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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

本篇初刊于《新青年》第五卷第五号(1918年11月15日)

近来很有许多人,在那里竭力提倡打拳。记得先前也曾有过一回,但那时提倡的,是满清王公大臣,现在却是民国的教育家,位分略有不同。至于他们的宗旨,是一是二,局外人便不得而知。

现在那班教育家,把“九天玄女传与轩辕黄帝,轩辕黄帝传与尼姑”的老方法,改称“新武术”,又称“中国式体操”,叫青年去练习。听说其中好处甚多,重要的举出两种来,是:

一,用在体育上。据说中国人学了外国体操,不见效验;所以须改习本国式体操 (即打拳) 才行。依我想来:两手拿着外国铜锤或木棍,把手脚左伸右伸的,大约于筋肉发达上,也该有点“效验”。无如竟不见效验!那自然只好改途去练“武松脱铐”那些把戏了。这或者因为中国人生理上与外国人不同的缘故。

二,用在军事上。中国人会打拳,外国人不会打拳:有一天见面对打,中国人得胜,是不消说的了。即使不把外国人“板油扯下”,只消一阵“乌龙扫地”,也便一齐扫倒,从此不能爬起。无如现在打仗,总用枪炮。枪炮这件东西,中国虽然“古时也已有过”,可是此刻没有了。籐牌操法,又不练习,怎能御得枪炮?我想 (他们不曾说明,这是我的“管窥蠡测”) :打拳打下去,总可达到“枪炮打不进”的程度 (即内功?) 。这件事从前已经试过一次,在一千九百年。可惜那一回真是名誉的完全失败了。且看这一回如何。 Rhd/othBHxq0tONF23Qm6CAKkMJT36BPxfBcLPs/GIjOMat9+lBIAwGx2fmGwh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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