在学堂里弄得时候迟了,回家时,心想走哪一条路呢?决定仍走近路,两边草长得很高,忽地望见正面有个白东西毫不作声地停住着,而且渐渐变为矮小,终于成为石头那样不动了。他当时有些踌躇,这样深夜,会有人在这样地方行动,大约是所谓“鬼”罢?对这恶物的袭来,是“进攻”还是“退却”呢?短时间的决定:还是冲上去,而且走到这白东西的旁边,便用硬底皮鞋先踢了出去,结果那白东西呵唷一声,站起来向草中逃去了。鲁迅终于不晓得这是什么东西,他后来讲到这趣事时,笑着说:“鬼也是怕踢的,踢他一脚,就立刻变成人了。”他到广州以后,少着皮鞋,改用黑色帆布面胶底的了。

关于他的饮食,饭菜很随便,惟不很喜吃隔夜菜和干咸品,鱼蟹也少吃,为的怕去骨和剥壳的麻烦。除饮茶和吸烟外,并无嗜好。茶用清茶,烟草用廉价品,每日大概需五十支。早上醒来便在卧帐内吸烟,所以住会馆时,他的白色蚊帐熏成黄黑,还有一段趣事,即本书第五章所说:“火车上让座给老妇人,弄得后来口渴,想买茶而无钱。”原因也是在爱吸烟草。有一天,他从东京回仙台,付过了房饭钱,和人力车钱,买好了火车票之后,口袋里只剩两角银币和两个铜板了。因为火车一夜就到,他的学费已经先由公使馆直寄学校留交了。他大胆地把这两角钱统统买了烟。自以为粮草已足,百事无忧,扬长登车去了。不料车到某站,众客拥挤而上,车内已无余坐,鲁迅便对一位老妇人起立让座,她因此感激,谢了又谢,攀谈既久,馈以一大包咸煎饼。鲁迅大嚼之余,便觉口渴,到了一站,便唤住卖茶者,但立刻记得口袋中的情形,支吾一声不要买了。但是老妇人已经听得他的唤茶而不买,以为是时间来不及之故,到了次一站,她便代为唤住,鲁迅只好推托说,我现在不渴了。于是她买了一壶送给他,他也不客气,一饮而尽。有谁知道他的口袋中只有两个铜板呢?(参阅拙著《回忆鲁迅》)他不敢多喝酒,因为他的父亲曾有酒脾气,所以他自己很有节制,不敢豪饮。他爱吃辣椒。我当初曾问他何时学会吃辣,他只答道在南京读书时,后来才告诉我:因为夹裤过冬,不得已吃辣椒以御寒气,渐渐成为嗜好,因而害及胃的健康,为毕生之累。他发胃病的时候,我常见他把腹部顶住方桌的角上而把上身伏在桌上,这可想见他胃痛得厉害呀!

鲁迅能健谈,和他相处,随便聊天,也可见其胸怀磊落,机智疾流,有光风霁月之概。所谈有种种,或叙述,或评论,或笑话,或悲愤,都令人感到亲切和痛快。可惜我当时没有把它记录下来,损失至巨。李霁野说得好:“……从他的脸上可以看出他所经历的人生经验是何等深刻,他谈话时的两眼显然表示着他的观察是何等周密和锐敏,听到不以为然的事时,他的眉头一皱,从这你也不难看出他能感到怎样的悲愤。笑话是常有的,但却不是令人笑笑开心的笑话,那里面总隐藏着严肃和讽刺,他的谈锋和笔锋一样,随时有一针见血的地方,使听者觉得这是痛快不过的谈吐。”有人以为鲁迅好骂,其实不然,我从不见其谩骂,而只见其慎重谨严。他所攻击的,虽间或系对个人,但因其人代表着某一种世态,实为公仇,绝非私怨。而且用语极有分寸,不肯溢量,仿佛等于称过似的。要知道:倘说良家女子是婊子,才是骂,说婊子是婊子,那能算是骂呢?

鲁迅写字用毛笔而不用墨水笔,这是很值得注意的一件事,因为根据他的经验和理论都是拥护后者的。他在学生时代记讲义都是用后者,而且记得很清晰纯熟,又很美观;对于禁用后者又曾反对,以为学生用后者写字当然比前者来得便当而且省时间。他说:“据报上说,因为铅笔和墨水笔进口之多,有些地方已在禁用,改用毛笔了。……倘若安砚磨墨,展纸舔笔,则即以学生的抄讲义而论,速度恐怕总要比用墨水笔减少三分之一,他只好不抄,或者要教员讲得慢,也就是大家的时间被白费了三分之一了。所谓‘便当’,并不是偷懒,是说在同一时间内,可以由此做成较多的事情,这就是节省时间,也就是使一个人的有限的生命,更加有效,而也即等于延长了人的生命。古人说‘非人磨墨墨磨人’,就在悲愤人生之消磨于纸笔中,而墨水笔之制成是正可以弥这缺憾的。”(《准风月谈·禁用和自造》)话虽如此,但是他的全集的原稿可说全是用毛笔写;其余未印的二十五年间的日记和已印、未印的几千通的书简也都是用毛笔写的。这用毛笔的原因,大概不外乎(一)可以不择纸张的厚薄好坏;(二)写字“小大由之”,别有风趣吧。

鲁迅对于书籍的装饰和爱护,真是无微不至。他所出的书关于书面的图案、排字的体裁、校对的仔细认真,没有一件不是亲自经营,煞费苦心。他用的图案总是优美的,书的天地头及题目左右总是宽裕的。他常说:“字排得密密层层,不留余地,令人接在手里有一种压迫感。”又说:“书的每行的头上,倘是圈、点、虚线、括弧的下半的时候,是很不好看的。我先前做校对人的那时,想了一种方法,就是在上一行里,分嵌四个‘铅开’,那么,就有一个字挤到下一行去,好看得多了。”经他校过的书,错误是很少很少的。关于线装书,内容有缺页的,他能够抄补;形式有破烂的,也能够拆散、修理、重装完好;书头污秽的,能用浮水石把它磨干净;天地头太短的,也能够每页接衬压平,和北平玻璃厂肆的书匠技术一样高明。他喜欢毛边不切的书,说光边好像和尚头似的;尤其喜欢初印红字本,所以我以初印红字本《章氏丛书续编》赠送,他接在手里,非常高兴。由于他的爱护书籍,纤悉必至,有人把他珍藏的书,借去弄得污损了,他非常悲叹,不叹书而叹那人的心的污浊,即此一端,便可推见其爱护民族爱护人类的大心!

总之,鲁迅一生的起居是很朴素的、刻苦耐劳的,始终维持着学生和战士的生活。最后的十年间,有景宋夫人的照料,饮食较为舒适,然她自己还以为罪过,说:“记不清有谁说过,鲁迅的生活,是精神胜于物质。的确的,他日常起来迟了,多在十一时余,那么午饭就吃不下了。这样一起床就开始工作,有时直至吃夜饭才用膳,也不过两三种饭菜、半杯薄酒而已。想起来却是我的罪过,不会好好地注意他的营养,到后来,好像灯油的耗尽,那火光还能支持吗?”他的寝具一向是用板床薄被,到上海后,才改用最普通的铁床。书桌旁边放着一张藤躺椅,工作倦了,就在这椅上小坐看看报纸,算作休息而已。

(原载《亡友鲁迅印象记》,许寿裳著,峨眉出版社,1947年版)

钱玄同是“鲁迅”的直接催生者,功莫大焉。两人相识相交垂三十年,刚好分为前、中、后三截:前期时或联系,中期交往频密,后期没有往来。

钱氏回念旧事,追忆亡友,有赞有弹,百感交集。虽然不无一点情绪,但大致公允得体,是全面了解、观察鲁迅必不可少的一份重要当事人证词。 pCRktbtbUji/yUn9TcVCidFGzYjnzMAjQKRojqfEhNNfc+gzSNfKMYnqbaOgrcX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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