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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铁面无私
——苏琼

苏琼,字珍之,北朝时期长乐郡武强(今河北武强县)人,是东魏、北齐、北周三朝时期的著名清官,以其刚正不阿、清廉自守而闻名。

苏琼自幼聪慧好学,立志为官报国。他早年通过科举考试步入仕途,先后担任过多地的地方官职。在任职期间,他以严肃整顿吏治、打击贪腐和关心百姓疾苦而深受人民爱戴。

在担任并州刑狱参军期间,苏琼遇到了一起特大抢劫案。有关人员在审理此案时,将怀疑对象抓了十几个,并逐个严刑逼供。那些人受不了百般折磨,一个个屈打成招,被抢的失主家也进行过辨认,但始终未能起获赃物。苏琼上任后,发现案情复杂,似有冤情,便明察暗访,结果查获了真正的凶手元景融等十余人,并获得赃证。在释放当初被误指为贼的那些人时,苏琼的上司高澄无限感慨地对他们说:“你们如果不是遇上我的好参军,几乎全被冤枉死!”。

苏琼在担任南清河郡太守期间,也有许多清正廉洁的事迹。一次,零县百姓魏双成丢失了一头牛,怀疑是本村农民魏子宾所为,遂将他送到衙门。苏琼稍加审问,就断定魏子宾不是盗贼,并当场将他释放。魏双成不服,又上告说:“府君把贼放走,我那牛到哪里去找呢?”苏琼未理会他的话,开始了秘密巡视私访,并很快捉到了真正的偷牛犯。自此,当地百姓家的牲畜再也不用精心看管,他们说:“只管放心地托付给太守。”邻郡一些富豪们为躲避盗贼,也竞相将自己的财物寄存到南清河郡界内。一旦他们遭到贼人攻击,也几乎异口同声地说:“我的财物已寄放到苏太守那里了。”盗贼一听,也便退去。

在担任大理寺卿期间,苏琼处理了一些关于谋反的案件,使很多蒙冤者得以昭雪。他在审理案件时,明察秋毫,铁面无私,不徇私情,深得朝野尊敬。有一次,他审理一起重大谋反案件,经过详细调查和审问,最终揭露了真正的罪犯,使得许多无辜者得以平反。

在担任清河太守时,苏琼的善政更加深入人心。北齐文宣帝在位时,苏琼所辖郡发生了大水灾,老百姓断绝了粮食,有上千户人家陷入困境。为解燃眉之急,苏琼将郡中有粮的人家都集中一起,亲自向他们借粮来分给饥民。但州里却依旧按户征收租赋,并追查苏琼向富粮户借粮的事。郡里统管征收赋税的属吏对苏琼说:“您怜惜饥民本来是件好事,但恐怕会使您受到连累。”苏琼当即表示:“我一人获罪,而能救活千户人家,没有什么可抱怨的!”接着,他上表朝廷,讲明情况。此后,州里不再征税,也不再追查借粮的事,使百姓们平安度过灾年。灾民们抚摸着孩子的头告诉他们:“是苏太守救了你的命!”。

苏琼在任之前,淮河两岸禁止商人过河贩卖,导致两地物资交流受限。淮南地区受灾时,苏琼上表请示朝廷,废除了这一制度,准许淮南人到淮北买粮。后来淮北闹饥荒,他又请求允许淮北人到淮南籴粮。淮河开禁后,两岸商人开始自由往来,彼此互通有无,使货物得以流通,两岸百姓大受其益。

苏琼在南清河郡为政六年,百姓受他的恩德感召,从未有人到州里告状。平原郡妖贼刘黑狗以邪门歪道蛊惑人心、聚徒闹事时,苏琼郡内的百姓与那些人村落相邻,却无一人被牵连。州里曾前后四次上表,称苏琼政绩最佳,请求表彰、重用;朝中大臣对他颇为赞赏,尚书辛述称他“既直且正”。

苏琼年幼时随父亲苏备在边境做官,曾晋见东荆州刺史曹芝。曹芝戏问他:“你想做官吗?”苏琼回答:“国家设置官职,是选拔合格的人去做的,不是自己去求官做。”不少人认为,这说明了他的见识和情操。曹芝因此很赏识他,任他做了刺史府的长流参军。做官后,苏琼一直勤奋理政,廉洁自律,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很快在刺史府内外颇有名气。

《北齐书》上记载:“琼清慎,不发私书。”意思是,苏琼一向清廉谨慎,对托他办私事的请托信,连拆都不拆。至于请客送礼,更是一概不沾边。唯一破例的是,他曾收下别人送来的两个瓜。这事发生在他担任南清河郡太守之初,南清河郡的赵颍刚退休回家,得了两个新成熟的甜瓜,亲自拿去送苏琼,苏琼收下了。此事广为流传,成为他廉洁自律的一个小插曲。 31L5DxQyx3QIdDFZK/Bhz9K8WG/DWcse/uA3h9y2avdWLaZPJRMRUdmF4tJA0t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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