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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国防政策

国防政策涵盖三个主题:一、国家安全;二、国防组织;三、防卫作战指导。现分三节论述。

第一节
国家安全

一、南京临时政府(民国元年元月元日至二月十五日)

此时正值列强(英、日、俄、法、德、美等)侵犯中国边陲,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以民族主义,倡导维护国家安全,民前一年(1911)由同盟会所领导的拒英、拒法、拒俄等运动,可代表当时民间对国家安全的策略。然列强并未承认南京临时政府。

二、北京(洋)政府(民国元年二月十五日至十七年六月八日)

北洋政府,政治中心在北京,国政由北洋军系主导,分初期、临时执政府及中华民国军政府三段。威胁国家安全的,在外有列强侵扰,在内有一波波的政争以及军系混战。

(一)列强侵扰

北洋政府时期,因承继晚清不平等之条约,列强的政治、经济势力遍及全国。有“条约”、“开放”、“停靠”三种口岸,多达92个地方,其中48处设有海关。在16个条约口岸出现“租界地”或“侨民居住地”,有如列强的“自治飞地”,外国不但握有“治外法权”,还掌握地方行政权与收税权。如天津有——英、法、德、日、意、俄、比、奥租界;汉口有——英、法、日、德、俄租界;广州有——英、法租界;厦门有——英、日租界;上海有公共租界(原英、美租界合并)和法租界;镇江、九江有英租界;重庆、沙市、杭州、苏州、福州有日租界;鼓浪屿有公共租界(包括英、美、德、法、日、西、荷、比、瑞(典)、挪、丹等国)。

同时列强在中国部署军事力量,大型军舰停靠沿海港口,炮舰驶入内河条约口岸,并远达重庆。在驻军方面,民国二年,北京使馆团有2078人——英370人、美329人、日307人、俄301人、法288人、意199人、德151人、奥64人、荷35人、比31人;天津列强军队6219人——英2218人、法1021人、美975人、日883人、俄808人、德国282人、奥21人、意11人。山海关沿铁路线一带有列强军队1253人。当然有其他条约口岸或租界地,多有驻军,形成此段时期“有国无防”。

同时列强已在中国划定势力范围,英国长江流域、西藏、广东及威海卫;日本东北、内蒙、福建;俄国东北、内外蒙、新疆;法云南、广西;德青岛及胶济线;美以门户开放“政策”得列强所得之利益。因此,北洋政府时期,发生列强一系列侵扰交涉。其重大者:

1.民国二年四月十六日,善后大借款,列强控制中国盐税与内外借款权。

2.民国元年四月至七年十一月,与英、日、俄等之禁烟交涉。

3.民国三年二月至十六年一月,上海、天津、汉口等地之租界问题交涉。

4.民国五年九月至六年八月与日本郭家屯事件交涉。

5.民国八年十一月至九年一月,与日本福州事件交涉。

6.日本假第一次世界大战,侵扰青岛、胶济路及山东省,引起中日山东问题(民国三年九月至十二年二月)长期交涉。

7.民国四年一月至十二年三月,与日本“二十一条”交涉。

8.民国七年三月至十年二月,“中日军事协定”交涉。

9.民国四年五月至七月,中俄蒙“恰克图条约交涉”,民国八年十一月,外蒙取消自治。

10.民国八年一月至九年五月,中俄新疆交涉。

11.民国九年十二月至十一年十月,中俄中东铁路交涉。

12.民国十年六月至十三年七月,中俄对俄蒙通商与俄撤废原在美国兵卡问题交涉。

13.民国二年十一月至九年四月,中英西藏交涉。

14.民国七年一月至十二年三月,英占云南片马交涉。

15.民国十一年二月至十五年七月,威海卫租界交涉。

16.民国十四年六月,中英及列强,五卅、汉口等惨案交涉。

(二)内部纷争

1.党争

(1)“二次革命”。民国元年二月袁世凯继任总统,中华民国并未真正统一,同盟会与立宪派内又分若干派系,彼此既联合又斗争,且互握军队与地方政权,因宋教仁被袁暗杀,引发同盟会(国民党)民国二年七月“二次革命”,旋失败,党人多流亡海外。

(2)护国军之战。袁世凯为晚清重臣,充满帝王思想。民国四年十二月十二日,袁帝制自为。引发是月二十五日,由蔡锷等领导之护国军之战,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浙江、陕西、四川、湖南等省相继独立,民国五年六月六日袁世凯卒,形成南北分裂。

(3)广州军政府。民国六年九月一日,广州国会非常会议选举孙中山为军政府大元帅,而有“一国两府”。以及数年之“南北战争”。

(4)中国共产党的产生。民国九年七月,在苏联第三国际支持赞助下,以李大钊、陈独秀(所谓北李南陈)为首成立中共“临时政府”,经民国十年七月二十日在上海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由俄人马林主导,选陈独秀为中央局书记。

2.军系混战

袁卒后,其北洋派分为皖(段祺瑞)、直(冯国璋、曹锟、吴佩孚)两派,与奉军的张作霖,叛直后的冯玉祥、晋军的阎锡山,新直系孙传芳,与奉分裂出来的直鲁联军张宗昌、李景林,及地方上若干小军系,彼此勾勾扯扯,互争互用;南方广东军政府无力指挥各省,各省多有一个以上军头,有时内斗,有时联合对外,造成全国军系混战。在北洋政府统治地区内,其重大战役:

(1)民国九年七月直(曹锟)皖(段祺瑞)战争,皖败直胜。

(2)民国十一年四月直(曹锟)奉(张作霖)战争,奉败直胜,造成直系的霸权。

(3)民国十三年九月三日江(直、齐燮元)浙(皖、卢永祥)战争,卢败齐胜。

(4)同月十五日,第二次直(曹锟、吴佩孚)奉(张作霖)战争,因冯玉祥收张作霖贿款100万日元,阵前倒戈,直系大败。

(5)民国十四年二月胡(陕军胡景翼)憨(镇嵩军憨玉昆)之战,争夺河南地盘,胡胜憨败。

(6)同年十月(十日)孙(孙传芳)奉(张作霖、张宗昌),孙胜奉败,孙自任五省——江、浙、赣、皖、闽五省联军总司令。

(7)同年十一月郭(郭松龄)奉(张作霖)之战,郭为张之部下,统重兵在滦东,受冯玉祥策动,并暗通直督李景林;反奉,郭败死。

(8)同年十二月冯(冯玉祥)李(李景林)之战,李败走山东,投张宗昌。

(9)民国十五年一月,“讨赤之战”,张作霖奉军、阎锡山晋军,张宗昌、李景林直鲁联军,吴佩孚旧直军,联合讨伐冯玉祥(赤)军,迫冯军退出北京、察南,流窜至绥远五原,损失惨重。

3.匪祸

匪祸与内战,同是北洋政府统治时期,破坏社会民生、国家安全最严重的问题,也是一事的两面,彼此影响,互相依存。各军系招兵买马,争城夺国,是内战的主因;内战的发生,溃兵哗变,流散兵枪,更增加匪祸的声势。人民因战乱匪祸无以为生,当兵或为匪成了年轻人两大出路。军系收匪成军,视为常事,匪亦视“招抚”为升官捷径,黄淮流域,为主要产兵匪之区。北洋政府的国防军(直皖等系)多来自这一带。但著名的土匪:王天纵、白朗、“老洋人”张庆、孙美瑶亦在此一地区发际。张作霖亦是东北著名的胡匪,受晚清招抚,十数年间,不但变成“东北王”,且以大元帅开府北京。

(1)王天纵。嵩山十大土匪弟兄,辛亥革命后被刘振华招安,刘后官抵省长、督军,十大弟兄多为司令、师长。

(2)白朗(河南宝丰)。民国元年初,即“拉杆”为绿林头目,最多时率众万人,历时两年多,转战豫鄂皖陕甘五省,征程数千里,攻破县城50余座。官方先后更换张镇芳、段芝贵、段祺瑞、陆建章为“剿白统帅”。民国三年八月白在鲁山石庄附近负伤不治,所部由赵倜(河南督军)编为“宏威军”,民国十一年赵失败后,余部多操旧业。

(3)张庆(老洋人)。民国十一年十月,张与李鸣盛,自称建国军、援豫军,部众2万,经叶县、舞阳东窜,在皖北得倪嗣冲(原安徽督军)宅大批军火,再返河南,袭外国教士,英、美、法提严重抗议,吴佩孚派靳云鹏招抚,后受张作霖运动叛吴,终被部下所杀。

(4)孙美瑶。著名的临城劫车案(民国十二年五月六日)的主角,因涉外籍人士11人,引起国际交涉,后孙部被收编为山东陆军第11旅。孙任旅长。

三、国民政府北伐与剿共

(民国十四年七月一日至二十六年七月七日)

此段时间,政治中心初在广州、武汉,后移南京。国政由中国国民党与国民革命军主导。国家安全的威胁与北洋政府时期类同,外有列强侵扰,内有党争、政争及新军系混战。政府以“打倒列强、除军阀(系)”为口号,用“安内攘外”政策来维持国家安全。

(一)列强侵扰:此时期列强以日、苏、英为主

1.日本。日军发动一连串军事侵略,企图蚕食中国,其重大事件:

(1)民国十七年五月,济南惨案,阻国民革命军北伐。

(2)同年六月,日关东军炸死张作霖,侵扰东北。

(3)民国二十六年六月,“中村事件”,日参谋部中村大尉私自侦察辽北与安岭之兵工厂,被驻军捕杀,引起交涉。

(4)同年七月,“万宝山事件”,吉林万宝山日警射杀堵塞水道之中国农民。

(5)同年九月,“九一八事变”,张学良不抵抗,一年之内,东北全境陷日军之手。后日本制伪满洲国。

(6)民国二十一年一月,上海“一二八事变”,日本陆海空军侵占上海,遭国军(第19路军、第5军)强烈抵抗。三个多月后,在各国协调下,日本撤兵。

(7)民国二十二年一月,日军攻占山海关。

(8)同年二月,日军进攻热河,国军(包括中央军、东北军、西北军、晋绥军)在长城、冀东强烈抵抗,五月有塘沽协定。

(9)民国二十四年一月,察哈尔(东楂子)事件,察省700余平方里地区,国军(宋哲元第29军)撤出。

(10)同年五月,河北事件,日军要求国军及中国国民党撤出河北,后有所谓“何(应钦)梅(津)协定”。

(11)同年六月,张北事件,日军要求国军及中国国民党撤出察省,后有秦(德纯)土(肥原)协定。

(12)同年十月,香河事件,日本人制造地方动乱。

(13)同年十一月,在日军(土肥原)支持下,伪“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在通县成立,殷汝耕(殷琪之祖父)为委员长,日窃据冀东22县,民众近五百万。

(14)民国二十五年五月,由日军策动下,伪“内蒙军政府”在卜嘉(化德县)成立,德王总裁。至十一月,伪蒙军犯绥,被国军(傅作义第35军)击破,收复百灵庙。

(15)同年六月,日本增兵平津山海关,从1771人增至5754人,一军司令部,一旅团,二步兵联队,一炮兵联队、战车队、工兵队。

(16)同年六月、八月有两次“丰台事件”,向国军挑战。日军之蚕食行动,在卢沟桥事变后,终引发全面抗战。

2.苏联

(1)民国十八年五月,苏联第三国际在哈尔滨领事馆召开中国共产党宣传会,密谋破坏中东铁路,被中国军警查获,引起交涉,而有七月十五日中苏绝交。

(2)同年七月二十五日苏联陆空军队进攻满洲里,交涉不成,双方大战绥芬河、扎兰诺尔,国军(东北军)损失惨重。至十二月十八日而有伯力会议,二十二日协定停战。

(3)苏联以地缘关系及盛世才亲苏,其政治、军事、经济力量,于民国二十二年四月后侵入新疆。二十四年五月,盛苏密约,盛借苏500万金卢布。在此前后,盛两次借苏联红军(连同飞机战车)入省平张培元、马仲英、马虎山之乱,民国二十六年苏联红军第八团驻迪化。

3.英、法、美

(1)民国十四年六月,省(广东)港(香港)大罢工,引发英法军队开枪,造成“沙基惨案”国人死67人、伤500多人。

(2)民国十五年九月,英炮舰、无轮船各2艘,炮轰万县县城,毁民房千余家,死伤军民5000余人。

(3)民国十六年一月,汉口、九江,北伐国军与英军小冲突。引起交涉。

(4)民国十六年三月,入南京国军(第2、6军)劫掠英、美、日领事馆,英、美炮舰向城内开炮数十发,而有“南京事件”。

(5)自中华民国建政以来,英国长期经营西藏,并在西藏扩大贸易办事处、置卫队,以印度为后援,作为对中国西南侵略中心。

(6)民国二十四年八月,英领事至和阗,援马虎山,并于二十六年三月策动喀什麻木提叛变政府。

(二)内部纷争

1.党争。此时中国国民党因联俄容共政策,初分为三派:(1)西山会议派(谢持、右派),(2)改组派(汪兆铭、左派),(3)主流派(蒋中正)。彼此斗争,而有“中山舰事件”、“宁汉分裂”、“扩大会议”,后者并组“护党救国军”。再后有胡(汉民)蒋(中正)之争,胡在广州联合粤桂军系另组国民政府,与南京政府对抗。

2.两种战争

(1)国民革命军自民国十五年七月北伐,至十七年六月克复北京,军队由原有八军约15万人,增至49个军。加上中间投入的冯玉祥军、阎锡山军,形成四大军系:第一集团军蒋正中;第二集团军冯玉祥;第三集团军阎锡山;第四集团军李宗仁。再及粤、桂、川、黔、滇等省部队,共为282个师约202万人(张学良30万之东北军尚不包括在内)。裁军“编遣会议”引发新军系之战:

a.民国十八年五月冯玉祥军在宋哲元指挥下在河南异动,要求蒋中正辞职,旋失败。

b.同年十一月,李宗仁在广西通电起兵反蒋中正,后失败。

c.民国十九年一月,唐生智在河南起兵反蒋中正,旋失败。

d.同年四月,阎锡山自任中华民国陆海空军总司令,冯玉祥、李宗仁副之,联合反蒋,而有五月之“中原大战”,双方经惨烈激战,后张学良率东北军入关,阎冯军大败。

e.民国二十二年有第19路军,联日共反中央之“福州事变”,旋平定。

f.粤、桂、湘、川、黔、滇等省内部军系首领互争之战。

(2)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民国十三年一月,假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联俄容共”政策,用个人身份加入中国国民党,以“共产党精神、灵魂取代国民党躯壳”,发展迅速,中国国民党于民国十六年四月清党,八月一日共产党发动“南昌起义”(八一建军),引发国军剿共战争,国民政府以“攘外必先安内”,作全国性追剿,经第一、二、三、四、五次及豫鄂皖之清剿,至民国二十五年十二月十二日,退入陕北之共军,因张学良发动“西安事变”,而功败垂成,此星星之火,后因抗战成长,终至燎原。

四、抗日战争

(民国二十六年七月七日至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

此段期间在外威胁国家安全者为日军侵略。国民政府早已预知,而在全国重点地区,京沪、平津,建设国防工事,同时“统一意志、集中力量”以御强敌,并指出“和平未到绝望之时,绝不放弃和平;牺牲未到最后关头,决不轻言牺牲”。经八年艰苦抗战,日军终于无条件投降,全国除极少数军系(晋阎、桂李)外,所有军队形同一统。而对列强关系,亦加以调整。

(一)列强关系

1.抗战初期列强——美、英、法、意、荷、比、葡等国冷漠观望,德主调停,苏援中国。苏希望日本精锐武力,消耗在中国,以免在日苏边界冲突中转向苏联。

2.民国二十八年九月,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

3.民国三十年四月,日苏中立条约签字,日军侵略太平洋及东南亚。

4.同年七月,中华民国对德、意绝交。

5.同年十二月八日,珍珠港事变。日美大战开始。

6.民国三十一年一月在华盛顿发表二十六国反侵略共同宣言,中华民国列为“四强之一”。

7.同年十月十日,英、美等国宣布放弃在华特权(废除不平等条约),民国三十二年一月中美、中英另订平等条约。

8.民国三十二年十一月,中、英、美三国元首举行“开罗会议”。

9.民国三十四年七月中、美、英联合发表波斯坦宣言。

(二)苏联侵扰边疆

1.民国三十一年三月,苏联策动新疆迪化政变,杀盛世祺(机械化旅长),多人被捕。

2.民国三十二年四月,苏联撤迪化驻军红军第8团,包括飞机制造厂。

3.民国三十三年十一月,苏军助伊宁乱党,攻陷专员公署,成立“东土耳其斯坦共和国人民委员会”,艾力汗条热为主席。

4.民国三十四年一月,苏联红军及哈萨克人陷伊宁,国军预备第7师副师长杜德孚等官兵4000余人死亡。

5.同年二月,“雅尔塔秘密协定”,苏联恢复在外蒙与东北之特权。

6.同年八月,苏联对日开战,侵入中国东北及热察等省。

(三)国内分裂

此段时期,除日本建立“伪满洲国”(新京、长春)、“伪冀东自治委员会”(通州)、“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北京)、“伪蒙自治政府”(张家口)、“伪国民政府”(南京),另外中央政府(国民政府)迁往重庆,中共在陕北延安成立“边区政府”,都拥有自己的军队,全国四分五裂,七个“政府”明争暗斗,有的相互征战,根本无国家安全可言。

五、战后国共战争(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至三十八年十二月七日)

(一)列强侵扰

此段期间,列强日本已无条件投降,被盟军占领,英、法、德、意、比、荷、挪、奥等国,不论战胜战败,皆饱经战祸,重振声威困难重重。然新兴美、苏两大列强,不论在军事、经济、政治等方面,都紧盯着中华民国不放,造成国家安全最大的威胁与伤害。

1.苏联

(1)民国三十四年六月,由美国总统杜鲁门转告中国政府,斯大林愿助中国复兴,且与中国共产党无关,中国政府怕苏联助中共叛乱,八月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外蒙独立,使苏联占尽中国便宜。

(2)同年,苏联红军霸占东北地区,拒不撤退,培养、装备、训练中共林彪“东北民主联军”,并将葫芦岛、营口、张家口交给共军。

(3)同年,苏联红军将东北过去日本战时所建——电力、煤矿、钢铁、机械、化学、水泥、食品、造纸、纤维、非金属等工业,及液体燃料、铁路器材、电报、电话、银行,都掠夺拆迁一空。

(4)民国三十五年四月,苏军表明从东北撤退,但留7万人,在旅大、中东路沿线,以及海龙、贝子府、普兰店、其塔木、开鲁、岫岩、佳木斯、双河镇、四平、赤峰等地,掩护并助理中共对接收国土之国军作战。

(5)民国三十六年六月,北塔山事件。

(6)苏联(斯大林)有联合中国控制东北,以对抗美国与将来兴起之日本之企图,然抗战胜利后,中华民国政府亲美政策甚为明显,尤其美国派运输工具、空海运中国军队接收东北,触怒苏联(斯大林),而有前述激烈动作。

2.美国

(1)美国为战后列强之首,在中华民国与苏联争夺领导权、经济权或控制权。然不了解国共实质关系,硬以美国方式调度,误国军剿共战机,补共军周旋时间,终至大陆赤化,引发韩战、越战等大陆战争及长期美苏冷战。

(2)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美总统杜鲁门发表对华政策:希望国共停战,国民政府为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盼扩大基础,容纳其他政治分子、和平统一。同月马歇尔使华。

(3)同时,美设置驻华军事代表团,协助中国整编军队,并留驻三师美军(近9万人)分驻青岛、天津及北宁路天津至山海关之间,支持国军接收东北,并防卫华北。

(4)马歇尔经“政治协商会议”、“军事三人小组”、“停战协商”,而有三次停战:a.民国三十五年一月十三日;b.同年六月三日;c.同年十一月八日,使共军谈谈打打占尽上风。在此期间,共军直接攻击经过平津间安平之美国陆战队。

(5)民国三十六年一月,马调停失败回国,始认识“中共有意在中国建立共产形式政府”。

(6)此后马返国出任美国国务卿,对中国政府与蒋中正成见已深,对魏德迈所提对华政策建议,全部封锁。美对华援助处处掣肘,至民国三十八年一月,马氏下台,中国大陆已完全改观,八月美发表白皮书,将大陆赤化责任,完全推给国民政府。

(二)国共战争

1.抗战胜利后,国共战争是国内安全最大的威胁,全国各地(除台湾外)及人民都牵连在内,无一幸免,造成空前浩劫、生灵涂炭。

2.抗战胜利时,国军约有470万部队,包括有重装备的陆军,可观的空军,及少数可用之海军。共军——连同第8路军(第18集团军)及新四军,有57万部队,但皆为轻装备陆军,很少有攻坚的火炮,建立晋绥、晋察冀、晋冀鲁豫、山东等四大军区,及华中、华南之零星势力,双方兵力悬殊。

3.大陆“陷共”,最主要是国军打败仗,一个战役打败下来,不仅是军队被歼灭,连同军队的有生力量——土地、人民、资源、财富——全部由正数变为负数。几个连续战役——山东及济南战役、东北及辽沈战役、华北及平津战役、华东及淮海(徐蚌)战役,打败后,共军已在主战场取得决定性的胜利,此后一年四个月(民国三十八年三月至三十九年十月),共军快速占领全部大陆、海南岛及西藏,至于民国三十八年十月一日在北京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

4.国军打败仗的原因甚多:

(1)政治方面:政府分裂内斗、腐化贪污;

(2)经济方面:财金紊乱、经济崩溃;

(3)社会心理方面:士兵厌战、官压民变;

(4)军事方面:a.战后中央对非中央系部队歧视与待遇不平,化编或调边远地区作战,引起不满或叛离;b.借战后“整军”,裁非中央系军官近30万人,编“军官总队”,使此有战场经验干部心有怨气,后多被共军所用;c.处理百万伪军不当,杀官夺兵,或以“汉奸”、“敌伪”,驱之投共;d.因高级将领派系分明,能打仗将领——关麟征、薛岳不用,用刘峙指挥徐蚌(淮海)会战,焉有不败之理;e.有些曾受中央敌视将领,紧要关头投共——如高树勋、韩练成、吴化文、卫立煌、何基沣、张克侠、张珍、程潜、陈明仁等多人,大陆陷共前许多地方将领为求生存,更无论点,且国军最高统帅部及各级指挥单位,多有中共地下党潜伏,随时为中共提供详细情报,如参谋次长刘斐、作战厅长郭汝瑰,又以统帅部直接指挥作战,刘、郭参与机密指挥,所以每战必败。

六、撤守台澎金马

(民国三十八年十二月七日至民国九十年初)

(一)前期(民国三十八年十二月至七年十二月)

此段初期,国共双方处于战争状态,并在沿海各地有海空陆各型战斗,国家安全威胁完全来自大陆中共政权;中共以解放(占领)台澎金马为其极终目的,政府宣布“反共抗俄”政策。初则建军备武,欲图反攻,但为美国所不许。民国六十年十月,中华民国退出联合国,由中共政权取而代之。民国六十二年二月,美国与中共互设“联络办事处”,民国六十七年十二月,美国总统卡特宣布与中共建交,并以“台湾关系法”维持美国与“台湾中华民国政府”民间关系,同时结束“美国在华军官顾问团”及“中美共同防御条约”。

民国五十六年二月一日,颁布“动员战乱时期国家安全会议”组织纲要。二月十六日正式成立。

“国家安全会议”主席蒋中正(兼),秘书长黄少谷。下设:1.科学发展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吴大猷,指导全国科学发展。2.“国家建设研究委员会”,主任委员周至柔,研究国家建设方向。3.“国家安全局”,局长王永树,负责全国——国内外安全,并指挥“国防部”军事情报局(原保密局)、司法行政部调查局。

民国六十四年四月六日,严家淦继任“主席”,秘书长黄少谷,民国六十七年五月,蒋经国继任“主席”,秘书长黄少谷,六十八年六月,沈昌焕为秘书长,七十年十二月王敬煦接安全局局长,七十三年五月,王道渊继任秘书长,七十四年十二月宋心濂接安全局长,七十五年六月蒋纬国接任秘书长,九月陈雪屏接任“国家建设研究委员会”主任委员。七十七年一月李登辉继任“主席”,七十九年八月洪寿南接“国家建设研究委员会”主任委员,八十年六月“国家建设研究委员会”撤销,八十二年三月施启扬任秘书长,六月,殷总文任安全局长。八十三年九月丁懋时任秘书长。

此一机构,初设时,有三个目标:1.指导科学发展;2.研究国家发展;3.国家安全系统之建立。第一项颇为成功,有目共睹;第二项似无建树;第三项,在保密情况下所知不多,但安全局内部事端不少。

民国五十八年,中日发生“钓鱼台列屿”(日称间阁群岛)争议。至今未决。

此段期间,内部之国家安全威胁,为分离分子与台独思想,但皆为政府善意疏导,开放党禁、报禁,大量放宽言论自由,以及厉行民主,并发展经济所化解。

(二)后期(民国六十七年十二月至九十年初)

自民国六十九年十二月,中共改革开放,海峡两岸关系渐趋稳定,并向“台湾中华民国政府”提出“三通”(通邮、通航、通商)、“四流”(经济、文化、科技、体育),民国七十三年六月,邓小平有“一国两制”的倡导。但为防止分离分子制造“台独”,不放弃对台使用武力。

民国七十六年七月,蒋经国“总统”宣告解除戒严,十月开放人民赴大陆探亲。七十九年十月“总统府国家统一委员会”、“行政院大陆委员会”相继成立。八十年六月“国统会”通过“国家统一纲领”,三月海峡交流基金会正式成立,对大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民国八十年十二月成立)作为对口交涉机构。五月李登辉“总统”宣布:终止动员戡乱期间,废止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两岸露出和平的曙光。八十一年十二月,经两岸“两会”之努力,有所谓“九二”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并促成八十二年(1993年)四月在新加坡的辜(振甫)、汪(道涵)会谈,为海峡和平工作达到高峰。台商往大陆投资亦快速发展。

但因李登辉日本情结,及不当言词表现,被中共疑为“暗独”。此后民国八十四年一月有“江(泽民)八点”的发表,四月有“李(登辉)六条”回应,双方较劲,六月李登辉访美,触怒中共,而有七月与八月两次东海海域试射飞弹动作,一对准台湾北部,一对准台湾南部,双方交涉陷入低潮。民国八十八年五月李登辉就职演说,企图对“一个中国”原则加以背弃,民国八十六年十一月,李登辉在“国统”会上发表“戒急用忍”政策,阻止台商赴大陆投资。此不但妨害“台湾中华民国”经济发展,亦对国家安全造成莫大的损害。这些双方不愉快过程,经民国八十七年十月,辜振甫亲赴沪京见汪道涵、钱其琛、江泽民而有解围。惜民国八十八年七月,李登辉又对外记者说出“两岸是特殊的国与国的关系”(两国论),促使双方官方来往中断,至今未恢复。故“中华民国”今天之国家安全,外在为:中共态度;内在为:国土分裂,以及美国态度。兹分论于下:

1.中共态度

(1)原则。民国八十九年二月二十一日,中共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提出“一个中国原则与台湾问题”白皮书,重提两岸必须在“一个中国”前提下和平统一。中共宣称不放弃对台动武的三个条件。

(2)时机。综合近年中国领导阶层以及“国台办”之言论,在下列情况下,中共最可能对台用武:

a.台湾一旦宣告“独立”;

b.台湾内部发生大规模动乱;

c.外国势力(指美、日)明显干“预中华民国”内政问题;

d.“中华民国”发展核子武器;

e.“中华民国”长期拒绝两岸统一问题谈判。

以上各种情况中,以台湾一旦宣告独立最具危险性,同时必将引起台湾内部动乱而削弱防御能力。此为政府应戒慎警觉防备。

2.国土分裂

近来台湾朝野,同意以“中华民国宪法”为依据,避免国土分裂,或引起中共动武,此为国家内部安全最好的指标。不过最近执政的民进党,仍保有“台独党纲”,以及步步去中国化,用一些小动作,向“台独”进展,使大陆不安,此点尚需两岸用高度智慧化解。

3.美国态度

至今美国表面上以“台湾关系法”来维持与台湾民间关系,然实际用供应“防御性”武器,维持台海和平,来掌控台海局势。此一局面能维持多久,很难预料。美国是以自己利益为最优先考虑,在历史上已经三次出卖中华民国——(1)民国三十八年八月所发表之“白皮书”;(2)民国六十年十月“中华民国”退出联合国;(3)民国六十七年十二月与中共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将来的发展很难预料亦非“中华民国”当局所能主导。

第二节
国防组织

一、南京临时政府

(民国元年元月元日至二月十五日)

依“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权组织大纲”,采总统制,大总统为国家元首、行政首长、海陆军统帅。

国防组织:

(一)军令系统。陆海军大元帅,孙文;参谋部,总长黄兴(陆军总长兼)。设大本营,为战时最高之军事统率机关,大总统兼陆海军大元帅,置兵站总监:黄兴;作战局长:史久光;兵站局长黄郛。主要目标是北伐,并迫清帝退位。

(二)军政系统。置(1)陆军部,总长黄兴;次长蒋作宾。分军衡、军务、军械、军需、军学、军医、军法等7局,及副官处;(2)海军部,总长黄钟瑛,次长汤芗铭。分军政、船政、教务、经理、司法等5局及军机处。以上两部分统陆海军及各军事学校。

二、北京(洋)政府

(民国元年二月十五日至十七年六月八日)

(一)北京政府时期

(民国元年二月十五日至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依“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采责任内阁制,国务总理为国家最高行政首长,大总统为国家元首、陆海军大元帅。

此一时期:大总统:袁世凯、黎元洪、冯国璋、徐世昌、曹锟。

1.军令系统

(1)参谋本部。掌管全国国防用兵、统辖全国参谋将校、陆军大学、海军大学、航空学校、陆军测量学校、驻外武官及军事交通等事宜。民国元年五月十五日成立,八月十五日铨叙局编参谋本部职官表。总长黎元洪(兼),次长陈。初设第一至第六局,九月增制图局,十一月增第七局。民国四年九月,改为六局(第一至第六)及制图局。

(2)军事处。袁世凯为指挥联系全国之军队,民国元年四月二十二日,在总统府内置军事处,处长冯国璋,顾问官蒋翊武、孙武、张振武。民国三年五月十二日裁。民国五年六月,陆军大元帅统率办事处裁后恢复,民国十三年十一月裁撤。

(3)陆海军大元帅统率办事处。民国三年五月一日,袁世凯公布“中华民国约法”,将责任内阁制改为总统制,取消国务院及国务总理,在总统府内设政事堂,以国务卿处理政务。同时在军令系统废军事处,设“陆海军大元帅统率办事处”,统率全国陆海军。设三所(第一至第三所主任)及总务厅,办事员:黎元洪(副总统兼参谋总长)、段祺瑞(陆军部长)、刘冠雄(海军部长)、荫昌(侍卫长)、萨镇冰、王世珍。民国五年六月十日,黎元洪下令裁撤。同时又恢复责任内阁制。

(4)陆军训练总监部。设立于民国四年七月,为陆军教育最高机关,直隶陆海军大元帅,辖军学编译局,陆军军官学校,陆军第一、第二预备学校,留日学生监,武技术教练所,置训练总监一人,下设步兵、骑兵、炮兵、工兵、辎重兵监各一人,负责各兵科教育。

2.军政系统

(1)陆军部。民国元年五月十二日成立,掌全国陆军行政事务。第一任陆军总长段祺瑞。设军衡、军务、军械、军学、军需、军医、军法、军牧等8司,及总务厅。民国七年裁撤军牧司。

(2)海军部。民国元年五月十二日成立,掌全国海军行政事务,第一任总长刘冠雄,辖军衡、军务、军械、军学、军需、军法等6司,及总务厅。

(二)临时执政政府时期

(民国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至十五年四月二十日)

此段期间,北京临时执政府,执政段祺瑞,其军令、军政系统乃维持北京政府时期原样。只是将“军事处”,改为“军务厅”。惟广东国民政府已建立,其在北洋势力范围内及全国各地,已形成军系割据。国防组织,徒居形式。

(三)中华民国军政府时期

(民国十六年六月十八日至十七年六月七日)

张作霖为陆海军大元帅,设国务院,由大元帅任命之国务总理执行政务。军令、军政合设军事部,总长何丰林,初设四署:

1.参谋署(原参谋本部)。次长干国翰、辖六司(第一至第六),及全国陆军测绘总局;

2.陆军署(原陆军部)。次长杨毓,辖军衡、军务、军械、军学、军需、军医、军法等六司;

3.海军署(原海军部)。次长温树德,亦辖六司(与陆军同);

4.航空署(新设)。次长赵延绪,设机械、管理两司。

民国十七年四月三日军事部改组:总长何丰林继任,增二位次长干国翰、杨毓,及总务厅。参谋署、陆军署维持原编制。次长改为署长,人事未动。海军、航空两署次长裁撤,留参事及各司办理业务。

三、国民政府

(民国十四年七月至二十六年七月)

(一)广州时期(民国十四年七月至十五年十二月)

国民政府成立之前为“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亦称“陆海军大元帅府”(民国十二年二月至十四年七月)。大元帅孙文。在军令系统为参谋长(第一任蒋中正,民国十二年三月至四月)及参谋处、参军处与军事顾问、军事参议,在军政系统;(1)军政部,部长程潜、许崇智,辖军需、军务、军衡、审计四局,及军法处;(2)海军部,部长汤廷光。此外另设军事委员会,管理所辖各(省)军。大元帅行营,直辖大元帅府军队。

国民政府采委员制,以若干委员组成之,设常务委员5人,处理日常政务,并推举一人为主席,为国家虚位元首。其军事建置:

国民政府主席:汪兆铭、谭延。

1.军政系统——军事委员会。民国十四年七月五日,依“军事委员会组织法”,确定“以党建军”、“以党治军”原则,规定军事委员会受中国国民党之指导及监督管理。统率国民政府所辖境内陆海军、航空队,及一切军事机关。第一任军事委员:汪兆铭、胡汉民、伍朝枢、廖仲恺、朱培德、谭延、许崇智、蒋中正。军委会主席汪兆铭(民国十四年七月)(前),蒋中正(民国十五年四月)(后)。辖:(1)参谋团;(2)政治训练部;(3)海军局;(4)航空局;(5)军需局;(6)广州卫戍司令部;(7)虎门、长洲(两)要塞司令部;(8)兵工厂;(9)广东民团统率处。

2.军令系统——国民革命军司令部。民国十五年六月五日,依“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组织大纲”正式成立。规定:“凡国民政府下之陆海空各军均归其统辖”。且“总司令对国民政府与中国国民党,在军事上须完全负责”,又“总司令兼任军事委员会主席”。辖参事厅、政治部、办公厅、卫士团等。

3.军事部。民国十四年七月,依国民政府组织法建置,部长许崇智。职掌有三:(1)国民政府对外军事代表;(2)国民政府之军事工作,及军事问题议决案之代表说明者;(3)指挥各省军事厅之工作。民国十五年十二月裁撤。

(二)武汉时期(民国十六年一月至八月)

国民政府主席,谭延、汪兆铭。

此一时期,中国国民党——国民政府有“宁汉分裂”,惟其军事机关乃维持“军事委员会”与“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组织,武汉国民政府于民国十六年三月十一日第二届三中全会,为提高党权,免去蒋中正军事委员会“主席”,与国民革命军“总司令”职。然四月十七日,中国国民党中央执委会第七十四次政治会议,决定奠都南京。至七月十五日,武汉政府分共,八月十九日,武汉“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及“国民政府”发表迁都南京,又合而为一。

(三)南京初期(民国十六年四月至十七年十月)

国民政府主席:胡汉民,谭延代。

1.军政系统——军事委员会。民国十六年四月二十九日,中央政治会议第八十四次会议通过“军事委员会组织大纲”。规定:军事委员会为国民政府最高军事机关,委员若干人。常务委员为胡汉民、何应钦、李鸣钟、阎锡山、杨树庄、李宗仁、李济深。主席团成员有蒋中正、胡汉民、谭延、何应钦、汪兆铭、李宗仁、白崇禧、冯玉祥、阎锡山、朱培德、程潜、唐生智、李济深、杨树庄。辖:

(1)主席(团)办公厅。主任、机要室、高级参谋、高级副官。

(2)参谋厅。厅长、副厅长、办公厅主任,第一、第二、第三局。

(3)军政厅。厅长、副厅长、办公厅主任,军务、军械、交通、航空、军医、军法、营房设计、总务、经理、审计、军事教育等处。

(4)兵站总监部。总监、参谋长、副官长,经理、交通二处。

(5)政治训练部。主任、副主任,总务、秘书、宣传、组织四处。

(6)各集团军、路军、军、师司令部,海军总司令部。

(7)军事委员会直属机关。a.淞沪卫戍(后改警备)司令部;b.首都卫戍司令部;c.武汉卫戍司令部;d.京津卫戍司令部;e.江南剿共司令部;f.江北剿共司令部;g.湖北清乡督办公署;h.中央陆军测量局(各省测量局);i.中央陆军军官学校。

民国十七年二月六日,中国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第二次会议,修正“军事委员会组织大纲”,复设军事委员会主席,蒋中正任主席。辖办公、参谋、军政、总务四厅,经理、审计、军事教育部三处。及政治训练部。

2.军令系统——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民国十六年五月二日,中国国民党政治会议第八十六次会议,通过“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组织大纲”,规定总司令部直隶于国民政府,凡编入作战战斗序列之陆海空军均归其统辖指挥。特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一人(蒋中正),凡属于国民革命军之陆海空各军,均归其节制指挥。

总司令、总参谋长、副总参谋长、总参议,及参谋团主任(各1人)。

(1)司令部。参谋、副官、军法、经理四处。

(2)办公厅。主任、副主任、机要、总务、人事、文书四科。

(3)政治训练部。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另总务、秘书、宣传、组织四处。

(4)战地政务委员会。民国十七年三月九日公布组织条例,六月二十七日,中央政治会议第一百四十六次会议裁撤。

(5)东北特别委员会。民国十七年三月三十日成立,联络处理有关东北问题。

(6)兵站总监部。总监、参谋长,军械、卫生、参谋、经理、交通等5处,及总医院。

(7)上海兵工厂。

(8)警卫司令部。司令陈诚;宪兵第1、第2团;警卫第1、第2、第3团。

(9)直辖警卫部队。炮兵第1、第2团,警卫第1、第2团。

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指挥部队:

(1)陆军各集团军、各军、师司令部。

(2)海军总司令部。

(3)航空司令部(民国十七年一月二十七日建立)。

(4)首都警卫司令部(民国十七年三月三十一日建),司令陈诚。

(5)各要塞(江宁、马尾、厦门、江阴、吴淞)司令部。

民国十七年八月八日,中国国民党二届五中全会,召开国防会议,裁军事委员会及各集团军总司令部,(各路)总指挥部,所管事务分别移交新建之军政部,参谋部,军事参议院,及训练总监部等机关办理。

(四)安内攘外时期(民国十七年十月—二十六年七月)

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民国十七年十月八日至二十年十二月十五日)、林森。

1.军政部。民国十七年十月成立,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国民政府公布组织条例,掌管全国陆海空军行政事宜,设部长1人,政务、常务次长各1人。参事、秘书各若干人。第一任部长冯玉祥(十七年十月二十四日),第二任部长何应钦(十九年三月三日)。初辖:

(1)总务厅。分文书、人事、管理、交际四科。

(2)陆军署。依“组织条例”,陆军署统理陆军行政事宜,设署长、副署长各1人,下置军衡、军务、军械、交通、军医、军法六司。

民国二十三年七月,军械司并入兵工署,二十四年一月裁陆军署,三月军衡司归并新建军事委员会铨叙厅,军医司改制军医署,其余各司直隶军政部。

(3)海军署。依“组织条例”海军署统理海军行政事宜,设署长1人,下置总务处、军衡、军务、舰械、教育、海政五司,及海巡测量局、海岸巡防处。

民国二十年四月十二日,海军署改为海军部。掌管全国海军行政,辖:总务、军衡、军务、舰政、军学、军械、海政、军医等司。

(4)航空署。依“组织条例”,掌管全国航空事宜。设署长、副署长各1人,下置军务等处。

民国二十二年十一月,改隶新建军事委员会。

(5)军需署。依“组织条例”军需署管理全国陆海空军军需一切事宜。设署长、副署长各1人,置总务处,会计司(民国二十三年三月改会计处)、储备司、营造司(工程处)、审核司(民国二十三年三月改为财务司)。

(6)兵工署。依“组织条例”掌管全国兵工及关于兵工建设事宜,设署长、副署长各1人,初设总务第四科,后改总务处,增资源、行政、技术三司。民国二十三年四月,资源司归军事委员会之资源委员会,行政司改为制造司。

(7)宪兵司令部。

2.参谋部(参谋本部)。民国十七年十月成立,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依照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第一百六十五次会议,将参谋部改为“参谋本部”,直隶属国民政府,掌理国防及用兵事务,统辖全国参谋人员,陆海空军大学校,陆地测量总司及驻外武员。设参谋总长1人,总理部务,参谋次长2人,辅助总长处理部务,下置:

(1)总务厅。

(2)第一厅(人事)。

(3)第二厅(情报)。

(4)第三厅(作战)。

(5)陆地测量总司。辖各省陆地测量局。

(6)陆军大学。

民国二十一年九月二十六日,依新组织法,增:

(7)边务组。

(8)国防设计委员会。

民国二十二年增城塞组,二十四年国防设计委员会与兵工署资源司合并,改组为资源委员会,直隶军事委员会。

3.训练总监部。民国十七年十一月正式成立,直隶国民政府,掌管全国军队教育。设总监1人,副总监2人,参事6人,下置:(1)总务厅;(2)步兵监;(3)骑兵监;(4)炮兵监;(5)工兵监;(6)辎重兵监;(7)国民军事教育处;(8)军学编译处;(9)政治训练处。

同时辖:(1)中央陆军军官学校;(2)陆军步兵学校;(3)陆军骑兵学校;(4)陆军炮兵学校;(5)陆军工兵学校;(6)陆军辎重兵学校;(7)陆军机械化学校。

民国二十四年五月,增设(10)交通兵监;(11)通讯兵监。

4.军事参议院。民国十七年十月成立,直隶国民政府,民国十九年九月十八日公布“军事参议院组织法”,为军事最高咨询、建议和高级军官储备机构,设院长、副院长各1人,参议、咨询各若干人,下置:军事、政治两研究会,及总务、军事二厅。

5.重建军事委员会。民国二十一年“一·二八”淞沪作战爆发,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及国民政府临时迁到洛阳,三月一日至六日在洛阳召开中国国民党第四届二中全会,决议重新成立军事委员会,“定全国防卫计划”。并通过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组织大纲”,军事委员会直隶国民政府,为全国军事最高机关,设委员长1人,委员7~9人,由中央政治会议选定,国民政府特任。行政院长、参谋总长、军政部长、训练总监、军事参议院院长为当然委员。委员中推3~5人为常务委员。

民国二十五年十二月,常务委员增为5~7人,增设副委员长2人。其组织:

委员长蒋中正(民国二十一年三月八日任)

副委员长阎锡山(民国二十五年十二月十八日任)

副委员长冯玉祥(民国二十五年十二月十八日任)

常务委员白崇禧(民国二十五年九月五日任)(原李宗仁)

常务委员何应钦(民国二十五年十二月十三日任、军政部长)

常务委员程潜(民国二十五年十二月十三日任、参谋总长)

常务委员唐生智(民国二十五年十二月十三日任、训练总监)

常务委员陈绍宽(民国二十五年十二月十三日任、海军部长)

常务委员陈调元(民国二十六年五月七日任、军事参议院院长)

常务委员徐永昌(民国二十六年五月七日任、军事委员办公厅主任)

委员(略)

高级参谋:民国二十一年四月,任钱卓伦、秦德纯、张允荣、李兴中、刘兴、胡宗铎等11人。

(1)办公厅。主任、副主任;

(2)第一厅(军令)。主任(参谋总长兼)、副主任,辖:参谋本部事务处,第一处、第二处、第三处;

(3)第二厅(军政)。主任(军政部长兼)、副主任,辖:陆军、海军、空军、铨叙等军务处,及政治训练处。民国二十四年五月撤销。

(4)第三厅(审计)。主任、副主任,辖:秘书、副官、总务、审计、监察、预算等处。民国二十四年五月改为审计厅。

(5)铨叙厅。民国二十三年三月增设,厅长、副厅长,辖:第一、第二、第三等处。

(6)军事调查统计局。民国二十四年五月四日筹备,民国二十七年八月正式成立。设局长、副局长,其组织遍全国。

(7)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侍从室。民国二十二年三月成立,主任林蔚,辖四组:第一组警卫王世和;第二组秘书王庆祥;第三组调查记录邓文仪;第四组总务陈希圣。另设侍从参谋3人,第一组下设侍官与特务员,归侍卫长楼景樾指挥。同年十二月宣铁吾任侍卫长,二十三年十二月,何宣接侍卫长。

民国二十四年二月初,侍从室改组扩大,主任贺国光,第一处主任,辖三组:第一组总务陈希圣,第二组参谋于达,第三组警卫王世和;第二处主任陈布雷,辖二组:第四组秘书王庆祥,第五组研究陈布雷(兼)。原第三组组长(调查登记)萧赞育改任侍从秘书。民国二十五年一月,钱大钧接侍从室主任,兼侍卫长。

四、对日抗战

(民国二十六年七月七日至三十四年八月十日)

国民政府主席林森(民国三十二年八月殁),蒋中正继任。

(一)初期组织

七七事变后,国民政府由南京先迁武汉,再迁重庆。根据民国二十六年八月十二日中央常务委员会暨国防会议决议:改国防会议为国防最高会议,以军事委员会为大本营,蒋委员长中正为大元帅,不另设大本营。八月十四日国防最高会议决议,对日不采宣战绝交方式,只发自卫声明,八月二十日,大本营训令第一号,颁发国军战争指导方策,其中第二、第三条组织统帅部(大本营)规定。其组织:

军事委员会(大本营)委员长(大元帅)蒋中正,辖:

参谋总长程潜(九月二十五日程调第一战区司令长官)、何应钦(兼);

副参谋总长白崇禧;

办公厅主任徐永昌—高级幕僚,总机要室;

顾问(若干人);

侍从室:第一处主任钱大钧—三组;第二处主任陈布雷—三组;第三处主任陈果夫—三组,侍卫长钱大钧(兼)。另警卫大队;

军事参议院陈调元;

军法执行总监唐生智(兼);

训练总监唐生智;

军政部长何应钦;

各院部会代表。

军事委员会下置八部:

第一部(军令)黄绍;

第二部(政略)张群;

第三部(财经金融)孔祥熙;

第四部(经济)吴鼎昌;

第五部(宣传)陈公博;

第六部:(训练)陈立夫;

后方勤务部俞飞鹏;

管理部朱绍良。

军事委员会指挥单位:

1.各战区司令长官;

2.各预备军司令官;

3.各独立集团军总司令;

4.独立军长;

5.海军总司令(海军部改制);

6.空军总司令;

7.各地守备司令;

8.宪兵司令;

9.各省保安司令;

10.防空司令;

11.铁道运输司令;

12.船舶运输司令;

13.通信指挥官。

(二)民国二十七年一月统帅部改组

民国二十七年一月一日,行政院改组,将军委会原设第三、第四部改为经济部,并入行政院管辖,同月十七日,统帅部(军事委员会)改组,其建制:

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副委员长:冯玉祥、阎锡山;

参谋总长何应钦;副参谋总长白崇禧。下置:

1.办公厅主任贺耀祖;

2.侍从室主任钱大钧;

3.军事调查统计局局长贺耀祖;

4.参事室军事参议官(若干人)。

军事委员会,辖:

1.军令部部长徐永昌;

2.军政部部长何应钦;

3.军训部部长白崇禧;

4.政治部部长陈诚;

5.军法执行总监部部长鹿钟麟;

6.航空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主任周至柔;

7.铨叙厅厅长林蔚;

8.军事参议院院长陈调元。

军事委员会,指挥:

1.各战区司令长官;

2.海军总司令陈绍宽;

3.后方勤务部俞飞鹏;

4.各防空司令部;

5.各江防司令部;

6.各卫戍司令部。

(三)军事委员会,所辖各部、院、厅、会、局组织

1.军令部(原参谋本部)。民国二十七年一月命令建置,二月一日正式成立,掌管全国国防及用兵事宜,设部长、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1人,下设三厅:

部长徐永昌;政务次长熊斌、罗卓英、秦德纯;常务次长杨杰、林蔚、刘斐;

第一厅(作战)。刘斐、彰秉钧;

第二厅(情报)。徐培根、杨宝诚、郑介民;

第三厅(总务)。陈焯、李瑞浩;

第四厅(民国三十二年一月增设)。晏勋甫。

2.军政部。隶属行政院,受军事委员会指挥,其组织:

部长何应钦(原任)、陈诚(民国三十三年十一月任);

政务次长曹浩森(原任)、钱大钧(民国三十一年二月任)、林蔚(民国三十三年十二月任);

常务次长张定(民国二十七年一月任)、俞大维(民国三十三年十二月任);

主任参事,参事(略);

总务厅厅长项雄霄(原任)、陈启文(民国三十一年任)、刘翼峰(民国三十四年一月任),下置:

人事处处长秋宗鼎、陈春霖;

军务司司长王文宣(原任)、方天(民国三十三年三月任),民国三十四年一月,升格为军务署。

军务署署长方天,下置:

马政司司长金玉琼(原任)、朱其;

交通司司长王景楠(原任);

军法司王震南、张仁德、刘千俊;

兵役司司长朱为珍(原任),民国二十八年二月升格为兵役署。

兵役署署长程泽润(民国二十八年二月任),民国三十三年九月兵役署升格兵役部,改隶行政院,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设兵役署。署长徐思平。下置:

总务处处长吴诏全;

役政司司长张学濂;

国民兵司司长何志浩;

军需署署长周骏彦(原任)、陈良(民国二十九年任),下置:

财务司司长汪奇柏、孙作人;

储备司司长王钟、吴中林;

营造司司长周子齐。

兵工署署长俞大维(原任),下置:

总务处处长周自安;

制造司司长杨继曾;

军械司司长陈隐翼、陈东升;

技术司司长郑家俊;

民国三十一年四月增设机械化司。司长李青。

军医署署长张建(原任)、胡兰生(民国二十七年七月任)、卢致德(民国三十三年二月任)、徐希麟(民国三十三年三月任)、林可胜(民国三十四年七月任),下置:

第一处处长梁任枢、徐世纶;

第二处处长朱孝兰、李穆生;

第三处处长李生;

会计长陈良、闵湘帆、李邺。

3.军训部(原训练总监)。民国二十七年一月一日,国民政府明令设置,掌全国陆海空军之训练、整理、校阅,所属军事院校之教育、建设之改进,及国民兵之教育规划、校阅等事宜,设部长1人,次长2人,主任参事1人,参事4人。其组织:

部长白崇禧;次长刘士毅、黄琪翔(后阮肇昌、王俊);

主任参事,参事(略)。

总务厅厅长徐国桢、周维纲、陆荫辑。

步兵监阮肇昌、徐国桢、杨政治;

骑兵监门炳岳、林湛;

炮兵监刘瀚东、王和华;

工兵监林伯森;

辎重兵监毛福成、汤;

通信兵监华振麟;

机械兵监徐庭瑶;

国民兵教育处处长杜心知;

军学编译处处长杨言昌。

4.政治部。民国二十七年一月一日,国民政府明令设置,掌管全国军队政治训练,民众军事组织训练,宣传文化工作及战地服务,设部长1人、副部长2人、秘书长1人(民国二十九年九月裁撤),主任参事1人。其组织:

部长陈诚(民国二十七年一月)、张治中(民国二十九年九月)。

副部长周恩来、黄琪翔(民国二十七年二月)、王东原、梁寒操(民国二十九年九月)、袁守谦(民国三十三年一月)、何浩若(民国三十三年八月)、黄少谷(民国三十四年三月)。

秘书长张万生。

主任参事(略);

第一厅厅长贺衷寒、邓文仪;

第二厅厅长康泽、徐会之;

第三厅厅长郭沫若、何浩若、黄少谷、李俊龙;

5.军法执行总监部。民国二十六年九月六日,国民政府明令设置。掌理全国军队纪律之维持与军法之执行事务、审理将级人员违法案件,设总监1人,副监2人。(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一日,军政部恢复军法司,军法执行总监部结束)。

总监唐生智(民国二十六年九月六日任)、鹿钟麟(民国二十七年二月九日任)、何成浚(民国二十七年六月十四日任)。

副监谷正伦、王懋功、秦德纯、贺国光、张镇。

6.航空委员会。民国二十七年一月国民政府明令设置,民国二十八年七月改组,设委员长1人,委员10~14人,主任、副主任各1人,其组织:

委员长蒋中正(兼)。

委员:孔祥熙、宋子文、何应钦、白崇禧、周至柔、蒋宋美龄、徐永昌、陈诚、贺耀祖、唐生智、龙云。

主任:周至柔,副主任:黄光锐、毛邦初;

参事室:首席参事陈庆云;

秘书室:主任秘书周鸣湘;

参谋处:处长胡百锡;

航政处:处长汪丰;

机械处:处长朱家仁;

人事处:处长欧阳璋;

经理处:处长李祖铨;

交通处:处长石邦藩;

副官室:副官长曹文炳;

会计处:处长云大选;

政治部:主任简朴;

训练监部:训练监沈德燮,副监林伟成;训练处何泾渭;教育处林伟成(兼);

防空监部:防空监黄镇球;副监王鹗;积极防空处严武;防空情报处黄静波;消极防空处陈独真。

民国三十年四月,及三十二年二月两度改组,委员长未变,委员略有增减(略)。惟增:法制委员会—首席委员曹宝清;飞行失事审查委员会—首席委员邢铲非。

7.铨叙厅。民国二十四年二月设置,属军事委员会,掌理全国陆海空军之铨衡、考绩与恤赏事务,设厅长、副厅长各1人,下辖三处。

厅长:林蔚(民国二十三年四月任)—吴思豫(民国二十七年四月任)—钱卓伦(民国三十四年一月任)。

副厅长:殷组绳(民国二十四年五月任)—钱卓伦—刘祖舜(民国三十五年三月任)。

第一处:处长吴克润(民国二十三年六月任)。

第二处:处长黄思基(民国二十三年六月任)。

第三处:处长戴铭忠(民国二十三年六月任)。

8.军事参议院。原军事参议院,民国二十七年一月改组,其组织详前军事参议院。院长陈调元,副院长王树常。

9.后方勤务部。民国二十六年八月设置,综理全国作战军兵站事宜,设部长、副部长、参谋长各1人,办公厅及各处,民国四十四年一月,行政院会议,改制为后勤总司令部,隶属军政部。其组织:

部长俞飞鹏(民国二十六年八月任);

副部长端木杰(民国二十六年八月任)—陈劲节;

参谋长汤;下置:

参谋处长冯环;

秘书处长史济寅;

副官处长黄耀;

铁道运输处长陆福廷;

经理处长彭熙同;

军械处长陈东生;

卫生处长卢致德。

10.海军总司令部。民国二十七年一月军事委员会改组,裁海军部,设置海军总司令部,总司令陈绍寅。其组织:

参谋长1人。下置:

参谋处:军务科、训练科、文书科;

军衡处:铨叙科、恤赏科;

舰械处:轮电科、兵器科、雷务科;

军需处:会计科、储备科。

11.军事委员会侍从室。民国二十六年九月,侍从室改组,精简第二处,另设置军事委员会秘书处,张群为秘书长,陈布雷为副秘书长,原第二处人员编入秘书处。

民国二十七年初,政府迁武汉,将原特务团与卫士大队合并,扩为特务旅,辖3个团,石祖德任旅长,任委员长蒋中正外围武装警卫。

是年底,侍从室再扩编,侍卫长王世和。

第一处,钱大钧—林蔚—贺耀祖—张治中—周至柔,辖第一组,总务,陈希圣;第二组军事,于达—赵桂森;第三组警卫,王世和(特务旅改成特务团,团长:楼秉国—柳天麟);第六组情报,唐纵。

第二处,陈布雷—周佛海—张道藩—陈方,辖第四组,政务,汪日章—陈方;第五组,党务研究,陶希圣。

第三处,主任陈果夫,副主任:罗良鉴、刘永尧、萧赞育,掌理全国人事调查、登记、考核、分配等有关事宜,分第七、八、九、十等四组,濮孟九、杨锦煌、姜超岳、罗时实、梅磷高、孙慕迦、邓翔海等人先后分任组长。

参事室:主任朱家骅—王世杰,参事:周鲠生、陶希圣、陈豹隐、王征、张忠绂、郭斌佳、甘介侯,研究内政外交问题。

民国三十二年八月一日,蒋中正再任国民政府主席,原侍从室第一、二、三处,及参事室不变,另正式成立侍卫长室,由俞济时专任侍卫长,将第一处第三组业务全部划归侍卫长室。

按:军事委员会侍从室是抗战时期,最具威权的机构。

(四)军事委员会,民国二十七年一月后,新建单位

1.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简称军统局)。民国二十七年八月正式成立。其组织:

(1)内勤组织

局长:贺耀祖(民国二十七年八月任)—钱大钧(民国二十九年任)—林蔚(民国三十一年九月任)—戴笠(民国三十三年代)。

副局长:戴笠(民国二十七年八月任至三十五年三月飞机失事)——毛人凤(民国三十五年三月)。

督察室、会计室、技术研究会、设计委员会。

秘书主任:总务科、编制科、译电科、文书科;

第一处:人事科、训练科、交通科、警务科;

第二处:军事科、政治科、国际科;

第三处:行动反间科、司法科;

第四处:业务科、工务科、侦收科。

(2)外勤组织

华北区——天津区;平绥区:察哈尔站、绥远站、青岛站、济南站、石家庄站、保定站、北平站、天津站。

华东区——南京区;上海区:浙江站、安徽站、屯溪站、杭州站。

华中区——武汉区;西北区;川康区:西康站、河南站、宁夏站、九江站、江西站、湖北站、湖南站、甘肃站、山西站、陕西站、成都站、重庆站。

华南区——闽南站、闽北站、贵州站、广西站、广东站、香港站。

派出单位:铁路破坏队、军事谍报流动组、京沪流动行动总队、策反委员会、山东行动委员。至民国三十三年,情报组织649个,行动组织60个。

边区组织:

西藏:拉萨工作站。

新疆秘密工作站:伊犁、阿山、喀什、莎车、阿克苏、乌耆、哈密七组。

东北:大连、沈阳、滨江;长春、鞍山、吉林、哈尔滨、佳木斯、齐齐哈尔。

海外组织:

越南:河内、海防、西贡3组;

泰国:曼谷组;

缅甸:缅甸组——仰光、腊戌,民国三十二年另立曼德里、八莫、科子、眉曲、班弄等5组。

新加坡:星洲站——槟榔屿组、坤甸坡组、荷印组——吉隆坡小组。

印度:加尔格达——加城、新德里、喀拉嗤、孟买、蓝伽、狄不鲁加6组。

菲律宾:马尼拉组;

美国:华盛顿、芝加哥、纽约三通讯组。

埃及、英国、法国、苏联、土耳其、秘鲁、巴西,有通信组,或直属通信员。

2.战地党政委员会。民国二十八年一月决定设置,三月二十二日成立,指挥监督战地党(中国国民党)政工作。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各1人,委员若干人,另聘军事、政治、文化各部门专家为聘请委员,其组织:

主任委员:蒋中正(兼)(民国二十八年三月任)——程潜(民国二十九年八月任)。

副主任委员:李济深(民国二十八年三月任)、周恩来(民国二十九年九月任)。

委员:甘乃光、何键、徐堪、陈诚、翁文灏、陈立夫、徐永昌、张定、周恩来、屈映光、蒋作宾、胡宗铎、李杜。

聘请委员:黄沧培、王葆真、梁漱溟。

秘书长:邵力子。

(以上皆成立时任用)。

3.抚恤委员会。民国二十八年设置,掌管全国军队抚恤事宜。同年五月二十六日,特派何键为主任委员。

4.战时新闻检查局。民国二十八年四月设置,负责办理抗战期间全国新闻检查,设局长1人,熊斌(二十八年六月三日任),副局长1人,潘公展(与熊同时任命),后李中襄;民国三十四年十月一日撤销。

5.战时运输统制局。民国二十九年四月十八日,撤销军委会运输总监部及运输总司令部,设置战时运输统治局,统制公路、铁路、水陆之军事、民事运输,设主任1人:何应钦(兼),副主任2人:张嘉、俞飞鹏(民国二十九年四月十八日,与何应钦同时任命),参谋长1人,初俞飞鹏(兼),后钱大钧(兼)(民国三十年七月任)。民国三十一年十二月十五日裁。

6.外事局。民国三十年十月成立,掌理对外军事联络及办理外籍军事人员的任聘招待事宜,设局长1人、副局长1人,民国三十二年增设两处。民国三十四年二月一日,何浩若任局长。

7.知识青年从军编练总监部(简称青年军编练总监部)。民国三十三年十一月四日成立。设总监:罗卓英,副监黄维—彭位仁—霍揆章,参谋长张言传,参谋处、军务处、军械处、军需处、总务处:处长韦镇福、王逸曙、熊江、叶以新、黄体植;政治部主任蒋经国,民国三十四年初先后建立青年军第201~209等9个师,以及各独立团队—青年远征军教导团、宪兵教导团、伞兵教导团、中国驻印军辎重兵汽车兵团、女青年服务总队。民国三十四年十一月,此一机构并入中央干部训练团。

(五)对日作战,军事指挥组织系统

军事委员会

1.第一战区。民国二十六年八月至三十四年八月,长官部初设西安、后移洛阳;司令长官:蒋中正、程潜、卫立煌、蒋鼎文、陈诚、胡宗南。

2.第二战区。民国二十六年八月至三十四年八月,长官部初设太原,后西兴集;司令长官:阎锡山。

3.第三战区。民国二十六年八月至三十四年十二月,长官部设江西上饶,后移铅山;司令长官:冯玉祥、顾祝同。

4.第四战区。民国二十六年八月至三十四年三月,长官部初设广州,后移韶关、柳州、南宁、百色,后改为中国陆军总司令部第四方面军;司令长官:何应钦、张发奎。

5.第五战区。民国二十六年八月至三十四年十二月,长官部原在山东、苏北、皖北,后移老河口,均县草店;司令长官:李宗仁、刘峙。

6.第六战区。(1)民国二十六年九月至十一月,津浦路北段,后撤销;(2)民国二十八年十月至二十九年五月,鄂湘西、川湘黔边区,为备战战区,后撤销;(3)民国二十九年七月至三十四年十二月,再正式战区,长官部设湖北恩施;司令长官:冯玉祥、陈诚、孙连仲、孙蔚如。

7.第七战区。(1)民国二十六年十月至十二月,原为保卫南京,后撤消;(2)民国二十九年八月至三十四年十二月,由第四战区分出,长官部先在广东韶关、曲江,江西龙南;司令长官:刘湘,余汉谋。

8.第八战区。民国二十六年十一月至三十四年八月,长官部在兰州;司令长官:蒋中正、朱绍良。

9.第九战区。民国二十七年六月至三十四年十二月,长官部在武汉、长沙、衡阳、郴县、汝城;司令长官:陈诚、薛岳。

10.第十战区。(1)民国二十七年十一月至二十九年五月,主持陕西军事,后裁撤;(2)民国三十三年十二月至三十四年十二月,豫东、皖北,长官部在敦煌;司令长官:蒋鼎文、李品仙。

11.第十一战区。民国三十四年六月至三十六年三月,原主持山东、河北两省及部分河南军事,长官部后移北平,主持河北军事;司令长官:孙连仲。

12.第十二战区。民国三十四年六月至三十六年三月,主持热、察、绥三省军事,长官部初在绥远,后移张家口;司令长官:傅作义。

13.鲁苏战区。民国二十七年十一月至三十四年一月,称“总司令”不称“司令长官”。在山东、苏北游击作战;总司令:于学忠。

14.冀察战区。民国二十七年十一月至三十四年六月,并入第十一战区;总司令:鹿钟麟、卫立煌(兼)、蒋鼎文(兼)、陈诚(兼)、高树勋。

15.中国驻印军总指挥部。民国三十一年八月至三十四年四月,指挥部在印度兰姆珈;总指挥:史迪威、萨尔登。

16.中国远征军司令长官部。民国三十二年二月至三十四年八月,长官部在云南;司令长官:陈诚、卫立煌。

17.中国陆军总司令部。民国三十三年十二月至三十四年八月,辖第1、2、3、4等四个方面军,准备在滇缅湘桂黔各地反攻。总司令何应钦,第1、2、3、4方面军:卢汉、张发奎、汤恩伯、王耀武。

五、国共战争与国防组织改组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日至三十九年三月一日)

(一)国共战争

抗战胜利翌日(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一日)中共发表由毛泽东亲自起草的《中共中央关于日本投降及我党任务决定》。同日朱德以延安总部名义下七道命令要各军区部队抢占战略重点,随即大规模进击国军,有八月三十日至十月十七日“上党之战”;十月十四日至十一月四月“冀南之战”;十月十一日至十二月七日“绥包之战”。中共夺中国政府领导权(革国民政府之命)而有国共大规模战争。

此时国民政府奢望以“和谈”方式解决问题,因此在美国协调下,有“重庆谈判”(民国三十四年八月二十八日至十月十日),签订“双十协定”,继之有“政治协商会议”(民国三十五年一月十日至三十一日),达到所谓五项协议。又有“三人小组”(民国三十五年一月七日至三月十日),与“军事调处”(民国三十五年一月十日开始)。国民政府在此紧急时刻,被胜利冲昏了头,而忙于内斗,借整军以肃清异己,或地方性的部队。又在处理伪军方面失策。这两股地方性强、有战场经验的军队,被迫投入共军,使共军军力大增。且国民政府腐化,任何部门及军事各阶层,充满间谍,再因桂系与中央不和,经济崩溃。经济南、辽沈、平津、徐蚌大败战,战争急转直下,很快(民国三十八年底)大陆尽失。“中华民国政府”撤台,因有韩战爆发,而形成今日局面。

(二)国防组织改组

(民国三十五年五月三十一日—三十九年三月一日)

1.组织精神

(1)以政治军,使军政密切联系。

(2)统一陆海空军,以应现代战争。

(3)平时与战时一致。国家元首兼任陆海空军大元帅。

2.组织与任务

国防部长(军政)代表政府掌人物财三者之大权,负责监督;参谋总长(军令)负计划指导之责。

民国三十五年五月三十一日,国民政府命令,将中央原有军事机构裁撤,改于行政院下设国防部。其建制:

3.国防部部长白崇禧(陆军上将)

4.国防部次长

部本部次长3人。

(1)一般业务次长林蔚(陆军中将),辖四司:民用工程司,预算财务司,法规司,特种计划司。司长:华镇麟(中将)、闵湘帆、何孝元(中将)、赵援;

(2)人事(员)次长刘士毅(陆军中将),辖3司:军职人事司,文职人事司,人力计划司。司长:刘永尧(中将)、袁同畴、赵学渊(少将);

(3)物资次长秦德纯(陆军中将),辖3司:工业动员司,征购司,土地建筑司。司长:陈自强、刘逸奇(少将)、马崇六(中将);

(4)部长办公室:陆军中将主任黎行恕,陆军少将副主任冯衍,总务处(少将)处长张鹤龄,秘书室军简二阶主任郭安仁,参事室(中将)主任汤。

5.国防科学委员会

国防部参谋总长陈诚(陆军上将),参谋次长3人,郭忏(中将)、刘斐(中将)(共谍)、方天(中将)分掌各厅局处。

参谋总长办公室中将主任钱卓伦,少将副主任车蕃如,中将秘书长顾逍鹏。下设:

(1)第一厅(人事行政)。中将厅长于达,中、少将副厅长刘祖舜、刘云瀚,办公室少将主任朱庸,分四处,处长刘云瀚(兼),杨良、吴庆之、金元铮。

(2)第二厅(情报)。中将厅长郑介民,中将副厅长2人,侯腾,张炎元,办公室少将主任李崇诗,分8处,处长:曹士澄、杜武、钮先铭、唐君铂、党必刚、左泽淦、陈祖舜、王丕承。

(3)第三厅(计划及作战)。中将厅长张秉钧,少将副厅长王镇,办公室少将主任宗达,分2处,处长:许朗轩、李树正。

(4)第四厅(补给)。中将厅长杨叶孔兼副厅长,办公室少将主任韩定达,分3处,处长:陈达、王金科、梁筱齐。

(5)第五厅(编制及训练)。中将厅长郭汝瑰(共谍)(按当时正执行“国军整编”),少将副厅长2人,刘劲持、徐汝诚;办公室少将主任彭钟麟,分2处,处长:李汝和、彭劢。

(6)第六厅(研究发展)。厅长空军机械监钱昌祚,副厅长2人,吴钦烈、龚愚。办公室主任陈东泉,辖2处,处长:葛正权,(空)。

(7)新闻局(原总政治部)。中将局长邓文仪,中将副局长2人,李树衢、卿汝楫,办公室主任易大德,辖3处,处长:张泰祥、吴英荃、张佛千。

(8)民事局。局长王开化。办公室主任郑桓武,辖2处,处长:刘真、孙肃静。

(9)保安局。中将局长杜心如,少将副局长梁化中,办公室主任高希亮,辖2处,处长:邢定陶、张恒。

(10)预算局。军需总监局长赵志,副局长2人,纪万德、孙忍安,办公室主任应廷培,辖3处,处长:周济文、程烈、于莹征。

(11)史政局。中将局长吴石,副局长2人,许高阳、张一为,办公室主任龙舜琴,辖2处,处长:陈树华、蔡重江。

(12)监察局。中将局长彭位仁,副局长金德洋,办公室主任曾应龙,辖2处,处长:田席珍、王廷拔。

(13)兵役局。少将局长戴高翔,副局长魏汝霖,办公室主任庞国钧,辖2处,处长:秦修好、伊呈佐。

(14)测量局。中将局长晏勋甫,副局长2人,万煌斌、黄得蕃,办公室主任廖骏,辖2处,处长:吴、王之卓。

(15)副官处。少将处长陈作霖。

(16)军法处。军简二阶处长刘慕曾。

(17)预备干部管训局:中将局长蒋经国。

以上人事六月五日发表。

七月一日,国防部成立保密局(由原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改组而成),局长郑介民(陆军中将),副局长毛人凤(陆军少将)。

6.陆军总司令部

上将总司令顾祝同,上将副总司令汤恩伯,中将副司令范汉杰,中将参谋长林柏森,中将副参谋长2人,冷欣、张世希。其建制:

(1)总司令办公室。中将主任陈以忠。

(2)总务处。上校处长王一飞。

(3)第一署(人事)。少将署长徐笙,少将副署长许午言,辖2处,处长陈召、刘措宜。

(4)第二署(情报)。少将署长孙国铨,少将副署长胡屏翰,辖2处,处长王好生、郑拔群。

(5)第三署(作战)。少将署长徐志勖,少将副署长白汝庸,少将处长胡炎。

(6)第四署(补给)。少将署长唐名标,少将副署长麦务之,少将处长熊滨。

(7)第五署(编训)。中将署长沈庆藻,少将副署长周鸿恩,辖4处,少将处长:任培生、阮绩熙、曾启亚、谢肇齐。

(8)第六署(研究发展)。中将署长唐子长,辖2处,少将处长:午谷、杨昌龄。

(9)副官处少将处长萧西清。

(10)工程处少将处长傅光军。

(11)通讯处少将处长刘永。

(12)军械处少将处长(空)。

(13)经理处军需监处长孙以勤。

(14)财务处军需监处长庞秉训。

(15)军医处军医监处长徐希龄。

(16)军法处军简二阶处长王震南。

(17)外事处军简二阶处长阎实。

(18)新闻处中将处长周兆棠。

7.海军总司令部

陆军中将总司令桂永清,少将参谋长周宪章,上校副参谋长魏济民,办公室少将主任睢友兰,总务处上校处长万成渠。其建制:

(1)第一署(人事)。少将署长黄绪虞,少将副署长秦惜华,辖2处,处长:秦惜华(兼)、欧阳宝(上校)。

(2)第二署(情报)。少将署长宋锷,辖4处,李寿镛(中校),阮成章(中校),胡晓泽(上校),何希琨(上校)。

(3)第三署(作战)。少将署长刘德甫,辖2处,处长:丁其璋(上校)、华国良。

(4)第四署(补给)。少将署长曾国晟,上校副署长陈书麟,辖4处,处长:周恒、曹仲渊、杨道钊、王世铨(皆上校)。

(5)第五署(编训)。中将署长吴子游(后改派联勤经理署署长)。

(6)财务处少将处长张承愈。

(7)供应处上校处长杨飞。

(8)预算处处长周元芗。

(9)医务处处长林可胜。

(10)军法处军简三阶处长吴智。

(11)编纂处少将处长吕德元。

(12)新闻处军简二阶处长沈遵晦。

8.空军总司令部

空军中将一级总司令周至柔,副总司令2人,空军中将三级毛邦初,空军少将三级王叔铭。参谋长王叔铭(兼)。其建制:

(1)咨议室。空军少将二级咨议官林成伟。

(2)督察室。空军少将三级督察官王立序。

(3)第一署(人事)。署长魏崇良(空军中校一级),副署长刘志汉(空军中校一级),辖2处,处长:姜献祥(空军中校二级)、田超(空军中校三级)。

(4)第二署(情报)。处长胡百锡(空军少将二极)副署长胡国宾(空军中校一级),辖5处,处长:赵臬(空军中校三级)、刘锦涛(空军中校一级)、石隐(空军中校二级),舒邦荣(三等机械正)、叶禧年(空军中校三级)。

(5)第三署(作战)。署长徐焕(空军上校二级),副署长毛瀛初(空军中校一级),辖4处,处长:罗英德(空军中校二级)、陈御风(空军中校二级)、杨中安(空军中校三级)、辛又锐(陆军少将)。

(6)第四署(补给)。署长曾桐(一等机械正),副署长戴安国(同空军中校一级),辖5处,处长:朱国洪(二等机械正)、潘学彰(三等机械正)、周祖达(三等机械正)、程福铸(三等机械正)、高学连(空军中校三级)。

(7)第五署(编训)。署长刘炯光(空军上校三级),副署长陈有维(空军中校一级),辖7处,处长:徐有鸣(同陆军军需监)、吴礼(空军中校一级)、朱文荣(同空军中校一级)、方朝俊(空军中校三级)、侯拔仑(空军中校二级)、王齐(三等机械正),孙桐岗(空军上校三级)。

按:当时空军官阶较陆军高两级。即空军中校等于陆军少将,空军上校等于陆军中将。

9.联合勤务总司令部

中将总司令黄镇球,中将副总司令黄维、何世礼,军需总监副总司令陈良。中将参谋长赵桂森,少将副参谋长胡献昂。办公室中将主任周彭赏。内设9处:(1)计划处少将处长潘茹刚,(2)人事处少将处长包钟敏,(3)情报处少将处长陈荫鸿,(4)勤务处少将处长高星恒,(5)补给处中将处长黄壮怀,(6)训练处少将处长陈简中,(7)特种勤务处中将处长钱寿恒,(8)总务处处长李震苍,(9)物资处处长(空)。

外设七署一处:

(1)工程署。中将署长柳际明,副署长黄显灏(军简二阶),丘士深(少将)。辖3司1处,司长黄德馨(少将)、黄克虎(少将)、娄定礼(军简二阶),处长段海鹏(上校)。

(2)财务署。军需监署长孙作人,军需监副署长陈康华、刘庆生,3司1处,司长陈康华(兼)、张邦藻,处长潘伦(皆军需监),另一司长魏文海(无军衔)。

(3)军医署。军医总监署长林可胜,军医监副署长陈文楷、吴麟孙。5司1处,司长蒋旭东、胡会林、李穆生、彭达谋,处长蔡善德(皆军医监),另一司长段模(无军衔)。

(4)兵工署。军简二阶署长杨继曾,副署长李承干(军简二阶),李待深。5司3处,处长王乃宽、廖宗泽、杨君雅(一等军需正),司长田世英,洪士奇(皆少将)、庄数、张郁岚(皆军简二阶),汪逢粟(无军衔)。

(5)经理署。军需总监署长陈良(兼),军需监署长吴子漪,副署长黄壮怀。4司1处,处长蒋恩(军需监),司长项任澜(军简二阶)、麦世昌(少将)聂玉清、王忱洲(皆军需监)。

(6)通信署。少将署长吴仲直,少将副署长胡碧华,1处3司,处长彭应庚(上校),司长陈庚(少将)、黄家桢(上校)、陈可(少将)。

(7)运输署。中将署长郝恩绥,副署长二人,向军次,王企光(皆少将),1处5司,处长韩叔平(上校),司长李鸿春(中将)、陈声簧、钱立(皆少将),于润生(军简二阶)、杨中平(无军衔)。

(8)抚恤处。中将处长吴仲平。

10.宪兵司令部

中将司令张镇,少将副司令吴天鹤,少将参谋长,设6处,处长:林锡钧(少将)、卫持平(无军衔)、欧廷昌(上校)、范道庭(上校)、王大寅(军需监)、袁辟璋(军简三阶)。另有宪兵27个团(第1~27)、宪兵教导3个团(第1~3),及宪兵4个营(特务营、独1、2、3营)。

11.地方军事组织

设国民政府主席行辕:(1)东北:熊式辉,沈阳。(2)西北:张治中,迪化。(3)华北:李宗仁,北平。(4)华中:程潜,武汉。(5)华南:张发奎,广州。(6)西南:张群,重庆。统领辖区内军事、及指挥各绥署(绥靖公署)或保安团队。

六、行宪后之急变

民国三十七年五月二十日蒋中正、李宗仁,就任行宪后第一任“总统”、“副总统”。“总统”为国家元首,陆海空军大元帅,国防组织未变,惟人事多有变动。五月三十一日何应钦出长“国防部”,顾祝同任参谋总长。地方“行辕”改“剿总”(剿共总司令部),以及各地“绥署”。但因撤守大陆而多自动撤销。

民国三十八年一月二十一日,蒋中正“总统”宣告引退,以弥战消兵,李宗仁依法代行“总统”,三月二十一日,何应钦组阁,徐永昌任“国防部长”。对中共和谈失败,四月二十三日,南京陷共,李宗仁飞桂林,五月二十七日,共军占上海,六月三日国军撤青岛。十一日阎锡山在广州组阁,并兼“国防部长”,十月一日顾祝同辞参谋总长,由萧毅肃代理,十月十二日,政府宣布本月十五日起在重庆办公。同日共军入广州。同月二十六日,国军有金门古宁头大捷。十二月五日,李宗仁飞美国,七日政府迁台北。

七、国防组织在台澎金马之初期改进

民国三十九年三月一日,蒋中正“总统”在台复职。十日陈诚组阁,十二日俞大维任“国防部长”,民国四十年二月二十日郭寄峤任“国防部长”。民国四十一年与四十三年分别拟具“国防组织法草案”,“国防组织法修正草案”,皆被立法院搁置。民国四十七年八月,“国防部”为加强联参组织,乃全部改组,精简机构人员,以发挥联合作战统一指挥之高度功能。其组织:

(一)“国防部”

部长1人,副部长1人,常务次长3人。分设:

1.部长办公室。辖4组,第一政务,第二军务,第三机要,第四总务。

2.参事室。研议审核。

3.人员司。(1)秘书,(2)第一组人事抚恤,(3)第二组兵役动员。

4.物资司。(1)秘书,(2)第一组物资,(3)第二组工业与外援。

5.法规司。(1)秘书,(2)第一组整理,(3)第二组审核。

6.主计室。本部主计业务。

7.研究发展室。研究发展。

8.主计长办公室。(1)行政室,(2)综合计划室,(3)预算处——四科,掌管预算政策,概算编审,人员费用分配,业务费用分配,(4)会计处——四科,掌管预算会计,成本会计,财产会计,财务政策,(5)审核查账处——三科,掌管普通经费审核,特种基金及成本审核,财务审核,(6)统计处——三科,掌管统计行政,统计资料,统计实务,(7)管理分析处——二科,掌管协助管理,计划分析。

9.军法局。(1)行政室,(2)军法行政组,(3)检查组,(4)审判组,(5)看守所。

10.军法复判局。(1)行政室,(2)高级军法官室(法令拟定修正解答),(3)检查官室,(4)高等审判二组,普通审判两组。

(二)“国防部”参谋本部

总长1人,副总长3人,其组织:

1.总长办公室。(1)行政室,(2)第一组综合业务会议会报,(3)第二组业务管理文书查询,(4)第三组档案规划及中心档案,(5)第四组文书印信印制。

2.高级参谋室。(1)行政室,(2)第一组军事制度及法规研议整理,(3)第二组交办案件之审议研究。

3.联合作战研究督察委员会。(1)研审委员会,(2)督察委员会,(3)行政室,(4)第一处支援研审业务,(5)第二处支援督察业务。

4.总政治部。(1)政治作战计划委员会,(2)行政室,(3)预财室,(4)干部管理处,(5)第一处,心战——三科:政治作战、心理作战、文化宣传,(6)第二处,政训——四科:政治教育、政治活动、康乐、体育,(7)第三处,监察——二科:视察军纪、调查简办,(8)第四处,保防——二科:保密、防谍,(9)第五处,战地政务——四科:政务计划、政务储训、政务实验、民事。

5.人事参谋次长室(原第一厅)。行政室外,设7处:(1)政策计划,(2)人力资源,(3)干部教育,(4)人员标准,(5)任官服役,(6)经历管理,(7)人事勤务。

6.情报参谋次长室(原第二厅)。行政室、情报资料室外,设7处:(1)政策计划,(2)国内情报,(3)兵要情报,(4)电讯安全,(5)军事谋略,(6)国际情报,(7)礼宾。

7.作战参谋次长室(原第三厅作战及第五厅编制)。行政室,作战室外,设10处:(1)综合业务,(2)台澎作战,(3)外岛作战,(4)海军及两栖作战,(5)空军及防空作战,(6)警备,(7)编制,(8)训练,(9)特种作战,(10)化学战。

8.后勤参谋次长室(原第四厅)。行政室外,设7处:(1)政策计划,(2)美援,(3)补给——分四科:需要获得、储存分配、油料、废品处理,(4)修护生产,(5)基地发展,(6)运输,(7)勤务——分三科:卫勤、物力动员,设施。

9.计划参谋次长室(原第三厅计划部分及第六厅研究发展)。行政室外,设6处:(1)全盘政策计划,(2)防卫作战,(3)反攻作战,(4)国际作战,(5)国军整建,(6)支援作战。

10.人事行政局(初称副官局)。行政室外,设5组:(1)综合计划组,(2)人员供求组,(3)人事管理组,(4)人事动员组,(5)人事资料组。

11.动员局。行政室外,设4组:(1)综合政策计划组,(2)兵员征训组,(3)后备军人管理组,(4)留守业务组。

12.联络局。行政室外,设5组:(1)人事及政工等业务之联系,(2)情报业务之联系,(3)作战业务之联系,(4)后勤业务之联系,(5)计划业务之联系。

13.新闻局(民国三十五年五月之新闻局已恢复总政治部名称,此系国防部实际新闻单位)。行政室、照像室外,设4组:(1)业务计划,(2)新闻发布,(3)记者接待,(4)新闻检查。

14.通信局。行政室、图书资料室外,设4组:(1)通信政策,(2)通信安全,(3)通信勤务,(4)通信计划。

15.史政局。行政室、图书资料室外,设4组:(1)综合计划组,(2)本国战史组,(3)外国战史组,(4)军事史政组。

16.总务局。行政室外,设6组:(1)庶务经理,(2)勤务,(3)交际,(4)交通,(5)预财,(6)防护。

计上将6,中将83,少将160,上校665,中校525,少校216,上尉146,中尉58,少尉23,准尉1,士兵444,合计2327人。精简甚大。

八、民国六十八年后之国防组织

民国五十九年制定“国防部组织法”,六十七年制定“国防部参谋本部组织法”,于六十八年十二月改组完成,其组织:

(一)“国防部”

部长1人,副部长1人,常务次长3人。辖:

1.部长办公室。4处3室。

2.人力司。2处1室。

3.物力司。2处1室。

4.法制司。2处1室。

5.军法局。7处1室1所。

6.主计局。6处1室。

7.账务中心。6科1室1组。

8.中山科学研究院。

(二)“国防部”参谋本部

总长1人,副总长3人。其组织:

1.总长室。

2.总长办公室。3组1室1中心。

3.联合作战训练部。3处2室。

4.总政治作战部。7处2室1会。

5.人事次长室。5处1室1中心。

6.情报次长室。6处1组1室。

7.作战次长室。6处1室。

8.后勤次长室。6处1室。

9.计划次长室。5处1室。

10.战地政务局。4组1室。

11.通信电子局。4组1室。

12.史政编译局。4组1室1馆1中心。

13.联络局。4组1室。

14.军医局。2组1室。

15.总务局。

(三)其他所辖军事单位

1.陆军总司令部。

2.海军总司令部。

3.空军总司令部。

4.联勤总司令部。

5.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台湾军管区司令部。

6.宪兵司令部。

7.金马防卫部。

九、各军种组织之改进

(一)陆军总司令部

迁台后几经变革,至民国七十年六月,其组织系统:总司令1人,副总司令2人。内设:

1.作战研究督察委员会。

2.参谋长。辖:(1)总办公室,(2)总务处,(3)军法处,(4)人事署,(5)情报署,(6)作战署,(7)后勤署,(8)计划署,(9)主计署。

3.政治作战部。辖:政一、二、三、四、五处,军眷处,出版社。

4.福利处(受政治部督导)。

5.总部勤务单位。(1)本部连,(2)警卫连,(3)军乐队,(4)艺工大队,(5)印刷厂,(6)印刷中心2,(7)特种情报队,(8)技术研究处,(9)两栖侦查营(编配外岛防卫部),(10)进德训练班,(11)榴炮实验室,(12)反情报队,(13)二六A火箭实验连。

外辖:

1.后勤司令部。(1)工兵署,(2)通信署,(3)经理署,(4)运输署,(5)兵工署,(6)军医署,(7)化学兵处,(8)飞勤处。

2.战甲车研究中心。

3.野战部队。指挥单位:金防部,军团3,军部4,马防部(军部兼),澎防部(军部兼),空降特战司令部。

指挥部队。(1)反共救国军,(2)轻装师6,(3)重装师12,(4)预备师9,(5)装甲兵旅6,(6)战车群4,(7)防空飞弹指挥部,(8)航空指挥部暨航空训练中心,(9)空降旅2,空降训练中心。

(二)海军总司令部

迁台后几经变革,至民国七十年,其组织系统:总司令1人,副总司令2人,内设:

1.作战研究计划委员会。

2.参谋长1人,副参谋长2人。分设:(1)人事署,(2)情报署,(3)作战署,(4)后勤署,(5)计划署,(6)主计署,(7)总司令办公室,(8)督察长室,(9)通信电子处,(10)军医处,(11)军法处,(12)兵器处。

3.政治作战部。政一、二、三、四、五处,眷管处,行政室。

4.总司令所指挥单位。(1)舰队司令部,(2)陆战队司令部,(3)后勤司令部,(4)海军军官学校,(5)第一军区司令部,(6)第二军区司令部,(7)第三军区司令部,(8)研究发展中心,(9)台北勤务处,(10)海洋测量局,(11)金门基地指挥部,(12)乌守备区指挥部,(13)苏澳基地工程处。

5.海军舰队司令部,兼六二特遣部队指挥部。辖:(1)第124舰队——第264、第242两战队,(2)第146舰队——第226、286两战队,(3)第131舰队——第212、252两战队,(4)金门、马祖、乌、东引等联络组,反潜作战情报联络组,(5)电子作战队,(6)舰队直升机队。

6.海军舰队司令部。直辖:(1)各支队:攻击支队,南区巡逻支队,北区巡逻支队,南区运输支队,北区运输支队,水雷支队,(2)第192舰队,辖第248、236两战队,及扫布雷队,(3)第142舰队,辖:救难大队,(4)第365战队,及潜水艇支援队,(5)海蚊大队。

7.海军两栖部队指挥部。辖:(1)两栖训练中心,(2)第154舰队,辖第285、232两战队,(3)第136舰队,辖第224、258两战队,(4)登陆舰队,(5)海滩总队——小艇第一、第二大队,滩勤大队,两栖工程大队,(6)水中爆破大队,(7)商船联络组。

8.海军舰队训练指挥部。辖:(1)兵器学校,(2)通信电子学校,(3)航海学校,(4)轮机学校,(5)新兵训练中心。

9.海军陆战队。司令部,辖(1)陆战师2,(2)登陆战车团,(3)作战勤务团,(4)预备师,(5)陆战队学校。

(三)空军总司令部

迁台后,几经变革,至民国六十八年,其组织系统:总司令1人,副总司令2人。内设:

1.作战计划委员会——法制室。

2.“中国青年航空研习会指导委员会”(任务编组)。

3.参谋长。辖:

(1)总司令办公室。辖3组,及文电中心(勤务单位)。

(2)人事署。辖行政室,政策,人事管理,人事勤务,资料4组。

(3)情报署。辖行政室,作战情报,目标情报,国际情报,史政4组,及勤务单位。特种情报组,技术情报调查组。

(4)作战署。辖行政室,作战,训练,防卫,航务,教育,电子作战6组。

(5)后勤署。行政室,修护生产,后勤计划,补给,设施,军械及电子装备,运输装备及油料6组。

(6)计划署。行政室,计划,组织,研究发展,编译,系统分析。

(7)主计署。行政室,预算,会计,管理分析,统计及资料处理,查账5组。

(8)电子通信处。辖4科。

(9)军医处。辖3科。

(10)军法处。辖1庭3科及看守所。

(11)总务处。辖1室4科;另勤务连,军乐队,车辆中心。

(12)联络官室。

4.政治作战部。政一、二、三、四、五处,眷管处,行政室。另任务编组——“中国的空军”出版社,及情报工作室,空军印刷厂。

5.督察室。行政室,情报,飞行安全,战术考核3组。

6.总司令所指挥单位。

(1)空军作战司令部。

(2)空军训练司令部。

(3)空军后勤司令部。

(4)空军防空炮兵司令部。

(5)空军军官学校。

(6)空军航空工业发展中心。

(7)空军警卫旅。

(8)空军第434战术战斗机联队。

(9)空军第499战术战斗机联队。

(10)空军第427战术战斗机联队。

(11)空军第455战术战斗机联队。

(12)空军第401战术混合联队。

(13)空军第439战术混合联队。

(14)空军第737战术战斗机联队。

(15)空军通信航管联队。

(16)空军气象联队。

(17)空军工程联队。

(18)空军电讯监察中心。

(19)空军松山、马公、金门、花莲四处基地指挥部。

(20)空军照相技术队。

(21)空军总医院,台中空军医院,屏东空军医院,东港基地医院。

(22)空军艺工大队;

(23)空军广播电台。

(四)联合勤务总司令部

迁台后,几经变革,至民国七十年其组织系统,总司令1人,副总司令2人。内设:

1.研究发展委员会。辖1室。

2.政治作战部。辖6处1室。

3.参谋长。辖:

(1)总司令办公室。3组。

(2)人事署。4组。

(3)计划署。5组。

(4)后勤署。5组。

(5)主计署。5组。

(6)财务署。1部,4室,3组。

(7)工程署。1部,3室,3组。

(8)物资署。1部,2室,7组。

(9)兵工生产署。1部,3室,7组。

(10)留守业务署。1部,2室,8组。

(11)测量队。1部,3室,3组。

(12)经理生产处。1部,2室,4科。

(13)外事处。1部,2室,2科。

(14)军品鉴定测试处。1部,2室,3组。

(15)军法处。3科。

(16)总务处。2科,1室。

(17)福利处。

(五)台湾警备总司令部

此一机构,为政府迁台后国防组织重要的一环。民国四十七年七月一日,将台湾省保安司令部,台北卫戍总司令部,台湾防卫总司令部,合并成立。其初期组织:

台湾警备总司令部,总司令1人,副总司令3人。内设:

1.政治部(官85人)。

2.警备研究督察委员会(官31人)。

3.卫戍部队,卫戍宪兵,卫戍警察,台湾省生产教育实验所。

4.参谋长1人,副参谋长3人。辖:

(1)总司令办公室(官43人)。

(2)研究发展室(官31人)。

(3)联络室(官7人)。

(4)人事处(官46人)。新生训导处(官兵414人),职业训导总队3(官兵810人)。

(5)保安处(官75人)。保安大队(官兵252人),谍报组(26组,官兵363人)。

(6)警备处(官53人)。北、中南、东三地区警备司令部(官142人),警备第一、二、三总队(官兵5804人),警卫营(官兵594人),干部训练班(官兵80人),日月潭发电警备指挥所(官兵24人),警备开发总队(二队,官士4492人),军犬训练中心(官兵22人)。

(7)后勤处(官47人)。经理队(官兵38人),通信队(官兵282人),种马牧场(官兵146人),医务所(39人)。

(8)民防处(官68人)。民防指挥管制中心(官兵214人),县市局民防指挥部(26个),未爆炸弹处理队(官兵37人)。

(9)主计处(官26人)。

(10)检查(安全管制)处(官43人)。港区检查处(10处,官兵1117人),游动检查组(四组,官兵216人)。

(11)特检处(官48人)。甲种特检组(六组,官兵78人),乙种特检组(十四组,官兵130人)。

(12)电信监察处(官36人)。电信监察组(六组,官兵60人),船舶电信管制组(官兵26人)。

(13)出入境管理处(官22人)。

(14)军法处(官58人)。军法看守所(官兵71人)。

(15)总务处(官37人)。勤务队(官兵334人),汽车队(官兵163人),军乐队(官兵55人)。

此一庞大机构,包括官4381,士9294,兵3212,统计16887,是一个军理民的组织,深入民间各阶层各角落,对“国家”安全、全台警备、社会治安、保密放谍和查缉不法,有卓越之贡献;

民国五十三年七月,成立台湾军管区司令部,司令由警备总司令兼任,其副司令,参谋长,征战部及各处皆由警总兼代,新增1.后备军人管理处——行政室,管理组,训练组,综合组;2.动员处—行政室,役政组,召集组,政策计划组,计增军官119人。下辖:台北、台中、台南、台东四个师管区,及台北市、高雄市团管区,各师管区,分辖台湾各地19个团管区。

台湾警备总司令部组织,历经变动,至民国七十年,其组织:总司令1人,副总司令3人,内设:

1.政治作战部。2室7处,及中兴出版社,艺工大队,反情报队。

2.警备研究委员会。

3.参谋长。辖:

(1)总司令办公室。5组。

(2)人事处。4组。

(3)保安处。5组2室。

(4)警备处。7组。

(5)后勤处。6组。

(6)主计处。4组。

(7)特检处。4组1室,及特检组33个组。

(8)电信监察组。6组,及电监组9组,侦测中心3组。

(9)检查管制处。4组,及机动查缉组2组。

(10)军法处。3组1室。

(11)总务处。3组。

(12)特种调查室—3组1站。

(13)渔事工作处。

(14)福利处。

(15)战情中心。

(16)电子计算机中心。

(17)职训处。

4.总司令所辖单位:

(1)北部,中部,南部,东部,绿岛等五地区警备指挥部。

(2)警备第一、二、三、四总队,独立警备第11、12大队。

(3)干部训练班,职业训导第一、二、三总队。

(4)中正国际机场,高雄国际机场,台北机场,3协调中心。

(5)基隆、台中、高雄、苏澳、花莲、澎湖、屏东等7港区检查处。

(6)种马牧场,军犬育训中心,医务所,军乐队,印刷中心。

(7)通信营,勤务队,经理队,汽车队。

(8)台湾仁爱教育实验所。

此一机构,于民国八十一年七月三十一日裁撤,所有业务,分由军管区司令部、海巡署分担。

(六)宪兵司令部

宪兵司令部,民国三十九年三月一日在台湾重新组成,经民国四十年三月、四十一年、四十三年、六十一年、六十五年多次调整,至民国七十二年,其组织:

宪兵司令部,司令1人,副司令1人。内设:

1.政治作战部。第一至五组,军眷管理组,军报社。

2.参谋长。(1)人事处,(2)情报处,(3)警务处,(4)后勤处,(5)主计处,(6)总务处,(7)军法处。

3.所属部队学校:

(1)宪兵学校,宪兵训练中心。

(2)宪兵201~206指挥中心,计六个单位。

(3)宪兵211~230、239~241、311、313~323、325~332营,计43个营。

(4)宪兵101、102、111~129调查组,计21个组。

(5)机车连,本部连,支援连,通信队,军犬队,军乐队,医务队,宪光艺术工作队,特种勤务队。

以上除宪兵学校、训练中心外,有6个指挥中心、43个营,21个调查组,及司令部直属各连、队。

4.编配陆海空军之宪兵部队:

(1)军团231、232、242宪兵营(计3营)。

(2)军233、234、235、236、237、238宪兵营(计6营)。

(3)重装师253、254、255、256、257、258、259、260、261、262、263、264宪兵连(计12连)。

(4)重装预备师251、252、265、266、267、268、269、270、271宪兵连(计9连)。

(5)空降特战司令部250宪兵连。

(6)反共救国军285宪兵连。

(7)装甲旅281、282、283、284、286、287宪兵连(计6连)。

(8)海军陆战队272宪兵连。

(9)情报局宪兵连。

以上计9个营,31个连。

总计6个指挥中心,52个营,21个调查组,31个连及司令部直属各连队。

第三节
防卫作战指导

一、北京(北洋)政府

(民国元年二月至十七年六月)

民国元年底,北洋政府接管从“大清帝国”蜕变的陆军有959808人,分为中央陆军,由中央陆军部统辖;各省陆军,各省都督统制;及地方部队,各镇守使或地方官吏统带,成为“国家防卫”一个完整体系。

此外,蜕变的海军有:中央海军:第一舰队(巡洋舰队),舰艇13艘;第二舰队(长江舰队)舰艇27艘,由中央海军部统辖。此外,广东、苏浙、福建,各有炮艇、鱼雷艇、巡缉兵船等水上武装。

(一)外蒙古独立

民国纪元前(1911年)十一月三十日,外蒙古库伦活佛哲布尊丹巴,在俄人诱煽下,乘中国辛亥革命之乱,宣布独立,逐办事大臣三多及中国驻军130人(清练军一营)。民国元年十一月三日,有“俄蒙协约”、“商务专条”以及后来“开矿”、“电线”、“铁路”等条约,引起中蒙间直接交涉。北京政府正式声明:“蒙古为中国领土,无与他国订约之权,无论俄蒙订立何项条约,中华民国政府概不承认。”此事经多次交涉,国内“征蒙论”盛行一时。帝俄亦有国内红军革命。民国四年六月九日外蒙古取消独立,改为自治。民国八年六月十三日,徐树铮为西北筹边使,所属边防军第三混成旅(其祥)第7团,在十月二十九日徐抵库伦前即开赴库伦。翌日外蒙古王公请愿取消自治呈文电京。重归中国。

(二)日军攻占青岛

民国三年七月二十八日,欧战爆发,八月六日中国宣布中立,日本以英日同盟为由,九月二日日军万人在山东龙口登陆,二十五日占潍县车站,十月五六两日,先后占青州、济南车站,十一月七日占青岛。各省将军电中央政府严切交涉,即行撤退,倘再有意外行动,惟有最后(以武力)对待。袁世凯复令镇静。并照会日英两国公使,取消交战区域,请其撤兵。日本非但不撤兵,且引起“二十一条”交涉。鲁案在巴黎和会时,引发民国八年“五四学生爱国运动”。再经民国十年十一月十二日华盛顿会议,十二月一日中日鲁案谈判,经三十六次会议,至民国十一年一月三十一日谈判终了。是日北洋政府外交部通电各省巡阅使、督军、省长,公布鲁案交涉经过——胶澳交还中国,日人放弃山东权利,胶济路赎回自办。六月二日,中日山东条约在北京换文,至民国十二年一月一日正式接收胶济路。公案终结。

(三)济南惨案

民国十七年四月十八日,日本田中内阁决再出兵山东,令第六师团福田彦助准备,三日后(二十一日)天津日军500人到济南,另日海军陆战队500人登陆青岛,同日国民政府向日本外务大臣田中义一,抗议日本出兵山东。五月二日,日第六师团部队及师团长自青岛到达济南,翌日(五月三日)有计划的制造“济南惨案”,枪杀国民革命军战地政务委员会外交处主任兼山东交涉员蔡公时等16人。将第40军(谷正伦)第84师(陶峙岳)第7团900余人缴械,炸毁无线电台,破坏黄河铁桥,意欲造成重大冲突,阻挠北伐。从五月三日至二十日,先后被杀死亡军民3625人,伤1455人。革命军总司令蒋中正下令各军禁止冲突,并撤出济南,绕道渡河北伐。同时派熊式辉与日军福田师团长交涉。北京(洋)政府与南京政府皆抗议日本出兵山东,经长时间交涉,至民国十八年三月二十八日,中日济案由王正廷与日使芳泽谦吉在南京换文解决,二个月内山东日军撤退。

(四)皇姑屯事件

民国十七年六月四日下午五点二十分左右,张作霖从北京回奉天的专车,在京奉线路桥脚(京奉南满铁路交接处),被日本关东军司令官村冈长太郎下令炸毁,张与吴俊升重伤,翌日皆卒。日军想乘乱劫取东北利益。因张学良处理(防卫作战指导)得宜,暂不发表消息,六月十八日秘密回奉,以奉天督办掌控东北全局后,二十日宣布张作霖逝世。此后将有异心之张宗昌鲁军5万人在栾东解决,张只身被日人接往大连,另3万玉璞直军,亦被北伐军白崇禧所收编。张以形势所迫,尽快与南京国民政府靠拢。十二月二十九日,东北(三省)悬青天日日满地红国旗,十九年一月十一日将不可靠部属杨宇霆、常荫槐执行枪毙。使日本愿望落空,东北暂告安定。

二、安内攘外

(民国十七年十月—二十六年七月)

北伐完成后,国民革命军第1、2、3、4集团军,与各省所称之第△路军,到达220万人,张学良之东北军30万人,尚不包括在内,“编遣会议”未能达到缩编目的,而走上相互争伐之路,终于中原大战,北方冯玉祥部队除投降中央军外,余与阎锡山军皆被张学良所收编,张实有东北辽、吉、黑及热、察、冀、晋、绥等八省及平、津两市,其他地方名义上虽为中央所统一,但部分省区,仍保持半独立自主状态。在军事暂时取得平衡下,有“安内攘外”国家政略产生,在此段期间,对内有剿共军事的胜利,对外,有“不撤兵,不宣战”,必要时不惜在军事上为壮烈之牺牲的政策,来挫折骄纵的敌军。亦为防卫作战之重点。

(一)苏军侵扰东北

民国十八年七月十日,因苏人宣传赤化,发生“中东路事件”,政府将苏联驻哈尔滨代理领事梅尼柯夫、中东路局长叶穆善诺夫、副局长艾斯蒙特等59名苏联中东路职员驱逐出境。七月十八日苏联政府照会中华民国政府,正式宣布对华绝交。八月六日建远东特别集团军,另配属苏联阿穆尔河舰队,任加伦(原名布留赫尔,曾任黄埔军校顾问)为远东特别集团军司令官,设总部于伯力,对东北军作战,张学良为作战获胜,组防俄军。其战斗序列:

1.防俄第一军军长兼东路总指挥王树常,参谋长李端浩。东北陆军步兵第4旅旅长刘冀飞;东北陆军步兵第12旅旅长张廷枢;东北陆军步兵第19旅旅长孙德荃;暂编骑兵第1师师长郑泽生;东北炮兵第2团团长黄永安;东北电信队队长王景元。

2.防俄第二军军长兼西路总指挥胡毓坤,参谋长刘忠干。东北陆军步兵第5旅旅长董英斌;东北陆军步兵第14旅旅长徐永和;东北陆军步兵第24旅旅长黄师岳;东北陆军骑兵第3旅旅长张树森;东北陆军炮兵第5团团长张福山;东北陆军工兵第1营营长周葆全;东北陆军电信队队长王汝梅。

3.防俄预备军军长周濂。东北陆军步兵第15旅旅长梁忠甲;东北陆军步兵第17旅旅长韩光第;黑龙江陆军步兵第1旅旅长张殿九;满洲里警备司令穆春。

4.吉黑部队战斗序列:东北陆军步兵第18旅旅长兼前方总指挥丁超;东北陆军步兵第21旅旅长兼前方副指挥赵芷香;东北陆军步兵第9旅旅长李杜。

5.海军战斗序列:东北海军副司令沈鸿烈;东北海军炮火总指挥张力声;东北江防舰队队长谢刚哲。海军陆战队3队,队长李润青,驻同江;尹祚乾,驻同江;尹祖荫,驻依兰。

防俄战役分东西两线进行:

1.东线为江战,东北海陆军指挥沈鸿烈、李杜。

(1)三江口之战(十月十二日)。东北海军江平、江安、江泰、利绥、东乙五舰皆被击沉,随舰沉没将士约200人,苏舰沉3艘、伤4艘,苏空军所出动18架飞机被击落2架。

(2)同江之战(十一月二十一日)。苏军陆海空军全部出动,东北军伤亡军官17人,士兵500余人。海军陆战队队长李润青阵亡,炮艇1艘沉没。

(3)富锦之战(十月二十九日至十一月二日)。二十九日苏联动用陆海空军猛攻富锦,江亨舰及拖船3只、商船3艘自沉阻江道。沈鸿烈、李杜返依兰、桦川布防。三十一日苏军登陆,与李杜旅罗宪章团激战倭虎力山、富锦县城,当晚卢团因孤军无援,而退集贤镇整补。十一月二日,因江水结冰,苏海陆军自中国撤退。

2.西线为陆战,东北军指挥官为第二军军长胡毓坤,自八月十六日至十一月底,大小百数十战,战地以满洲里、札赉诺尔、海拉尔为中心。

(1)札赉诺尔之战(十一月十七日至十九日)。激战二昼夜,双方伤亡惨重,韩光第旅长、林选青团长皆阵亡,张秀英团长重伤自杀,全旅损失三分之二以上。(至民国十九年三月十五日于兆麟充升东北陆军第17旅旅长)

(2)满洲里之战(十一月七日至二十日)。梁忠甲旅苦守满洲里,并出援韩旅,击落苏机2架,俘苏军300余名。在札赉诺尔陷苏后,联络中断,陷于重围,弹尽粮绝,副旅长魏长林阵亡,全旅8431人被俘。(至民国九年三月十四日苏炳文继任东北陆战第15旅旅长)

(3)海拉尔之战(十一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五日)。苏军发动猛攻,东北军殊死抵抗,双方死伤极众,东北军伤亡12000余人,士气锐减,二十四日中午东北军撤退,苏军进入海拉尔。

因张学良求胜心切,忽略“防卫作战”应有之戒心。因此,防俄之役完全失败。十二月二十二日签订“伯力协定”而结束。

(二)“九一八事变”

民国二十年九月十八日晚十时三十分,中国东北辽宁省沈阳市柳条湖北南满铁路轨道上,有爆炸声,炸毁铁轨31英寸,六个小时后,整个沈阳市所属省市机关,驻军北大营及兵工厂,皆被日本关东军与日本铁路守备队占领。此即举世震惊之“九一八事变”。

柳条湖的爆炸,为坂垣征四郎所设计,想炸毁十时四十分从长春南下之火车,以便日军趁乱起事,但炸药力量不够,火车跳跃而过,并未倾覆。然日军仍照原定计划行事,命令各部队进攻北大营,及沈阳城内各机构。驻旅顺日本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在事变发生一小时后,应作战课长石原莞尔之要求,命令吉林、辽宁两省日本驻军第2师团出动。日驻朝鲜司令官林统十郎亦应要求调日本第19、20两师团出兵东北,数日之间,东北重要城市:鞍山、海城、开原、铁岭、抚顺、四平街、长春、宽城子、营口、安东、本溪、凤凰城、昌图、辽源、通辽、洮南、吉林、蛟河、新民等地,皆被日军占领。

九月十九日张学良在北平命令驻军“不抵抗”。同日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向日使重光葵提出紧急抗议,并电出席国联代表,向国际联盟报告,要求国际联盟采取行动。十月二十二日,国联大会决议案七条,要求日本立即开始撤退军队,于十一月十六日前撤毕。日本阁议,不理国联决议。

十一月四五两日,日军沿洮昂路攻江桥,六日占江桥,旋被东北军击退,十二日至十四日再猛攻嫩江、汤溪,马占山率军坚守,十八日,日军占昂昂溪,十九日,日军陷齐齐哈尔(龙江)。马率部退海伦。此时东北大局:锦州、哈尔滨,还控制在东北军之手,为辽、吉省府所在地,马在海伦(黑省),三省虽不完整,但仍保持政府形式。国民政府主席,行政院长蒋中正,主张“对日本积极抵抗,绝不屈服”。并调陈诚率第九军及警卫军北上,准备在锦州决战。奈张学良缺乏决心,军队又在张学良之手。至民国二十一年一月三日锦州不战而退,二月五日哈尔滨经守军李杜、丁超激烈抵抗后,被日军攻陷。至此除少数地区有东北义勇军外,大部沦于日军之手。

此次事变,因张学良重视国内政务,忽视东北地区安全,舍本求末,又因怕死(日本有谣言要置他于死地),在防卫作战指导,迟疑不决,终至全盘皆输,除丢掉东北地盘外,计损失东北军队189505人,马32881匹,各种枪96897枝,炮96门,飞机262架。几占东北军60%左右。

(三)“一·二八事变”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海军舰队蓄意挑衅,在上海及长江口岸示威。中国人对日本感情极度恶化,组织救国会、抵制日货,并举行大会及游行。民国二十一年一月二十日,在日人间谍川岛芳子预谋下,日人在上海发生暴动,第二天焚毁国人经营之三友毛巾厂,日本海军陆战队参加,并派航空母舰“能登吕”号赶来上海。日本第一遣外舰队司令盐泽幸一以武力威胁上海市长吴铁城,二十六日,日驻上海总领事村井苍松向吴发出最后通牒,要求:1.正式道歉;2.赔偿损失;3.惩办凶手;4.制止反日行动。限48小时答复。二十七日,日陆战队在浦东登陆,二十八日下午二时吴铁城通知日方,对其要求全部接受,讵料日军陆战队突于晚十一时三十分,开始向闸北吴淞进攻。中国守军第19陆军总指挥蒋光鼐等起而应战。从一月二十八日夜,至三月四日停战,经过“四期”作战,双方所使用兵力:

1.“一·二八”淞沪作战,日军指挥系统与使用兵力及参战时间(民国二十一年一月二十八日至三月十四日)。

(1)初期作战(一月二十八日至二月七日)。指挥官海军第1遣外舰队司令官盐泽幸一。主力:海军陆战队3500人,由海军大佐鲛岛统领(一月三十日后又增援4000人);第1外遣舰队军舰10余艘,飞机约20架,装甲车10余辆。另外由上海日侨组成在乡军人若干人,担任日本租界防守任务。

(2)第二期作战(二月八日至十五日)。指挥官海军第3舰队司令官野村吉三郎。主力:海军第3舰队,旗舰“出云号”,第1遣外舰队(盐泽幸一),第3战队,第1航空队,第1水雷队,“能登吕”航空母舰等军舰30余艘;海军陆战队约7000人,配属装甲车队,由海军少将植松炼磨统领;陆军第24(久留米)混成旅团(由陆军第12师团——师团长木原清,步兵第24旅团为基础所组成,旅团长复下元熊弥)辖步兵第46、48两联队,骑兵第12联队,野炮第24联队,独立山炮第3联队,工兵第18大队,辎重兵第18大队。另外飞机约50架及在乡军人。兵力约2万人。

(3)第三期作战(二月十六日至二十七日)。指挥官陆军第9师团师团长植田谦吉。主力:海军第2舰队及海军陆战队(详前);海军第2舰队(司令官末次信正)负责运兵工作;陆军第9师团,辖步兵第6、18两旅团,步兵第7、35、19、26四个联队,第9骑兵联队,第9山炮联队,第9工兵大队,第9辎重兵大队;陆军第20师团(师团长室兼次)所统步兵第39旅团(旅团长嘉村达次郎)辖步兵第77、78两联队,骑兵第28联队,野炮第26联队,工兵第20大队,电信第6联队,及原有之飞机、战车、装甲车等,兵力约4万人。其陆军第24(久留米)混成旅团于第9师团与第20师团第39旅团登陆完成后,即随第2舰队撤回日本。

(4)第四期作战(二月二十八日至三月十四日)。指挥官海外派遣军司令官白川义则。主力:陆军第9师团(详前);陆军第20师团步兵第39旅团(详前);陆军第11师团(师团长厚东笃太郎,三月一日在七丫口登陆)辖第10、22两旅团,步兵第12、22、43、44联队,第11骑兵联队,第11山炮联队,第11工兵大队,第11辎重大队;陆军第14师团(师团长松木直亮),辖第27、28两旅团,步兵第2、59、15、50联队,第18骑兵联队,第20野炮联队,第14工兵大队,第14辎重兵大队;海军第3舰队及陆战队(详前),第2舰队负责海上运输工作,及原有之飞机、战车与在乡军人。计三个半师团,连同海军陆战队兵力约60000人。日军伤亡,据日军《陆军军备战》(页125)记载为1381人。

2.淞沪作战国军指挥系统与使用兵力及参战时间。

淞沪战区总指挥蒋光鼐

(1)淞沪警备司令戴戟:宪兵第1团(团长金德洋)一月二十九日参战;宪兵第6团(欠一营团长齐学启)二月二日参战。另上海警察两中队参战。

(2)右翼军,第19路军军长蔡廷锴,参谋长黄强。

第60师师长沈光汉。第119旅刘占雄(一月三十一日参战),第1团黄茂权,第2团刘汉忠,第3团黄廷;第120旅邓志才(二月三日参战),第4团杨昌璜,第5团梁佐勋,第6团华兆东;第88师独立旅(原财政部税警团改编而成,旅长王赓,时由古华鼎指挥)第1团(二月七日参战)。

第61师师长毛维寿。第121旅张厉(二月十二日参战),第1团梁世骥,第2团田兴璋,第3团廖起荣;第122旅张炎(二月十二日参战),第4团谢鼎新,第5团黄镇,第6团郑为楫;第88师独立旅第2团古华鼎(二月七日参战)。

第78师师长区寿年:第155旅黄固(二月四日参战),第1团云应霖,第2团谢琼生,第3团杨富强;第156旅翁照垣(一月二十九日参战),第4团钟经瑞,第5团丁荣光,第6团张君嵩;第88师独立旅第3团(二月十二日参战)。

(3)左翼军,第5军军长张治中(三月十四日组成)。

第87师师长张治中(兼),副师长王敬久,参谋长徐培根。第259旅孙元良(二月二十二日参战),第517团张世希,第518团石祖德;第261旅宋希濂(二月十二日参战),第521团刘安祺,第522团沈发藻。

第88师师长俞济时,副师长李延年,参谋长宣铁吾。第262旅杨步飞(二月二十日参战),第523团冯圣法,第524团何凌霄;第264旅钱伦体(二月二十日参战),第527团施觉民,第528团黄梅兴。

第87师独立旅(旅长伍诚仁)晚期亦调入战地。

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教导总队长唐光霁(三月一日参战)。

上海救国义勇军第3大队(二月五日参战)。

吴淞要塞——谭启秀(二月四日参战)。

空军第6、7中队(二月五日参战)。

国军参战部队先后6万余人,伤亡11000余人,失踪700余人,而一般人民死11000人,伤4300余人。

此次作战,由于国军坚决抵抗,军民一心,在吴淞要塞、江湾、庙行镇、大场、闸北等地,重挫日军,便衣队进入租界,阻击日军日侨。造成二月八日、二十二日、二十五日,连续三次大捷。至三月一日,日本集结陆海空约6万大军,向国军发动总攻击时,至七丫口强行登陆,国军已采取安全撤离,右翼军撤至黄渡、方泰之线,左翼军撤至嘉定、太仓之线,完成部署。使日军空忙一场。四日,国联决议,中日双方停战。日军则阳奉阴违,表面宣布停止军事行动,实际上自四月十四日,连续进攻嘉定、太仓、黄渡,炸苏州、常熟、昆山,至十六日,日军始正式撤退。

在作战过程中,政府迁都洛阳,第5军秘密参战,代表政府抗日决心,当时蒋中正(军事委员会委员)以昔日统帅情谊,告前线将士:“抗日为民族存亡之所关,绝非个人或某部队之荣辱问题,我前方战士,应彻底明了此义,故第19路军之荣誉,即为我国民革命军全体之荣誉。”

此战因中国“防卫作战指导”正确,使日军战场重挫,外交孤立。并于五月五日,在英、美、法、意等国公使协助下,双方达成协议。六日,日军开始撤军,三十日全部撤离上海。

“一·二八”沪战结束,民国二十一年三月十八日,蒋中正就任军事委员会委员兼参谋总长,负责对日作战。

(四)日人制造伪满洲国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关东军特务机关长土肥原贤二,十一月十日乘天津暴徒滋扰闹事之际,将溥仪秘密运走大沽,转营口,赴大连,十九日,日军占龙江之时,拥戴溥仪为伪满洲国第一任执政,溥仪接受。民国二十一年三月八日,日人将溥仪带往长春,翌日伪满洲国在长春举行建国典礼,执政溥仪,年号“大同”,国务总理兼文教总长郑孝胥,实际完全由日人驹井德三以国务院总务长官而控制。翌日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照会日本大使,对东北傀儡组织绝不承认,一切应由日本负其全责。二十四日,中国驻日使馆照会日外务省:“在日军未撤退期间,东省所有一切非法组织,中国政府绝对不能承认,应由日本政府负其全责。”

此案经国联(李顿)调查团三个多月(民国二十一年三月十四日至六月四日)调查,提出调查报告书。十月三日,外交部长罗文干发表对国联调查之宣言:(一)“九一八”日及“九一八”以后之一切日本军事动作,均无正当之理由,不能认为自卫之手段;(二)所谓“满洲国”者,并非真正及自然之独立运动所产生,而为日本军队及日本文武官吏操纵造作之结果。三月八日,日内阁决定退出国际联盟措置声明。民国二十二年六月七日(136号)国联咨询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开会通过不承认“满洲国”之报告书。此案悬之抗战胜利后始解决。

(五)热河及长城各口之战

此为日本制造伪满后,对中国一连串的侵略攻击,包括下列各战役事件:

1.山海(榆)关事件:民国二十一年十二月八日至二十二年一月十日。

民国二十一年十二月八日晚十时,日军铁甲车开入榆关长城缺口,向城内炮轰。三日后日军200人向九门口推进,并派飞机侦查,中日双方展开交涉。二十二年一月一日晚十一时三十分,日军乘何柱国(临永警备司令、东北陆军步兵第九旅旅长)赴平请示之际,向城门射击,二日上午十时,铁甲车两列开到,要求驻南关国军撤退,并派兵200人,用木梯爬城,守军第626团长石世安下令自卫,双方激战,二小时内,日军第8师团(西义一)第4旅团(铃木实通),兵车3列,载兵2000余人,大炮12门参加战斗,午后三时,日空军飞机6架在城内投弹扫射,翌日十时飞机8架,配合战车数量向南门守军猛攻,日海军军舰两艘,在南海用巨炮支援,国军血战三日,石团第一营安德馨营长以下,几全部身殉。民众伤亡尤众。四日国军退出榆关,日军攻五里台,十日占九门口。

此役日军使用陆军第4旅团8个中队(连),飞机8架,铁道守备队2个中队(铁甲车两列),及海军军舰数艘。其伤亡人员记载为70人。国军参战部队,东北陆军步兵第9旅第625、626两团参加榆关作战,第627团参加九门口作战;东北陆军步兵第19旅(姚东藩)派一营参加九门口之战,东北陆军骑兵第3旅(王奇峰)第40、41团参加九门口之战。另外参战的有炮兵第1团第1营、工兵第7营、铁甲车第6中队,总计约8000人。死伤无单独记载。此次作战,张学良在北平指挥。外交部于元月四日向日本为榆关事件提出严重抗议,并电告国际联盟。

2.日军攻占热河(民国二十二年二月二十三日至三月四日)

民国二十二年一月二十七日至二十九日,日本关东军司令官武藤信义连发攻击热河三道命令,说明作战方针:“热河为满洲国之领域,本军在此领域内可以行动自由,隔一长城即河北则系中华民国之领土,本军无行动自由。”

二月十八日,代理行政院长宋子文与张学良到承德发表演说,断不放弃东北与热河,纵令敌人占领南京,亦不作城下之盟。三天后,日军以第6师团(板木政右)、第8师团(西义一)主力,不足2万人,分三路进兵:北由通辽向开鲁;中由义县向朝阳;南由绥中向凌源。二月二十三日,日军下总攻击令。热河省主席汤玉麟所统东北军第5军团,连同进入热河之东北军万福麟第4军团,张作相收容第6军团及挺进军约8万人,有些稍战而退,部分不战而降。是日,日军占北票,次日下开鲁,第三天占朝阳,三路并进,势如破竹。三月三日,再下赤峰、平泉。汤玉麟假说去前线督战,征集了很多车辆,满载财宝、鸦片,弃城而逃。三月四日,128名日军进入承德,8万大军不战而走,74200多平方里的河山在7天之中就沦陷日军之手,全国上下,尤其平津两市、冀察两省的人们,大为震惊,当时北方学人丁文江、胡适、傅斯年、蒋廷黻等,对张学良提出责难。后国民政府明令汤玉麟撤职查办。

(1)凌南、凌源作战。二月二十五日至三月五日。日军第8师团步兵第16旅团(川原侃),及第14混成旅团(由第7师团抽出)第27、28两联队约万人。国军为第4军团万福麟(53军军长),辖106师(沈克),108师(丁喜春)、116师(缪澄流)、109师(孙德荃)、129师(王永盛)、130师(于兆麟)及炮兵第11团(欠第二营)、工兵第6营,3万人。除杨杖子山地有激战外,多不战而退。

(2)朝阳、赤峰作战。二月二十三日至三月五日。日军第6师团步兵第36旅团(高田实名)及骑兵第4旅团(茂木谦之助)约万人,及伪军张海鹏、李寿山、程国瑞等。国军为第5军团汤玉麟(55军军长)辖第36师(汤兼)之第106旅(张从云)、107旅(董福亭)、108旅(刘香九);骑兵第36团(汤玉书);炮兵第36团(汤玉铭)与第31旅(富春),另骑兵暂编第1旅(赵国增)、骑兵第7旅(崔新五)、骑兵第10旅(石文华)。第6军团张作相,辖第41军(孙魁元),所属第117旅(丁练庭)、第118旅(刘月亭)、第119旅(邢预筹);第63军(冯占海,义勇军改编);与推进军刘翼飞,所属一、二、三、四、五路(李思义、邓文、邰斌山、刘震东、檀自新),约5万人,汤军久居热河,无战力,其他多义勇军,甚为疲惫,多不战而走。只有孙魁元军,虽多为收编土匪,然其第117师在赤峰城内外,与日军激战二日,且与日军巷战,是属难得。日军热河之战伤亡人数,与长城作战一并统计(详后)。国军无伤亡记载。

热河失守后,张学良于三月十一日,通电辞职。政府派何应钦为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代理委员长,并指挥对日作战。

3.长城浴血抗战(民国二十二年三月五日至五月十二日)

长城各口战役,始于民国二十二年三月五日冷口之争夺,终于五月十二日南天门新开岭阵地之转移。日本关东军侵华以来,遭到国军最坚强之抵抗。

(1)冷口作战。三月四日,日军第14混成旅团第28联队占冷口并抵达建昌营,国军第32军(商震)令139师(黄光华)于七日收复,并推进至萧家营。三月二十一日,双方激战。商率141师(高鸿文)及142师(李杏村)增援,双方形成拉锯战。至四月十一日,国军退出冷口。

(2)界岭口作战。三月初,日军第10师团第33旅团(中村震)向界岭口前进。国军第116师(缪澄流)及120师(常经武)守界岭口至青山口阵地。十一日至十四日,双方激战。十六日界岭口及罗汉洞失而复得。三月十八日至二十五日,双方激战。四月十一日,国军撤退。

(3)古北口作战。三月五日晚,国军67军(王以哲)第107师(翁照垣)在古北口外老虎山、马圈子、黄土梁与日军第8师团第16旅团(川原侃)接战,历经四昼夜,后撤北甸子。十日,日军猛攻第112师(张廷枢)将军楼阵地,同时以主力向龙儿峪25师(关麟征)阵地进犯。关亲率预备队增援并负伤,一度将日军击退,终以日军兵力甚大,国军乃放弃原阵地,向撤河右岸及南天门转移,古北扣被日军占领。

(4)喜峰口、罗文峪大捷。三月九日十二点第29军(宋哲元)抵喜峰口,即与日军第14混成旅团(服部兵次郎)遭遇,第37师(冯治安)、第38师(张自忠)在喜峰口作战,暂编第2师(刘汝明)在罗文峪与日军第8师团第4旅团(铃木美通),早川联队作战,战况惨烈,三日三夜,在喜峰口阵前高地山峰,形式拉锯战,得而复失,失而复得者数次。最后决定出奇兵,派赵登禹、王治邦两旅,分由喜峰口左右的董家口与潘家口摸出,夜袭日军侧背,用大刀猛砍日军。以山地崎岖,穿越行军甚难,出敌不意,正面铁门关国军38师主攻配合,王长海团击毙日军炮兵指挥官,造成喜峰口大捷。是役计歼灭日军步兵两联队(第14旅团第27、28两联队),骑兵1大队(骑兵第4旅团第3联队),并破坏野炮18门。经此夜袭后,日军攻势顿挫,自认为侵华以来最大的失败与耻辱。同时刘汝明在罗文峪,亦击退入侵日军,战果甚丰。三月十七日,国军退守阮家峪、孩儿岭、桃山、盘家口至龙井关一带阵地。四月十五日退撤热河防线。然此役给予全国民心士气很大的鼓励。

(5)滦东作战。三月十七日,国军滦东前方司令第115师师长姚东藩与骑兵第3师(王奇峰),从秦皇岛、石门寨至义院口部署,主力在石门寨附近。三月二十六日,日军第8师团第4旅团由九门口进攻,激战至四月一日,第115师石门寨阵地及骑3师水炸峪阵地皆被突破,国军退海阳。四日,海阳失守。七日拂晓,第57军军长何柱国率全军反攻收复海阳,日军退石门寨及山海关,国军乘胜追击,将海阳以东日军肃清。时冷口、界岭口失守,日军南下,四月十三日,国军主力转移昌黎,并以第120师(常经武)在滦河右岸任各庄至瓦龙山。第115师(姚东藩)集中滦西陀子头。第67军(王以哲)到达瓦龙山以北阵地。由冷口撤回之32军在麻官营、马辽庄阵地。四月十六日,昌黎失陷,骑三师转移乐亭。二十二日,日军自安山抵团山。后日军增援古北口南天门,攻势缓和,国军全力反攻,一度克昌黎、抚宁、迁安,王以哲军第117师(翁照垣)进入北戴河。及日军回扑,国军再撤回原有阵地。

(6)南天门血战。古北口撤守后,国军第17军(徐庭瑶)以第83师(刘戡)、第2师(黄杰)及骑2师(黄显声)与骑1旅(李家鼎)担任曹家路口、司马台、南天门至白马关一带之守备。以第25师集结九松岭。四月二十一日,日军第8师团主力猛攻南天门、八道楼子第2师阵地,同时攻龙潭沟骑一旅阵地。国军拼血抵抗,损失惨重,二十六日,由第83师接替第2师阵地,以25师补83师防地,骑1旅血战数日后退至香水峪及丰城子。二十八日,南天门工事全毁,国军主力移新开岭。五月十日,日军陷南天门,并攻国军左翼阵地,83师受损严重,再由第2师换替。十二日国军在新开岭血战后退石匣。

(7)兴隆作战。国军为策应喜峰口与古北口之战,以26军(萧之楚)、独立第4旅(王金镛)、第132旅(于兆龙)、骑5师(李福和)四月二十七日由马兰关、黄崖关、将军关分四纵队进攻兴隆,将日军第8师团、第4旅团第31联队第1大队包围,后以新开岭战事危急,五月十一日退守穆家峪、南北城厂、南北石骆驼一带。

此一战役,中日双方所使用兵力:日本指挥官为关东军司令官武藤信义,参谋长小矶国昭,第6师团——师团长板木政右卫门,参谋长佐佐木吉良,辖步兵第11旅团(松田国三):步兵第13联队(鹫津松平)、步兵第47联队(常岗宽治);步兵第36旅团(高田美名):步兵第23联队(志道保亮);步兵第45联队(迎专八);骑兵第4旅团(茂木谦之助),配属第6师团:骑兵第25联队(山冈洁)、骑兵第26联队(黑谷正中)、机关枪中队(江木晋)。暨师团直属部队:骑兵第6联队(神代菊雄),野炮第6联队(城岛荣兴),工兵第6大队(细目四郎)第1中队(高岛直),骑兵第10联队(松田仁三郎),及临时配属战车队。

第八师团,师团长西义一,参谋长小林角太郎,辖步兵第4旅团(铃木美通):步兵第5联队(谷仪一)、步兵第31联队(早川正);步兵第16旅团(川原侃):步兵第17联队(长濑武平)、步兵第32联队(田中清一);骑兵第3旅团(饭田固贞):骑兵第22联队(田弥三郎)、骑兵第24联队(卢见茂);暨师团直属部队:骑兵第8联队(三宅忠强)、炮兵第8联队(应野太吉)、工兵第8大队(上原建市)、辎重兵第8大队(中村贞治)。临时派遣:第1战车队(百武俊吉)、重炮兵中队(山村新)、列车重炮兵队、关东军自动车队。

第33混成旅团(中村馨,由第10师团步兵第33旅团扩大编成):辖步兵第10联队(人见顺士),步兵第63联队(饭冢朝吉),步兵第39联队混合大队(北泽贞治),步兵第40联队(冈村元),野炮兵第10联队(谷口元治郎)。

第14混成旅团(服部兵次郎,由第7师团各联队抽调编成):步兵第25联队第2大队(江正太郎),步兵第26联队第2大队(宫本德一),步兵第27联队第1大队(板野尾胜),步兵第28联队第2大队(米山米鹿),骑兵第7联队第2中队(高椋佐太郎),野炮第7联队第2大队(高森孝)。

飞行队(牧野正迪):飞行第10大队(侦察,邦助),飞行第11大队(战斗,长泽贤二),飞行第12大队(轰炸,岩下新太郎)。

铁道第1联队:内田庄一。

电信队:大津和郎。

以上日军约6万人,多次集中使用,并配合伪满军、伪蒙军:张海鹏、刘桂堂、李寿山、程国瑞、邰本良等。日军伤亡数字,连同热河作战在内,在其《陆军军备战》内,记载为2400人。

国军被动应战,初由军事委员会北平军分会委员长张学良指挥,张辞职后改为何应钦主持。使用部队:

东北军。第51军(于学忠),第111师(董英斌)、第113师(李振唐)、第114师(陈贵群)、第118师(杜绳武)、骑兵第1师(张诚德)、炮兵第6旅(王和华)、炮兵第17团、工兵第8营、装甲车大队。第53军(万福麟),第106师(沈克)、第108师(杨正治)、第110师(何立中)、第116师(缪澄流)、第119师(孙德荃)、第129师(周福成)、第130师(朱鸿勋)、骑兵第2师(黄显声)、炮兵第7旅(乔方)、炮兵第11团、工兵第6营。第57军(何柱国),第109师(何柱国)、第115师(姚东藩)、第120师(常经武)、骑兵第3师(王奇峰)、炮兵第15团、工兵第7营、铁甲车第6中队。第67军(王以哲),第107师(张征枋)、第112师(张廷枢)、第117师(翁照垣)、炮兵第八旅(刘福东)、工兵第1团、炮兵第11团。以上计4个军,17个步兵师,3个骑兵师,2个炮兵旅,4个炮兵团,1个工兵团,3个工兵营,1个装甲车大队,1个铁甲车中队。

晋军。第32军(商震),第84师(高桂滋)、第139师(黄光华)、第141师(高鸿文)、第143师(李杏村)、骑兵第4师(郭希鹏)、炮兵第16、18团各1营、工兵第5营。计1个军,4个步兵师,1个骑兵师,炮兵2营,工兵1营。

西北军。第29军(宋哲元),第37师(冯治安)、第38师(张自忠)、暂编第2师(刘汝明)。第40军(庞炳勋),第39师(庞炳勋)、骑兵第5师(李福和)。以上2个军,4个步兵师,1个骑兵师。

中央军。第17军(徐庭瑶),第2师(黄杰)、第25师(关麟征)、第83师(刘戡)、骑兵第1旅(李家鼎)。第26军(萧之楚),第44师(萧之楚)、独立第4旅(王金镛)。以上计2个军,4个步兵师,1个独立步兵旅,1个骑兵旅。

总计9个军,29个步兵师,1个独立步兵旅,8个骑兵师,1个骑兵旅,2个炮兵旅,4个炮兵团,及各军师直属特种部队,总数约25万人。(热河被击溃军队未计算在内)其中以第17军与第29军编制完整,装备精良,人员充足,战力特强,然在士气方面,各军表现甚英勇,以血肉之躯和日军飞机、坦克、重炮等现代化武器作殊死战,苦斗三月余,是一小型全面抗战。伤亡甚重,计第17军(连同石匣作战)伤亡6825人;第29军伤亡4631人;第32军伤亡3936人;第67军伤亡1735人;第53军伤亡1198人,总共18335人,其他4个军无伤亡资料,但知57军伤亡亦甚重。

(六)冀东察东作战

长城各口决战后,日军再扩大占领区。续向国军进攻,包括下列作战。

1.石匣作战。五月十二日国军撤离新开岭阵地后,翌日拂晓,日军第八师团猛攻瑶亭、芹菜岭、五里庄,及南香峪、团山子、丰城子国军第二师阵地,下午六时,第2师退兵马营、居连峪。十三日下午一时,国军第25师奉命守石匣,正运输中,石匣未经战斗,即被日军占领,25师乃移金沟。十四日上午四时,日军从石匣出击,第25师退守营房、密云县城;第2师退陈各庄、范各庄、宰相庄;第83师退田家庄、伟家庄。十五日国军第26军在九松山与日军保持接触。十八日日军第8师团攻密云,是日进入。国军17军三个师全部调守北平城防。此役国军第26军伤亡1522人。

2.怀柔作战。日军第8师团陷密云,国军第59军(傅作义)守怀柔,五月二十一日,双方在王化庄接触,二十三日早四时,日军在长围保向东峪、忠庄进攻,八时前攻怀柔东关,又攻石厂,战况激烈,国军士气高昂,十时日军再进攻口头村,至下午五时,伤亡惨重,卒被击退。时奉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何应钦委员长令,限59军于二十四日六时,撤至高丽营附近,国军遂撤退,而战斗终止。第59军伤亡660人。

3.遵化作战。喜峰口撤退后,国军第3军团——第29军与第40军——以撤河西岸撤河桥、关庄、王家圈、龙井关、马蹄峪为第一线,主力在景忠山、景隆寺、房山沟。并增派第106师(沈克)在高台子、忍子口、小黑汀布阵。五月十二日,日军第十师团突破106师高台子、忍子口防线,十三日再破第29军王家圈、龙井关阵地。十四日第106师在新集激战后退兴城镇、救驾岭、崖口。第29军暂二师占铁厂镇,40军占石门镇,主力在景忠山、官厅阵地激战。十五日铁厂镇、景忠山皆激战。第106师由双泉寺退遵化、洪水川、南营、姚各庄。暂二师退颜各庄。第29军主力移向石门以西地区。十六日下午五时,日军占遵化。国军无伤亡资料。

4.滦西作战。五月十二日,国军第4军团,第57军(何柱国)自石梯子庄向南,经滦县、马城镇、任各庄至乐亭,第67军(王以哲)向北经麻官营、张官营、前裴庄至高台子,沿滦河右岸据守。第119师与第129师在沙河驿、王家店第二线阵地。十二日日军第6师团攻石梯子庄,高台子第106师阵地破后,迂回第67军,该军第110师退七家岭。十三日双方在麻官营激战。是日第53军(万福麟)向丰润以南撤退,第57军向唐山撤退,第67军向丰润以西退却。十四日,日军攻丰润、开平。十五日,日军占大王庄、狼山关。十六日,第57军放弃开平,移胥各庄、芦台;第67军移宁河以北、杨家岭、高庄子、彩高桥至燕子口。塘沽协定,双方对峙芦台、宁河、燕子口之线。国军无伤亡资料。

5.多伦作战。三月上旬,国军第7军团骑兵第1军(赵承绶)防守多伦。四月二十八日,少数日军与伪军刘桂堂、崔新五、索化成等约数千人,分向前铺、白土窑子、红旗营房进攻,国军全线迎战。二十九日拂晓,三道洼、磴口桥被突破,下午五时,日军进入多伦,双方巷战,晚多伦陷落,国军退边墙、哈八桥。三十日,日伪军追至,被击退。此役国军骑兵第1军伤亡39人,失踪25人。

冀东察东之战,是长城战役的延续,日军仍以第6、8两师团为主力,其伤亡数字据《陆军军备战》为890人。国军以第17军、第26军、第57军、第67军、第29军、第40军、第59军及第106师与骑1军为主。其中第59军(傅作义)第一次参战,故表现特佳,骑1军表现亦不错。余皆久战疲兵,多在转移中与日军周旋。

(七)塘沽停战协议

长城、冀东战役,日军恃利器,国军凭热血,各部伤亡极众,而阵地工事,几被日军炮火飞机轰炸毁坏无遗,各军疲惫之余,应付极为艰难。至五月二十二日,滦东、冷口、喜峰口方面:国军已退至通州、富豪庄、马头镇、白河之线。古北口方面:撤至九松山、牛栏山一带。日军迫近北平,情况危急;而亲日齐燮元、白坚武、石友三等军系余孽,正获得日方资助,有组织华北联合自治政府之阴谋,形势恶劣。政府权衡轻重利害,经日使馆代办中山详一、日本陆军副武官永津佐比重中佐与北平政务整理委员会黄委员长郛(膺白)晤谈,由日方提出休战之接洽。在何代委员长应钦、内政部黄部长绍、张群、蒋伯诚等委员详密商议,遵照中央意旨,派总参谋熊斌、参谋徐组诒(燕谋)与日方进行停战谈判。并发表“停战协议”文:

关东军司令官武藤信义,五月二十五日于密云接受何应钦之军使参谋徐祖诒(燕谋)所陈正式停战提议。据此五月三十一日上午十一时十分,关东军代表陆军少将冈村宁次(关东军副参谋长),与华北中国军代表陆军中将熊斌,在塘沽签订停战协议,其要点如下:

(1)中国军即撤至延庆、昌平、高丽营、顺义、通州、香河、宝坻、林亭口、宁河、芦台所连之线以西以南地区,不再前进。又不行一切挑战扰乱之举动。

(2)日本为确悉第一项实行之情形,可用飞机或其他方法,以行视察,中国方面应行保护,并予以便利。

(3)日本军确认中国军已撤至第一项协议之线时,不超越该线续行追击,且自动一概归还至长城之线。

(4)长城线以南,第一项协议之线以北及以东地域内之治安维持,由中国警察机关任之。

(5)本协定签字后即发生效力。

中国华北驻军代表熊斌

日本关东军代表冈村宁次

除此之外,日方还要求四项:(1)丰宁西面之骑兵第二师,望即撤去;(2)平津附近之四十师华军,望即他调;(3)白河河口之防备,实违背案约,速即撤去以示诚意;(4)中日纷争祸根之排日,望即彻底取缔。1、2、3项熊斌口头应允,第4项允代转达。

(八)整编陆军抗日御侮

塘沽协定,给国家“攘外”增加了一年多的缓冲时间,此时“安内”(剿共军事)进行顺利。民国二十三年底,蒋委员长中正手定60师整军计划。暂定三至四年编练完成,分六至八期,每期约编6师至10师。

整编理念,日本平时有18~20个师团,每师团2个步兵旅团,4个步兵联队,师团直属——骑、炮、工、辎联队,总人数约18000人至20000人,全国陆军平时为38~40万人。战时动员增加3倍,约为100~120万人。中国陆军整编后,改用德国武器,应优于日本,加强训练,在战技方便追赶日军。每师2步兵旅,4步兵团,师直属——骑、炮、工、辎重团。每师人数为17170人(野炮团)或17584人(山炮团),总人数约110~120万人,是日军3倍,战时动员,亦增加了3倍,330~360万人,也是日军的3倍。使日本军政当局望而生畏,不敢侵略中国。此即孙子兵法所说,“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因此而有民国二十四年元月二十四日在南昌举行全国军事会议,各院、部长、绥靖主任、总司令、总指挥、军长参加,定出整编60师计划作业。其配备要旨:

1.新编各师为防备侵略保全国土起见,应按政略战略地势交通及其他各种关系,拥有适当兵力之配备。

2.就国际情形而言,华北多事,预料将来主战场似在平津察绥,除于该方面配置相当兵力外,至于津浦、平汉两干线拟配置较多兵力,以便向该方面集中容易。

3.华北发生战争,山东半岛、淞沪以及闽浙粤近海各处必同时受其侵扰。

4.首都为政治中心,武汉、南昌为军事重心,均拟配备相当兵力。

5.为顾虑西北边防起见,各该要地均拟配置相当兵力。

很可惜,因受帝国主义(美、英)干扰,德国新式武器未获得,只得用旧有武略作调整,至民国二十五年底,二次整编完成20个师。

1.第一次10个师。(1)陆军官校教导总队(桂永清),南京;(2)陆军第2师(黄杰),徐州;(3)陆军第25师(关麟征),洛阳;(4)陆军第36师(宋希濂),南京;(5)陆军第87师(王敬久),溧阳;(6)陆军第11师(黄维),浙江;(7)陆军第14师(霍揆彰),浙江;(8)陆军第67师(罗卓英),金华;(9)陆军第94师(李树森),浙江;(10)陆军第57师(阮肇昌),嘉兴。皆为中央军。

2.第二次10个师。(1)陆军第3师(李玉堂),浦城;(2)陆军第4师(王万龄),阳新;(3)陆军第9师(李延年),泉州;(4)陆军第10师(李默庵),龙岩;(5)陆军第83师(刘戡);(6)陆军第27师(冯安邦),湖北公安;(7)陆军第79师(樊崧甫),湖南临澧;(8)陆军第80师(陈琪),龙溪;(9)陆军第88师(孙元良),万县;(10)陆军第89师(王仲廉),湖北通城。其中第27师为孙连仲部队,其他皆中央军。

3.第三次10个师。(1)陆军第1师(李铁军);(2)陆军第5师(谢溥福);(3)陆军第13师(万耀煌);(4)陆军第16师(章亮基);(5)陆军第51师(王耀武);(6)陆军第56师(刘尚志);(7)陆军第58师(俞济时);(8)陆军第78师(丁德隆);(9)陆军第85师(陈铁);(10)陆军第98师(夏楚中)。此为民国二十六年上半年提出,下半年准备再编之10个师。但未开始整编,“七七事变”发生,各整编师即编入战斗序列从事抗日战争,60师整编计划,未竟全功,即告中止。

(九)日军制造“华北特殊”化

包括下列一连串动作。

1.察哈尔事件。民国二十三年六月,日军违反“塘沽协定”,开入战区十一次,九月十六日在张家口飞机投传单。二十四年元月九日,日军在察东大滩活动,省主席宋哲元急报中央。蒋委员会长中正电复:望对察东积极增加兵力,巩固防务,以戢其扰乱之心。

一月十五日,第29军将到沽源劫掠之伪满自卫队40多人缴械,十八日,日关东军发表“断然处置”声明,二十三、二十四两日,日第七师团谷寿夫旅团,以飞机大炮向东楂子、独石口攻击,军民颇有伤亡,国军近距离近击,予日军重创。此即“察哈尔事件”。二月二日,召开“大滩”会议,国军第37师参谋长张樾亭,日军谷寿夫。当时中央指导:(1)务求速了,勿使迁延以免扩大;(2)察东方面,如能亦明定一条停战线,以示限制;(3)停战线只作军事处,万不可有“国境”字样;(4)停战线不妨延长,但沽源、独石口两处为必守之据点,万不可划入;(5)此事作军事处理,应避免外交政治方式。二月四日,双方约为:(1)第29军撤出石头城子、东楂子、南石柱子之线以东地域;(2)伪满自卫队步枪37支,子弹1500发送还。此察省长城线外700余平方里地区划出中国军队保卫,并由伪满热河省丰宁县所接管。

2.河北事件。民国二十四年五月三日,天津日本租界两名亲日分子白逾桓(天津振报社长)、胡恩溥(天津国权报社长)被日本关东军派人暗杀。同时热河义军孙永勤部窜扰遵化、迁安征粮,并要求接济弹药,被县长拒绝。日军藉口指为“河北事件”。

自五月十一日至六月九日,日本天津驻屯军参谋长酒井隆与日本大使馆辅佐武官高桥桓,与北平何代委员应钦口头交涉三次,何已同意河北省政府于学忠主席、天津市张廷谔市长、宪兵团长蒋孝先、政训处长曾扩清他调,国民党天津市党部停止工作。最后日方提出四点:(1)河北省内一切党部完全取消;(2)第51军(于学忠)撤退;(3)第2师(黄杰)、第25师(关麟征)他调;(4)排日行为之禁止。

日军提出要求,中央不接受,并准备作战。指定刘峙筹备黄河北岸防线,后经何应钦电呈分析:“万一开战,顷刻之间,即将平津断送,且将牵动京沪及长江一带,国内立致崩溃。况黄(杰)师大部驻保,南苑仅驻2团,关师(麟征)2团亦演习在外,仅3团驻黄寺,于(学忠)军与商(震)军正在换防,绝非短时可能部署,目前之计,下令将中央军自动调驻豫省,期能保全平津及国家元气,留作持久抗战之基础。”经中央同意,六月十日下午何应钦告之高桥桓:(1)河北省境内各党部自动结束;(2)第51军向河南省境移动;(3)第2师、第25师分别调豫皖与陕西剿共;(4)关于排日之禁止,由国民政府重申命令。高桥桓表示无异词而去。

六月十一日高桥忽以其代拟“觉书”一件,托人送交何代委员长,请照缮一份,盖章送交日方。何以交涉纯系口头,此枝节要求,不合情理,言词拒绝。六月二十八日,日本天津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正式声明,不扩大事态,干涉中国内政。

为换文交涉,历经三周,最后由何应钦给梅津一便函:“径启者:六月九日酒井参谋长所提各事项,均承诺之,并自主的期其遂行,特此通知,此致梅津司令官。何应钦,民国二十四年七月六日”即结案。事后,日本往往将此次中日双方之谅解,称为“何梅协定”。

3.张北事件。民国二十四年六月五日,日本尉官2人、士官2人,由多伦赴张家口,行至张北县北城门时,国军(陆军第29军132师,师长赵登禹)卫兵检查入境护照。察哈尔省政府和日本领事曾有规定,日人出入察省,必须由领事致函省府,批准发照。此次日人未带护照,且要强行通过,被国军将4人送到师部军法处,并向察省主席宋哲元请示,此时宋正在北平开会,延迟十多小时,宋姑准放行,以后不可援例,引起日本天津驻屯军严重抗议。中央采取主动,免去宋哲元省主席职,派秦德纯代理察哈尔省主席,负责交涉,六月二十七日成立所谓“秦(德纯)土(肥原)协定”:(1)张北县北门驻军第132师109旅(旅长王长海)218团(团长石振纲)及132师军法处处长免职;(2)陆军第29军部队撤出沽源、宝昌、康保、商都,以地方保安队维持秩序;(3)中国政府不向察省屯田移民;(4)撤退察省境内中国国民党党部;(5)禁止察省境内的反日组织与反日活动。

4.强迫“华北特殊化”的“广田三原则”。民国二十四年八月十日,经日本外务、陆军、海军三省一致同意,提出“广田三原则”,其主要内容:

关于对支(中国)政策文件:

以帝国为中心之日满支三国提携互助,确保东亚安宁并谋发展,是日本对外基本政策,也是日本对支政策的目的。

(1)中国应先彻底取缔排日,并应抛弃依赖欧美政策,采取亲日政策。

(2)中国终应正式承认满洲国,暂时可对满洲国作事实上的默认。反满政策自应放弃,华北与满洲接壤的地区应实行经济、文化融通与提携。

(3)来自外蒙的赤化是日满支三国的共同威胁,中国应依日本排除威胁的希望,在与外蒙接壤地区作各种合作设施。

日本确认中国有诚意实行上述各点时,再与中国建立亲善提携关系。日满支的新关系亦依此办理。

附属文:

(1)利用中国地方政权牵制中央,以及分化中国统一,并非本政策之主旨。

(2)实施本政策时,外务省、陆军省、海军省应保持密切联络。

(3)昭和九年(民国二十三年)十二月七日,陆军、海军和外务三省同意的觉书与本件并行有效。

“广田三原则”提出后两天,日本陆军省军务局长永津铁山被刺杀,陆相林铣十郎引咎去职。川岛义一任陆相,与急进派的关东军司令南次郎,副参谋长板垣征四郎,沈阳特务机关长土肥原贤二,及新任天津驻屯军司令多田骏(八月十九日到任)与日本参谋长本部第二厅厅长冈村宁次,内外勾结,煽动“华北特殊化”更加积极。九月二十四日,多田骏发表“对华政策的基本观念”,强调华北五省自治,人民自救。同时广田外相用密电通令在华使馆说:“操纵华北地方政府,使它升华,是1934年12月7日阁议的成案,各有关使领人员,应在交涉时,使三原则与鼓励华北自主案相辅相成。”以迎合急进军方意旨。

此事,九月七日,驻日大使蒋作宾与日外相广田在东京,开始会谈,至十月三十一日,蒋回国无任何结果;此后由驻日大使馆参事丁绍与日本外务次官重光葵继续商谈,然因日本军方进行“华北特殊化”甚急,中日关系恶化,亦无达成任何协议。

5.香河事件。民国二十四年十月十八日,河北省香河县民武宜亭在日本天津特务机关长大迫通贞所策动下,和日本特务胜见、福田霞等四人同谋,藉口反对田亩赋税,要求实行自治,在香河东门外安抚寨胡承武家召开“国民自救会”。二十日纠众千人请愿,推派代表向县长赵忠璞交涉,要求交出政权,同时散发“香河县人民自救自决宣言”、“县民自救自决理由及办法”、“县民自治自救传单”等反中央政府反国民党文件。县长将代表拘留,并向省政府报告。二十一日,武宜亭等闯城不果,翌日日本宪兵一队要求入城,掩护武众入城骚扰。赵县长逃出城外,乱民占领县城,释放被拘代表,并推安厚齐为县长,实行“自治”。二十三日又将省府派来的调查参议刘耀东拘留,再强迫维持秩序的特警队撤退。河北省政府主席商震以局势严重,决定派军队镇压,日本驻天津领事馆武官晴气庆印、小尾哲三等阻止不可,并以中日军事冲突威胁。后经商震与日本驻屯军参谋长多田骏交涉一个月始获解决,由中国派保安队(总队长张庆余)接管,伪县长及保卫团等皆逃匿。

6.伪“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之组成。日军主要目的是要“华北特殊化”,将冀、察、绥、晋、鲁五省与平、津两市,造成第二伪满洲国。他们用威迫重于利诱的方式,向宋哲元、商震等人交涉。宋、商得中央政府有力支持,布置数十万大军于冀、察、鲁、豫等省,不惜一战,故对日人要求严予拒绝。日本此计受挫,其代表关东军参谋长土肥原贤二就去煽动河北省滦榆区行政督察专员殷汝耕。

民国二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殷汝耕、土肥原贤二和专田盛寿在天津日租界举行酒会庆祝,宣布停战区自治。第二天伪“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在通县正式成立,殷为委员长,通电脱离中央,为日本在河北省内树立的第一个傀儡组织。保安处长刘宗纪,保安第一、二、三、四总队长张庆余、张硕田、李允声、韩则信。窃据冀东22县,在其统治下之民众近500万人。

两天后,行政院会正式决定:(1)撤销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其职务由军事委员会直接处理;(2)特派何应钦为行政院驻平长官;(3)特派宋哲元为冀察绥靖主任;(4)令河北省政府将滦榆区行政督察专员殷汝耕免职拿办;(5)滦榆、苏密两区专员公署著即撤销,其职务由河北省政府直接处理。同一天,国民政府以殷汝耕“勾结奸徒、企图叛国”,命令通缉。

7.冀察政务委员会的诞生。民国二十四年十二月十一日,国民政府令:特派宋哲元、万福麟、王揖唐、刘哲、李廷玉、贾德耀、胡毓坤、高凌、王克敏、萧振瀛、秦德纯、张自忠、程克、门致中、周作民、石敬亭、冷家骥为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以宋哲元为委员长。翌日中央调整华北人事:调商震为河南省政府主席,宋哲元为河北省政府主席,张自忠为察哈尔政府主席,萧振瀛为天津市长。而秦德纯在三天前(十二月九日)已就任北平市长。

冀察政务委员会是政府所设之特殊行政机构,管辖冀察二省与平津两市,同时也是为缓和与日军大规模正面冲突,以准备长期抗战之措施,亦得日本军方之默许。(日人认为宋可使“华北特殊化”)其人选:宋、张、秦、萧、石、门6人属第29军(西北军)系统;万、刘、胡、程4人属东北军系统,皆为抗日的实力派。贾与二王属旧皖系;高为旧直系;周为金城银行总经理;李、冷为天津与北平绅士,此7人与日本人有来往,被视为亲日派。此为中央有意的安排,也是宋哲元坚持的原则。

冀察政务委员会成立后,宋曾试图要求日方取消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并收回察东沽源六县,但未作到。民国二十五年七月十日,宋聘石友三为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时石率保安队驻北平及近郊。十月十六日,宋以齐燮元、秦德纯、贾德耀为冀察政务委员会驻会办事委员,戈定远为秘书长,齐为日方推荐。此一机构至二十六年七月卢沟桥事变后撤销。

8.日本增强华北驻军。民国二十五年四月十七日,广田内阁决定增强在华驻军,翌日陆军省以陆甲第六号令扩大编制,六月一日原有驻军1771人,六月十日增加为5754人。其编制体系与驻地如后:

支那驻屯军司令部:新任司令官田代皖一郎五月十九日到津,参谋长桥本群。天津驻兵:步兵第2联队(3个大队),炮兵联队2个中队及战车队、骑兵队、工兵队、通信队、宪兵队、军病院、军仓库。

北平驻军:步兵旅团司令部(旅团长河边正三)、步兵第1联队部(1个大队)。另电信所、宪兵分队、军病分院。

丰台驻1步炮混合大队,山海关驻1步兵大队部及步兵1中队,溏沽、唐山、滦州各驻步兵1中队,昌黎、通州、秦皇岛各驻步兵1小队。

同时指挥华北各地“日本陆军特务机关”,包括:北平(松井太久郎、寺平忠辅、国军第29军顾问中岛弟四郎、樱井德太郎、笠井半藏);天津(茂川秀利);通州(细木繁、甲裴厚);太原(河野悦次郎);张家口(大本四郎);济南(石野秀男);青岛(谷荻那华雄),及驻北平武官辅佐官(今井武夫),与陆军运输部塘沽出张所。

此一驻军,有三大任务:(1)积极策动“华北特殊化”;(2)从事分化、谍报、宣传及作战工作;(3)负责拟定日本陆军在华北侵略作战计划。

日军所分化策动者,统兵的有宋哲元、阎锡山;无兵军人:吴佩孚、孙传芳、石友三、齐燮元、白坚武等多人。宋、阎以保持联络而拖延时间。吴、孙严拒,并向报界表明心迹。石、齐皆被宋哲元网罗,石以冀察政委会委员统帅冀省保安队驻平郊,齐为驻会委员。只有白坚武(原吴佩孚政务处长)于六月二十八日晨在丰台叛乱,自称“正义自治军总司令”,声言组织“华北国”,率日韩浪人与中国土匪300余人,威胁驻丰台铁甲车开至永定门,炮轰北平,被万福麟部缪澄流师,及冀省保安队击退,十时,收复永定门与丰台车站,捕日韩15人,土匪逃入冀东战区内,白走天津,造成一场闹剧。

9.日军对“华北特殊化”之绝望。早在民国二十四年八月二十八日,北平军分会改组,政府任命宋哲元为平津卫戍司令,以应付日本“华北特殊化”之要求。十月十九日,蒋委员长电宋哲元:“北方诸事请兄本此意图处理一切,中必代兄负责。”十一月十七日,宋哲元拒绝日方所提“地方自治”及“脱离中央”,并呈蒋委员报备。十一月二十日,蒋委员长约晤日本有吉大使,告华北本无“自治”问题,并将派大员代表中央政府坐镇北平。二十五日,伪“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成立。蒋委员长派刘健群北上,协助宋哲元处理问题,日本派兵占丰台车站,并在长城各口增兵。后经何应钦自北平与中央几经措商,遂成立冀察政务委员会(详前)。

至民国二十五年四月,日本企图华北自治,相迫尤烈。然第29军将领宋哲元(军长、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冯治安(第37师师长,河北省政府主席)、刘汝明(第143师师长,察哈尔省政府主席)、秦德纯(副军长,北平市长)、张自忠(第38师师长,天津市长)则誓言与平津共存亡。遂自六月至九月,三个月中,发生两次丰台事件。

第一次:六月二十六日晨,第29军37师一小部分部队,由张家口调丰台,一军马脱逃,跑入日本军营,双方交涉,如临大敌,经国军军官说明,未酿成大祸。次日一韩人跑至国军马场,指一马为其所有,并出短刀动武,且招来武装日兵助阵,双方发生械斗。日军以此为借口向宋交涉,宋以忍辱负重接受:(1)道歉;(2)赔偿;(3)惩戒肇事军官;(4)驻军换防四条而结束。

第二次:是年七月下旬,日兵在丰台增至2000人,第29军仅有一营。八月三十一日,日侨森川太郎无故闯入第29军营房,被殴刺受伤,日军交涉,宋承诺赔款惩凶,但日军已显露“丰台日军,受29军威胁,必须让防”。九月十八日,双方演习回营时,狭路相逢,互不相让。国军孙香亭连长出而交涉被掳,双方遂成对峙局面,北平日军增援,过丰台大井村,与驻军发生枪战。彼此对峙一整夜,战机一触即发。宋得知,令国军不得先开火。派第37师副师长许长林与天津市政府顾问甄铭章与日方交涉。十九日晨达成协议:(1)中日双方互相表示道歉;(2)第29军一营撤退赵家庄。丰台重镇遂被日军控制。

九月二十三日,华北日驻屯军司令官田代皖一郎向宋哲元提出:(1)“中日经济提携原则”四条;(2)“经济开发要项”八条。中央政府认为“原则”极为空泛,“要项”所包甚广,而对适用地域无明白规定,而予拒绝。民国二十六年一月二十日宋发表告冀察同志书:(1)拥护国家统一,不参加内战;(2)尽军人天职,保卫国家主权;(3)剿匪剿共。终使日本“华北特殊化”而成为泡影。

(十)伪“内蒙军政府”与百灵庙大捷

民国二十五年五月二日,在日军策动下,伪“内蒙军政府”在嘉卜寺(化德县)成立。德王任总裁,分设外交、内政、教育、司法、总务、建设、实业、财政八公署,另设参谋,参议两部,各署部皆由日本顾问掌握实权,实为内蒙的傀儡组织。其军有“兴亚联合军团”、“边防自治军”、“西北防共军”等。又招收土匪,扩充实力,日本运大批武器在察北装备。七月三十日、八月六日两次进攻绥东,皆被击退。十月中双方在绥东开始作战,十一月十五日,在飞机、炮兵掩护下,以骑兵展开总进攻,企图攻兴和、陶林,再夺归绥、平地泉等地。十六日绥远省政府主席傅作义(第35军军长)到平地泉指挥。中央政府派亚洲司司长高宗武与日本驻华大使川越茂交涉,日本外务省发表声明:“绥东战事纯系中国国内事件,与日方无关。”同日,蒋委员长电阎锡山:应即令傅作义主席向百灵庙积极占领。二十日,中国政府发布声明,严正表示决不姑息伪蒙军的坚决立场。此时陈诚(第3路军)驻晋北,汤恩伯(第13军)驻平地泉。

十一月二十三日,伪蒙军从百灵庙分两路向武川、固阳进犯,傅作义派其所统之第35军副军长曾延毅赶到武川指挥,又派骑兵第2师长孙长胜、步兵第201旅旅长孙兰峰为正副指挥官,率所部及第70师补充团从固阳、武川分途迎击;另派骑兵团长张成义、刘景新、刘应凯等星夜向百灵庙绕袭。晚十时,在百灵庙附近和伪蒙军接触。这时在武川、固阳的国军已将伪蒙军击溃,且跟踪追击至百灵庙附近,两军夹击,激战终夜,二十四日上午九时光复百灵庙,获得空前之大捷。二十八日,中国外交部发表声明:“此次蒙伪军大举犯绥,政府负有保卫疆土戡乱安民之责,不问其背景与作用如何,自应痛剿。”

收复百灵庙的第二天,陈诚总指挥就奉命飞到了归绥,和傅作义商讨进一步攻取察西商都计划,蒋委员长认为商都势在必得。在整个外交筹算中,国军攻下商都无问题,即使攻张北,日人亦不致正式启衅。如果收复张北,办外交更有力量。十二月四日,陈、傅飞西安向委员长请示。十日,国军攻克大庙,伪蒙军纷纷反正,收编为陆军新编第2师(师长金宪章),交傅作义节制指挥。这时,国军的形势是最为有利。不幸二天后发生西安事变,绥远前线只得改为守势。

三、八年抗战

(民国二十六年七月七日至三十四年十月十四日)

(一)战前中日双方实有兵力

1.我国兵力

民国二十六年七月七日,抗战开始时,中国兵力如下:

(1)陆军

步兵183个师,60个独立旅,43个步兵团;9个骑兵师,5个骑兵旅,3个骑兵团;4个炮兵旅,18个独立炮兵团;及工兵、装甲兵、通信兵、交通兵、铁甲车兵、税警总团等特种部队。总计约2029000人,多数人维持地方治安。可参战部队为40%,约步兵80个师,9个独立旅,骑兵9个师,炮兵2个旅16个独立团。所有部队多为轻兵器。

(2)海军

新旧舰艇74艘,共59015吨,最大者为2950吨,最小者96吨,分第一舰队——海容等12艘17480吨;第二舰队——楚有等19艘,9359吨;第三舰队——定海等13艘,14717吨;练习舰队——应瑞、通济2艘,4360吨;巡防舰顺胜等14艘,4270吨;测量舰——甘露等7艘,3000吨;直辖舰队——平海等5艘,5825吨。

(3)空军

编组为9个大队又4个中队,能参加作战者约315架。

2.日本方面

(1)陆军

国内11个师团,朝鲜(朝鲜军)2个师团,东北(关东军)4个师团,计17个师团,台湾军——1个混成旅团,华北(北支)驻屯军——1个步兵旅团;骑兵4个旅团,野战重炮4个旅团,一个重炮联队(东北)。独立战车2个联队,又2个大队(东北),总兵力约25万人,战争爆发后,增6个师团(第18、26、101、108、109、114),人员增15万人。陆军空军:3个飞行团,1个飞行集团,共15个飞行战队,飞机约250架。

(2)海军

包括联合(第一、第二)舰队,第三舰队,练习舰队,基地——横须贺、吴、佐世保——警备战队、防守战队。总共285艘——1153000吨(为中国之20倍)。

(3)空军

以陆地为基地有13个航空队,飞机623架,以航空母舰或其他军舰为基地有182架。其兵力134036人。

(二)开战后国军战争指导与作战计划

1.战争指导

民国十二六年八月二十日,政府依据日军侵入状况,颁布战争指导:

(1)本大元帅(军事委员会代大本营,委员长蒋中正为大元帅)受全体国民与全党同志之付托,统率陆海空军及指导全民,为求我中华民族之永久生存及国家领土之完整,对于侵犯我主权与企图毁灭我民族生存敌国倭寇,决以武力解决之。

(2)大本营对于作战指导,以达成持久战为基本主旨,因此将军令、战略、财政、经济、宣传、训练划为六部,分担任务,各部应本主旨,适切运用,紧密联系,俾获最后之胜利,为共同一致之最高原则。

(3)各部之“作战指导”

军令部。将全国分为五战区:第一战区(平津线)对进迫该战区当面之敌,实行软性之攻击,以吸引其主力,俾第二、三战区之作战,如敌军企图决战时,应毅然尽力以防制之。第二战区(察晋)打破敌军包围行动之企图,使其对第一战区,不敢放胆实行正面攻击;第三战区(沪京)迅将目下侵入淞沪之敌陆海军及其空军陆上根据地,扫荡扑灭,以预备敌军再来时之应战。第四、五战区(略)。

政略部。内求社会内部之安定,以树立长期抗战之基础;外谋国际舆论之同情,使敌国受孤立无援之压迫。

财政部。安定金融,整理税务,筹发公债及募集外债。

经济部。扩张产业,以极力谋求自给自足之方法,纵使国际间之交通被敌国遮断,我国军与民众战时生活上必需之资料,不因此而受重大之威胁。

宣传部。永保精神动员之团结巩固,并将国军自卫而应战之决心与事实,昭告国际朝野,免为敌人反宣传所蒙蔽。

训练部。以军事化之目的,组织及训练民众,使人人皆有为国牺牲之决心与技能,并防止汉奸间谍之暗中活动与蔓延。

2.作战计划

国军部队之运用,以达成持久战为作战指导之基础主旨,各战区应本此主旨,酌定攻守计划,以完成其任务。

(1)第一战区。对北正面(平津)之敌,实行软性之攻击,以防敌军向平绥路转移;对东北面(山东半岛)之敌,极力缩小青岛之围攻线,可能时,则以有力之一部袭取而力抗之。

(2)第二战区。该战区为华北第一之屏障,务须永久固守,作为国军尔后进出之轴心。

(3)第三战区。对侵入淞沪之敌,应迅速将其扫荡,以确保京、沪政治、经济重心。

(4)海军。于淞沪方面实行战争之同时,以闭塞吴淞口,击灭在吴淞口以内之敌舰,并绝对防止其通过江阴以西为主。

(5)空军。空军应集中主力,协助陆军先歼灭吴淞之敌(以敌舰、炮兵为主要目标)。

(三)第一期作战

(民国二十六年七月七日至二十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1.第一阶段(民国二十六年七月七日至十二月二十五日)

(1)作战指导

国军以一部集中华北,重叠配备,各线设防,特注意固守平绥路东段要地,最后确保山西、山东,力求争取时间之牵制消耗敌人,以主力集中华东,迅速扫荡淞沪敌海陆军根据地,阻止后续敌军之登路,或乘机歼灭之,并以最小兵力守备华南沿海各要地。

(2)重要作战

此段期间,收编共军,改为国军第8路军,旋改第18集团,辖第115、120、129师,兵力32000人,另成立新四军,兵力10300人,参加对日抗战。

a.华北战场。包括(a)“平津作战”(二十六年七月七日至于八月一日):七月二十九、三十两日平津相继失守;(b)平绥路东段作战(二十六年八月八日至十月十六日):经南口、张家口、大同、阜宁、归绥、包头等战斗,张家口八月二十七日陷日,归绥十月三日陷日;(c)平汉路北段作战(二十六年八月二十一日至十一月十一日):经涿州、保定、石家庄、安阳、大名等战斗,九月二十四日保定陷落,十月十日石家庄陷日,十一月十一日大名陷日;(d)太原会战(二十六年九月十一日至十一月八日):经广灵、灵邱、平型关、崞县、平原、沂口、太原等战斗,十一月八日太原沦陷;(e)津浦路北段作战(二十六年八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七年一月十日):经姚官屯、泊头镇、德县、济南、泰安、济宁等战斗,十二月二十七日济南陷日,二十七年一月十日青岛失守。

b.华东战场。(a)淞沪会战(二十六年八月十三日至十二月十三日):历时四个月,国军投入60万精兵,至十二月十三日南京沦陷而惨败。有日军南京大屠杀。(b)宣城、芜湖作战(二十六年十一月三十日至十二月九日):十二月八九两日,皇城、芜湖相继陷日;(c)杭州作战(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九日至二十五日):十二月二十四日,日军陷杭州,翌日陷富阳。

2.第二阶段(二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至二十七年六月十日)

(1)作战指导

国军主力控制武汉外围及豫皖边区积极整补,由华北及江南抽出有力一部,加强鲁中及淮南,积极扰袭、诱敌主力于津浦路方面,以迟滞敌人之溯江西进,并广泛发动华北游击战牵制消耗敌人,妨害其南渡黄河,直冲武汉。

此段期间,制订抗战建国纲领,创设三民主义青年团。

(2)重要作战

a.华北战场。(a)徐州会战(二十七年二月三日至五月二十八日):经滕县、临城、峄县、临沂、邳县、台儿庄、禹王山、合肥、蒙城、瓦子口、萧县、徐州等战斗,有临邑获胜、台儿庄大捷,五月十九日徐州失守。二十八日商邱沦陷;(b)晋中南作战(二十七年二月十三日至三月八日):经东阳关、临汾、孝义、汾阳等战斗;(c)陇海、平汉两路中段作战(二十七年五月九日至六月十日):经郸城、菏泽、金乡、鱼台、矿山、商邱、亳县、兰封、开封、新乡等战斗。

b.华东战场。(a)蚌埠临淮关作战(二十七年一月二十七日至二月十日):临淮关失守;(b)第一次苏北作战(二十七年四月二十四日至五月七日):五月七日,阜宁陷落。

3.第三阶段(二十七年六月十日至十一月三十日)

(1)作战指导:国军以各一部守备华南海岸及华东、华北现阵地,并积极发展游击战,妨害长江下游敌之航运。另以有力一部队支援马当、湖口要塞。国军主力集中武汉外围,利用鄱阳湖、大别山地障及长江两岸丘陵、湖沼,实行战略持久战。

此一阶段,国军增至7个战区——第一、二、三、四、五、八、九战区。

(2)重要作战

华中战场。武汉会战(二十七年六月三日至十一月十一日),国军以第五、九两战区——第五战区24个军,50个师,兵力28万人;第九战区26个军,70个师,兵力38万人,与日军第2、第11两个军及华中派遣军直辖部队计17个师团,及强大的海空军,近41万人,在舒城、怀宁、潜山、太湖、马当、彭泽、湖口、沽塘、九江、小池口、宿松、黄梅、六安、霍山、瑞昌、广济、武穴、田家镇、兰溪、黄冈、黄陂、阳新、固始、商城、潢川、信阳、麻城、金牛、鄂城、武胜关、平靖关、德安、通山、岳阳、武汉等地激战四个多月,十月二十五日武汉沦陷。日军以为此战可使中国政府屈服,但未如愿。

华南战场。广州作战(二十七年十月十二日至十二月二十一日),经大亚湾、淡水、虎门、惠阳、博罗、增城、广州、江门、新会、三水等地战斗,十月二十一日广州沦陷。

4.海军作战

自抗战开始,中国海军民国二十六年击沉(毁)日舰2艘(2000吨),二十七年击沉(毁)日舰14艘,20400吨,然我舰亦相继被日机炸毁或自行沉塞,余舰甚少,但仍在各水域作布雷、突击及陆战队活动。

5.空军作战

出动3281架次,投弹519吨,击落日机227架,炸毁日机140架,伤日机44架,炸沉日舰16艘,伤日舰61艘,船舶96艘,各种车辆425辆,桥梁、码头76处,我损失飞机202架,伤毁112架。

(四)第二期作战

(民国二十七年十二月一日至三十四年九月一日)

1.第一阶段(民国二十七年十二月一日至二十九年四月三十日)

(1)作战指导

国军连续发动有限度之攻势与反击,以牵制消耗敌人,策应敌后之广泛游击队,加强沦陷区之控制,阻止日军全面统治与物资剥夺。打破其“以战养战”之企图,同时抽调部队,逐次整训,强化战力,相机反攻争取最后胜利。

国军增至10个战区:第一、二、三、四、五、八、九、十、苏鲁、冀察。

(2)重要作战

a.华中战场。(a)钟祥作战(二十八年二月十九日至三月十五日)第五战区在襄以东激战;(b)南昌会战(二十八年三月十七日至五月十二日):第九战区,经粤城、涂家埠、永修、虬津、南昌、武宁、奉新等激战;(c)随枣会战(二十八年五月一日至六月一日):第五战区,经郝家店、徐家店、高城、厉山、钟祥、枣阳、南阳等地激战;(d)第一次长沙会战(二十八年九月十四日至十月十三日):第九战区,经高安、上富、铜鼓、修水、武宁、通城、新墙河、汨罗江、长沙一带激战。

b.华北战场。(a)第一次鲁南作战(二十八年六月三日至九日):苏鲁战区,在蒙阴、沂水激战;(b)第一次晋东作战(二十八年五月二十一日至十月六日):第二战区,中条山游击战;(c)涞源、阜平作战(二十八年十一月三日至二十五日):冀察战区,阜平作战。(d)吕梁山作战(二十八年十月七日至十一月十八日):第二战区在乡宁、蒲县、大宁、温县、石口镇激战;(e)五临作战(二十九年一月二十一日至四月一日):第二战区在绥远、五原、临河作战。

c.华东战场。第二次苏北作战(二十八年十月一日至十九日):苏鲁战区在高邮、宝应、盐城作战。

d.华南战场。(a)海南岛作战(二十八年二月十日至五月七日):广东保安第五旅保卫海南岛之战,作战遍及全岛;(b)潮汕作战(二十八年六月二十一日至九月四日):第四战区在新津港、汕头、梅溪、潮安等地作战;(c)桂南会战(二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至二十九年二月二十六日):第四战区与日第21军在邕江沿岸、陆屋、昆仑关、绥渌、镇南、防城、南宁、宾阳、甘棠、黎塘激战三个多月。

2.第二阶段(民国二十九年五月一日至三十年十一月三十日)

(1)作战指导

国军竭力破坏前地交通,改造地形,游动防御,依后退攻势,粉碎敌人之有限度攻击。更坚持敌后游击,控制全面,迫敌困守据点。同时抽调部队,积极训练,待机反攻,争取胜利。

民国三十年四月十三日,日苏缔中立条约,国际形势徒变。苏鼓励日本执行其南进政策,以策其东方之安全。

民国三十年中,国军修正战争指导:保守要地,力图持久,安定内部,争取外援,肃军、肃政、理财、自力更生,伺敌南进,再转攻势。

民国三十年八月,国军实有陆军39个集团军,106个军,312个步兵师,46个补训处(每一补训处约新兵一个师);骑兵5个军——14个师、11个旅、5个团;炮兵5个旅、20个团,重迫炮6个团,战防炮6个团,及其他工兵、交通兵、通信兵、宪兵及各兵站,编制总额5920715人,实有官兵5093254人。国军在鄂西、湘北增设第六战区,广东设第七战区,原第四战区只辖广西。

日军侵入中国战场:民国三十年十二月,总计35个步兵师团,占总数51个步兵师团之69.8%,华北9个师团,华中10个师团,华南3个师团,东北13个师团,连同20个混成旅团,22个独立(国境)守备队,及大量特种部队与强大的海空军,总兵力在150万人左右。

(2)重要作战

a.华中战场。(a)枣宜会战(二十九年五月一日至七月四日):第五战区,经信阳、唐河、枣阳、沁阳、南瓜店、襄阳、宜昌、双沟、吕堰、滚河两岸、大洪山区激战,五月十六日,第33集团军总司令张自忠殉职;(b)鄂中作战(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至三十年三月一日):第五战区在随县以西作战;(c)鄂西作战(三十年三月三日至十三日)第六战区经谭家台子、太平桥、石碑要塞激战;(d)上高会战(三十年三月十五日至四月四日):第九战区在奉新、来春岭、猪头山、上漆家、石洪桥激战;(e)第二次长沙会战(三十年九月七日至十月十九日):第九战区经大云山、新墙河、汨罗江沿岸、长沙、湘阴、武宁、咸宁等地激战。

b.华北战场。(a)第二次晋东南作战(二十九年四月十六日至六月三十日):第二战区经晋南、茅泽、陆平、晋东沁水、阳城作战;(b)阜平作战(二十九年十一月十日至十九日):冀察战区放弃阜宁;(c)豫南会战(三十年一月二十五日至二月五日):第五战区经明电、汝南、驻马店、保安、上蔡、南阳、桐柏、皖北、襄河东西两岸激烈战斗;(d)垣曲以北地区作战(三十年三月九日至十五日):第一战区在冀城、绛县、垣曲作战;(e)晋南(中条山)会战(三十年五月七日至六月七日):第一战区在沁阳、盂县、济源、阳城、沁水、冀城、绛县、垣曲、闻喜、芳泽、陵川、高平、安阳、湛县、壶关及太岳、中条二山区之战斗;(f)郑州中牟作战(三十年十月一日至十一月五日):第一战区在郑州作战。

c.华东战场。(a)苏浙皖边区作战(二十九年十月四日至二十八日):第三战区在皖南、太湖、富春江地区作战;(b)苏浙边区作战(三十年三月二十日至二十五日):第三战区在太湖西南郎溪、溧阳、泗安作战;(c)闽浙沿海作战(三十年四月十六日至九月四日):第三战区在诸暨、宁波、温州、福州等地作战。

d.华南地区。(a)粤北良口作战(二十九年五月十三日至六月十二日):第四战区在从化、花县、良口作战;(b)粤境沿岸作战(三十年三月三日至五月四日):第七战区在北海、合浦、电白、水东、海康、徐闻、太平市、北津、阳江、汕尾、海丰、广海等地作战;(c)四邑作战(三十年九月二十日至三十日):第四战区在广海、台山、新昌作战;(d)第一次惠博作战(三十年五月十二日至二十五日):第七战区在惠阳、博罗作战。

3.第三阶段(民国三十一年一月一日至三十四年九月一日)

(1)作战指导

民国三十年十二月八日,太平洋战争爆发,我国单独抗战变为与盟军并肩作战。其作战指导:

为策应盟军争取共同胜利,连续实行局部攻击,牵制敌人,使不能抽兵南进,同时并派远征军入缅,协助盟军作战。

民国三十二年后,加强远征军与驻印军,协助盟军反攻缅甸,打通中印公路,争取外援,求取新式装备,整建新军,增强战力,准备总反攻。

民国三十二年夏,乘日军之动摇,反攻桂柳,肃清广西,准备夺取雷州半岛、进出广州之际,八月十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我反攻作战即为受降所替代。

(2)重要作战经过

a.华中战场。(a)第三次长沙会战(三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至三十一年一月十五日):第九战区在新墙河、汨罗江以南作战;(b)大别山作战(三十一年十二月十九日至三十二年一月十二日):第五战区在桐城、潜山、太湖、宿松、黄梅、浠水、英山、罗田、麻城、商城、潢川等地激战;(c)高安作战(三十二年二月十四日至十七日):第九战区配合鄂西会战,在高安之战斗;(d)鄂西会战(三十二年二月十四日至六月三十日):第六战区在华容、南县、安乡、渔洋关、石牌、宜都等地激战;(e)常德会战(三十二年十一月二日至十二月三十日):第六、九战区在南县、安乡、公安、津市、澧县、石门、意利、桃源、德山、常德激战;(f)长衡会战——即日军1号作战——湖南会战(三十三年五月十二、十六日至九月八日)第九战区在古渡、浏阳、长沙、益阳、宁乡、萍乡、攸县、安仁、醴陵、莲花、茶陵、衡阳、洪桥等地激战;(g)桂柳会战——即日军一号作战——广西会战(三十三年九月八日至十二月十五日):第四战区经湘桂路沿线、全县、兴安、桂林、平南、桂平、蒙墟、永福、柳城、修仁、柳州、宜山、怀远等地激战;(h)湘西会战(三十四年四月九日至六月七日):第四方面军在新宁、武阳、武冈、高沙、梅口、邵阳、宁乡、益阳、蓝田、新化等地激战;(i)邕柳(桂西南)作战(三十四年五月二十一日至六月十四日):第二、三方面军经南宁、宜山、柳州之作战;(j)湘桂反攻作战(三十四年六月八日至八月十日):此为前战之持续,在永福、桂林、全县、义宁等地作战。

b.华北战场。(a)濮县作战(三十一年四月二十九日至六月四日):第一战区游击部队于濮阳、菏泽、东明等地;(b)第二次鲁南作战(三十一年六月六日至二十四日):苏鲁战区第51军战于沂山东南地区;(c)第一次太行山作战(三十一年六月十一日至七月一日):第二战区第34军战于太行山区;(d)第二、三次太行山作战(三十一年四月十六日至九月八日):冀察战区第40军、新5军战于太行山区,庞炳勋、孙魁元皆被俘;(e)第三次鲁南作战(三十二年五月十二日至十九日):苏鲁战区于学忠战于沂蒙山区;(f)豫中会战——即日军一号作战——河南会战(三十三年四月十七日至六月十七日):第一、五、八战区,经中牟、邙山、登封、汜水、许昌、禹县、鲁山、临汝、龙门、洛阳、渑池、新安、宜阳、洛宁、卢氏等地激战;(g)豫西鄂北会战(三十四年三月二十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第五、一、十、冀察等战区,经南阳、老河口、襄阳、樊城、南漳、南峡口等地激战。

c.华东战场。(a)浙赣会战(三十一年五月十五日至八月三十日):第三战区经金华、兰溪、衢州、丽水、青田、永嘉及信河、抚河、赣江等地激战;(b)第三次苏北作战(三十二年二月十四日至二十五日):苏鲁战区第89军战于抚宁、东坎;(c)太湖西南作战(三十一年十月一日至十一月三日):第三战区第28军战于孝丰、广德、宣城;(d)衢州作战(三十三年六月二日至三十日):第三战区第49军战于衢州,日军配合1号作战湖南会战而发动;(e)闽浙沿海作战(三十四年五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九日):第三战区游击队与日军战于福州、温州、宁波、绍兴等地。

d.华南战场。(a)第二次惠博作战(三十一年一月二十五日至二月九日):第七战区在福田、龙华、龙溪、博罗、惠阳作战;(b)第三次粤北作战(三十一年五月三十日至十二月二十九日):第七战区在增城、从化、花县、军田,卢包等地作战;(c)第四次粤北作战(三十三年七月一日至二十八日):第七战区在增城、从化、龙门、清远、高田、台山、新会等地作战;(d)湘粤赣边区作战(三十四年一月十一日至二月十四日):第三、七、九战区,在粤汉路沿海,粤南沿海及高陇、永新、遂州、赣州、柳州、乐昌、曲江、南雄、英德、博罗、惠阳、平山、海丰等地作战;(e)赣江追击作战(三十四年六月十七日至七月二十八日):日军准备调沿海各地时,第七战区,在大庾、新城、南康、遂川、赣州、万安、吉安、丰城等地之战。

e.滇缅战场。(a)滇缅路作战(三十一年三月十九日至六月六日):中国远征军(第5军、第6军、第66军)在缅甸鄂克春、同古、斯瓦河、毛奇、罗衣考、仁安羌、棠古、腊戍、曼德勒、密支那、苏拉瓦、雷列姆及滇西惠通桥、龙陵、腾冲、畹町等地激战;(b)缅北会战(三十二年十月二十四日至三十四年三月三十日):中国驻印军(新38师、新22师、第14、50师)反攻缅甸作战,第一阶段由雷多、孟关、太洛、于邦、瓦鲁班、拉班、迦迈、西通,到密支那之作战(三十二年十月二十四日至三十三年八月四日);第二阶段由密支那、孟拱、八莫、平保、南坎、新维、腊戍、乔桥、猛岩之作战(三十三年十月三十一日至三十四年三月三十日);(c)滇西作战(三十三年五月十一日至三十四年一月十九日):中国远征军第11、20两集团军进攻缅甸,在松山、龙陵、腾冲、腊猛、平戛、芒市、遮放、畹町等地激战;(d)缅甸作战(三十三年七月至三十四年六月);中国驻印军第一军与英印军在缅甸中南部追击日军撤退之作战。

4.海军作战

民国二十年沉毁日舰29艘,12500吨;民国二十九年沉毁日舰109艘,118400吨;民国三十年沉毁日舰8艘,14800吨;此外尚有商船10艘,汽艇205艘,驳船14艘,民国三十一年后全部进入内陆作战,海军改用游击布雷战术,但战果缺乏正式统计。

5.空军作战

出动16261架次,投弹196吨,击落日机365架,伤日机51架,炸毁日机400架,可能炸伤(毁)日机125架,合计941架,炸毁伤各种船只8213艘(只);各种车辆8456辆,及机场5场,火车站67处,汽车站80处,仓库59处,桥梁258处,电台19所,兵站807处,工厂21。中国损失飞机256架,伤355架。

四、国共战争挫败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日至三十九年三月一日)

国共战争,是国民党与共产党争夺国家统治权之战,不在“防卫作战之内”。然国军(国民党政府)如何丢掉大陆,在此略作说明。

抗战胜利时,国军约有470万的部队,包括有重装备的陆军,可观的空军,及少数海军;共军——连同第8路军(第18集团军)及新四军,有50余万部队,但皆为轻装备陆军,很少有攻坚的火炮。虽然双方兵力悬殊,然自日军投降至徐蚌(淮海)会战结束的三年六个月(民国三十四年八月至三十八年二月),共军经山东及济南战役、东北及辽沈战役、华北及平津战役、华东及徐蚌(淮海)战役,已在主战场取得决定性胜利。此后一年四个月(民国三十八年三月至三十九年六月),共军以疾风扫落叶之势,占领全部大陆及海南岛,并于民国三十八年十月一日,在北京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非一般人所能料及。

最主要的原因是国军打败仗,一个战役打败下来,不仅是军队被歼灭,连同军队有生力量——土地、人民、资源、财富——全由正数变为负数。国军打败仗除了军队腐化,人事纷争外,其军事原因有六:

(一)战后中央对非中央系统的部队歧视与待遇不平,不是化编,即调偏远地区作战,引起不满或叛离。

(二)借战后“整军”,将非中央系统或不听话的干部(军官)近30万人裁掉,编“军官总队”,使此批训练有成的干部心有怨气,后多被中共所吸收利用。

(三)处理百万伪军不当,表面上虽正式收编,但骨子里要人家的兵,杀人家的官,或以“汉奸”、“敌伪”、“整肃军纪”,而驱之“投共”。

(四)国军因中央系的人事纷争,能打仗的将领不用,如关麟征、薛岳、孙立人、陈明仁等人,却用刘峙指挥徐蚌会战,焉有不败之理,又东北原本是交给关麟征的,但因陈诚反对而作罢。

(五)国军有些将领受中共吸引,在紧要关头降共,如早期的高树勋,中期的韩练成,晚期的卫立煌、何基沣、张克侠、张轸、程潜、陈明仁等多人。许多地方将领为生存投共,更无论矣!

(六)最高统帅部及各剿总(行辕)、各绥靖区、各主要部队多潜伏中共地下党,随时为中共提供重要谍报。尤以统帅部常以统帅指挥作战,而作战计划早由参谋次长刘斐或作战厅长郭汝瑰转告中共。四大重要战役:济南战役、辽沈战役、平津战役、徐蚌战役皆由刘、郭参与指导,焉有不败之理。

国军打败仗的其他原因:

(一)政治方面。内斗是政府的致命伤,当时有“内斗内行、外斗外行”之“口头禅”。中央内部彼此斗争,中央与地方斗争,地方与地方斗争,永无停止。其形成之原因,北伐后至抗战前,国家根本没有统一,大小势力团体相依并存,彼此无法建立互信;中央缺乏诚信,以权术待人对事,终至众叛亲离,完全失败。

(二)外交方面。当时的苏联与美国,都不希望中国强大,也都想在中国获得最高的利益,并单独控制中国。国民政府被夹在两大国中间,实无法左右逢源,又在彼等的恶毒摆布下,自己不争气,走上不归路。

(三)财政方面。这是在大规模内战中,政府的政策错误,自私、无能、贪污,一连串的行为的后果。如“联银券”与“中银券”处理之不当,以及“东北流通券”、“台币”的发行,使沦陷区人民吃亏而愤恨;所存黄金外汇又被财经当局(宋子文等)折腾光,各地相继战败陷共,缺乏物资与税收,美援不继,国库以印纸钞来支付内战的庞大开支,经济当然全盘崩溃。

(四)社会心理方面。边远地区受不了官僚压榨而起民变,士兵厌战,但不得不被拖到各地去厮杀,学生在有组织、有目标地指使下,“反内战”、“反饥饿”、“反迫害”、“迎接解放”的学潮层出不穷,则整个拖垮政府。

五、台澎金马时期

(民国三十九年三月一日至九十年一月一日)

中共于民国三十八年十月一日,建立政权,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废民国纪元,改国歌、国旗。以改朝换代自视,认为中华民国已在历史上灭亡,所剩台澎金马之残余实力,很快就会消灭。

实际上,当时的“中华民国”,并未灭亡,它具有国家之政统——接自大清帝国。国家的法统被世界多数大国所承认,并维持邦交。且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有60万陆海空军,“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且在大陆沿海各地进行封锁。

民国三十九年六月二十五日,韩战爆发,两天后美国总统杜鲁门下令,派第七舰队介入台湾海峡,使国共战争转变成国际局部(区域)战争。民国四十年五月一日,“美国军事援华顾问团”在台成立,协助国军部队训练,并对“中华民国”经济援助。民国四十三年十二月二日,“中美协防条约”签字,随即派美国海空军驻台,民国四十四年十一月一日,美军在台成立“协防台湾司令部”,共同遵行协防任务。

此时中共亦在苏联集团之内,与美国形成世界两大阵营。双方进行长期冷战或代理战争——韩战、越战、台海作战。

政府在台期间,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民国三十九年三月一日—五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备战与用兵

1.备战。国军于四十年代至五十年代初期,为其建军备战最艰苦最紧要之关键时期,亦为武装部队建设奠定基础之黄金时代。

(1)陆军。改编为前瞻军、师,部分现装改编为轻装步兵师,并改编装甲部队,建立防空飞弹部队。

(2)海军。争取美援舰艇,淘旧换新;同时以军援或国款支持,改装现有舰艇,并就国内船丁之修造能量,新造船只。

(3)空军。以某几个中队为基础,分期换装新机(PAS型)种;并将现有高炮部队换装为防空飞弹。

2.用兵。重点有三:

(1)台海防卫作战。确保台、澎、金、马复兴基地,为反攻(光复)大陆创造有利机势。

(2)台湾攻势作战。以光复大陆国土,为台湾防卫之最终目的。

(3)大陆内陆或边区游击与特种作战。此为大陆未能撤出之忠诚部队所为。

3.重要防卫作战。稳定前线,控制海峡,加强战备,待机反攻。

(1)海南撤退(三十九年四月二十二日至五月五日)。经激战后撤出人员78762人。

(2)舟山撤退(三十九年五月十二日至十九日)。撤出大小舰船56艘,人员136774人,大小汽车153辆,战车82辆,马190匹。另民众300余人。

(3)封锁大陆港口,实施关闭政策(三十九年二月十二日至四十六年八月三十日)。关闭区域:自辽河口(东经122度20分,北纬40度30分)延至中越交界之东兴县西端(东经107度57分,北纬21度34分)之水域。由海空军负责执行搜索、截捕。

(4)大旦保卫战(三十九年七月二十六日至二十七日)。共军登陆约700人,国军守军陆军第75师225团第一营。

(5)鲠门岛海战(四十三年五月十六日至十七日)。海军雅龙舰,在大陈鲠门岛水域掩护小艇撤退情报人员40人时,与共军军舰3艘,炮艇7艘遭遇。

(6)突袭铜山港(四十三年八月九日)。海军第4舰队(黄震白)率德安、永泰、永寿、联智、联仁,在古雷头、东山附近,由前3舰警备,后2舰进入突袭,从二点五十分至三点五十六分,国军各舰安全撤退东返。

(7)“九三”炮战(四十三年九月三日至二十三日)。共军以122、155等口径火炮百余门,在厦门、莲河、围头向金门射击,半月之内,著弹8776发;九月十五日,国军155榴炮进入战场,海空军与陆炮配合,采取主动,反击50余次。

(8)一江山防守战(四十四年一月十八日至二十日)。在一江山防守战前七日(一月十一日),共军米格15战机百架,对大陈海军舰队发动攻击,中权舰沉没,太和、中海、衡山受伤,官兵伤亡144人。十八日中共陆海空军进攻一江山,国军近千人全部伤亡或被俘。

(9)报复性的轰炸(四十四年一月十九日至二十一日)。为解大陈之围,国军报复性轰炸,透过美国顾问团团长蔡斯,得华盛顿同意执行:

一月十九日,共机200余架,分七个梯次轰炸大陈阵地;国军空军第一、二、三、五联队分别对厦门、福州、汕头等港口及海面实施轰炸,在汕头误炸英国商船艾登达尔号。

一月二十日,国军空军对福州郊外、台山列岛、三都澳、黄歧实施报复性轰炸。

一月二十一日,国军空军对闽江口、定海湾等海面船只轰炸。是日,美方提出建议,愿以美方海空军协助大陈撤退。

(10)大陈撤退(四十四年二月五日至十三日)。在美国海空协助下,安全撤出军民32777人,大炮158门,车119辆,军品5276吨。在此之前(一月十一日至二月一日)双方展开大规模海空战,国军飞机出动717架次,被击毁6架,伤1架,坠海1架,国军灵江舰被击沉,鄞江、美珍2舰负伤。

(11)台山列岛海战(四十四年二月十八日至六点五十七至八点三十一分)。国军太湖、太仓、太康、太昭4舰,在黎玉玺指挥下,与共军登陆舰8艘(各约400吨)、大型炮艇4艘激战。

(12)南麂撤运(四十四年二月二十二日至二十五日)。民国四十四年二月十五日,共军攻占北麂,国军决定自动撤守南麂,由海军95特遣舰队:太昭、清江、珠江、永康、永寿、洛阳、太康、太湖、太仓等舰,及运船章江、贡江、中荣、中胜、美宏、大庾与机帆船8只,撤出国军第46师1团,及救国军1个大队:计2887人,公教人员48人,人民1070人,车39辆,火炮34门,物资880吨。

(13)炮轰黄歧(四十四年四月二十八日)。黄歧共军炮兵向马祖北竿塘射击,国军为报复,由俞大维(国防部长)、梁序昭(海军总司令)用洛阳舰5寸炮,在四月二十八日清晨,向黄歧共军炮兵阵地奇袭,予以摧毁,稍后美第七舰队司令浦莱德亦赶到登陆(可知美情报确实),俞向浦表示国军固守马祖之决心。

(14)闽江口海战(四十七年二月十九日八点十九分至九点)。海军北区支队——德安、沱江、浯江、清江四舰,与共军鱼雷快艇8艘遭遇共军岸炮连轰4舰,幸无伤亡,安全返航。

(15)“八二三”炮战(四十七年八月二十三日至十月六日)。此一闻名世界之炮战,分三个阶段:

a.共炮奇袭阶段(八月二十三日至二十四日)。自晚八点三十分至十点三十分,两小时共军各种火炮向金门射击57533发,翌日晚六时,再向滩头、机场、炮兵阵地猛轰。飞机8架担任观测并扫射。共军炮艇及鱼雷快艇亦分别出动,袭国军补给船只。国军炮兵亦向围头、莲河、大嶝、黄厝、浯屿反击。

b.突破封锁阶段(八月二十五日至九日十二日)。有三次激烈炮战:(a)八月二十七日,国军反击(b)八月二十九日,共炮猛击金门及大、二旦各地,国军反击厦门、围头、莲澄,双方展开第二次激战。(c)九月七日,共军全力射击金门,整日落弹58000余发,十一日,共军再射击滩头,国军反击,毁炮12门、炮兵阵地7处、卡车2辆。

c.反炮战阶段(九月十三日至十月六日)。本阶段,共军用少数火炮,每隔三至五分钟即发一炮,在空中发出凄厉啸声(弹道音),弹着点之“漏斗孔”,直径2公尺,破坏力甚大。九月二十六日,国军用新到8寸榴炮,新式精密炮弹,激烈反击。共军(初误认为是小型原子弹)知无法封锁金门,而停止炮击。

(16)“八二三”炮战期间海空作战

a.海军作战。八月十日至九月二十一日,有六次海战:(a)海坛北口海面战斗:八月十日晨一时五十分,海军德安、沣江、瓯江3舰与共军炮艇4艘交战,共军岸炮支持,激战10分钟;(b)海坛东北海面战斗。八月十四日,海军沣江、沅江2舰在十六时四十分与共军炮艇3艘遭遇,激战10分钟;(c)金门外海战斗。八月二十四日十八时二十分至二十五日五时十分,激战计近十1个小时,国军台生舰沉没、中海舰重伤,经美颂舰援救,多人获救;(d)金门料罗湾战斗Ⅰ。(e)金门料罗湾战斗 Ⅱ。(f)闽江口海面战斗:九月二十一日二时十分,北支海军德安、瓯江、昌江3舰与共军5舰作战,共军岸炮相助。九月二十六日二十时至二十七日二时,共炮艇五批约十余艘向马祖进攻,国军北支各舰迅速出动,共见有准备,即撤退。

b.空军作战。(a)金门上空战斗。八月七日九时十分,国军F86机8架与共机米格17型机6架激战,国军1架中弹受伤;(b)平潭东北上空战斗。八月十四日十一时三十五分,国军F86机8架,与共机米格17机6架激战;(c)金门东十海里上空战斗。八月二十五日十八时二十五分,国军F86机8架与共军米格17机8架激战;(d)澄海附近上空战斗。九月八日十一时五分,国军F86机12架,与共军米格17机8架激战;(e)金门东北围头上空战斗。九月二十日,国军F86四批共16架,掩护2架照相机在围头附近照像,第一批于十二时二十五分,与共米格机10架相互攻击;第二批于十二时十五分与共军米格机14架互击,第三、四批,任务完成后,全部返航;(f)金门南十里上空战斗。九月十八日十八时三分国军F86机4架与共机8架激战;(g)围头附近上空战斗。九月二十日十二时二十五分,国军F86机12架与共机20架激战;(i)温州湾上空战斗。九月二十四日国军F86机18架,分四队,其中6架装响尾蛇飞弹,十时四十二分至十一时十八分,与共机12架激战;(j)镇海角东上空战斗。国军F86机8架与共机14架,于温州湾作战同时(十点四十三分),亦在镇海角东上空激战,双方缠斗10分钟;(k)南澳上空战斗。九月二十五日十八时二十四分,国军F86机4架与共机16架激战;(l)平潭附近上空战斗。十月十日国军F86机6架,与共机8架互击。

(17)“六一九”炮战(四十九年六月十七日至十九日)。六月十七日二十一时共军向金门射击50分钟,落弹31347发;十八日零时又射击45分钟,落弹54618发;十九日七时至十一时,又射击三次,落弹89124发,国军于十九日七时四十五分反击,至十时二十五分,发射4514发,使用8寸榴炮及精密炸弹。

(18)“五一”海战(五十四年五月一日)。是日凌晨在马祖东引海面共艇8艘,围攻我东江舰,双方近在1000至500公尺内,激战2个多小时,我电信中断,阵亡六人,其余半数负伤。

(19)“八六”海战(五十四年八月六日)。自五日晨零时,国军剑门、章江2舰,在东山岛海面,初遭共舰9艘攻击;六日共舰8艘再攻击剑门,除炮火所伤外,另中3发鱼雷,剑门沉海。

(20)乌海战(五十四年十一月十三日)。国军山海、临淮2舰,在乌南十海里,遭共艇12艘围攻。十四日一点十分临淮舰中鱼雷2枚而沉没。

4.重要攻势作战。此为国际反共战争之一部,而非国内战争。

(1)湄洲岛突击战。民国四十年三月十八日“反共救国军”200人第一次突击;民国四十一年六月二十八日,“反共救国军”400人第二次突击,因有海空军协助,而获战果。

(2)南日岛突击战。西部攻击军:国军陆军第75师——第224团、第225团,福建“反共救国军”南海支队突击大队,由海军中兴、美颂、美乐3舰,及太信、开阳2机帆船载往。东部攻击军:南海支队,及第224团一个连,由海军振隆、大东、超俊3舰艇及第7、八8木帆船载往;支援舰永春、泰安、瑞安警戒。四十一年十月十一日七点三十分先遣队先登陆,九时十六分西部攻击军抢滩成功,东部攻击军七点四十分,全部登陆,南日岛驻共军约350人,经激战,乘3艘机帆船撤走。

是日十八时三十分,共军第85师第225团,陆战营约600人,在白沙洋北登陆成功。正当激战时,另股共军第85师22团一个连及水兵一排200余人,在后堤登陆。十二日二十时共军第83师247团,一个加强营近千人在吭口阵地前登陆,国军被压迫陷于苦战。十三日拂晓国军224团、225团各一营反攻共军,空军出动,海空密切配合,十七时结束战斗。于十三日二十时三十分在海军保护下撤回金门。

(3)东山岛突击战(四十一年七月十六日四时至十八日三时)。国军陆军第19军(陆静澄)第45师第134、135团,第18师第53团;游击队第42支队,独立支队第1、2大队;海军第4舰队,支援舰4艘。高安、成安、永和、永春,运输舰9艘,海军陆战队第1旅步兵第3大队,步兵第1大队第3中队,炮兵第1大队第1中队,登陆运输车第1、2中队(车34辆);空军伞兵2个中队,另一个区队及爆破组。作战飞机由空军作战司令部直接指挥。

共军第13公安师第80团驻东山,第91师第272团驻海澄、漳浦。另水兵第85师第253团一个营驻东山县城。开战后公安第79团、及272团渡海参战,驻汕头之第41军第122师第356团附炮兵亦迅速赶往参战。

国军伞兵部队由C47机17架从新竹载运,由F47机8架护航,七月十六日六时三十分到达,因气候不佳,空降高度过高,着陆面积过广,武器器材多失散,部分人员落海中,又遭遇共军猛烈射击,伤亡甚大。

国军出师不利,决定十七日十二时低潮时撤退,奈撤退时已涨潮,共炮不断向海滩射击,国军泅水登船,担任掩护之135团副团长胡泽熙,第2连连长赵礼谦阵亡,十八日晨三时上船完毕,午后撤金门。

(4)游击及大陆内陆与沿海作战——包括云南地区——粤桂地区、江浙海岛及其他地区。

民国三十九年大小战斗3000余次,包括东北、华北、西北、华中、华南、东南、西南等地区。

民国四十年大小战斗1087次。

民国四十一年大小战斗609次。

民国四十二年大小战斗103次。

民国四十三年一月至四月,作战22次。

大陆国军游击队原很强大,奈分散各地,无统一指挥或支援,数年之间,终被共军各个击破。

(二)第二阶段(民国五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至六十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民国五十三年,中共内部发生严重问题,人心动荡,并有逃亡事故,正是国军“反攻大陆”契机,政府拟定“光明作战”计划,派出指挥官,统一指挥陆海空三军部队,连同金门防卫司令部在内,在民国五十四年编组部署,从事各种训练,登陆(澎湖)演习,渡河(关渡)攻击,架桥(内湖)演习,特种部队攻击(新丰)等,随时准备反攻大陆。“总统”蒋中正召集参战之陆、海、空各级重要干部千余人,在第二军团司令部大礼堂举行誓师会议,并祝大家胜利。但因美国坚决反对,国军缺美国后勤支持,实难成功,终于放弃。

在此期间,国军对大陆乃保持“特种作战”,其经过如下:

1.民国五十三年度,对大陆实施两栖渗透突击,与海上袭击共26次,以六月二日远程奇袭山东半岛之龙山、六月二十一日突击广东之陆丰为最显著。

2.民国五十四年度,特种作战21次,五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登陆南霜。

3.民国五十五年度,特种作战7次,破坏军事设施、道路、桥梁、涵洞等。

4.民国五十六年度,对大陆海陆突击9次,滇缅边区突击作战8次。

5.民国五十七年度,云南陆上特种作战,有“兴霸1号”、“虎威”、“万寿”、“双十”等12次,对大陆沿海突袭12次。

6.民国五十八年度,海上渗透2次,袭击1次,又在滇缅边区突击作战22次。

7.民国五十九年度,粤、湘、闽地区突击、破坏、袭扰107次,又滇缅边区突击作战3次。

8.民国六十年度,滇、粤、沪等省市区,突袭、破坏、袭扰69次,又滇缅边区突袭作战9次。

9.民国六十一年度,在粤、滇等地突袭破坏114次,破坏许多设施,并挂“国旗”3475面。

10.民国六十二年度,在粤、滇各地突袭88次。

11.民国六十三年度,在粤、滇等省突袭127次,又共军与缅军联合攻击滇缅边境游击队,国军采山区机动,城市秘密发展,与其周旋。

12.民国六十四年,滇缅游击队与共军、缅军作战10余次,以游击战为主,故能保持实力。

在此期间,民国六十一年十月二十五日,“中华民国”退出联合国,其联合国席次安理会常任理事由中共——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民国六十四年四月五日,蒋中正“总统”病逝。民国六十七年三月二十一日,蒋经国当选“中华民国总统”。同年十二月十六日,美国政府与中共建立外交关系,同时与“中华民国”断交,终止中美协防条约,以美国国内法——台湾关系法与中华民国台澎金马维持民间关系。一切自本月底生效。

时,在蒋经国“行政院长”任内,“十大建设”先后完成,全国走向经济快速发展。

(三)第三阶段(六十八年一月一日至九十年十二月三十日)

民国六十九年十二月,中共改革开放,并向“中华民国”提出“三通”、“四流”(详第一节),七十三年六月,中共国家领导人邓小平提出“一国两制”,解决海峡两岸的问题。为防止分离分子在美国鼓动下制造“台湾独立”,而有不放弃对台澎金马使用武力。

蒋经国“总统”为考虑两岸人民关系,于民国七十六年十月宣告解除戒严,十月开放人民赴大陆探亲。很可惜,当时“政府”正为两岸开启新局面,民国七十七年一月十三日,蒋经国病故。改由“副总统”李登辉继任。

李登辉是受日本帝国思想毒化甚深的台湾人,很多人说他比日本人更日本人。平常读物,包括报纸皆日文。也是依靠日本当局——以日本帝国主义思想为基准的“大东亚共荣圈”为范畴——“台独”野心家。此时披着中国国民党的外衣,以党主席及“总统”权势,在其恶毒的手段下,先清除异己,再实现其“台独”美梦。

民国七十九年十月,为蒙骗中共,李主动成立“总统府国家统一委员会”,自兼主任委员(明统暗独)。“行政院”亦于八十年一月十三日成立大陆委员会,办理大陆事务。八十二年二月“国统会”通过“国家统一纲领”。三月成立“海峡交流基金会”之人民团体,与大陆“海峡两岸协进会”,交涉协办两岸事务。五月李以“中华民国总统”宣布:终止动员戡乱期间,废止动员戡乱临时条款,民国八十一年十二月,经两岸“两会”之努力而有“九二”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的原则,又促成八十二年四月在新加坡辜(振甫)、汪(道涵)会谈,李登辉亦派个人密使与大陆接触。使两岸和平工作达到一个高点,台商纷纷往大陆投资设厂。

民国八十四年一月,大陆国家主席,有“江(泽民)八点”的提出,四月有“李(登辉)六条”回应。六月李登辉访美,中共当局始知过去完全受李所欺骗,而有七八两月两次飞弹演习,美国出动航舰造成世界紧张,双方交涉陷于停顿。

民国八十五年五月,李登辉就职演说,即企图对“一个中国,各自表述”原则背弃(详第一节);八十六年十二月,李发表“戒急用忍”政策,使台湾经济失去商机,受到莫大的损害。经民国八十七年十月辜振甫亲赴沪京见汪道涵、钱其琛、江泽民有所解释,然八十八年七月,李又有“两国论”之提出,使双方官方来往完全中断。

民国八十九年三月二十一日,陈水扁当选“中华民国总统”,陈为李登辉秘密培养之接班人,属民进党,该党有“台独”党章,中共以“听其言”、“观其行”而表示敌意,陈亦完全否定“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的原则,且言行不一致。忽左忽右,使许多人难以适从。陈之“中华民国”,实际上即是该党之“台湾共和国”,将来的动向,视三点而作决:

1.美国政府与人民的态度。美国绝不会为台湾而与中共有毁灭性的战争,平常动动航舰,摆摆架式,用来骗钱,或卖些破铜烂铁的武器则可,来真的“参战”绝不可能,此点台湾当局必须认清楚。

2.台湾经济已到瓶颈。部分必须移大陆,大陆是台湾最大最好的市场,两岸人民血浓于水,台湾对大陆占天时、地利、人和,也是最容易赚钱的地方,“政府”亦认清此点,双方如发展良好,当可维持友善,一起发展经济。

3.大陆方面,不急于一时。“一个中国”问题能拖即拖,拖多久都没有关系,如经济良性发展,越久对两岸越有利,要切记,战争是中华民族最大的致命伤,也是帝国主义所期望,中华民国经百年之奋斗在世界上能走到今天之地步,实在难得,双方忍让,何必再自相残杀。

关于此段期间的防卫作战指导,原有:“有效吓阻、防卫固守”、“止战而不惧战,备战而不求战”;“战略持久,战术速决”,及“制空、制海、反登陆”、“咨询、电子战”等,作有效防卫。并动员全民力量,遂行总体作战,以确保台海和平及“国家安全”。

不过,陈“总统”上台后曾有“境外决战”的构想,此点“国防部”虽有解释,但颇为勉强,“境外决战”要有强大的海空军、航舰群等等,我们没有,如何做到! TtvHcH+IBso3bID3laJ7eOcuJdgHpzwcKBKdY0PIqyhDK8mQPYv+zq/5fa1jyw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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