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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白居易和讽喻诗

一、白居易的生平

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 (图00-1) ,字乐天,祖籍太原,出生于唐代宗李豫大历七年正月二十日(772年2月28日)的河南新郑,卒于唐武宗李炎会昌六年八月十四日(846年9月8日),葬于洛阳,享年七十五岁。

在他七十五年的一生中,可以用中间的一个转折分为两个阶段,这一转折就是他被贬为江州司马。“贬居江州之前的白居易,是一位志在兼济、耿介正直、有时会为理念而奋不顾身的少壮政治家;而离任江州之时的白居易,已经是一位独善其身、超脱内敛、更加圆通和懂得自我保护的成熟官员了。” 所以,贬谪江州之前的四十四年,可以算作是白居易的前半生。不过,即便是在这前半生中,其实也可以分为五个阶段。

1.九岁识声韵(772—781)

白居易出生在一个“世敦儒业”的中小官僚家庭。他的祖父白锽、父亲白季庚,皆以“明经出身”。但白居易出生之时,恰逢河南战乱,藩镇将领李正己割据河南十余州,战火烧得民不聊生。白居易两岁时,任职巩县(今河南巩义市)县令的祖父白锽卒于长安,六岁时祖母又病故。九岁时,父亲白季庚先由宋州司户参军授徐州彭城县县令,一年后因坚守徐州有功,升任徐州别驾。白居易的童年时代,也是在战乱中慢慢长大的。

图00-1 《白居易像》

不过,因为出生在书香门第,白居易从小就表现出在文学方面的天赋。他在《与元九书》中回忆:他出生六七个月的时候,乳母抱着他到书屏下,手指“之”字和“无”字,白居易虽口未能言,心已默识。后有问此二字者,虽百十其试,已指之不差。到五六岁时,已开始为诗。到九岁,则已谙识声韵。

2.十载避黄巾(782—790)

十一岁(782)战起,十二岁东迁,十四岁避难越中。《江楼望归》“悠悠沧海畔,十载避黄巾”,自注“时避难在越中”。这里的十载,指的是自建中三年(782)朱泚和李希烈叛唐起,下推至贞元七年(791)。782年,白居易十一岁,他离开新郑,先是在宿州符离居住,再赴越中避难。贞元四年(788),刚好随父亲任职衢州而居住在南方,一直到贞元六年(790)回到符离。

白居易后来有诗回忆,“自河南经乱,关内阻饥,兄弟离散,各在一处” ,但这一过程也使白居易增加了人生的阅历,他经过苏州、杭州,见过许多著名的官员和诗人,并且开始为功名读书:“十五六,始知有进士,苦节读书。”

3.中举登科(791—800)

回到符离后不久,父白季庚便于贞元七年(791)升任襄州别驾,他随父至襄阳居住。白居易二十岁时,他更是埋头苦读。“二十已来,昼课赋,夜课书,间又课诗,不遑寝息矣。以至于口舌成疮,手肘成胝。” 但三年后父亲去世,白居易就回符离为父守丧。贞元十四年(798),白居易的大哥白幼文出任饶州浮梁县主簿,他就跟随大哥至浮梁,而他母亲和家人则迁往洛阳。

就在他二十八岁那年,贞元十五年(799)的秋天,白居易在宣城参加并通过了乡试。第二年春天,他到长安参加进士考试,以第四名的成绩及第,是数千考生中脱颖而出的十七位同榜进士中最为年少的一位,可谓是风光无限。

4.出仕(801—810)

进士登科是有了出身,但如要当官,还得在吏部经过一层层的考试。及第之后,白居易先是游江南,经洛阳,下宣城,居符离。终于在贞元十八年(802)冬入长安,第二年又和元稹一起参加了吏部举行的“书判拔萃科”,一起登第,以秘书省校书郎起家进入仕途。

元和元年(806)始,白居易开始了元和初年的黄金时代。是年,白居易罢校书郎,马上就和元稹一起参加了吏部的“才识兼茂明于体用”考试,白居易以第四等(乙等),授盩厔县(今西安周至县)县尉。元和二年,任进士考官、集贤校理,得授翰林学士。元和三年获任左拾遗,迎娶杨虞卿从妹。到元和五年,白居易的左拾遗任期已满,便改任京兆府户曹参军,仍充任翰林学士。

5.丁忧被贬(811—815)

元和六年(811)四月,白居易母亲陈氏去世,他回到故里下邽(今陕西渭南)守丧三年。一直到元和八年丁忧期满,白居易复出,于元和九年任太子左赞善大夫。元和十年,宰相武元衡遇刺身亡,白居易上表主张严缉凶手,被认为是越职言事,被贬为江州(今江西九江)司马。那年白居易正四十四岁。

白居易的后半生或可以从被贬江州司马开始算起,可以分成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江州司马四年(815―818)和忠州(今重庆市忠县)刺史一年(819),这是白居易最为低谷的五年。

第二阶段是从元和十五年(820)夏,白居易被召回长安,任尚书司门员外郎。同年冬,转任主客郎中、知制诰。821年,加朝散大夫,始正式着五品绯色朝服(绯色即朱色,为五品以上官员所用的服色)。白居易终于官达五品,可以着绯。此年他刚好五十岁。转上柱国,又转中书舍人。

第三阶段是长庆二年(822)到七十一岁(842)退休,一共约二十年。白居易先是出任杭州刺史(822―824),再任苏州刺史(825―826)。他一直在出任郡守、回任朝官和分司东都(洛阳)三者之间轮换,但他的官级却是越来越高。827年,任秘书监,配紫金鱼袋,换穿紫色朝服(三品以上官员所用的服色)。841年,担任太子少傅分司东都,属正二品。

白居易人生的最后阶段是退休之后到846年去世的四年。享年七十五岁,在当时来说,也算是长寿之人了。唐宣宗李忱写诗悼念他说:“缀玉联珠六十年,谁教冥路作诗仙?浮云不系名居易,造化无为字乐天。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文章已满行人耳,一度思卿一怆然。” (图00-2)

图00-2 《琵琶行图》

图00-3 《唐宪宗像》

图00-4 唐宪宗景陵

二、元和中兴的开明氛围

元和初年,特别是前五年,正是白居易人生最为辉煌的五年。蹇长春指出,“纵观白氏一生,他在政治和文学上最为辉煌的一页,正是在担任学士和拾遗的这几年期间” 。这特别得益于元和初年较为宽松和开明的政治气氛。

元和之前的贞元后期,唐德宗李适在位,正直敢言之士如陆贽、赵憬、阳城等相继被贬黜,难以见容于朝廷;谏言权宦无良行迹者,亦转眼便会招致报复。直到贞元二十一年(805),李纯被封为皇太子,后得到顺宗李诵传位,史称唐宪宗。 (图00-3、00-4)

宪宗即位后,“读列圣实录,见贞观、开元故事,竦慕不能释卷” ,他把“太宗之创业”“玄宗之致理”,当作效法的榜样。他提高宰相权威,平定藩镇叛乱,史称“元和中兴”。

元和年间是唐代谏诤风气比较活跃的时期,许多文人和政治家都以谏臣的姿态出现在政坛上。拥有谏臣姿态的不仅是谏官,还有具备谏臣意识的士人。当时独特的政治环境是促使讽喻性诗歌创作繁盛的主要原因。

元和元年(806),宪宗刚继位,元稹也刚任左拾遗,就呈《论谏职表》,反复陈说谏职的重要性,希望在处理朝廷事务时,宪宗“宜令群臣各随所见利害状以闻”,注重发挥群臣进谏的作用,鼓励臣子积极上谏。唐宪宗接受元稹的谏言,迅速恢复了被唐德宗中断的正牙奏事制度。唐德宗因为不喜欢在朝堂上听取臣子的意见,废除了这一行之百几十年的有效纠偏与集思广益的制度。正牙奏事制度废止,使得言官丧失了向皇帝进谏的最佳时间和场所,无形中阻塞了下情上达的言路,朝臣们也就无法在朝堂上与皇帝共同讨论政事,这就很难避免决策失误、行政失误。正牙奏事制度的恢复,让皇帝又经常可以听到言官的谏言;令政治空气宽松,言论自由度又高了。

白居易在《与元九书》中道明他屡次上谏和试图以诗歌补政治之缺的原因:“是时皇帝初即位,宰府有正人。屡降玺书,访人急病。” 元和二年(807),担任左拾遗的元稹说:“昔三代之盛也,士议而庶人谤。又曰:世理则词直,世忌则词隐。予遭理世而君盛圣,故直其词以示后,使夫后之人谓今日为不忌之时焉。” 元和二年十二月,宪宗对宰臣说:“朕览国书,见文皇帝行事,少有过差,谏臣论诤,往复数四。况朕之寡昧,涉道未明,今后事或未当,卿等每事十论,不可一二而止。” 他以唐太宗为榜样,一事要多次论证,保证事少过差,这里表明了他的态度,重视谏官的职能。

任左拾遗时,白居易认为自己受到喜好文学的皇帝的赏识提拔,故希望以尽言官之职责报答知遇之恩,因此频繁上书言事,并写了大量反映社会现实的诗歌,希望以此补察时政,甚至当面指出皇帝的错误。白居易上书言事多获接纳,然而他言事的直接,曾令唐宪宗感到不快而向李绛抱怨:“白居易小子,是朕拔擢致名位,而无礼于朕,朕实难奈。” 李绛认为这是白居易的一片忠心,而劝谏宪宗广开言路。

三、白居易的黄金五年

白居易政治生命最重要的阶段是元和初期的五年。这五年中,他真是意气风发,每年都获提拔,都有新的施政。《旧唐书·白居易传》:“居易自以逢好文之主,非次拔擢,欲以生平所贮,仰酬恩造。” 这五年每年都有亮点:

1.元和元年(806),三十五岁,成《策林》和《长恨歌》

在长安,罢校书郎,与元稹居华阳观,闭门累月,揣摩时事,成《策林》七十五篇。这《策林》一方面是白居易和元稹为了面对吏部考试而进行的准备,另一方面是对于时世和从政的整体思考和思路。《策林》的缘起还是来自元和前一年的《顺宗即位赦》:

诸色人中,有才识兼茂、明于体用者;经术精深可为师法者;达于吏理可使从政者;宜委常恭官各举所知。其在外者,长吏精加访择,具以名闻,仍优礼发遣,朕当询事考言,审其才实。如无人论荐者,即任自诣阙庭。内外官及诸色人任上封事,极言时政得失,才有可观,别当甄奖。

正因为白居易和元稹作了充分准备,当年四月,在吏部举办的“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中,元稹考了第三等,被直接授予左拾遗,而白居易则因为“语直”(话语直率不够婉转)而入第四等(当时没有第一和第二等)。不过,即使是第四等,白居易还是被授予了盩厔县县尉一职。同年十二月,白居易完成了著名长诗《长恨歌》。

2.元和二年(807),三十六岁,任翰林学士

秋,为京兆府试官,试官事毕而帖集贤校理。十一月四日,自集贤院召赴银台候进旨。五日召入翰林,奉敕试制诏等,为翰林学士。翰林学士之职,本以文学言语备顾问,出入侍从,因得参谋议、纳谏诤,其礼尤崇。能够接近皇帝,直接提供建议,所以号为“内相”,又称天子私人。

3.元和三年(808),三十七岁,任左拾遗,仍任翰林学士,与杨氏完婚

在长安,四月,为制策考官,同时正式担任左拾遗,依前充翰林学士。白居易后来称自己当时“职为学士,官是拾遗”,或是说“擢在翰林,身是谏官”,是从这一年开始的。白居易对此十分重视,真正明白了他在当时政治事务中的重要地位,就是谏官。他的《初授拾遗》诗中写出了他的意气昂扬:

奉诏登左掖,束带参朝议。

何言初命卑,且脱风尘吏。

而他的《初授拾遗献书》则反映了他对拾遗工作的理解,以及他对这一工作的心理准备:

左右拾遗,掌供奉讽谏,凡发令举事,有不便于时、不合于道者,小则上封,大则庭诤。其选甚重,其秩甚卑。所以然者,抑有由也。……夫位未足惜,恩不忍负;然后能有阙必规,有违必谏。朝廷得失无不察,天下利病无不言,此国朝置拾遗之本意也。

白居易的谏官实践也是非常认真,受命才旬月,谏纸已盈箱。当年策试“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上,牛僧孺等登第,引发李吉甫泣诉,杨於陵等坐贬,埋下牛李党争之根源,而白居易曾以《论制科人状》极言杨不当贬。九月,淮南节度使王锷多进奉、赂宦官,谋为宰相,白居易又上状力谏不可。

4.元和四年(809),三十八岁,仍为左拾遗,依前充翰林学士

这一时期正是白居易大展身手的时候,他屡陈时政,请降系囚,蠲租税,放宫人,绝进奉,禁掠卖良人,皆从之。又论裴均违制进奉银器,于頔不应暗进爱妾,宦官吐突承璀不当为制将统领。特别是《论裴均进奉状》论裴均进奉银器等,其实与论缭绫的情况比较相似。

《奏所闻状·向外所闻事宜》:

伏见六七日来向外传说,皆云有进旨,令宣与诸道进奏院,自今已后,应有进奉,并不用申报御史台……伏惟德音:除四节外,非时进奉,一切并停;如有违越,仰御史台察访闻奏。今若不许报台,不许勘问,即是许进奉而废德音也。

元和四年(809)也是新乐府运动开始的时候,白居易和元稹、李绅等一起以诗的形式进行谏官的工作,创作了新乐府组诗五十首,也被称为讽喻诗。白居易在《与元九书》中也提及:“仆当此日,擢在翰林,身是谏官,月请谏纸。启奏之外,有可以救济人病,裨补时阙,而难于指言者,辄咏歌之,欲稍稍递进闻于上。” 可以说,新乐府的讽喻诗是谏官工作的一种延伸和补充。

5.元和五年(810),三十九岁,转任京兆府户曹参军,仍充翰林学士

此年白居易左拾遗任期满,于五月转任京兆府户曹参军。同年,元稹被贬江陵府士曹参军,白居易多次上书论元稹不当贬,但未被采纳。同年,完成在贞元和元和之间创作的新乐府体《秦中吟》组诗十首。

四、新乐府五十首的结构

1.新乐府和讽喻诗的来历

白居易身兼诗人和谏官双重身份,所以总是把两者较好地结合在一起。为此,白居易推出了一套理论,从遥远的《诗》算起。

白居易认为,《诗》为六经之首,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所以能感受并反映上自圣贤下至愚騃。“故闻‘元首明,股肱良’之歌,则知虞道昌矣;闻五子洛汭之歌,则知夏政荒矣。言者无罪,闻者足戒。言者闻者莫不两尽其心焉。洎周衰秦兴,采诗官废,上不以诗补察时政,下不以歌泄导人情,以至谄成之风动,救失之道缺。”六朝之诗,多则多矣,丽则丽矣,但只是嘲风雪、弄花草而已,诗的原意则已尽去。

唐兴到宪宗约两百年,其间诗人不可胜数。但能传承《诗》之义又反映世病时弊者,却是少之又少。所可举者,陈子昂有《感遇》诗二十首;鲍防有《感兴》诗十五篇;杜甫有《新安吏》《石壕吏》《潼关吏》《塞芦子》《留花门》之章,“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之句,亦不过三四十首。白居易将其归因于“诗道崩坏”,他“忽忽愤发,或食辍哺、夜辍寝,不量才力,欲扶起之”,所以发起了新乐府运动。

新乐府运动的核心人物是李绅、元稹和白居易,其中最为有名、最有成就的是白居易,但新乐府的最早作者应该是李绅。

李绅,字公垂,元和初擢进士第,补国子助教。他曾作有《乐府新题》二十首,可惜的是其诗今已亡佚。

但他的诗得到了元稹的唱和。元稹在《和李校书新题乐府十二首并序》诗序中写道:“予友李公垂贶予《乐府新题》二十首,雅有所谓,不虚为文。予取其病时之尤急者,列而和之,盖十二而已。”可知元稹采用李氏原题,但选择了其中最切中时弊的十二首和之,这十二首是《上阳白发人》《华原磬》《五弦弹》《西凉伎》《法曲》《驯犀》《立部伎》《骠国乐》《胡旋女》《蛮子朝》《缚戎人》《阴山道》。

白居易的《新乐府》五十章 创作,应该在李绅和元稹之后。白居易《与元九书》中曾提议元稹与自己“悉索还往中诗,取其尤长者,如张十八(籍)古乐府,李二十(绅)新歌行,卢(拱)、杨(巨源)二秘书律诗,窦七(巩)、元八(宗简)绝句,博搜精掇,编而次之,号《元白往还诗集》” 。这里提到了“李二十(绅)新歌行”,应该就是指李绅所作的《乐府新题》二十首,很显然,元、白二人的新乐府之作皆本于李绅的《乐府新题》。

2.讽喻诗的题材结构和来历

白居易《新乐府》五十章之《序》曰:“凡九千二百五十二言,断为五十篇。篇无定句,句无定字,系于意,不系于文。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诗三百》之义也。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喻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

首先就是直接来自李绅的《乐府新题》。李绅在元和四年(809)前曾作《乐府新题》二十首,这些诗的内容虽已亡佚,但元稹《和李校书新题乐府十二首并序》留下了十二首诗的诗题。这十二首诗的诗名在白居易的五十首中也可以找到。

值得指出的是,白居易《新乐府》五十首中某些诗题不是直接来自李绅和元稹诗的标题,却是受到李绅或元稹诗句或诗注的启发而来的。如元稹《法曲》有“女为胡妇学胡妆”之语,而《新乐府》有《时世妆》之题,云“元和妆梳君记取,髻椎面赭非华风”;元稹《骠国乐》有“又遣遒人持木铎,遍采讴谣天下过”之语,而《新乐府》有《采诗官》之题;元稹《上阳白发人》“隋炀枝条袭封邑”,注云:“近古封前代子孙为二王、三恪”,《新乐府》有《二王后》的诗题。

其次是白居易自作诗文。大约为了自成系统,白居易并没有回避旧作题材,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与《秦中吟》部分诗作题材或诗旨的重合。特别如《秦中吟》为写于“贞元、元和之际”的组诗,也是一吟悲一事,共有十首:《议婚》《重赋》《伤宅》《伤友》《不致仕》《立碑》《轻肥》《五弦》《歌舞》《买花》,创作在《新乐府》之前。但《新乐府》也出现了与《秦中吟》题材或诗旨相合或相关的内容:如《母别子》与《议婚》主题相近,讽喻的都是当时社会不良的婚姻现象;《杏为梁》与《伤宅》主题相近,都是讥刺权贵府第的奢僭而作;《青石》与《立碑》题旨相似,都有“讥刺时人之滥立石碣与文士之虚为谀词”之意;《五弦弹》与《五弦》同一题材,题旨亦近,只是诗歌体式一为五言、一为杂言而已;《牡丹芳》与《买花》一写赏花、一写买花,在题材上也相接近。

再次是白居易和元稹一起商量,在元和元年(806)完成的《策林》。关于《策林》的写作背景,白居易在《策林序》中写道:“元和初,予罢校书郎。与元微之将应制举,退居于上都华阳观。闭户累月,揣摩当代之事,构成策目七十五门。及微之首登科,予次焉。凡所应对者,百不用其一二,其余自以精力所致,不能弃捐,次而集之,分为四卷,命曰《策林》云耳。”

《策林》一篇专言一事,内容具有极强的社会针对性,篇篇皆有所指,无虚妄之辞,表现出强烈的现实针对性。以《新乐府》五十首和《秦中吟》为代表的讽喻诗,其创作手法亦是如此。除此之外,白居易有意将诗歌当作补察时政的工具,讽喻诗正是其以诗劝导人情、讽刺时政思想的实践。雷安静把《策林》和《新乐府》五十首诗进行了比对,按《策林》中的主题思想分类,将其中三十五首对应纳入八大主题,分别是:1.法先王美德;2.修身化下,泽及万民;3.体念民生艰辛;4.敬慎征伐;5.人君德行;6.执政之法;7.看重民生;8.有谏无讳。

以下我们可以看到白居易的篇名和其他作品的关系,以及总体的结构。

续表

续表

3.讽喻诗的感人效果

白居易的人生理想和政治抱负,发言为诗是《新乐府》,行而成文是《策林》。讽喻诗将白居易在《策林》中的思想以鲜明的语言与艺术形象、浓烈的情感、强烈的态度表现出来,事实上两者是一脉相承的。特以两者内容上的关联言明其联系。

白居易自言作诗“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所以每诗各言一事、各持一旨,题材多种多样,内容极为丰富,涉及当时社会、政治、生活等各个方面,但它的基本立意,还是从“诗”原意出发,是民间采风,是下情上达,是“谏”的补充,总之让君主体察民情,更好地以民为本,而使国泰民安。而面对种种不同的情况,作者在副标题上用了带有明显不同情绪倾向的动词,表达了作者的基本看法。大约有以下四组情感分类:

(1)歌颂赞美、正面引导:美(6次)、明(1次)、欲(1次)、激(1次)。

(2)贬斥邪恶、必须惩停:戒(5次)、刺(8次)、恶(3次)、讽(2次)、讥(1次)、疾(2次)、儆(2次)、惩(1次)、止(1次)。

(3)叹惜可怜、感慨同情:怨(1次)、忧(1次)、伤(1次)、苦(1次)、怜(1次)、悯(1次)、哀(1次)、达(1次)。

(4)引起思考、需要辨察:思(1次)、感(1次)、辨(1次)、念(2次)、鉴(2次)、思(1次)。

应该说,白居易的新乐府在当时得到了极大的反响,传播效果是所有新乐府中最好的。《旧唐书·白居易传》:“居易文辞富艳,尤精于诗笔。自雠校至结绶畿甸,所著歌诗数十百篇,皆意存讽赋,箴时之病,补政之缺,而士君子多之,而往往流闻禁中。” 元稹也回忆道:“二十年间,禁省、观寺、邮堠墙壁之上无不书;王公、妾妇、牛童、马走之口无不道。至于缮写模勒,衔卖于市井,或持之以交酒茗者,处处皆是。其甚者,有至于盗窃名姓,苟求自售,杂乱间厕,无可奈何。”甚至被“鸡林(新罗)贾人求市颇切,自云本国宰相,每以百金换一篇,其甚伪者,宰相辄能辨别之”

白居易在《与元九诗》中也对讽喻诗的效果比较满意,特别是达到了刺痛权贵们的效果,让权贵们不悦,但在老百姓这里,却是传唱不止。

凡闻仆《贺雨》诗,而众口籍籍,已谓非宜矣;闻仆《哭孔戡》诗,众面脉脉,尽不悦矣;闻《秦中吟》,则权豪贵近者,相目而变色矣;闻《乐游园》寄足下诗,则执政柄者扼腕矣;闻《宿紫阁村》诗,则握军要者切齿矣!大率如此,不可遍举。不相与者,号为沽名,号为诋讦,号为讪谤。苟相与者,则如牛僧孺之戒焉。乃至骨肉妻孥,皆以我为非也。其不我非者,举不过三两人。有邓鲂者,见仆诗而喜,无何而鲂死。有唐衢者,见仆诗而泣,未几而衢死。其余则足下。足下又十年来困踬若此。呜呼!岂“六义”“四始”之风,天将破坏,不可支持耶?抑又不知天之意不欲使下人之病苦闻于上耶?不然,何有志于诗者,不利若此之甚也! Mu2P3qKXaP8DUuXjyg4OAhCLfYIwX2injfq9CgXwSmxO++B323op/TOWu7HDet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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