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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进化论能解释社会现象吗?

赫伯特·斯宾塞

(1820~1903)

英国哲学家、社会学家,被誉为‘社会达尔文主义之父’。斯宾塞社会学理论的特点在于,他将社会与生物有机体进行类比并得出重要结论:社会是一个由相互联系的各部分构成的紧密整体,这个体系只能从其结构运转的意义上去理解,体系要存在下去,其需求必须得到满足,这些观点开启了结构功能理论的先河。

提起“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大家都会不约而同地想到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在生物漫长的发展进程中,唯有不断适应环境变化的物种,才能够生存下来;那些无法适应环境变化的物种,则会被大自然淘汰。既然所有的生命都遵从“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那么“社会”是否也存在这样的一套发展法则呢?生物进化论能否用来解释今天的社会现象呢?

19世纪欧洲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们,受到生物进化论的影响,也开始纷纷思考这一问题,其中最著名的是英国哲学家斯宾塞。

1798年,英国人口学家马尔萨斯出版了《人口原理》一书,他指出:在没有限制的情况下,人口以几何级数增长,生活资料以算术级数增长,结果必然会引起灾难和战争。唯有通过优胜劣汰的方式,如战争、瘟疫、穷人不得结婚等,才能维持人口与生活资料的平衡。

这一观点吸引了斯宾塞的注意,并给他带来了启发。于是,他将生物进化的法则引用到社会领域中,提出了“社会进化论”。

斯宾塞认为,宇宙存在着一个首要原理,即进化是宇宙的主要过程,宇宙间的一切事物都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不确定到确定、从同质到异质的过程,人类社会也遵循这样的原则。

1.从简单到复杂:简单的部落形式→复杂多元的国家形式

2.从不确定到确定:没有强制效应的习俗、礼仪→明确的法律法规

3.从同质到异质:传统农村→现代都市

关于“从同质到异质”的问题,这里做一点简单的解释:在乡土社会中,多数人从事相同的农业生产,人口流动性小,大家的生活方式都差不多;伴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不同的工作岗位开始出现,人们的生活方式变得愈发丰富,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性也越来越明显。

斯宾塞和孔德都认为,社会是像生物一样的有机体。只不过,孔德强调是人类的精神发展带来了社会的进步,而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则更加强调社会体系与功能。在他看来,社会的进化是朝着更大规模、更有凝聚力、更具确定性和多样性的方向发展。

斯宾塞是最早把“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观念引入人类社会的人;在他看来,人类社会存在着与自然界一样的残酷斗争,那些弱小的、低劣的人种会被淘汰,社会总是会让“最适者”生存下来。这一观点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掀起了激烈的浪潮,然而到了20世纪中期之后,人们更多地将它与种族主义、纳粹主义联系在一起,引发了各国知识界的批判与争议,“社会进化论”因此逐渐淡出了人类的思想世界。

今天的我们,生活在一个竞争无比激烈的社会之中,“狼性法则”也许能获得一时的领先优势,但不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如果任由“优胜劣汰”的法则在人类社会中无止境地运用,人人都会自行其是,争当可以生存下来的“最适者”,就会导致无穷无尽的混乱;更糟糕的是,存活下来的“最适者”,未必都是“最优者”,也可能是投机取巧、不择手段的小人。

要理解“物竞天择”在社会中的作用,还须用辩证法的思维。

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自然逃脱不了“优胜劣汰”的规律,不能妄想完全用配给代替竞争。但是,自然选择是一个彻底的唯结果论,把生存优势简化成几个简单的维度过于狭隘和随意。 生物之间的相处方式,也并非单纯的竞争和对抗那么简单,把充满成长性的生存竞争定义为你死我活的零和游戏并不恰当,它既不符合生物进化的事实,也不符合人类社会的发展现状。

人类社会过去两三百年的高速发展告诉我们,新知识的创造、传播和积累,固然需要一定程度的竞争与对抗,但也需要开放心态、合作精神和长期主义。

画重点

任由“优胜劣汰”的法则在人类社会中无止境地运用,人人都会自行其是争当“最适者”,这会带来无穷无尽的混乱,且存活下来的“最适者”未必是“最优者”,也可能是不择手段的小人。 WElNz7ZaMft4419tuQkIZas/FokMOgSVh1JuCMvlOvzIdbv6nlmhrvVmbozkNf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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