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住院患者安全是临床护理的基本原则,是护理质量管理的核心。目前患者安全问题已经在全世界范围内引起高度重视。美国等国家的实践证明,医疗差错和不良事件报告系统的建立能促进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达到医疗信息的共享,最终达到减少医疗错误、确保患者安全的目的。在2005年国际医院交流和合作论坛上国内外专家指出,报告系统的建立是最难的,因为有诸多因素阻碍着不良事件的呈报。
中国医院协会在《2007年度患者安全目标》中明确提出“鼓励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体现了“人皆会犯错,犯错应找原因”的管理理念,所以营造鼓励个人报告护理不良事件并能让护士感到舒适的外部环境十分重要。卫健委2008年在《医院管理年活动指南》中也明确要求各卫生机构要鼓励报告医疗不良事件,但是目前还没有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医疗不良事件外部和内部报告系统。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工作中,不在计划中,未预计到或通常不希望发生的事件。包括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的跌倒、用药错误,走失、误吸窒息、烫伤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护理意外事件,通常称为护理差错和护理事故。但为准确体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内涵及减少差错或事故这种命名给护理人员造成的心理负担与压力,科学合理对待护理缺陷,所以现以护理不良事件来进行表述。
患者安全是指患者在接受医疗护理过程中避免由于意外而导致的不必要伤害,主要强调降低医疗护理过程中不安全的设计、操作及其行为。
1.护理不良事件患者损伤结局分级标准 香港医管局关于不良事件管理办法中不良事件分级标准内容如下:0级事件指在执行前被制止;Ⅰ级事件指事件发生并已执行,但未造成伤害;Ⅱ级事件指轻微伤害,生命体征无改变,需进行临床观察及轻微处理;Ⅲ级事件指中度伤害,部分生命体征有改变,需进一步临床观察及简单处理;Ⅳ级事件指重度伤害,生命体征明显改变,需提升护理级别及紧急处理;Ⅴ级事件指永久性功能丧失;Ⅵ级事件指死亡。
2.英国患者安全局(NPSA)为患者安全性事件的分级 根据NPSA为患者安全性事件的分级定义如下:无表示没有伤害;轻度表示任何需要额外的观察或监护治疗患者安全性事件,以及导致轻度损害;中度表示任何导致适度增加治疗的患者安全性事件,以及结果显著但没有永久性伤害;严重表示任何出现持久性伤害的患者安全事件;死亡表示任何直接导致患者死亡的安全性事件。
1.影响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的因素分析 有学者调查结果显示:临床护士护理不良事件上报影响因素中,排序前5位的是担心因个人造成的不良事件影响科室分值、害怕其他人受到影响、担心上报其他同事引起的不良事件影响彼此间关系、担心被患者或家属起诉、担心上报后会受处罚。长期以来,护理差错或事故多以强制性的,至少是以非自愿性的形式报告。在医院内部,护理人员的职称晋升、年终评比等通常都与不良事件或过失行为挂钩,一旦发生就一票否决,而且会对自身的名誉造成伤害。在实际操作中,护理不良事件的上报缺乏安全、无责的环境。在护理不良事件发生后,更多的护士首先选择告知护士长或者自己认为可相信的同事,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安全且保密的上报环境。同时,目前国内恶劣的医疗环境,患者对于医院和医务人员的不理解,往往带来严重的过激行为,医疗纠纷的社会处理机制尚不健全,医院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一筹莫展,护理人员更加担心不良事件的报告会给医疗纠纷的处理“雪上加霜”,这导致了护理人员更加不愿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
2.学历资料对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的影响 学者调查结果显示,大专学历者平均得分高,本科学历者最低。不同学历护士护理不良事件上报影响因素评分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 <0.01)。学历高者,对于理论知识掌握相对更全面,对护理安全也有较高的认识。有研究表明,对不良事件的认知程度决定着对一项护理操作是否定义为不良事件的判断能力。护理人员会因为错误的操作没有造成患者的伤害而不上报,他们不认为此类事件是不良事件。而医护人员对于医疗不良事件报告有足够的认知及正向态度是成功报告的关键。中专学历者不良事件上报影响因素平均得分低,可能是因为本院中专护士人数少,一般参加基础护理工作,不良事件发生率较低,从而对是否上报的矛盾也小。不良事件上报影响因素平均得分护师最低,护士最高。10~19年工龄者平均得分最低,1~9年工龄者次之,20年及以上者平均得分最高。不同职称和工龄护士的护理不良事件上报影响因素评分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均 P <0.01)。其原因可能是工龄长的护士大多未经过系统的理论学习,第一学历普遍较低,对于不良事件的认知多从临床经验中总结得出。同时,在实际临床工作中,工龄长的护士因为其丰富的临床经验多需负责临床带教任务,若实习护士发生不良事件,带教老师仍需要担当一定的责任,这同样关系个人利益,同时存在对实习护生职业发展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不良事件的上报。10~19年工龄的平均得分最低,可能是该年龄段护士学历相对提高,经过一定时期的临床工作,具有一定的临床经验,同时科室资深护士对其仍有监督作用,而且该阶段的护士有较多的机会参加各种护理继续教育,对于新理论新知识的掌握较好,对护理安全认识较深,因而对不良事件多能主动告知给护士长或年长护士。1~9年工龄的护士多为临床新护士,工作经验不足,发生不良事件的概率较大,但是又害怕上报对自己、对科室有影响,害怕受罚影响其职业生涯发展;另一方面,对不良事件的认识相对不足,从而影响其对护理不良事件的主动上报。
1.加强护理人员对不良事件的安全认知和医疗法律意识的培养 有学者认为,给予医护人员对不良事件适当的训练和教育可促进报告行为。医护人员若相信报告不良事件可用来预防错误的再发生,就会相信可以透过资讯从中获益,分享学习,进而促进其报告行为。Kohn等指出,要促进医护人员的认知水平,就必须了解不良事件报告系统的流程、报告的种类、目的及责任,不良事件的定义和报告后的利益。因此,应给予医护人员对不良事件的训练和教育,加强医护人员的认知水平,培养其正确的态度。
2.加强护理人员业务素质培训 临床实践表明,护士的素质和能力与护理差错、事故的发生往往有着直接的联系,是维护安全护理最重要的基础。因此,加强护士业务素质培训,提高理论知识水平,对提升护理质量非常重要。护理管理者既要做好护士“三基”培训,又要重视对护士专科理论和专科技能的培训,并加强考核,提高护士业务素质,保证工作质量。同时,对于临床带教老师,要加强带教过程中的护理安全意识,避免不良事件发生。
3.转变管理模式 实行非惩罚报告体制,创造不良事件上报的无惩罚性环境,营造“安全文化”氛围,核心是避免以问责为主要手段来管理差错事故。应建立一套规范化、制度化的护理不良事件内部和外部报告系统,明确强制报告和自愿报告的范畴,委托专项研究机构负责对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系统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一方面让护理人员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强制报告,对未报告事件的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罚。另一方面鼓励自愿上报,加强整个系统的保密性,并对报告数据及时进行分析、评价,查找不良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同时提出的改进建议应该针对系统、流程或制度,而不仅针对个人,营造一种“安全文化”的氛围,把不良事件上报的管理制度提升到文化管理的层次,放弃目前拒绝承认错误、惩罚失败的文化,使医院每位护理人员在正确的安全观念支配下规范自己的行为。
目前,中国医疗卫生行业中推行已久的是医疗事故报告系统,不良事件报告系统尚处于初步阶段。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系统有两种形式,即强制性报告系统和自愿报告系统。
强制性报告系统(MRS)主要定位于严重的、可以预防的医疗差错和可以确定的不良事件,规定必须报告造成死亡或加重病情最严重的医疗差错。通过分析事件的原因,公开信息以最少的代价解决最大的问题。
自愿报告系统(VRS)是强制性报告系统的补充,鼓励机构或个人自愿报告异常事件,其报告的事件范围较广,主要包括未造成伤害的事件和近似失误,由于不经意或是及时的介入行动,使原本可能导致意外伤害或疾病的事件或情况并未真正发生。医疗事故报告系统的应用,体现了医疗管理者希望在医务人员医疗实践过程将安全提升到最优先地位的一种行为,使患者安全降低至最低值。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系统可分为外部报告系统和内部报告系统。内部报告系统主要以个人为报告单位,由医院护理主管部门自行管理的报告系统;外部报告系统主要以医院护理主管部门为报告单位,由卫生行政部门或行业组织管理的报告系统。
1.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的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 成立质量控制科负责对不良事件的登记、追踪,并联合护理部对不良事件进行通告和处理。此外医院还在内部网站上建立不良事件报告系统,可以通过该系统进行不良事件网络直报,使质控科和护理部能在第一时间得知不良事件的发生并通知护理风险管理委员会采取相应的预防和补救措施。
2.制作统一的护理不良事件自愿报告系统登记表 借鉴美国等国家的医院异常事件、用药差错和事故报告制度的做法,建立电子版护理不良事件自愿报告系统登记表,采用统一的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记录项目包括:发生日期、时间、地点、患者基本情况、护士基本情况、发生问题的经过、给患者造成的影响、引起护理不良事件的原因、改正措施等。
3.护理不良事件的报告程序 发生不良事件后,护士长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并制订改进措施。当事人在医院的内网中填写电子版《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和预防措施等内容后直接网络提交,打印一式2份,签名后1份提交护理部,1份科室留存。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和调查进展情况,一般要求24~48小时内将报告表填写完整后提交护理部(患者发生压疮时,按照压疮处理报告制度执行)。事件重大、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上报护理部和质控科。针对科室报告的不良事件,护理部每月组织护理风险管理委员会分析原因,每季度公布分析处理结果,并跟踪处理及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落实情况列入科室护理质量考核和护士长任职考评内容。
4.护理不良事件的报告范围 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与护理行为相关,如违反操作规程、相关制度等。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造成患者的轻微痛苦但未遗留不良后果,如漏服口服药、做过敏试验后未及时观察结果又重复做;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未造成伤害,但根据护理人员的经验认为再次发生同类事件有可能会造成患者伤害,如过敏者管理不到位、标识不全;存在潜在的医疗安全或医疗纠纷事件,如对特殊重点患者未悬挂安全警示标识等。
5.护理不良事件的报告原则 报告者可以报告自己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也可以报告所见他人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系统主要采取匿名的形式,对报告人严格保密,自愿报告者应遵循真实、不得故意编造虚假情况、不得诽谤他人,对报告者采取非处罚性、主动报告的原则。主动报告包括:护士主动向护士长报告,总护士长主动向护理部报告。
6.建立“患者安全质量管理”网络 建立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科护士长三级管理体系。有计划地跟踪检查,以保证每一项措施能够落实到位。制订出“护理安全质量检查表”,每月对全院的各护理单元进行检查,督促措施的落实,纠正偏差,以此保证各项护理安全工作的实施。
7.全体护理人员参与质量安全控制 将科室各项护理质量安全指标分配到个人,内容包括护士仪表、医德医风规范要求、病房管理、特级及一级护理质量、基础护理质量、急救物品、药品、器械管理、消毒隔离管理、护理文书书写管理、用药安全等,结合各岗位工作质量标准,每日进行自查互查。
8.组织学习培训 组织护士学习各项护理质量安全标准,要求护理人员明确掌握本病区质量安全的内容及标准,发现他人或自己存在的质量与安全隐患、护理缺陷主动报告,不徇私情,不隐瞒。
9.自愿报告管理方法 成立三级护理不良事件自愿报告管理系统,由病区-护理部-主管院长逐级上报。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护理人员应立即报告护士长,并积极采取措施,将损害降至最低。护士长将每月自愿报告的护理不良事件进行分类、统计、汇总,及时上报至护理部;并在每月的质量安全会议上对各种护理不良事件发生原因进行分析,了解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是否存在问题,确定事件的真实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护理部根据全院不良事件发生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并及时反馈给一线临床护理人员,对典型病例在全院点评。点评时不公布科室及当事人姓名,点评的目的主要是为预防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主管院长负责对相关工作制度、流程进行审查。
10.制订护理不良事件自愿报告处理制度 传统的管理模式在不良事件发生后需逐级上报并进行讨论,还要“确定事故性质,提出讨论意见”,最终按照责任的大小给予个人和科室相应的处罚。这种以惩罚为主的传统的管理模式成为护理人员不敢报告不良事件的主要因素。对医疗不良事件进行开创性研究的美国医学专家Lucian Leape教授提出,发生差错后担心被惩罚是当今医疗机构内患者安全促进的最大障碍。同时国外的实践也表明在非惩罚性的环境下,员工更乐于指出系统的缺陷,报告各类意外事件和安全方面的隐患。为此护理管理部门应尽快建立一个非惩罚性的、安全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确保各种不良事件能够迅速、高效地呈报给护理管理部门,便于护理管理人员对事件集中分析,从对系统的纠正方面来揭示需要关注的伤害和伤害发生发展的趋势,为医院护理质量的提高提供最佳指导意见。对自愿报告责任护士免于处罚,自愿报告人员为消除护理安全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对保障护理安全有贡献的给予奖励。
11.制定实施管理办法
(1)自查与他查:根据全院统一的《护理质量检查标准》及《患者安全目标》管理的要求,每日进行自查与他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潜在的安全风险做到及时记录,及时纠正。
(2)班后小结:要求每位护士在下班前,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认真审查,针对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潜在的风险及时记录,确认并改进后签名,第2天上班前阅读,以提醒自己及警示他人。
(3)组织讨论:护士长每月对表中记录的护理质量安全问题进行归类总结,每月在护士业务学习会上组织全科护士进行原因分析讨论,共同提出改进措施。
(4)考核:护理人员绩效考核实施量化考核制,即与季度之星评选挂钩,根据护士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评分,对主动报告的不良事件,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阅读并改进的,不扣个人质量分,并适当加分。若护理不良事件由患者或家属指出,或护士长日查中查出,在当事人个人绩效考核成绩中适当扣分。
总之,患者的护理安全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护理管理者应了解护理不良事件上报影响因素和程度,采取相应的措施,应用科学的管理原则和处理方式,建立更完善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为患者创建安全的就医环境,确保患者就医安全。
(徐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