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特有的文化教育组织形式,书院在古代中国遍布全国各地,延续了千年之久,孕育了深厚广博的文化精神,承载了传递文化、传播思想的文化教育和学术研究功能。这些惊天壮举使书院建筑不仅成为历史遗留的宝贵物质文化财富,见证着地方的历史文脉,更是中华民族本土文化的精神殿堂,对中国社会的政治、教育和文化都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自宋以后,经济的发展、印刷术的进步、科举的方兴未艾促使越来越多的民众追求文化养育和政治入仕,加之官学未兴使具有读书与讲学的书院有了兴起的可能与必要。书院逐渐取得官方支持并在四海普及,凡大书院皆受朝廷褒奖并捐赠书籍,分置学田维持书院生计。因此,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应天府书院、嵩阳书院和石鼓书院等纷纷崭露头角。虽然此时书院规模都不大,组织机构也很简单,活动内容也较单一,但它们却标志着真正意义上书院制度的确立,并对后世书院的发展产生了有益的影响。虽然在官学逐渐兴起发展的影响下,潜心于宁静山林的书院只有一百多年的短暂兴盛便归于沉寂,但时至南宋,内忧外患国力衰微使得官学有名无实,书院气势复燃,盛况空前。相比之下,南宋的书院数量多,规模大,组织更加严密,制度也趋于完善,活动内容丰富且有深度,一时间成为世人自由研究学问、追求身心修养的佳所。为适应理学发展壮大的需要,理学大师开始仿效儒家的讲经办法,在书院讲学授徒。于是,书院成为理学家或学者讲学和生徒学习、进修之所,促进了书院的进一步发展,其中尤以岳麓、白鹿、丽泽、象山四大书院较为著名。南宋书院在教育教学、学术研究、印书藏书等方面都充分展现出独特的书院特色,据统计当时全国书院有397所 ,堪称中国书院发展史上的黄金时代。
到元代,蒙古人统治王朝的建立极大地激发了汉民族知识分子的民族精神,他们大多拒绝出仕而在乡里筹建书院,因其得到了官方的承认和提倡,元代书院得到了长足发展,全国约有各类书院400所以上,不仅数量有所增加,分布更加广泛普遍。而且由于南宋一批著名儒师及其门生的加入,其质量也相对较高,成为上承唐宋下启明清的书院发展中间阶段。
明代书院经历了短暂兴盛却难挽颓废之势。明代初期,士子官学中待遇优厚、科举前程光明荣崇,书院发展呈衰微态势。进入明中期,商品经济的发展、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对外交流的增加、思想文化的活跃都促进了思想领域的自由讲学,作为学术活动的载体、思想交锋的阵地,书院也随之焕发生机、蓬勃发展。然而,至明后期,书院因政治原因先后遭遇四次被禁毁的厄运,使其发展遭受空前浩劫。
书院终结消亡于清代。清初,满族统治者压制舆论、抑制文化教育,书院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时隔不久,清政府一改对书院的消极抑制为积极控制,把书院纳入科举系统,使之由私学蜕变成为官学,将元代以来逐渐加强的书院官学化倾向发展到极致。由此,书院几乎遍及全国各地,各省从通都大邑至穷乡僻壤,都能见到书院的身影,但其中绝大部分受到政府官员的控制。光绪二十七年(1901),清政府终于废除八股文考试,并将各省会的书院、府和直隶州的书院、州和县的书院分别改为大学堂、中学堂、小学堂。中国古代书院至此逐渐淡出时代和社会的发展,消失于历史的年轮之中。
后来,伴随教育制度的发展,原有的一些书院或被直接改造成普通中小学校,或因其艺术价值而作为历史性建筑存续下来。即使如此,书院作为中国古代社会教育和思想文化传播的载体,在教育、思想、文化等方面至今影响仍在。据统计,历代书院数量约达7525所,目前至少有400所书院列入文物保护单位。 其中,大多书院以学校、图书馆、博物馆、旅游景点、文物遗存等形式留存下来,作为各地的文化教育场所及重要的文化景观,仍然发挥着教化育人的积极作用。
虽然书院之名源于唐代,但就其学者聚徒讲学之所的本质来讲,书院的雏形可以上溯到春秋时期的私学传统。一般认为,“中国古代最早出现的,作为教育机构的书院是私学,而私学的历史则可以上溯到春秋。……也就从这时起,私学作为教育的一个重要力量与支柱,一直伴随着整个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而延续发展。书院在其萌芽之时,也是私人举建,它之变成为官办,那还是很久以后的事了。所以,要给书院叙‘谱系’的话,春秋时的私学可以算是它的远祖” 。一直到宋代书院制度的正式形成,私学依然是书院标志性的特点,这里包括私人创办,即书院的举建者往往与社会现实、国家政治之间保持着一定距离,其中不乏愤世嫉俗的隐逸之士和相忘于江湖的世外高人;经费自筹,即书院的经费开支主要来自田租地租、民众捐赠、地方赠款、税收转拨、存款生息和书院经营等,对国家政府的依赖相对较少,这也是书院能在一定程度上摆脱官府控制、可以舆论监督时政的重要原因所在;私人“讲会”,即朱熹所谓的“会友讲学”,“就所讲之书,问难扬榷,有奇共赏,有疑共析” ,鼓励交流、提倡对话,师生自由辩论、双向互动,扬弃权威、深化认识,学院便是思想交锋的阵地,这种思想自由的原则是促进书院学术研究朝着健康的方向蓬勃发展的重要条件。
然而,从元代以后,书院在取得官方认可的同时,也逐渐失去自己的独立地位,官学化倾向日益明显。为笼络一些高级知识分子为政治所用,为加强对民众思想文化的钳制,政府提倡私人出资捐田建书院,注重由官方拨资兴建或修复书院、为书院安排院长、选任主讲,书院的师资任用、组织管理和经费使用等方面都受到官方控制,主要活动也受到了科举的严重影响,由起初的旨在研究问题转变为学习举业。明代以后,书院的官学化倾向愈加明显,很多书院由最初的民办逐渐转为官办。至清代,朝廷诏令改书院为义学,硬性规定各省省会设立书院一所(基本为封疆大吏所控制),由政府拨付经费;规定书院山长由各省督抚学政聘请,学生由各省道员和布政司会同考核;此外“不许别创书院”,私人若欲创建书院,须申报官厅查核。政府的严格管控使书院彻底沦为朝廷的附庸、官学的同行,完全丧失了独立自主特征,完全背离了书院初始时的特色和宗旨,彻底沦为科举制度的附属品、官员的养成所,这是书院在强大政治压力下的悲剧结果,也是书院最终走向没落终结的根本原因。
纵观书院的发展脉络,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科技的突破固然是其发展的基础,但官方政府的褒抑更是与其密不可分。虽然官方对书院的认可和支持是出于维护政治统治的考虑,但客观上的确促进了书院在数量和规模上比以往都取得了空前的发展,而书院及其文化的发展也确实起到了传承民族文化、开展教育教学、承启学术研究、促进思想创新等历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