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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生办案”

刚上班那会儿老听说一个词,叫作“书生办案”。

每当你想引用法律规定或者法学理论支持自己的观点,对方就来句“书生办案”。从而把你和你想要表达的理论一起否定掉。

这个概念让你很难反对,首先你肯定是一名书生,因为你刚刚大学毕业;其次你确实是在办案。

这完全是客观表述啊。

但是,“书生办案”表达的远远不是表面的意思,它的核心还在于强调你缺少经验。

你的观点可能很高深,但是人家不想听,人家有很多的经验而你没有,人家认为办案主要凭经验,而不是凭理论。理论没用,解决不了实践问题,往往与实践脱节。

具体来说,人家不想跟你废话,也不想解释。

但是人家说的有没有道理呢?

冷静想想,其实还是有不少道理的。

司法实践中的很多内容,书本里没讲,法律和司法解释也可能都没有规定,有些可能有内部规定,只是这些规定可能也找不到了,但是核心观点和要求老同志都知道,因此这算是一种经验吧。当然,更多的是一些不成文的习惯和规矩,这些哪里都找不到,真的要全凭经验了。

还有很多工作的方法,像如何阅卷,哪本教科书上讲过啊,有几位老师摸过真正的卷宗?他们见过真正的证据长啥样吗?好像也确实不知道。

证据法上讲过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几类法定证据,但是“办案说明”是个啥?算什么证据?书里有吗?重要的是,一本卷里有时候还有很多“办案说明”,而且有的时候还似乎不是完全没有用,法庭也认可。

跟公安大哥咋沟通?老师教过吗?教科书上写了吗?好像也都没有。配合、制约、监督咋体现?书上说的好像都没有用。

首先,得让人接你电话,人家得认识你,你说话得有人搭理。退补提纲写了好几页,人家看都不看,还不如老同志打几个电话好使,他们根本就不需要写什么提纲。

其次,你得知道你要什么,不能什么都要,不能提不可能完成的非分要求。这就意味着你对证据体系要有基本预判,什么样的案件需要什么元素的证据,哪些是非取不可的,哪些是可有可无的。要有区分,要说关键的。

再次,要学会“讲人话”。确实,说太多法言法语容易让人烦,让人以为你是炫耀显摆。最好学会唠点实在嗑儿,口音最好还能向本地靠拢。如果完全不能讲本地话,那是很难完全打开局面的,就不好拉近感情距离。我上班没几年,就学到了一些本地口音和习惯用语,以至于出租车司机都觉得我是本地人。

和法官怎么沟通啊?显然法官要比公安文气很多,专业性往往也比较强,甚至比检察官还要强,而且他们也一直自认为如此。因此他们也特别习惯批评新人,找新人毛病,在法庭上公然给你难堪。

比如你刚学会说反对,审判长就会问,“公诉人你反对什么”?给你搞个大红脸。

有的时候法官甚至与你辩论起来,质问你出示的这个证据有什么用,或者他溜号没听着一个证据,就问你那个证据你怎么不出示。

如果你不准备充分点,法庭上会让你没面子、下不来台。

而且法官还习惯给你突击打电话,说案子这里那里都有问题,好几个地方都需要补查。重要的是经过前期你与公安的接触,你发现法官提的都是一些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完全就是让你得罪人。

如果你对案件不彻底熟悉,就很难反驳。

直到在法官不断的施压下成长起来:凡是必须补查的证据在庭前都弄利索,他再提任何的要求,都变得没有意义,或者你已经完成。你慢慢就会应付自如:那个我弄了,这个弄不了,也没必要,不影响定案。要是判不了,那我们就抗诉,谢谢,再见。

抗诉还不能说着玩儿,他要判不了你还真得抗。只要非常确信,往往上级也能够支持,即使不是都能抗赢,也会赢得一些尊重。

至少说明你对自己的案子是比较确信的。

“书生办案”的说法还隐含着一种意思,就是你对自己的案子还不够自信,所以才要引用别人的观点。

老同志并非完全不吸收新知识,完全不看法条不接受理论,但他们更愿意将此融化为自己的观点,形成他们自己的认知,而不用刻意强调这些是外部的权威观点。

他们在分析案件、表达观点的时候,更加直接,不太会像校园里的学术会议那样引经据典,有些人特别讨厌刻意地引经据典,他们更愿意无形地、融化性地引用。

“书生办案”批评的就是一些理论与实践融合得不够、刻意运用理论的年轻人,好像煞有介事,其实功力不足。

如果能够将理论与经验相融合,即使你的年龄不大,但一般也不会再被批评为“书生办案”。

“书生办案”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对案件事实掌握和表达的能力不够,所以说案子时无法信手拈来,比较生硬和吃力,只能用理论和学说为自己凿补。

但是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往往能够对事实证据驾轻就熟,能够将理论观点巧妙地蕴涵在对证据事实的分析之中,这样表达清晰流畅,也显得十分轻松。

因此,迅速的事实证据掌握能力,是突破“书生办案”瓶颈的一个关口。

当然,“书生办案”也并不全是贬义,也有一些积极意义在里面。

那些经验比较丰富,对事实证据能够驾轻就熟的前辈型办案人,普遍也会存在一定的职业惰性。那就是怠于更新知识,对知识掌握的系统性明显不足,理论更新更是明显不够,尤其是还会存在批判性不足的问题。这二三十年一路走来,自己办过数百上千件案子,大部分都没问题,大部分都成了自己的经验,成了引导自己继续办案的经验。

但时代在变,法律体系在更新,有些法律也会存在滞后性,需要新的解释。

只是经验丰富的前辈兜里都有一大堆的老皇历,他们并不愿意轻易抛弃,或者重新进行系统的审视。

然而,对于刚入行的年轻人,他们没有这种历史包袱,对他们来说都是全新的,他们会按照自己学到的理论和最新的法律体系来分析问题。

虽然他们还缺少一些不成文的经验,但在紧跟时代脉搏这个问题上,年轻人其实更有话语权。他们了解最新的动态,他们了解同龄人的所思所想。

他们这些新观点可能和既往的判例不一致,会与老皇历的观点不一致,这会让前辈有一种被挑战和冒犯的感觉。

前辈会说:“你们懂什么!我们都办过多少案子了,你们那些纯理论脱离实际没有用!”

这种观点也不一定全对,有些理论可能真的就是前沿观点,真的就反映了最新的实践,年轻人学的案例也可能是更新的,因此他们与潮流可能更近,有些案件可能就更加适当。

因此,“书生办案”并不是什么也不懂的代名词,它也是生力军的代名词。

“书生”可能确实不懂实践,但是“书生”有理想主义的热情和好奇心,没有那么多的条条框框,也没有太多的功利心。

希望我们永远都有一颗“书生”般单纯的心。 zNxVRyINFyeaRytuBV4c9t5IdKEuJ4a1G5+7x7wQKc2nVskS07J+dQzunOdSAP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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