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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东夏与西夏都出发于鄂尔多斯

夏族之离开鄂尔多斯而开始其新的迁徙,当在旧石器时代之末。根据地质学的考察,当冰河退去之际,鄂尔多斯的地层曾有一度变化,不但湖泽水源之减少而归于涸竭,而且在原来沃土之上,渐次覆以沙砾层。由此变化而引致之结果,即原始人类资以生活的鱼蛤与植物之减少。同时因冰河退去而引致气候条件之变化,又使过去生存于冰河期之古生物群,或退向北极,或陷于死灭。因此之故,此曾为人类乐园之地,现在已渐次不利于人类之生存。在自然条件改变的情形之下,于是居住于此之夏族,遂不得不舍弃其故乡,而寻找其新生活根据地。

夏族的迁徙并非向着一个方向,而是向着黄河的上游与下游同时移动,即一部分溯黄河而上,西徙甘肃,一部分沿黄河而下,东徙中原。同时夏族的迁徙,亦非尽族而行,除徙向甘肃及中原者而外,尚有一部分夏族始终停留于其故乡。

其东徙中原者,后来称之为“东夏”,又称“华夏”,或称“时夏”。其西徙甘肃者,后来称之为“西夏”,又称“蛮夏”。其始终停留鄂尔多斯者,后来称之为“大夏”。东夏者所以别于西夏,华夏或时夏者所以别于蛮夏,而大夏者则又所以别于东夏与西夏,为夏族的美称,亦夏族的总称。吾人因此而知史前甘肃与中原的人种,都是鄂尔多斯系的人种之支蔓,故都有夏族之称。其有东西之别者,则因其所处的地域不同;其有华蛮之分者,则因其后来文化发展上已有差异。实际上,无论东夏与西夏或华夏与蛮夏,都是大夏的苗裔,亦即都是鄂尔多斯系的人种。

东夏之族,在山西、河南交界处的汾河河谷与黄河河谷,曾经有过长期的定住,甚至西展到陕西的渭河流域。所以山西西南,古有“夏虚”或“大夏”之称,河南伊洛一带,相传曾为“有夏之居”。而陕西酆、镐之间则曾为鲧封,又有禹绩。证之近年来考古学的发现,如在今日山西夏县的西阴村,万泉县的荆村,在河南渑池县的仰韶村及不召寨、河阴县的秦王寨及池沟寨等处均发见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址。此等遗址的文化遗存,据安特生氏研究的结果,大概属于仰韶期的时代,而不召寨的高领薄肉之陶鬲,且属于齐家期之遗物。据此,则山西、河南交界处一带,在新石器时代初期,即已有史前人类生存活动之迹,而传说所示,并非毫无根据。

西夏之族在甘肃西南、青海东北一带的黄河河谷、洮河河谷、西宁河谷、青海沿岸一带曾有长期的定住。在新石器时代晚期,且有一部分族类,西徙于今日之镇番一带。所以陇西一带,古代亦有大夏之称。而洮水附近,且有大夏川。证之近来安特生氏在甘肃西南一带之丰富的新石器文化的发现,则以上传说,又非凭空臆造。安氏在宁定县的齐家坪、王家沟、瓦罐嘴、半山,在西宁县的朱家寨,在乐都县的马厂沿,在洮沙县的辛店,在临洮县的寺洼山、卡窑,在镇番县的沙井等处,均发现新石器时代的遗址。安氏把以上各文化遗址中所发现之史前遗物,依其发达的程度而划分为齐家、仰韶、马厂、辛店、寺洼、沙井六期。这六期文化,虽然其间也还有空白,但大致上已能再现中国新石器文化之发展的全过程。其所代表的时代,据安氏云:“当起于纪元前三千五百年,而终于纪元前千七百年。” [4] 正相当于中国传说中之夏的时代。由此吾人又知甘肃西南一带,在整个新石器时代,均有史前人类的居住。依据时代的推断,此类史前人类之为夏族又实无可疑。

夏族之一部分直到新石器时代尚继续居住于鄂尔多斯,现在已由德日进、桑志华二氏于鄂尔多斯旧石器时代遗址中所发现的磨制石斧及陶片所证实。此种史前遗物当然为残留于故乡之夏族所创造,而此种新石器文化之创造者,或即殷代之土方、 9787520501811_0-Chapter01-2.jpg 方等族的祖先。

总上所述,吾人由此可以想像,在纪元前三千年乃至三千五百年以前,以鄂尔多斯为出发点的夏族文明,已分布于山西、河南交界处一带与甘肃西南乃至西北一带。他们在黄河的上游与下游,东西辉映,展开了一种平行的发展。

其在甘肃西南一带者,则于贵德盆地中之黄河河谷、西宁河谷及洮河河谷等地,开始了定住的村落生活,组成了许多以畜牧种植为生的氏族。据安氏云:“考远古殖民,多喜就此佳丽之河谷,……盖彼时河谷中林木畅茂,禽兽繁多,而畜牧种植等事,亦可得极良好之机会也。” [17]

同时在青海东北一带的海岸也组成许多以渔业为生的氏族,因为在史前青海的水量与今日无多差异,故亦为适宜于史前人类生存之地。

此外在镇番以西之今日的沙漠地带中,也布满了西夏之族,因为今日镇番以西的沙漠,乃发生于古址之后,在史前,镇番以西,固为一美丽的草原。

其东徙者,则在今日山西西南一带的汾河河谷开始定住,从西阴村的遗址看来,这里在史前亦为适宜于畜牧种植之地,因为除遗址的西南有高出地面三四尺的岩壁而外,皆为可耕之地。同时,在河南西北的黄河河谷,也组成了许多农业氏族,他们在倾斜极微的平原上,建立了村落。唯残留于故乡的一部分夏族,则其发展,似渐趋衰微,这大概是由于那里的自然环境之逐渐恶化的原因。

吾人由此而知史前的甘肃西南与山西、河南交界处一带,实为史前夏族文化两大根据之地,亦即中国文化两大出发之点。

论者或以为河南、山西的史前文化及甘肃的史前文化与鄂尔多斯无关,因而证明其不是渊源于鄂尔多斯,亦即不是属于夏族所有。但吾人根据现有的考古学资料及文献上的传说,尚可以追寻此两大文化巨流迁徙之迹,而其出发点,则皆在鄂尔多斯。

关于东夏之迁徙,近来已有考古学的发现。阿恩氏在其所著《河南石器时代之着色陶器》的序言上说:“据安博士之报告,着色陶器亦出自山西保德州、陕西府谷县。” [18] 同时据卫聚贤氏《中国考古小史》中报告山西万泉县荆村,亦发现新石器时代遗址多处。按保德州在山西西北,府谷县在陕西东北,此两地皆临黄河,而且隔河相望于黄河南曲之处。若当时的人类沿黄河而南下,则此两地,实为必经之处。又万泉县正当汾河与黄河汇流之处,若当时人类沿汾河而折入山西西南,又为必经之处。现在在这些地方,都发现了新石器时代的遗物,则不啻于鄂尔多斯旧石器文化与山西、河南新石器文化之间发现一相互关联的标志,而示吾人以山西、河南新石器文化之来自鄂尔多斯实为信而有征。在万泉县,尤其保德州与府谷县的遗存,毫无可疑,必为夏族东徙途程中之所遗,吾人于此,又知当夏族进入山西、河南之前,于山、陕分界之黄河两岸,曾经有一个长时期的勾留。

除考古学的发现以外,中国古代的传说,也暗示这种迁徙的内容。在传说中,禹出于土方,祷于阳纡,已为许多学者所论述,但传说中之禹的都城却在山西西南,《史记》正义云:“(禹)都平阳,或在安邑,或在晋城。” [19] 《国语》韦昭注云:“禹都阳城,伊洛所近。” [20] 是禹原住鄂尔多斯,以后迁于山西。余以为舜亦如此。《尚书·舜典》后附亡书序云:“帝釐下土方。”是舜亦出于鄂尔多斯,但是传说中之舜的都城也在山西西南。《竹书笺注》云:“舜都蒲坂。” [21] 尧出于何处,虽未说明,但从其与舜、禹的关系看来,其所出之地,也当不能相去甚远,故亦当在土方,然而传说中之尧的都城也在山西西南。《竹书笺注》云:“(尧)都平阳。” [22] 是尧、舜也是由鄂尔多斯以迁于山西。《孟子》离娄篇上有一段话,尤能明示舜之迁徙。他说:“舜生于诸冯,迁于负夏,卒于鸣条,东夷之人也。”余以为孟子之说,恰恰相反。盖这里所谓诸冯,乃河伯‘冯夷’之‘冯’,其所以冠以‘诸’字者,亦犹夏之称诸夏,示其族类之多而已。这里所谓‘负夏’乃‘有夏’之讹。‘诸冯’之族,在鄂尔多斯,而‘有夏’之居,则在山西、河南交界之处,由鄂尔多斯以迁于山西、河南交界之处,是由西而东,故舜当为西夷之人,而非东夷之人。总之,在传说中之尧舜禹的时代,正是夏族东迁之时,他们由鄂尔多斯迁到山西西南,又由山西西南渡河而南奠居于河南西北。传说中禹凿龙门,辟伊阙,甸吕梁的故事,都是暗示夏族南渡的内容。

西夏迁徙之迹在鄂尔多斯与甘肃西南之间,虽尚无考古学的发现,但亦有此种传说。《穆天子传》云:“爰有温谷乐都,河宗氏之所游居。” [23] 按同书谓河宗氏原住阳纡之山或燕然之山,而阳纡之山或燕然之山,实即今日之阴山,是河宗氏原居固在阴山附近。但是据考证,温谷或系今日西宁附近之热水泉,而乐都则今仍昔名,在湟水流域。此两地皆在今日之青海境内,而又皆为河宗氏之所游居。是河宗氏游居的范围,北自阴山而南达于青海。我以为这一传说,正暗示夏族西迁的历史内容。证之今日西宁有朱家寨的史前遗址发现,乐都有马厂沿的史前遗址发现,是为有力之印证。同时在晋时的陇西郡的大夏县,尚有禹的传说。《晋书地道记》云:“(大夏)县有禹庙,禹所出也。”在汉代兰州附近,尚有大夏故城,及大夏河。凡此,皆足以证明在鄂尔多斯与甘肃西南之间,曾为夏族居住之地,从而又证明甘肃的史前文化,实渊源于鄂尔多斯,而决非来自中亚。

论者又或以为史前的甘肃文化与河南、山西的文化之间,稍有差异,而遂谓此两种文化的创造者不是出自同一人种,彼等以为前者或为中国人种,而后者则为土耳其人种。吾人对于此种主张,未敢苟同。吾人以为河南、山西的史前文化与甘肃的史前文化之间,有着某种差异确系事实,其最显著者,如在山西、河南的遗址中,陶鬲的发现,极为普遍,而此类陶鬲之创造,亦较早于甘肃。反之,在甘肃出土的彩陶,又较山西、河南更为丰富,其花纹之繁复,色彩之匀调又远胜于河南。但是在晚期的甘肃文化中,亦有河南、山西式的陶鬲,而甘肃彩陶上之花纹如直线、曲线、弧形、S形、螺形、带纹、三角纹、格纹、布纹、绳印纹、圆及半圆等,在河南出土的彩陶上亦有之;所不同者,唯河南出土的彩陶,缺乏动物花彩而已。但此等动物花纹之出现是在属辛店期及其以后的彩陶,而此种晚期的彩陶,在河南、山西均尚未发现,因而不能肯定河南的晚期彩陶,无此花纹。由此而知甘肃史前文化与河南、山西的史前文化之差异,并非根本的差异而仅为时间前后上所发生之差异。若即根据此种差异而遂谓此两处文化各为一族,并从而推论其人种亦不同源,则理由殊欠充分。

在相反的方面,甘肃的史前文化与河南的史前文化,其相同之点亦复甚多。如河南出土物中的半月形及长方形的石镰之属,河南史前人民有豢豕之事,有葬埋的习惯,凡此,皆为河南史前文化之诸特征,亦即安特生氏所谓嫡派中国文化之诸特征,而此诸特征均同样存在于甘肃之史前文化中。

吾人以是而知史前甘肃与河南文化之间,其相同之点甚多,而相异之点甚少。此种相异之点,乃由于夏族东西分驰以后,因地理上的隔离而引致之结果。此种差异并不致使吾人对于此两地的文化发生各成一族的观感,从而发生各为一个人种所创造之推论。反之,吾人从此两地的文化之异同中,只能看出同一文化系统之两种变型,从而此两地的文化创造者,只是同一人种之分支。假如步达生氏对于中国新石器时代人种研究的结论不错,则甘肃与河南的史前人种皆系与现在华北人种相似之亚洲嫡派人种,亦即出发于鄂尔多斯的蒙古高原系的人种。所以吾人以为不仅东夏与西夏的新石器文化,同是从鄂尔多斯旧石器文化中发展出来,而且东夏与西夏的人种,亦同是夏族的苗裔。

(重庆《中山文化季刊》一卷一期,重庆中山文化教育馆1943年4月桂林出版)

[1] 安特生(J.G.Andersson):《甘肃考古记》,乐森译,转述。载《地质专报》甲种第5号农商部地质调查所,1925年6月,北京印本,第28页。

[2] 安特生:《甘肃考古记》,第27页。

[3] 阿尔纳(T.J.Arne,又译作阿恩):《河南石器时代之着色陶器》,乐森 译,载《古生物志》丁种第1号第2册,农商部地质调查所,1925年,北京印本,第26页。

[4] 安特生:《甘肃考古记》,第23页。

[5] 安特生:《甘肃考古记》,第24页。

[6] 阿尔纳:《河南石器时代之着色陶器》,第25页。

[7] 安特生:《甘肃考古记》,第34页。

[8] 步达生(Davidson Black):《甘肃史前人种说略》,李济译,载《地质专报》甲种第5号,农商部地质调查所,1925年6月,北京印本,第50页。

[9] 步达生:《甘肃史前人种说略》,第49页。

[10] 安特生:《甘肃考古记》,第41—42页。

[11] 安特生:《甘肃考古记》,第42页。

[12] 安特生:《甘肃考古记》,第38页。

[13] 安特生:《甘肃考古记》,第22页。

[14] 《尚书·舜典》后附亡书序。见(清)阮元《十三经注疏》所收《尚书正义》卷三。

[15] 郭沫若:《卜辞通纂》,科学出版社,1983年,第440页。

[16] 《嘉庆重修一统志》卷五四二《乌喇特》。

[17] 安特生:《甘肃考古记》,第5页。

[18] 阿尔纳(T.J.Arne亦译作阿恩):《河南石器时代之着色陶器》,乐森 译,载《古生物志》丁种第1号第2册。1925年农商部地质调查所北京印本,第3页。

[19] 泷川龟太郎:《史记会注考证》卷二《夏本纪》。

[20] 《国语》卷一《周语上》韦氏注,《士礼居丛书》本。

[21] 《竹书统笺》卷二,第13页,光绪三年,浙江书局,《廿二子全书》本。

[22] 同上书,第2页。

[23] 《汉魏丛书》收《穆天子传》卷一,第4页。 yndBJQVoN03mj5gd/GcqFIvIkR2fygkjRPOw8NPN0WTMKZnCLXOwq2Sh0E4t6sG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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