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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发 某某”

前面我说,也许我过于强调了他们美好的一面。

有一天,弓子对我说:

“是啊,我是很美。因为很美,浅草才给我饭吃。开乐器店的,搞旋转木马的,都是如此——当然,在浅草这里,靠着悲惨丑陋的模样乞讨的乞丐也多得是。”

她嘲笑我:“像你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明白浅草丑陋的最底层呢。”

她所说的“美”是容貌之美,与我和各位所说的“美好”略有不同。是的,我再举一个例子吧。

那是十一月中旬。我们聊起当天报纸上的一则报道。

“晚报上说,某披发女子被捕了。”

“‘某’?那是谁啊?我这不也是披发嘛。我最讨厌剪短发了。我就是‘披发阿弓’。哎呀,说着玩的。”弓子笑了,眼睑下方露出单边酒窝,她倏地向前走了两三步。

“可不是嘛,钢琴教室的招牌都挂出来了,当然要披发了。”

“不过,浅草有各种各样的披发。”

“特别是那些被剃成光头的,那是为了让她们没办法从感化院 逃出去……”

“你是说阿信?”

“听说她被象潟警署逮捕过十几次,从感化院出逃七次,十岁开始待在这个公园,已有七年多……”

“对,就是‘豪放女’阿信。”

“豪放女?”

“像阿信那样,客人都是临时工、捡破烂儿的、流浪汉之类的。听说她们多是不到十四五岁的孩子,要么就是四十出头的阿姨。‘妙龄少妇’很少有人露宿街头的。稍微伶俐一点的,找个男人就可以过活……”

“你说的阿信,是第几代‘枸橘阿信’呢?”

“哎呀,你怎么会知道‘枸橘阿信’?”

“她是不良少女历史上的英雄吧。我听说过名字,据称她十三四岁的时候成立不良少女团体‘鹰隼团’,自任团长,带领二三十名部下,以深川八幡为据点,十六岁时已经和一百五十名男子睡过了。大概这些吧,作为历史考试的答案,能及格吗?”

“所以,我说你在做梦嘛。阿信都各不相同的,我来给你介绍一下披发阿信吧。”

“不必了,我有披发阿弓就够了。”

“说什么呢。这样吧,我带你去看一次。最好是早上,和明公一起去吧。流浪汉陆续起床,从大殿出来的时候,即便看不到阿信,也一定能看到一两个豪放女的。”

她信守了诺言,没过几天,我就被明公带去晨雾中的公园。

街灯亮了一整夜。晨雾之中,那灯光首先缓缓苏醒。

葫芦大街上悬挂着一排铃兰形状的装饰灯,这里俗称“米久街”,拥有公园这一带唯一通宵营业的吾妻总店,我们在那里吃着牛肉火锅当早饭,远处传来广播体操的口令声。

这个时间,流浪汉们都在看电影海报,没人赶他们,也没有人烦他们。沐浴在晨曦中,他们津津有味地欣赏着海报。

在总睡懒觉的浅草,不知为何只有理发店的人起得最早。在一家还未开门营业的理发店前,一个美艳的女子站在柱子里镶嵌的镜子前面,正对镜梳妆。

今天早晨,明公的脸——我在言问桥跟丢的就是他——洗去了污垢,如同歌剧舞台上的少年一般白皙。大概是为了掩饰光滑的脖颈,他两手在脖颈交叉,把脸埋在双肘之间,匆匆前行。

他的胳膊上挂着一个类似小学生装草鞋用的袋子。

“那是你的便当吗?”

“这是化妆包。”

晨曦柔和的光影之中,飘散着晨雾的味道。所有商店都还没有开门。

在日本馆旁边,穿过须田町食堂厨房的后巷,就到了北仲町,也就是俗称狸子町的地方。那里白天小店林立,到处可见大减价的红旗,而清晨的柏油路面却如同街道模型一般洁净。

路上只有“爱美的疯女人”站在理发店门柱的镜子面前。可近看不仅称不上美,还浑身湿淋淋。明公赶紧跑了过去。

“姐姐,我们快回去吧。”

女子梳着秋色岛田髻似的奇特发髻,回眸望过来。脸上厚厚的脂粉,如同传统糕点“落雁”一般。红色的衣领上绣着白梅,让人觉得莫名感伤。明公盯着她散乱的衣服下摆,帮她掸去衣角的尘埃。

“真是的!你是天亮后从家里跑出来的吗?这个衣角是你自己撩开的?不会是天没亮就跑出来的吧。”

她——似乎确实是疯了——沉默地迈开了步子。

我们走到商店街上。各家店铺贴着马口铁皮的门都紧闭着。门前摊贩们铺开草席,在售卖他们的商品。穿着旅馆和服棉袍的乡下客人,正在购买一打十钱的铅笔。

四周是早晨去参拜神社的艺伎、上学的学生、乞丐、看孩子的保姆、临时工、早晨回家的男子、流浪者。人流中各色人等虽然算不上稀奇,但神社里的摊贩前,早晨七八点钟就已聚集了那么多不问世事的人们,这才是浅草令人不可思议的地方。

仁王门左边的简易小屋前竖着两块木牌,上面分明写着:

正殿修缮募捐

正殿屋顶用瓦募捐

看来浅草恢复往日的繁华,还需要一段时间。裹着红毛毯的乞丐靠在屋边,还在呼呼大睡。

右边久米平内神社后面,二十几个流浪汉正在吃早饭。他们在泥瓦墙边的树荫下面摆着锅,正在煮菜粥,热气腾腾的。锅边的男子对晒太阳的男人们招呼着:“早。”

“早。”每人分到一碗。

观音堂旁边,做竹马的工匠正干劲十足地劈着竹子。售卖鸽豆的老太太往嘴里扒拉着煮豆当早饭。六个老太太,头上都戴着手巾,面前一排贴着马口铁皮的小台子。鸽子一群一群的,地面上、屋顶上、空中到处都是。

四五只鸡停在纪念塔后面的灯笼上。

穿过鸽群,来到小树林旁边的广场上。各处长椅上都是流浪汉,如同早晨的聚会。

卖报纸的孩子、来这里雇人的老板,长椅各处都有人聚在一起,似乎发生了什么大事。不过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像孤独底层的疯子一般,目光呆滞,沉默不语。

我们走到公园后方的时候,明公拉拉我的衣袖:

“你看!”

两个洒水工人在那边的长椅上休息。一个人——不,是一个女人正在向他们当中的一个讨烟头。看她晃动着腰肢奔跑的姿势就知道。虽然穿了两件破旧的条纹棉袍,绑着男人常用的整幅腰带,穿着胶底布袜,令人生厌,但的确是女人。

“看到了吗?那也是‘披发某某’中的一个,浅草社会的最底层就是那副样子。她还能跑,算是走运的了。流浪汉是绝对不会跑的。你要是看腻了‘披发’族,那我们就回去吧。我要先把姐姐托付给别人,然后去租衣店换衣服,得干活了。”

“披发某某”把蜡黄松弛的面庞凑到对面长椅上的男人旁边,把捡来的烟头递给他。那个男人一只脚穿着破了洞的鞋,另一只脚则穿了一只草鞋。 L5YqybIGSEsmIf3fLAva9uwMZ/DJIBAeN7zKtxMT9wd1hNc5SbvBRrdP2sTddxG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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