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非常奇怪的是,我们可以看到,从20世纪开始,在文献上,尤其是在社会科学、道德哲学的文献中,“嫉妒”这个概念越来越被排挤了出去。我认为这是一种真正的排挤过程。政治理论家和社会评论家发现,将嫉妒作为解释性范畴,或是用来描述社会事实,变得越来越令人不适。个别情况下,仅仅作为其他观点的附加说明,一些现代作者提到了嫉妒,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也几乎总是淡化其重要性。嫉妒或许可以用来解释某个局部问题——例如,为什么一些过度专业化的评论家拒绝对面向普通读者的书说些好话。然而,如果嫉妒作为社会现实的一个要素被认可,可能导致社会政策的基本原则受到质疑时,人们就会回避使用嫉妒这一概念。 [2]
在被掩盖或误导的标题下,作为专门研究其他主题的论文的一部分,我们偶尔会看到对嫉妒及其问题的探讨,但在社会科学中,人们如此频繁地回避这种情感综合体及其社会影响,仍然显得非常奇怪。
为什么一个多世代的学者们一直回避这个关乎每个人的主题?精神分析理论早已告诉我们,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怀疑存在排挤(Verdrängung)。对于那些本来有准备处理这个主题的人来说,它是令人讨厌的、不愉快的、痛苦的,政治上具有爆炸性的。本书中的一些观察结果,似乎支持了这种解释。
虽然我很想同意那些几千年来一直描述并谴责嫉妒之消极、破坏性面相(尤其是当嫉妒变成一种自我目的时)的作者,但从今天已有的人类学观点来看,人类在社会中无法摆脱嫉妒。不能用一个所有人都没有嫉妒的乌托邦来代替一个所有人都被教育成没有嫉妒的乌托邦。虽然在到目前为止的历史中,在进行各种社会实验时,如果人们试图实现后者的乌托邦,会比试图实现一个没有嫉妒的平等社会更成功。
每个人都可能轻易地引发嫉妒;没有嫉妒,社会内部各种社会力量的互动就难以想象。只有病态的、排挤其他所有东西的嫉妒,以及完全为了安抚那些想象中的众多嫉妒者而设计的社会,才会在社会运作中失效。嫉妒的能力为社会建立了一个必要的警示系统。值得注意的是,在不同语言的口头表达中,很少允许一个人直接对另一个人说:“别那样做,这将让我嫉妒!”相反,人们更倾向于谈论抽象的公正,声明某件事是不可容忍的、不公平的,或者只是沉默地、郁郁地忍受。没有一个孩子会用这样的话警告他的父母不要采取不慎重的举动:“如果你们这样做,这样给予,这样允许,我会嫉妒汉斯/洛特。”即使在这个层面上,对公开宣称嫉妒的禁忌也是有效的。尽管在英语和德语中,人们确实可以说“我嫉妒你的成功,你的财产”——也就是说,只有当参与者之间的实际情况(至少是“官方”版本)排除了真正的、具有破坏性的、恶意的嫉妒的可能性时,一个人才能谈论自己的嫉妒。
有趣的是,在德语中,我们甚至不能说:“Ich habe ein Ressentiment gegen Sie!”(“我对你有怨恨!”)没有这样的表达,而且谁会使用这种夸张的表达呢?更别提自尼采和舍勒以来,这个词对我们揭示了什么。但在英语中,特别是在美国,人们经常听到和读到这样的表达:“I resent that.”(“我怨恨那个。”)或“I resent your action, your remark, etc.”(“我怨恨你的行为、你的言论等。”)但实际上,这里指的并不是真正的怨恨,而通常只是我们内心因对他人的粗心、无礼、过分的要求,或者对我们自身动机的质疑而产生的愤慨或恼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