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哲,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首批入额检察官,2021年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人才库,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首批“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师资人员。曾办理山西溃坝案、上诉不加刑审判监督程序抗诉案,设计并组织研发刑事公诉出庭能力培养平台。起草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案件起诉书制作的规范意见(试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全文转发;组织设计的捕诉一体和认罪认罚版审查报告模板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并纳入统一办案系统2.0文书模板库;撰写的出庭意见书获评2022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优秀释法说理法律文书。受邀在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期、第十一期优秀公诉人高级研修班,全军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暨新修改刑诉法培训班,全国公安机关打击药品安全犯罪专题培训班,河北、山西、江苏、广东、贵州、海南等省级检察机关,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围绕刑事检察相关内容授课。提出“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的理念被电影《第二十条》作为台词采用。
著有《检察再出发》《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法治无禁区》《司法观》《法律职业的选择》《司法的趋势》《司法的长期主义》《认罪认罚50讲》《正义感》《司法与责任》《司法观·日知录》《法律人的同理心》《轻罪治理50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