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因对事物看法不同而彼此疏离,要有效地解决分歧,有些最基础的原则伴随——实际上通常是引导——讨论,智识行为规范所传达的程序性标准,描述的就是这些基础原则。简单说来,理性解决争议的最有效的一些办法,规范把它们形式化了。平息争议、确定判断、订正信念,能使这些活动富于成效的智识行为的类型,总是要与上述基础原则合拍的。研究语言交流的学者发现,遵循程序性原则的讨论,基本上对应于成功解决争端的讨论,反之则不成功。我自己参与辨论的经验,以及我在大学课堂中对这些原则的试验,也指向同样的可喜结论。
在我的论理课上,我通常拿对什么是“智识行为的规范”的讨论作为开篇,并贯穿始终。到了课程的结尾,我要求全班的学生选择一个当下的道德议题,——对该议题,学生们或多或少地在情感上有所倾向。然后我们分为两组,面对面地相对,遵循本章描述的规范,连续讨论三节课。我的角色只是监督,对论题的题旨,控制住自己,什么也不说,只当某一方有违规范时,才予以指出。我鼓励学生在这几天的课下研究这些问题,学生们也经常把研究所得带到课堂上来,让其它同学注意到这些见解和证据。这种提交,也是讨论的一部分。我实施这样的实验,已有二十多年了,而几乎不变的,是在三小时的讨论之后,学生们总能够就这些道德论题达成完全的共同意见。在这些年里,他们讨论过的问题分布很广,从军队中的同性恋到素食问题,而学生们对自己讨论的结果,几乎总是又惊又喜。最后达成的立场很少是原先两种立场中的一个,而通常是“第三种”,而且是更好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