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解哲学”这一题目之下,我们面临着两个问题:一个是何为哲学,另一个是哲学何为,二者相互关联。“何为哲学”,在宽泛意义上接近于“哲学是什么”;“哲学何为”涉及的是哲学的意义,包括它可能具有的功能、作用,等等。我们先从第一个问题说起。“哲学”一词最初是西语philosophy的译名,在古希腊,“哲学”的意思是爱智慧,从这个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说哲学就是一种智慧之思。智慧的追思当然并不限于西方,事实上,中国的哲人同样很早就开始了走向智慧的漫长跋涉。
谈到智慧,自然就涉及知识和智慧之间的关系问题。与智慧相对的知识,主要与具体的经验领域相联系,它以经验领域中具体事实为对象,以命题、范畴等对各种具体对象分别地加以把握。这方面,科学无疑是重要的形态。当然,知识不限于科学,但我们可以说科学是知识的一种比较典型的形态。相对于知识而言,智慧,如果借用中国哲学的表述,则更多地表现为对“性与天道”的追问。这里所说的“天道”,首先指向作为整体的世界以及世界本身的统一性或宇宙的终极原理;“性”则更多地与人自身的存在相联系,并具体展开为对人自身的本质、人的存在意义、人的完善等的追问。这样,“性与天道”在总体上即以宇宙、人生这样一些终极性的问题为其题中之义。如果由此追溯西方哲学之源,则可以看到,古希腊哲学家很早就提出了“认识你自己”的问题;这里所说的“你”,并不仅仅是人称意义上的“你”,这个“你”,我们可以把它宽泛地理解为一般意义上的“人”。另一方面,古希腊人很早就开始追问世界的本原、世界的终极原因,等等,这也类似于“天道”方面的问题。所以,从哲学本来的源头看,无论是中国古代哲学对“性与天道”的追问,还是古希腊人要求认识你自己、探讨世界的本原,等等,都已经表现出对于世界之“在”和人自身存在的一种追思。智慧的探索常常就表现为这两重追问,而这两者本身又是相互联系的:人们在追问世界的同时总是联系人自身的存在,或者说,人们总是在人自身的知、行过程中来追问世界之“在”。
当然,尽管性与天道在总体上是相互统一的,但是我们仍可以从不同的侧面考察二者。从“天道”的层面上看,作为世界统一性原理的“天道”首先意味着对存在的分离的扬弃。在此,我们可以把对于“道”的追问和对知识的追问作一分疏。就知识而言,每一具体的知识形态,如自然科学中的物理学、生物学、化学,社会科学中的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等等,都有其独特的研究对象,而每一对象则又都有自己特定的规定和界域;与之相应,每一种知识形态都有自己确定的界限,它们彼此之间往往是无法越界的。如果孤立地从某一种特定的知识形态来看,它所把握的常常是存在的一个方面。例如,物理学所把握的就是对象世界物理的规定——波、粒子、力,等等;生物学把握的是生命对象的新陈代谢;经济学所把握的是经济活动的规律。就这些知识形态而言,它们都停留在对象的一个层面或一个方面上,没有也无须从总体上去把握。然而,存在本身是由多方面的规定所构成的,具有统一性;仅仅停留在一个层面上,显然不足以把握这个统一的世界。如何扬弃不同知识形态对存在的分离或分裂?在这里,以对“天道”的追问为形态的哲学智慧,无疑是一种不可或缺的进路。
就“性与天道”中的“性”而言,如我们前面所提到的,它往往更多地与人自身的存在相联系。智慧总是通过个体长时间的探索,逐渐地凝化于人的精神结构,成为人自身不可分割的一个部分。智慧并不是一种外在装饰,而是人的内在规定;智慧的具体内容,常常是通过人的认识、实践过程逐渐体现出来的。从这方面看,智慧的特点就是与人同在,而无法与人相分离:它作为人的精神世界、境界,影响着人的思维和行为,制约着人在生活世界中具体的选择。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智慧即其人。
以“性与天道”的追问为内容,哲学的沉思往往凝结为理论的形态。哲学史上留下的各种原创著作,便可以看作是哲学智慧的结晶。但真正的哲学总是同时在探索的过程中,逐渐地敞开自己,并展示自身的意义,而无法与沉思或探索的过程相分离;事实上,不仅哲学的理论形成于过程,而且其意义也展开于探索活动之中。就此而言,哲学既是一种理论,又展开为一种活动。作为一种理论思考的活动,哲学的探索不仅仅是记住几个术语、概念,或几个哲学家的名字,从本质上看,哲学是一种自由、独立的思考和探索活动,离开探索过程也就没有哲学。
哲学作为活动,其另一重含义是它与哲学史无法分离:哲学本身就体现在哲学的历史发展过程之中,离开历史过程,我们就无法回答或解决“哲学究竟是什么”的问题。要真正理解哲学的内涵,便需要与哲学家展开“对话”;思考、理解哲学的过程,也可以被看作是不断回到历史之中、不断地与历史中的哲学家对话的过程。这种对话,往往以诠释哲学家的思想为形式,哲学家的思想是其沉思过程的结晶,我们在通过诠释其思想而与哲学家对话的同时,也逐渐地揭示和了解其心路历程,并经历他的沉思过程。通过这种“对话”,我们就能逐渐对“哲学是什么”的问题获得比较具体的理解。
哲学作为一种活动,其含义还在于为道和为人的统一。所谓“为道”,就是哲学的探索过程,“为人”则是一个身体力行、实践自己哲学理念的过程。哲学并不仅仅是抽象的说教,也非仅仅停留于书斋中的思辨。哲学家们的思想和他们的实践往往具有内在联系。从历史上看,庄子以“自然”为第一原理,认为最完美的形态就是自然的形态,人类的文化活动、创造都是对天性的破坏,由此他提出了“无以人灭天”的原则。这种将“自然”理想化的观念,无疑容易忽略人类文明发展的价值;但从哲学理念上看,其中也包含着注重自然原则的趋向,这和儒家对“仁道原则”的推崇形成了对照。庄子不仅在“为道”的意义上坚持自然原则,而且也将这一原则贯彻于其“为人”的过程。根据历史记载,楚威王曾派人请庄子去做楚国的相,但是庄子断然回绝。在他看来,相之位固然很高,但他宁愿像鱼一样,在小河中自由自在地生活,而不愿受政治生活的束缚。这样的生活方式、实践过程和他在哲学上坚持的原则是一致的。
当然,哲学作为一种活动,其特点更集中地体现在理论的层面,哲学本身即展开为一个无穷的理论追问过程。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来到草原,看到“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景象时,往往会禁不住赞叹自然之美;当我们走进森林,看到清澈的小溪,听到潺潺的流水声,也会自然地产生美感。这些“美”都是具体的美,是建立在日常经验之上的;而哲学则不满足于这种美感,不满足于作出这一种具体的审美判断,它要求追问“什么是‘美’”。哲学对“美”的追问与日常生活中的美感,差异就在于前者不满足于经验现象,而要求进一步追问美的内在本质。哲学总是进行终极性追问,而不是停留在现象的层面上。
哲学上比较系统的理论追问,可以借用康德提出的问题来说明。康德曾提出了四个著名的问题:我可以知道什么?我应该做什么?我可以期望什么?人是什么?这里的第一个问题涉及理论的理性或认识的领域,第二个问题涉及实践理性或伦理的领域。这里,我们也许可以区分作为社会现象的道德和作为伦理学说的道德哲学。道德主要展开为一种规范系统,道德哲学则要求进一步追问规范的根据。第三个问题涉及终极的目的和个人的终极关切,人既是有限的,又具有超越有限的能力;终极关切和人的这种独特的存在品格是很难分开的。康德所提出的第四个问题具有总结的性质。前面几个问题的追问,最后便归结到“人是什么”的问题。对于“人是什么”这个问题,我们当然可以从几个不同的层面去解释它,如生物学、人类学、文化人类学等,而对“人是什么”的更深层的分析,则展开于哲学的层面。具有不同哲学立场、不同哲学背景的哲学家们常常对此提出不同的看法。同时,对“人是什么”的追问,总是进一步把哲学的沉思引入到历史的领域中,从哲学史看,在康德提出“人是什么”这一类问题之后,历史的领域、历史的维度,在哲学中就越来越引起关注;在黑格尔那里,后来在马克思那里,对历史、社会这些层面的理解也越来越深化。
哲学作为一种追问存在的活动,同时也是一个不断地进行批判、反思的过程。哲学之思很少接受既成的结论,它不会对已有的知识、已有的教条、已有的看法,毫无批判地、现成地接受下来;哲学对已有的命题、观念、理论,都以批判的眼光加以反思,并要求进一步追问其根据。总之,它具有批判性的特点。同时,哲学家、哲学工作者对自己提出的观点、论点、命题,总是要进行论证。前面提到的“批判性”,主要是针对前人或是他人的结论、知识、命题而言的,表明哲学不是现成地接受已有思想。而对哲学家自己而言,当他提出一个论点、提出一个命题的时候,总是要进行细致的分析和严密的推论。哲学家的特点就是要进行批评和论证;他既拒绝接受现成的结论,也反对独断地给出一个结论;无论对他人或自己提出观点,都要进行分析、讨论。这种反思的、批判的态度以及注重推论的趋向,也构成了哲学活动的重要特点。
概而言之,以智慧的追求和探索为指向,哲学之思奠基于知和行的过程,展开于世界之“在”和人自身存在的内在统一,并具体化为对宇宙、人生的终极原理的不断追问;作为对世界总体上的把握,哲学试图达到的,是真实、具体的存在。在最宽泛的层面上,对“何为哲学”这一问题,我们大致可以获得如上看法。
与“何为哲学”相联系的另一个问题,是“哲学何为”。要回答这一问题,我们首先需要考察一下哲学的起源,了解哲学是如何产生的。关于哲学的起源,东西方的哲学家往往有不同的看法。西方哲学很早就形成了哲学起源于惊异或惊诧的看法。古希腊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都认为,哲学最初产生于人类的一种惊异感或好奇心。如我们所知,“惊异”涉及知和无知的关系问题。对于一个完全认识、透彻了解的对象,我们不会产生惊异感;对于完全无知的东西,我们也不会产生惊异感;惊异常常是在知和无知的统一中产生出来的。就其内涵、实质来看,“惊异”事实上涉及一种理论的兴趣:认识往往发端于惊异;以“惊异”解释哲学的起源,相应地着重的是从人类的理论兴趣或者说理论需要这样一个层面来探讨哲学的产生问题。
与这一思路有所不同,中国古代哲学家更多地从忧患的角度来把握上述问题。我们都知道,中国最早的哲学经典之一是《易经》,在追问、探讨《易经》如何产生的时候,早期哲学家曾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作《易》者其有忧患乎?”事实上,这是用问题的方式提出一个正面的见解,在这里,《易经》作为中国最早的哲学经典之一,主要被理解为忧患意识的产物。“忧患”相对于“惊异”来说,更多地表现为一种对现实、对人生的关切,以“忧患”为哲学之源,相应地主要是从人类现实的需要、现实的关切这个角度来讨论哲学的起源。这些事实表明,哲学不仅仅是少数哲学家们关起门来进行思辨的产物,它的根源在于人的现实存在过程,在于个体、社会的现实的需要;这种现实的向度,同时构成了我们讨论“哲学何为”的基本前提。
具体而言,哲学在现实生活中的意义,大体上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其一,社会历史的层面。在这个层面上,哲学的意义之一,就在于不断地引导人们走向真、善、美的世界。关于这一点,我们亦可以从哲学本身的问题入手来加以考察。
如前面提及的,哲学是一个不断追思存在的过程。就人的视域而言,对存在的追问总是涉及“是什么”“意味着什么”“应当成为什么”等问题。从哲学的维度上看,“是什么”所追问的,不是具体的个体,而是存在本身,包括“世界的本源”“世界的真实形态”,等等。这种追问所指向的,是一个具体而真实的世界,它涉及我们一般所理解的“真”的问题。“意味着什么”主要讨论存在、世界对人所具有的意义,它可以是审美领域的意义,也可以理解为个体或社会存在过程中的意义;前者涉及“美”的问题,后者则以个体及社会的完善为内容,从而涉及“善”的问题。由此,我们可以注意到,“是什么”和“意味着什么”的追问,总是不断地引导我们达到“真”“美”“善”的统一。
第三个问题(“应当成为什么”)所涉及的,是如何通过我们自己的行动、自己的实践过程,来实现前面提到的存在、世界对我们所具有的意义,亦即如何把这种意义化为现实,这里就涉及一个变革世界的问题。一般而言,“是什么”和“意味着什么”的问题,还只是涉及说明世界的层面,其主旨在于解释这个世界,而“应当成为什么”的问题则以如何使这个世界合乎人的需要、合乎人的自由发展为注重之点,这就进入了改变世界的论域。我们可以看到,“是什么”“意味着什么”和“应当成为什么”的追问,一方面涉及真、善、美的维度,另一方面又把说明世界和改造世界联系起来。从总体上来看,这三重追问哲学的意义就在于,引导人们在知和行的统一中,不断地走向真、善、美的世界;这里无疑体现了哲学的规范作用。一般而言,理论总是具有规范的意义,哲学作为对世界的理论把握,同样不仅解释世界,而且也规范人的实践。从规范的角度看,哲学的功能当然不是具体地去解决一个一个特定领域中的问题,而是在总体上引导人们去创造和实现一个真善美的世界,而这同时也从历史的、社会的层面展示了哲学的意义。
其二,就个体的层面来考察,我们可以借用冯契先生的两句话:“化理论为德性”,“化理论为方法”。“化理论为德性”中的“德性”,并不仅仅限于道德品格的问题,它的意义和我们日常生活中说的“德性”不完全一样。这里的“德性”,我们可以把它宽泛地理解为一种智慧之境。具体而言,它包含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以道观之”。我们一开始就提到过,哲学是对“性与天道”的追问;“以道观之”就是从道的角度、从总体上去考察这个世界、考察自我。从个体的角度看,“以道观之”意味着扬弃人自身的内在分裂或分离。我们都知道,在现实生活中,个体常常在不同的社会关系、社会结构中扮演不同角色,而每一种角色,仅仅表现了某一种特定的形态。当个体分别处于或定位于不同的角色时,他在某种意义上就呈现为一种分离的存在。“以道观之”要求扬弃个体的分离或分裂形态,重新从总体上去整合人,使人回归到具体的存在形态。另一方面,“以道观之”也意味着超越抽象的认识方式,克服自我本身在认识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种种偏见,如实地去把握这个世界,达到真实的存在。
在道德实践的领域中,智慧之境就体现为孔子所说的“从心所欲不逾矩”。孔子在晚年回顾其一生时,认为自己到七十岁时已经达到了“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层面。“从心所欲”表明人的行为完全出于自己的意愿,其选择完全是自愿的,这里不存在勉强和外在的强制。“不逾矩”中的“矩”泛指社会的规范,“不逾矩”也就是不违反这种规范,它所体现的是一种行为的自觉性质。如果我们由此作进一步考察,则可以将道德行为区分为三个相互联系的方面:其一是“自觉”之维,道德主体应当具有理性的意识,他的行为也应当是自觉的,而不是盲目、本能的;其二是“自愿”之维,即行为不是在外在力量强迫下做的,而是出于自己的自愿选择;其三,“自然”之维,前两种形态(“自觉”和“自愿”)在某种意义上还含有有意而为之的意思,表明行为还需通过自己的努力,还依赖于自己的自觉思考、意志决断,等等,“自然”的境界则包含了自觉与自愿,但同时在某种意义上已经超出了有意而为之的层面,达到了一种从容中道的境界:个体在不同场合的言行举止,既无需任何勉强,也不表现为一种有意而为之的过程,而是不假思索,近乎自然,这是一种非常高的境界。我认为,智慧之境在道德实践的意义上,就是以此为其内在特征。
在审美的领域,智慧之境涉及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统一问题。审美的过程一方面具有合目的之性质:我们进行审美判断的时候,对象、外部世界的一些构造、比例、色彩似乎合乎我们的审美要求,这个过程可称为一个合目的性的过程。但另一方面,个体在对对象作审美观照时,并不是用一种功利的意识去扭曲对象,用黑格尔的话来说,它依然让对象“自由独立”地存在。在此意义上,审美过程既可以说是自然的人化(自然的对象进入到人的审美过程当中来,成了人的审美对象,并获得了审美的意义);同时也表现为人的自然化(人不是用某种功利的观念去改变、扭曲对象,而是让自然以自身的形态存在)。这里,智慧之境确乎表现为一个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相统一的境界。顺便提及,从上述观念出发去处理生态环境等问题,同样是非常有意义的。随着现代化过程的发展,生态环境的恶化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对此,我们往往主要是从伦理的观点来考虑,并由此提倡尊重自然;我们通常所说的生态伦理、环境伦理,就是基于尊重自然这样一个伦理观念。然而,事实上,如果我们从审美的角度去看待生态环境,往往可以获得对环境和谐、生态平衡更深刻的理解:一个被人为破坏的环境或生态,同时也不符合审美理想、缺乏美感。
如前面提到的,“是什么”“意味着什么”“应当成为什么”三重追问着重从类、历史的角度,不断地引导人们走向真、善、美统一的世界,相对的,智慧之境更多地从个体的角度,展示了对真、善、美统一的向往和追求。当然,二者并不是彼此分离的,事实上,当我们从审美理想的角度考察生态等问题时,智慧之境的意义已超越了个体之域。同时,个体的境界并非仅仅停留在精神的层面,以真、善、美的统一为内容,智慧之境最后总是要化为个体的具体行动。在这里,我们可以再次看到,境界和人的存在是不可分离的;境界总是外化于行为,体现于人的知、行过程。
对知和行统一的进一步考察,便涉及前面提到的冯契先生的另一句话,即“化理论为方法”。所谓“化理论为方法”,就是以智慧的探索所达到的观念和学说,指导我们的认识和实践过程,使之转换为观察问题、解决问题的原则。广而言之,哲学沉思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锻炼我们理论思维能力的过程。对此,恩格斯曾经说过一段很著名的话,大致意思是:一个民族要站在世界文化的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那么,如何来提高理论思维的能力呢?恩格斯认为:到目前为止,除了学习哲学史之外,没有更好的方法。通过思考哲学问题、通过回顾和反思哲学的历史,我们自身也往往会经历一个理论思维能力不断提升的过程。前面曾提到,要理解哲学,我们必须回到哲学的历史,去学习和阅读历史上一些大哲学家的著作,这种阅读的过程,也是和哲学家不断地对话的过程。通过对话,他们的思维历程向我们敞开,我们能领略他们的问题意识,并具体地了解他们解决问题的方式;在这一过程中,我们自身的理论思考能力也会经受锻炼,并逐渐得到提升。这种理论能力并不仅仅作用于哲学的思考,它也可以进一步运用到我们思考具体问题、解决具体问题的知、行过程。从这一意义上说,哲学对我们的日常生活、对我们所从事的各种不同领域的实践,同样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
至此,我们看到,“哲学何为”与“何为哲学”二重提问所涉及的,是相互关联的两个方面。以“性与天道”的追问为指向,哲学的智慧展示了其“无用之大用”:言其“无用”,是因为哲学不同于具体的知识或技术,它并不能代替后者去解决具体的问题;言其“大用”,是因为哲学领域中的智慧探索与智慧之境,总是通过对知、行过程的普遍规范,不断在个体与人类的层面,引向真善美的统一。
1.为什么知识多的人不一定有大智慧?这是否意味着,要成为有智慧的人并不需要知识?
2.你觉得哲学有用吗?为什么?
1.加雷斯·B.马修斯:《哲学与幼童》,陈国容译,蒋永宜校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5年。
2.加雷斯·B.马修斯:《与儿童对话》,陈鸿铭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5年。
3.杨国荣:《理解哲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