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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论证必须符合五种标准

论证与良好论证之间的区别,是很明显的。某人作出一项声称,如果它被至少一项别的声称支撑着,那么,他就是作出论证,但这不一定是好的论证。有五项标准,决定着论证是否良好,分别是:

1.结构的组织良好,

2.前提与结论的真实性相关联,

3,前提对理智的人来说是可以接受的,

4.前提足够支持结论之真实性,

5.前提对各种可以预见的异议构成有效的反驳。

一个满足了上述所有要求论证,便是良好的论证,良好的论证的结论应该是可接受的。如果一个论证未能满足这些条件,它多半不是好的论证。

当然,同样是有缺点的论证,某一些比另一些缺点要少一些,正如在良好论证中,有一些比另一些更加出色。评价论证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是判断力的问题,因为这些标准,有着相当宽泛的实现程度。有不同程度的相关性,也有不同程度的可接受性、前提的充分性和反驳的有效性。不过,在这些标准的应用中,可有一些特别的标志,帮助我们鉴定论证的价值。这一章便要谈到每一项标准的重要特性。

6.结构原则

良好论证的这一首要的规范要求,不论是主张还是反对一个观点,其论证应该满足形式完好的论理对基本结构的要求,即,结论要有至少一个理由的支持,如果论证是规范性的,至少要拥有一个规范性前提。这样的论证,不使用相互冲突或与结论相矛盾的推理,也不预先假设结论的真实性,更不进行不合逻辑的演绎推导。

决定什么是良好的论证,第一项标准,是看它是否拥有坚牢的逻辑结构。既然是论证,看上去要像论证,功能也要像论证。它的结论必须由至少一个前提支持着,它的结构形式则必然是下面两种情况之一,如果是演绎性的,结论必然地从前提导出,如果是归纳性的,结论或然地从前提导出。另外,如果是规范性论证,必须有一个规范性的前提。

一个好的论证,还得使我们有理由相信,它的结论值得接受。在悬而未决的问题上,争论之发生,多在于论说的结论尚未令所有的人信服,论证者需要做的,是使用比结论更容易接受的前提,如果这些前提被人接受了,而它们又能导向结论,那么结论的接受便是可能的了。

由此可以看出,好的论证所使用的前提,不应该假定结论的真实,结论所宣称的东西,前提便不能宣称。如果犯了这种错误,便是人们所说的“丐题”,因为前提并没有提出什么独立的理由来让人们接受结论。这样的论证,违反了论证的本义,因为所谓论证,便是由至少一个其它声称所支持的声称。丐题论证没有提出任何别的声称来支持结论的声称,所以,它有结构性的缺陷,无助于我们决定做什么或相信什么。

对论证来说,另一种有可能是致命的结构缺陷,是前提互不相容。这样的论证,从中什么结论都可以产生,无论看上去有多荒唐。前提彼此矛盾的论证会产生荒谬的结论,这一点就说明,它简直就不是一个论证,遑论好的论证,它当然也无从帮助我们决定做什么或相信什么。结论与前提相冲突的论证也是如此。如果结论与论证中的其它声称相冲突,就违反了矛盾律(A和非A不能同时为真),那么,产生不出什么符合逻辑的结论,或者,说得精确一些,根本就不存在什么“结论”。

最后,演绎逻辑的定律已经建立得相当完好,不论是在假言推理还是三段论推理中。违反其它的任何一种规则,都只会带来演绎性论证的结构缺陷。例如,有这样一条定律,在全称肯定陈述(所有的X是Y)中,不可以变换主词和谓词,然后认为转换后的陈述(所有的Y是X)的真值与原来的相同,因为尽管“所有的土豆都是蔬菜”为真,“所有的蔬菜都是土豆”却不为真。所以,在论证中从原本的声称转移到变换后的声称,是违反演绎逻辑的。而既然对这一或其它任何演绎逻辑规则的违反,所造成的局面是任何结论也不能、且不应合乎逻辑地导出,那么,任何违反逻辑定律的论证,便无法不有结构缺陷了。

把结构性原则运用于特定的论证中,有几个方面是我们应该考查的。这一论证是否提供了至少一种声称(前提),其真实性比别的声称(结论)更有可能,从而符合论证的基本结构原则?论坛的关键性前提,可否有与结论相同的声称?前提是不是与别的前提冲突吗?结论是否与前提矛盾?如果论证是演绎性的,论证的结构是否有违任何已知的演绎逻辑定律?

7.相关原则

良好论证的这一第二项规范,要求论辨中只能提出其真实性对结论的真实性有所贡献的论理。

判断论证是否良好的第二条原则,与前提的相关性有关。好论证的前提,一定与结论的价值或真实性有关,如果一个前提与结论的真实与否两不相涉,那么,有什么理由去花时间考虑前提是不是真实、能不能够接受呢?一个前提是相关的,意指如果人们接受这个前提,就会相信结论,至少,这前提对结论的价值或真实性有所贡献,有所支持。一个前提是不相关的,是说即使人们接受它,它对结论的价值和真实性也无所支持,无所证明,甚至毫无联系。许多情况下,某个特定的前提的相关性,部分地由着它与其它前提的关系来决定;适当的强调,会使特定前提与结论之真实的相关性更加显豁。大多数人都熟悉的一种情况,是律师通过提供进一步的证物与证言,来说服本来有疑问的法官同意某一看似无关的提问或证言其实是与案件有关联的。

分析别人的论证,重要的第一步,是检查它有没有明显的不相关性。在非正式的谈论中,我们通常都会听到不少声情并茂却离题万里的话。其中的多数,本来也没作为论证的一部分而提出,所以忽略之并无不妥。然而有时候,要想弄清楚说话的人做出一项声称的意图,还真不大容易,——他是把它作为使结论更加可信的相关联的理由呢,还是有别的用途,比如说作为重要的背景信息,以使他对该事项的议论更可理解。后果情况是后者的话,那便还是论证的一部分,从而没必要把它作为论证的成分来分析;如果情况是前者,便不能放过,即使后来发现它其实并不相关。

用传统逻辑的术语来说,如果结论通过某种方式产生于前提,那么,前提就是相关的。如果论证是演绎的,结论与前提之间的关系是必然的,只要这一论证在逻辑上没有错误,形式正确。这些情况中,前提与结论之间的相关性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对一个格式完美的演绎性论证来说,结论不过是把已经暗藏在前提之中的事明说而已。

如果论证是归纳性的,结论也由前提产生,只要那些前提支持或加强结论的真实性。不过,除此之处,判断归纳性论说的前提对结论真实性的支持是否有力或充分,还需要看这些前提是否满足符合良好论证的其它标准。

论证不符合相关性规范,有若干种情况。有的论证诉诸于与主旨无关的事,比如诉诸大多数人的意见,或诉诸传统观点,还有的使用错误的、没有支持性的理由去支持结论。

判断某一特定的前提或理由是否相关,我们可以向自己提出两个问题。第一,如果前提为真,是不是会使人更加相信结论为真?如果回答为是,前提就很可能是相关的。如果回答为否,前提就多半没什么相关性了。第二,即使前提为真,当我们判断论证的结论是否为真的,需要参考那前提的真实与否吗?比如说,一部新电影拥有史上最高的票房记录,当我们判断这电影的质量时,需要把其票房记录考虑进去吗?如果回答为否,自称支持结论的前提便实为不相关。如果回答为是(在前例中不太会是这样),我们便认为前提是相关的。

8.接受原则

按照良好论证的这第三项规范,论证中提出的论点,必须是对成熟、有理智的人来说是有可能接受的,从而符合可接受性的规范。

判断论证是否良好的第三项规范,与前提的可接受性有关。要支持一个结论,那理由必须是可以接受的。理由是可以接受的,意思是说,对理智的人来说,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证明面前,当能接受那声称。

我们使用“可接受的”这个词,而不是传统的术语“真”,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可接受性的概念,来自争辩性的意见交换活动的本质。在绝大多数论争中,达到对结论的一致同意的关键,在于到达对前提的接受。典型的过程是,论证人从多疑的人也可能接受的、理性的人应该能接受的前提开始;一旦这些前提为人接受,如果论证也符合着其它标准,对方就会逻辑地转向对结论的接受。

第二,把任何陈述确立为绝对的真实可靠,已经是出了名的艰难,那么,要求良好论证的前提在任何绝对的意义上为真,就是不合实际的苛求了。实际上,如果强加了这种要求,良好论证就会十分罕见了。我们所以合理期盼的,至多是它对理智的人来说是真的。

第三,语言分析告诉我们,在大量的日常语言文本中,我们所用的“真”这个词,如果要表达得更恰当的话,就是“可信其为真”的意思。例如,试想一下法庭上证人彼此抵牾的证词,每个人都自称在讲“真话,全部的真话,除了真话没有别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更好的假定是,每个证人都在讲他确实信其为真的话。

第四,即使一个前提在绝对的意义上是真的,从有些人那里来看,仍然是无法接受的,因为他们所处的位置无从判断其真伪。例如,某一证明可能因为技术性太强,对有些人来说不易理解,因而无法得知其证明力。这样一来,前提虽然为真,却在实际上对论证的力量无所助益。只有当前提是可接受的或能够被认为真,论证才是良好的。

在所有这些理由中,看起来,要理解良好论证的第三标准,“可接受性”的概念要比“真”的概念更加妥恰。不过有一点是非常重要的,那就是我们不能有这样的印象,以为一个前提是可接受的,只因为有人接受它并能让别人也接受它。我们知道这是多么容易实现,比如用持续的宣讲来灌输“获救者”、不成熟的人或容易上当的人。另外,“可接受的”也不是指人们觉得某种说法相信起来比较省力或令人舒服。尤其是,“可接受性”绝不是指碰巧让人接受。“可接受的”只能指有理智的人应该能够接受的。一个前提是可接受的,当且只当它会被成熟、有理智的人在普遍承认的标准下接受。

当然,对一些人来说是合理的,在另一些人看来可能又不合理了。由于这个缘故,我们提出一些指标,可以用来帮助我们决定哪些前提是可接受的。帮助我们了解哪些前提的可接受的指标,叫做可接受性的标准,帮助我们判定哪些前提是不应该接受的指标,叫做不可接受性的条件。打算自己来评价前提的可接受性的人,有必要严格遵守这些标准,如同在法庭上律师和法官要严格遵守证明原则,实验科学家要严格遵守实验计划。 VeQ53+fcPDPHzksHoTNnPaLS8ditrbajVjcBOvYmvR9rRCEukTQRw08Y+G5Sdzr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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