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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鄂尔多斯是夏族起源之地

在中国旧石器时代中期,乃至晚期,今日鄂尔多斯之西南及陕甘之北部一带,曾经是中国蒙昧时代的文化摇篮之地。考古学的发现,证明居住在这里的人群,曾经创造了相当于西欧奥瑞那初期乃至上溯至莫斯特期的旧石器时代文化。虽然在这里尚未发现旧石器时代晚期的文化,然而我以为这是考古学上的缺失,不能以此而遂谓鄂尔多斯系的文化之中绝也。

鄂尔多斯西南,在今日已为一片沙漠之地;但据德日进、桑志华二氏于鄂尔多斯地质之论文中所云,则位于黄土上之沙砾阶段,乃黄土发生以后重要侵蚀之结果。 [1] 在旧石器时代,此间固为一沃野千里之草原也。又据传说所示,直至有史以后的时代,鄂尔多斯尚有一大湖之存在。此大湖,《穆天子传》卷一和卷四称之为漆泽、渗泽、或澡泽。《山海经》卷十二《海内北经》称之为“从极之渊。……一曰中极之渊。”《淮南子·地形训》称之为海泽。《水经注》卷三称之为沙陵湖。《水道提纲》卷五称之为黛山湖。《嘉庆重修一统志》卷五四三称之为青山湖。以上各书所指,不论其为同指一湖之名,抑或各有所指,要之,鄂尔多斯在古代之有湖沼存在,想系事实。依据今日之地理形势看来,鄂尔多斯北有阴山,西有贺兰山,形成一天然之障壁。在冰河时代,此等山脉所排泄之水量,必非黄河所能容受,因之汇而为湖,潴而为泽,实有可能。今日残留于沙漠中之若干小沼,尚能指示古代湖泽之遗址,而令吾人得以想像当时鄂尔多斯草原之地面上的光景。

鄂尔多斯在旧石器时代既有湖沼布其原野,复有黄河绕其周围,更有阴山屏其西北,山环水抱,沃野千里,其为鱼蛤之所繁殖,禽兽之所孳息,而为太古时代人类之乐园,盖可想而知。据安特生《甘肃考古记》中所云:“(在鄂尔多斯)与石器同得之物,为哺乳类及鸟类之化石。前者如犀、象、马、骆驼、野牛、水鹿、羚羊、鬣狗及獾之属;后者则仅有鸵鸟一种。” [2] 据同书所云:此等古生物化石之一部,“似自黄土下层理分明之岩石中所得,其一部则来自黄土层之本身。” [2] 类皆洪积层之亡种,而为当时人类资以生存之食料也。

鄂尔多斯在旧石器时代之有人类,已为考古学的发现所证实。唯此间的旧石器时代人类与甘肃及山西、河南之新石器时代的人类,有无直接的血统关系,则至今尚无人论及。大多数学者如安特生、加尔格林(Karlgren)、阿恩(T.J.Arne)等皆惑于中国人种西来之偏见,竟谓甘肃、山西、河南之新石器时代人种与鄂尔多斯毫无关系,而系来自中亚。其理由则以鄂尔多斯所发现之旧石器时代文化遗物,属于旧石器时代中期之末,与甘肃、山西、河南之新石器时代文化,尚缺少中间之一环。同时,又以甘肃、山西、河南出土之彩陶与安诺及苏萨的彩陶颇有类似之点。因此,阿恩遂作出如次之结论:“要之,安特生博士所发现,不啻消除东西文化之独立而确定李希霍芬氏(Richthofen)中国民族西来之旧说也。” [3] 果如阿恩之说,则唯有设想生存于鄂尔多斯之旧石器时代的人种,到这一时代之末,完全陷于死灭,方能圆满其主张。否则此种人种必有其后裔,而其后裔又必分布于鄂尔多斯之周围。因而甘肃、陕西、山西、河南一带之新石器时代的人种之来源,吾人应求之于鄂尔多斯而不应求之于遥远之中亚也。

甘肃史前的文化是属于夏族的文化,这是安特生所承认的。安氏在其《甘肃考古记》中说:“吾人若信阿恩博士所定仰韶期中部之年代,开始于纪元前三千年,则甘肃考古所得各期,当起于纪元前三千五百年,而终于纪元前千七百年也。” [4] 又云:“设甘肃文化期之末叶,当在纪元前千七百年。此种假定,使吾人察及中国半神话之上古史,适与此际相值,盖夏朝勃兴时也。” [5] 同时,关于河南史前文化,阿恩推定“殆甚近于纪元前三千年”。 [6] 此外山西的史前文化又与河南出土者属于同一时代,故甘肃、河南、山西之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物,皆为夏族之所遗,此则似无可疑者也。现在的问题,乃在夏族的文化与鄂尔多斯的旧石器文化有无承袭的关系,从而推定夏族的人种,是否为鄂尔多斯旧石器时代人种之后裔。

根据若干考古学及传说的资料,吾人以为不仅夏族的文化出发于鄂尔多斯,即其人种,亦来自鄂尔多斯也。

第一,鄂尔多斯旧石器时代人种并未绝灭。论者多以鄂尔多斯至今尚未发现旧石器时代晚期的遗物,遂怀疑这种人种的继续生存。实际上在这里到新石器时代,还有人类继续生存。安特生《甘肃考古记》有云:“同在鄂尔多斯为德日进、桑志华二氏发现旧石器时代器物之处,亦得研磨之石斧及单色之陶器等,距地面并不甚远。据二氏所述,此等器物,亦似属仰韶期。” [7] 这种发现,证明了直至新石器时代之初,鄂尔多斯的自然环境,尚能保证人类之生存,因而在旧石器时代之末,决不致有人种完全绝灭之事。而且由于这种新石器时代的遗物,发现于旧石器时代的遗址之中,又证明这种新石器时代的遗物之创造者,与旧石器时代的文化遗物之创造者,其居住地址尚无若干变动。如果吾人不设想此种新石器时代的人类,系于鄂尔多斯人种绝灭之后来自遥远之中亚,则推定其为鄂尔多斯旧石器时代的人种之遗裔,并无丝毫牵强之处也。

第二,中国新石器时代的人种并非西来。直至现在,吾人于鄂尔多斯虽尚未发现人类头骨,因而无从资以与甘肃及河南等处的新石器时代人类肉体型作比较的观察,从而考察其有无血统的关系。但是甘肃及河南等处的新石器时代人类遗骨,则大有发现。依据步达生研究的结果,他以为“这骨骸所代表的历史以前的甘肃居民大多数是原形支那派的,不是加尔格伦教授拟议的土耳其种。” [8] 同时又说:“仰韶、沙锅屯居民之体质与历史前甘肃居民之体质亦相似,因为三组人之体质均似现代华北人,即所谓亚洲嫡派人种也。” [9] 步氏所谓亚洲嫡派人种,系意指蒙古种,以此而别于其他黄色之亚洲人也。鄂尔多斯的旧石器时代人种之属于蒙古种,盖无可疑。果如步氏之说,则夏族之出于鄂尔多斯人种,实有人类学上之根据。同时,证之传说,亦复相合。《史记》匈奴列传云:“匈奴,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曰淳维。”匈奴为蒙古人种之嫡派,已无可争议,而与夏后氏有血统关系,则夏族之为蒙古人种又得一旁证。

第三,甘肃、河南的新石器文化遗物富有东方式的特征。甘肃、河南新石器时代的遗物与史前中亚文化固有相同之点,如彩陶;但亦有中国式的特征,如陶鬲、陶鼎、石镰、豕骨等。吾人似不应强调其相同之点,无视其相异之点,而资以附会中国人种之西来。诚然,陶鬲陶鼎在西方史前文化遗物中亦曾有之,吾人亦可谓其来自西方,唯若谓其来自西方,则甘肃之所出,应早于河南。但据安氏自己所云:“河南仰韶遗址中,如不召寨及其未产彩色陶器之遗址,鬲属之器物,极为普遍。而河南陶鬲最完整之品,均自此等遗址得之,但似较仰韶村之遗址为古。” [10] 反之,“甘肃之情形与河南异,于齐家、仰韶、马厂三早期中,鬲之踪迹究无所见。同时鼎器亦极稀少,或竟不遇。……惟至甘肃远古文化之第四期,鬲之发见,则渐丰富,而第五第六二期,则特式之鬲,极为寻常矣。……是则鬲器自山西、河南交界处之发源地,向西北缓缓传播,而流入甘肃中部,盖实可信之事也。” [11] 此外如半月式及长方式石镰之属,人民有养豕之事,有特殊埋葬之习惯,安氏亦承认为中国史前之嫡派文化。据加尔格林所云:“甘肃长方式石镰之存在,家豕之畜养及葬埋之习惯等事,此种文化上之迁移,实由河南而至甘肃,与安博士之所述者恰相反也。” [12] 即以以上所指各点而论,甘肃、河南之新石器文化亦非全部由西方而来。

第四,彩陶不能认为甘肃、河南史前人种外来的绝对证据。论者往往以彩陶之分布系由中亚、新疆、甘肃、河南、山西、山东以达于辽东半岛,而中亚之彩陶又最古远,于是由此而推论彩陶之创造者,亦系同一人种。此种人种,出发于中亚,由西而东以达于中国。以时代计算,此种人种之来到中国西北乃至中原,正当中国传说中夏代勃兴之时,因而认定夏族的人种乃来自中亚。吾人以为陶器之发明,乃人类定住生活之表征,任何人种,只要达到定住生活的阶段,皆能发明陶器。至以由单色陶器发展到彩色陶器,更为一定之历史的步骤。因之,吾人对于彩陶文化创造者之间,谓其有某种文化的影响则可,谓其有人种关系则未免过于牵强。且当人类发明彩陶器之时,已达到相对定住的阶段。同时,其流浪性即不甚大。如谓在彩陶发明以后,尚有人类带着彩陶文化万里流浪,由中亚以入于中国之腹部,则势有所不能。如谓此种人种在旧石器时代之末,即开始向中国移徙,则彩陶又尚未发明。因之二说者皆未能通。而且据阿恩的意见,中国仰韶期的文化相当于苏萨、安诺第一纪第二纪的文化。 [13] 如此,则中国与中亚的彩陶文化之开始几乎同时。若谓仰韶期的彩陶系由苏萨或安诺缓缓传播而来,则其间并无足够之时间,使彩陶文化之传播者从中亚走到中国之黄河流域。最近考古学的发现,证明了彩陶并非中亚的特产,在中国广东的海丰,在香港的舶辽洲均发现了彩陶,虽与甘肃、河南所产者稍异,其为彩陶则一也。由此而知中国的彩陶,不一定是由中亚传播而来,只能谓其有着某种相互之影响,至于因此而谓中国人种亦与中亚之彩陶创造者有关则更为牵强附会矣。

根据以上各点,吾人以为传说中之夏族决非由中亚而来,在未有新的旧石器时代遗址发现以前,吾人以为鄂尔多斯实为夏族人种出发之地。关于这一点,从传说中,亦可找到许多旁证。《尚书》云:“帝(舜)釐下土方,设居,方别生分类。” [14] 《诗经·商颂》云:“洪水芒芒,禹敷下土方。”这种传说,皆暗示舜、禹与土方有关系。按土方常见甲骨文,如《殷虚书契菁华》二叶有云:“土方征(正)于我(沚方)东鄙”。同书六叶云:“土方牧我( 9787520501811_0-Chapter01-1.jpg 方)田十人。”据郭沫若氏考证,土方为与殷同时的一种族之名,其地在殷之西北,“盖在今山西北部或包头附近也。” [15] 禹在传说中为夏族的始祖,据近人考释“尧”、“姚”、“虞”,亦为夏之音转,因之,所谓唐、虞、夏并非朝代之名,而为同一夏族之别称。传说中舜、禹皆出于土方,即夏族来自鄂尔多斯之证。

《淮南子·修务训》云:“禹之为水,以身解于阳纡之阿。”按阳纡山名,《穆天子传》有“至于阳纡之山,河伯旡夷之所都居。”《山海经》称之曰阳汙。该书《海内北经》云:“阳汙之山,河出其中。”《水经注》称之曰阳山。该书卷三《河水注》云:“河水自临河县东迳阳山南。”前者谓河出其中,后者谓河经其南。而《汉书音义》则谓“阳山在河北,阴山在河南。”则阳山与阴山系隔河而峙。又《嘉庆重修一统志》云:“阳山,……蒙古名洪戈尔;阴山……蒙古名噶札尔山。” [16] 以今日之地名考证之,则此二山皆在鄂尔多斯之北,并为阴山之脉。因之禹祷阳纡所暗示之历史内容,即夏族原居鄂尔多斯西北阴山之南麓也。 r345S2pkllY3Tx6plx98fAnT7hxg7pRlCCz6nxoVwroEcSCj78C3C5TRiMUplm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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