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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志愿服务的定义与内涵

志愿服务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福利的提高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它是各国和联合国进行人道主义援助计划、技术合作、改善人权、促进民主与和平的重要组成部分。志愿服务突出地表现在非政府组织、专业协会、工会等其他民间组织的活动中。许多社会运动,比如在消除文盲、免疫和环境保护等领域,都主要依靠志愿者的帮助。

一、志愿服务的定义

《志愿者服务条例》中指出,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该条例还明确规定:“开展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国家安全。”

志愿服务是志愿者组织、志愿者服务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和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行为。

北京市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队伍是推行“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的一支重要生力军,他们的服务范围包括公交地铁站台、交通路口、赛场等。多年来围绕“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主题,全面开展礼仪、环境、秩序、服务、观赏、网络六大公共文明引导行动。

在北京的街头,在重大活动中,繁华闹市区经常可以看到他们的身影。这支队伍充分发挥了精神文明宣传员、文明礼仪示范员、排队乘车引导员、交通文明协管员、治安防范信息员、群众困难排解员、站台环境维护员、公共文明观察员“八大员”的作用。

他们已经成为北京人熟悉的一支队伍,也成为街头文明风尚的代表,他们付出时间、精力为北京这座城市增添光彩。

志愿服务在中国已经越来越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无论是年龄还是职业,无论是项目内容还是项目形式,都有了更多元的发展。志愿服务不仅仅存在于我们所熟悉的救灾救援等紧急服务领域,还不断拓展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2023年北京市陈经纶中学初三年级腾龙一班在学校的支持下开展了科普志愿行活动。2023年1~2月陈经纶中学初三年级腾龙一班的同学们利用寒假为四川平昌县笔山镇小学的同学们开设“有趣的科学实验”科普讲座。通过有趣的科学实验课程,小学生了解科学知识,学习实验原理,激发对科学探索的兴趣,像科学家那样在进行科学探究的过程中,体验科学的乐趣,领悟科学的本质。通过参与实验,可以提高学生们缜密思考的能力和积极的动手能力,同时在一次次的实验中,不断挑战自我。

“有趣的科学实验”视频讲座,由同学为同学讲解,让初中生走进小学生的视野,在老师的指导下选择科学、有趣、适合的小实验分享给小学生。该项目获得了小学生们的热烈反馈,他们在学习实验并掌握了实验原理后纷纷进行模仿实验。可爱的同学们像模像样地操作实验,并进行讲解,让科学知识更加融会贯通,在活动中提高了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同时激发了对科学的探究兴趣。

二、志愿服务项目

志愿服务项目是指在一定的周期内,面向特定服务对象或领域开展的,具有明确的服务目标、服务时间、服务内容和服务保障的志愿服务活动。

2016年的“众筹声音、讲述历史”传承历史记忆志愿者行动项目就具有特定意义。这个项目由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与南京广播电视集团联合举办,活动以讲述南京大屠杀时期历史事件的方式让青年一代更好地铭记这段历史。

记录南京大屠杀史实的图片和文字有很多,但这是第一次召集这么多的志愿者、以声音的方式来缅怀这段悲壮历史,让历史在这一段段声音中传承下去。

“众筹声音、讲述历史”的活动正是通过全世界爱好和平人士的合力,希望用最有温度的声音,抒写出一份份不可忘却的“世界记忆”。

2020年,《中国科协·中央文明办关于组织实施科技志愿服务“智惠行动”的通知》中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以科技惠民、科学普及等为主要内容的科技志愿服务“智惠行动”,号召社会各方力量支持参与科技志愿服务。在此倡导下,我国掀起了一股科技志愿服务热潮,涌现了一批形式多样的科技志愿服务项目。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览园科普服务队就是其中一支队伍,在中国农学会的指导下,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览园科普服务队推出“小昆虫大科技”科普志愿服务项目。该项目自主研发动植物和农耕的19项研学体验课程,依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览园昆虫博物馆等五大科普基地,开展科普展览、专家咨询、技术指导等活动,有效提升了青少年的科学热情和群众的科学素养。

科普基地融合研学课程。该项目依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览园昆虫博物馆、中国农业历史博物馆、动物博物馆、植物博物馆、土壤博物馆等优质资源,开展农耕体验、昆虫音乐季、蝴蝶文化季等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将博物馆资源与课程体系互融互构,极大地丰富了科普志愿服务的内容与形式。

教育帮扶助力乡村振兴。该项目将优质科教资源输送到贫困地区中小学,将科普服务与中小学课程紧密结合,为当地学生提供了更多享受科普教育的机会,有助于提升学生的科学文化素养,从而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三、志愿者的定义

2017年我国第一部关于志愿服务的专门性法规《志愿服务条例》正式实施。在条例中进行了这样的定义:志愿者是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志愿者的英文为Volunteer,意为意愿,充分体现了志愿者的自觉、自愿、自发的行为基础。

在西方,志愿者被认为是在职业之外,不求任何物质报酬,为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贡献个人时间和精神的人。

在我国港澳台地区,志愿者又被称为“义工”或“志士”。

四、志愿服务的特性

志愿性 :志愿服务是不受他人指使和强迫,自主自发一致进行的活动。主动和“我愿意”是核心的出发点,也正是这项活动的意义,自觉自愿具有更为强大的内在驱动力。

无偿性 :不期待金钱回报,是纯粹意义上的非营利性实践行为,无报酬是区分志愿服务和营利性行为的根本特性。

利他性 :这是基于尊重他人生命、维护与促进人类共同价值的特性,是志愿服务的普遍性特征。

五、国际志愿人员日

1985年12月17日,第四十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从1986年起,每年的12月5日为“国际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志愿人员日”(International Volunteer Day for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简称国际志愿人员日)。其目的是敦促各国政府通过庆祝活动唤起更多的人以志愿者的身份从事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事业。 t4r1xZb4X9tEjYU3o//k3uqNeDwWgrM++Ei6RlatMGFzaZ/CnCYTeVzjdmXNhc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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