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儿时玩过的游戏,有些朋友可能对“过家家”印象深刻:几个小伙伴凑在一起,有人扮演“爸爸”,有人扮演“妈妈”,还有人扮演“孩子”;偶尔还会更换场景,有人扮演“医生”,有人扮演“病人”……为什么不同文化背景之下的孩子都热衷于玩“过家家”的游戏呢?这个游戏的背后蕴含着哪些社会学意义呢?
1935年,美国社会学家乔治·赫伯特·米德将“角色”一词引入社会学领域,后来逐渐形成角色扮演理论。角色扮演理论认为:个体通过扮演他人的角色,来获得运用和解释有意义的姿态的能力,从而了解社会上的各种行为习惯与规范,最终实现自我的社会化。
角色扮演需要一种可以洞悉他人态度与行为意象的能力,包括理解常规姿态的能力,运用这一姿态扮演他人角色的能力,以及想象演习各种行动方案的能力。这种能力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社会过程之中、在社会互动的经验母体之中产生和发展的,米德将其称为“心灵”。
“过家家”不只是一个简单的游戏,它是个体人格发展过程中自我意识的萌芽。米德将自我分解成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两个部分,即“主我”与“客我”。
“主我”,是指个人的主体意识、自我认知,是先发展起来的;“客我”是从周围观察到的他人对自己的态度、评价和角色期待,属于自我的社会部分,是在社会互动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完整的自我既是“主我”也是“客我”,个人的自我意识是在两者的不断互动中产生的。
利用“角色扮演”的游戏教育孩子
心理学家做过一个有意思的实验:他们邀请了一些不太懂礼貌的孩子,参加一个“特别”的晚餐。在晚餐中,这些孩子竟然一反常态。由于受到了安静、高雅的环境氛围的熏染,他们意识到自己是有教养的“客人”角色,并按照这种社会角色来约束自己,很快就表现得有礼貌了。
这个实验说明,如果能赋予孩子适当的角色,那么当他对这个角色有了一定的理解时,他就会按照角色的规范来要求自己,在个性心理或行为上发生一些变化。所以,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不妨有针对性地为孩子安排一些角色扮演活动,从而让他习得某些知识或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