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违良好论证的五项规范的论证,是有缺陷的。但这并意味着我们不能修订它,使之成为很好的论证。很有可能出现的一种情况是,论证绝非软弱无力,能够说服一部分听众,只是不能说服另一些人。这是因为一部分人比另一部分人更乐于接受论证者的前提。另外,一部分听众可能比另一部分更懒得质疑论证者的立场。无论是哪种情况,总有一些办法来完善论证,使之更加有力。你会注意到,几乎所有的改善论证质量的办法,都直接来自五项规范中或隐或显的各种标准。因此,下面将要给出的建议,按照相应的规范排列起来。至于更具体的对加强论证的建议,将出现在后面的讨论谬误的章节中。
有几种办法来加强论证的结构。如果可能的话,将归纳性论证转化为演绎性的,办法是引入普遍性的声称,使结论可以必然地从中导出。规范性的论证,如果缺失了清晰的规范性前提,你也可补上。
在相关性规范方面,确定所有在论证中提出的材料都是有某种重要性的。如果你的一个前提是相关的而且很重要,然而你担心听众不买账,运用额外的子前提来支持其相关性。如果你的一个前提与论证无关,但多数听众可能觉得它对你的论证构成支持,弃掉它,因为别的人会发现你的错误,指出来,从而使你的论证受到损失。良好的论证不需要“花招”。
在接受原则方面,在面对特定对象的论证中,若更少争议的前提能够完成使命,总是用之代替掉更有争议的前提。或者用额外的子前提来支持有争议的前提。尽量说清资料的来源,使人可以验证。尽量柔化所有的使用绝对口吻的声称,使之更易接受。例如,把“所有的政客”换为“绝大多数政客”。定义所有的意义不清晰或易受误解关键词语。
要使你的所有前提的联合力量更加充分,增加额外的前提,提供在种类、数量、分量上充足的证据,因为那可能是特定听众接受结论所必需的,即使是对你说来不是那样。要判断自己的前提是否充分,看看你自己是不是能够基于已经表述出来的前提而接受结论,抑或是还需要某些未宣于口的前提才算充分。如果是后面的情况,将隐含的前提明说出来。
在辩驳原则方面,驳论要详尽,算无遗策,正如你在立论时做的那样。对一些目标听众来说,一个有力的论证,或许只需要应付一种严重的质疑;但对另一些人来说,有力的论证可能需要应对多种批评。作为论证的一部分,坦承自己论证中的薄弱环节,这不仅展示了你的探求真理的客观精神,同时也给对手的反击泄了气。
当然,某一些论证,没有办法改善了,不是因为已经完善,而是因为对它们所支持的立场来说,不大可能有什么好的论证。既然以探求真理为己任,我们就应该避免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把一个没什么指望的糟糕的论证改善那么一点点,除非我们是辩护律师,为客户提供尽可能好的辩护是我们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